第10章 都怪修罗场来得太突然

    鱼幺/文

    “大小正合适。”

    陆熙杭穿着林回买给他的球鞋在地上用力踩了踩,心里感到有些惊讶,因为他没想到林回真能给他买到一双合脚的鞋。

    他倒是有心了……

    “你喜欢就好。”

    陆熙杭笑得很矜持,但是真能看出他心情不错:“当然喜欢了,我一直想要这双鞋,可惜太贵没钱买,我以后天天都穿它。”

    林回听着陆熙杭诚实地表达自己的“贫穷”,不知道怎么,微妙地感到有些不对劲,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过于“矜持”,林回根本无法从他语气里体会到所谓的“一直想要”。

    算了算了,管他真的假的,他要求也不高,只要不是表达“厌恶”,林回就当自己的礼物没选错。而且再怎么说陆熙杭也是个大男人,被包养这件事或许会让他自尊心受挫,还要人家怎么表达喜欢呢?

    林回体贴地转移话题,随口说道:“你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拿过来?吃过饭我开车帮你搬一下。不过在那之前可以先去一趟商场,给你买身衣服。”

    ——也不能总是穿他不合身的T恤短裤在大街上晃,现在他都是自己包养的小白脸了,再穿不合身的衣服,丢的可是自己的脸。

    ——话说,陆熙杭煮的东西可真好吃啊。

    林回一边想,一边又夹了一块红烧鱼塞进嘴里,鱼肉入口即化,十分入味,简直停不下来。其实他原本对海鲜海鱼之类的东西其实兴趣不大,比起水里的,他更喜欢吃飞禽走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吃了陆熙杭做的这桌海鲜盛宴,他竟然觉得比飞禽走兽还要好吃了。

    为什么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莫非真是爱屋及乌,因为对陆熙杭有好感,连着口味也改变了?

    陆熙杭这小白脸真是让人很难对他不有好感,长相容貌自然不必说,做饭的手艺也实在厉害,简简单单一盘小乌贼,到了他手里,就变得特别好吃,他还特别会挑选食材,每一颗乌贼都有满满一肚子白子,一口咬下去又软又绵,不要太好吃哦。

    他果然不止两万块。

    林回一边想一边幸福地眯起眼睛,忽然觉得自从来到这个坑爹的穿书世界之后,好像从未有过一天这么享受口腹之欲——被那些糟心的剧情时时刻刻烦扰着,也没心情享受什么……

    陆熙杭注意到林回的表情,心中窃喜——果然吧,人鱼就是喜欢吃海里的东西,这是属于物种的特性,任何个体都无法逃避这种基因决定的本能。狐族喜欢吃果子,人鱼喜欢吃海鲜,还有一些鸟人,喜欢待在梧桐树繁茂的地方,就算入了世,隐藏在普通人之中,也一定要在自家庭院周围种上梧桐……这不是装逼,这就是爱好。陆熙杭深谙种族差异对于他们生活习性的影响,所以十分有自信养活这条人鱼。

    “吃过饭就去买衣服吧,不过我没多少东西可以拿,不用麻烦你了。”

    林回听出一点意味深长的原因,微微愣了一下:“怎么了?”

    陆熙杭正垂着眼睛剥生蚝,他用军刀起出一大颗生蚝肉放在林回的小碟子里,平静地看向他:“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种钱色交易的关系,你如果贸然出现在我家,我都没法跟家里人解释。”

    林回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沉默着把碟子里的生蚝肉夹起来吃掉——他都差点忘了,他们两个现在还是不能见光的关系呢,这么大咧咧地出现在他家人面前,好像确实不太好。

    本来都想好了的,要对这本书里的所有人抱以一种游戏人间的态度,不管他们死活,也不顾道德底线……可是当真正面对这种道德伦理问题的时候,林回还是怂了,毕竟他是个正直的人,没办法真的不顾一切。

    嗯……说到包养这件事,他还是会不由自主觉得理亏呢。

    于是因为太理亏,他也没注意到陆熙杭话里自相矛盾的地方,比如他之前还毫不犹豫地跟自己说,他一个人住,而且正在搬家,就算他去帮忙拿东西,也不可能见到他的家人。

    他只是在找借口不想让林回跟他一起“回家一趟”罢了。

    陆熙杭的家住在金城湾府,听这名字就知道,是富人住的街区,那边的地皮甚至比林回现在住的地段还要昂贵很多,而且他住的房子也根本不像缺那十万块钱需要卖身来赚的样子,如果真把林回带到家里,他马上就会起疑心——你他妈明明这么有钱,干嘛还要委屈自己给我当糖宝?

    如果真发生这种翻车事件,就没法解释了,而且陆熙杭知道,林回不会一直察觉不到,他得做点什么事情,转移一下话题。

    ……嗯,想来那件事,差不多也该爆出来了。

    陆熙杭不动声色地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开了微博,今天的热搜依旧很热闹,而热搜的某一条就是“凌云霄情商”。

    凌云霄作为一名练习生出道的综艺咖,被赞最多的就是情商,他确实讨喜,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总之他演技好,镜头底下的一切都是演出来的。点进去一看,果然就是林回跪在地上向凌云霄表白的视频。

    其实凌云霄还没火到这种程度,如果不是因为上了这个价值两千万的热门综艺,他也不可能因为被表白了一下就上热搜。说这背后没有推手在运作,陆熙杭是不相信的。从林回出门到现在,也不过几小时而已,这短短的时间里,一个小插曲就上热搜,不是为了炒热度还能是为什么?

    果然再往下面翻,就是那个热门综艺的消息了,第几期什么时候播放啦……之类的,第几期凌云霄会出现之类的……资本越来越聪明了,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炒作热度的机会,凌云霄第一天进组就给他们带来这样热门的话题,制作组应该很开心吧。

    陆熙杭故意把手机音量调大,点开视频,林回听到声音,被吸引了注意力。一抬头便见陆熙杭正面无表情却又专注地盯着手机屏幕,他一时好奇,忍不住一边往他手机上瞥了一眼,一边问道:“看什么东西呢,不吃饭了吗。”

    陆熙杭闻言十分冷漠地抬起头,表情有些怪异。

    “随便翻翻罢了,在热搜上看到点有趣的东西。”

    林回微微挑起眉头——什么东西?

    “你很好奇嘛。”

    林回犹豫了一下——他该说好奇呢,还是不好奇呢?怎么听他的语气有点怪怪的,刚刚分明还在为自己给他买了双新球鞋感到高兴,这才几分钟,怎么忽然变得阴阳怪气了?

    “……也不是很好奇。”

    陆熙杭却跟他做对似的,立刻把手机递过去,手机正在播放那个视频:“自己看。”

    林回便低头看了一眼,当他在那个明显是手机偷拍的视频里面,看到了捧着一束玫瑰花,单膝跪在地上的自己时,忽然觉得好像被当头狠狠敲了一棍似的——他单知道刷多了剧情会麻木,却不知道再次直面自己的丢人瞬间,那早就被扔进东非大裂谷的自尊心还是会受到伤害。

    “咦?这……这是谁啊,看起来还挺眼熟的哈。”

    林回挣扎着说了一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谎话。

    “这么说这不是你?可是我怎么看这人身上的衣服,好像跟你你早晨出门时穿的一模一样。”

    “……啊,嗯,我想起来了,好像确实是我。”

    ——好吧,事到如今,再抵赖也没有任何意义了。早就知道这件事会登热搜,只是没想到,陆熙杭会这么早看到这个视频。

    陆熙杭语气十分平静:“真是你啊,你不是说去工作吗?这就是你的工作?”

    林回此时忽然意识到,现在还不是为自己的自尊心感到悲哀的时候,他应该想想怎么解释,被小白脸看到自己对别的小白脸公开表白,让他实在有些尴尬啊!

    林回觉得喉咙发干,吞咽困难,话都说不利索了:“当……当然不是,这只是我出门工作,路上恰好遇见罢了。”

    陆熙杭微微皱起眉头:“是吗?可是我看你准备挺充分的,还买了一大束玫瑰……”

    “也是临时买的!”

    林回慌忙抢过话头,顺手将陆熙杭手中的手机也夺了过来,恶狠狠地关闭那条视频,他故作轻松地摆摆手:“我偶尔也会追追星……当然,只是随便追追,并不下苦功,那个凌云霄还不错啦,脸长得也还行……路上遇见他们在拍节目,就凑个热闹。”

    陆熙杭听得皱了皱眉:“是吗?”

    “是哦!你如果路上遇见明星,肯定也会想要个签名,合张影什么的……都是人之常情啦,不要疑神疑鬼。”

    陆熙杭不说话,只沉默地盯着林回,盯得他浑身汗毛都要立起来了。谁知陆熙杭却忽然笑了笑:“也有道理,改天我遇见那个凌云霄,也一定跟他打声招呼……连你都这么欣赏他,想必他一定很厉害吧。”

    “啊,哈哈哈……”

    林回尴尬得只会哈哈了,他听得出来,陆熙杭在嘲讽他,只不过不说出来罢了,有谁路遇爱豆会专门捧一大束玫瑰,还单膝跪地表示爱意……啊呸呸呸!光说说都觉得自己漏洞百出!

    林回哈哈过后,忽然抓起桌上的钥匙:“对了,我们现在就出门吧,去商场给你买些日用品和替换的衣服。”

    陆熙杭自然没有异议,心里却产生了新的疑惑——林回的态度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奇怪,他跟这个凌云霄,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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