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合作

小说:七十年代娇气包 作者:林阿律
    宋时清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看着姜穗穗那双水盈盈的眸子,竟然真的张开了嘴,将酸甜的羊李子含进去。

    嘴唇与姜穗穗温热细腻的指腹碰上,她的肌肤又滑又嫩又软。

    他喉间发痒,眼神幽深,盯着姜穗穗的时候, 眸子里好似含了火, 火苗触动,身体的每一寸都在叫嚣着。

    但他的克制力极强, 他表现的没有丝毫不妥。

    姜穗穗什么都没看出来, 见他吃了羊奶果, 便喜滋滋地去干活了。

    …………

    果然如宋时清所说,今天的活并不多,芒种快结束了。这段时间的活都不会太多了,但等芒种真正结束之后,就到了割收麦子的时节,那才是真的考验人的意志力。

    到时候气温升上来了, 要顶着烈日在太阳底下拼命干活, 想想都可怕。

    所以大家都十分珍惜芒种之后的那段休息时间,再不好好休息,到时候想休息都没时间了。

    晚上收工之后,姜穗穗朝方桂芝那边走路。

    路上的时候,恰好遇上大队上的那群知青。知青们都是跟知青搭档的,他们当中没有一个是干惯了农活的, 不像姜穗穗那样,能有一个干活利索的宋时清做搭档。

    所以,哪怕现在的工作量少了一些,她们也还是累的不行。

    拿着水壶一人喝了一口,等到最后一个人在喝的时候,第一个喝好水的女知青拉了拉正在喝水的女知青的衣袖。

    女知青姓陆,视线落在姜穗穗的身上,小声说道:“诶,你快看,那个女同志穿的衣服可真好看。我怎么感觉这个女同志我好像没见过呀?是第二大队的知青吗?”

    从她们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姜穗穗的侧身,所以女知青没有认出来。更不会想到,这就是跟他们知青点的谭天伟传出绯闻的姜穗穗。

    喝水的女知青赶紧放下水壶,看过去。恰好这个时候,姜穗穗也转过身来了。宋时清扛着两把锄头去还,她朝他招招手:“宋知青,明天见~”

    自从上回的赶集之旅,姜穗穗觉得他们两个之间的距离更拉近了些。在她看来,宋时清也不像一开始那样冷冰冰了,越接触,越觉得他好。

    女知青见到是姜穗穗,说道:“你不认识她吗?她就是姜穗穗呀。”

    说完,她朝不远处的谭天伟看了一眼。其实她觉得挺奇怪的,谭天伟长得一般,在知青点的表现更是一般,从男知青里随便拎出来一个,也不比谭天伟差,她都不明白,姜穗穗就算喜欢知青,想要借此嫁到城里去,也没必要选谭天伟呀。

    而且谭天伟哪里穷,每个月都要匀出一半工分换成钱寄回家去,哪里比得过那个已经升为排长了的林红兵呀。

    所以,当谭天伟和姜穗穗的流言出现的时候,她们这群女知青都挺奇怪的。

    甚至还有人去问过谭天伟,可谭天伟支支吾吾的,也说不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时之间,说什么的都有。

    “就是跟谭……”陆知青话还没说完,便止住了,“不过你不觉得她一点儿也不像乡下人吗?上回我正好跟她一块儿去还工具,近距离看到过她了。她的皮肤可真白,一点儿瑕疵都没有,睫毛又长,她的嘴唇红红的,就跟擦了口红一样,还有,你发现没有?她现在穿的衣服都好好看,上回穿的那条黄裙子也好漂亮,不知道是在哪儿做的,我也想去做一条。”

    女孩子都有爱美之心,她们本来也是城里来的,对形象也会稍微在意一些。

    陈知青点点头,眼中放光。

    她也早想去问问姜穗穗的衣服都是在哪儿做的了,怎么那么好看呀,她以前在百货大楼时逛街时,都没看到有这么好看的款式的衣服呢。

    可是之前她一个人不好意思去问,现在有人陪她一起去,那就再好不过了。

    谁知二人的对话却被另一个叫张幽的女知青听到了,她板着一张脸脸,表情十分的严肃,对她们的话嗤之以鼻孔。

    “哼,你们来这儿到底是来讨论谁长得好看的,还是响应主席的号召来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整天活干不了多少,就想着这些没用的东西!干活来还穿的这么招摇,这种人就应该被抓去pd!长得再不像乡下人有什么用?父母还不是农民?!”

    陆知青听了这话,气的面红耳赤便要跟她理论:“张幽,你什么意思啊?穿什么衣服干活关你什么事?农民怎么了?往上数三代,谁家父母还不是农民了?你父母不是?”

    陈知青拉住她的衣袖,冲她摇了摇头,小声说了句:“别跟她一般见识。”

    二人走出一段距离了,陈知青才小声说道:“你还不知道吧?张幽对宋知青有意思。”

    “宋知青?你是说那个被下放的宋知青吗?张幽喜欢他?那我们说姜穗穗好看,关她什么事呀,她跟吃了炸药似的。她爸不就是个靠造反上位的小干部么,真把自己当棵蒜了,有什么了不起。”陆知青对张幽很不满,嘟囔着。

    陈知青点点头:“我本来也不知道,还是有一次轮到我值日搞卫生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她的书,从里面掉出来一张纸,上面都是写给宋知青的话,说她喜欢他,愿意在这段下乡的日子里,跟他互帮互助什么。

    “不过看样子也没寄出去,我上回还看到她把那封信拿出来,就这么看着发呆。姜穗穗最近都在跟宋知青一块儿干活,两个人关系好像很不错。”

    “宋知青平时看着那么严肃,那么不苟言笑的一个人,我远远地看到他都脚都有点发软,更别说跟他说话了。可是你发现没有?宋知青经常对姜穗穗笑,还帮她干活。今天早上我看到他手里拿了一茶缸的羊李子,我猜肯定是送给姜穗穗的。现在你知道张幽为什么在我们说起姜穗穗的时候,阴阳怪气了吧?她心里不舒服了呗。”

    陆知青听完,这才恍然大悟。

    仔细一想,好像真的如陈知青所说的那样,宋时清平时看着严肃,可偏偏对姜穗穗一个人挺好。

    就比如刚刚吧,姜穗穗跟宋时清挥手说‘明天见’的时候,虽然宋时清表现的不怎么明显,可她却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宋时清在转身之后,嘴角往上扬了!

    “宋知青家当初就是被张幽这样的造反派给砸了,宋知青肯定最讨厌这种人了。就算没有姜穗穗,宋知青也不会喜欢她的。再说了,她也不回去照照镜子,自己长什么样,人姜穗穗长什么样。”陆知青哼了一声。

    陈知青抿嘴笑了笑,挽着她的胳膊:“好了,咱们快点去追姜穗穗吧,不然等会儿她都走远了。”

    “诶,好。”陆知青跟上,二人朝姜穗穗离去的方向追了过去。

    没有人注意到,走在知青队最后面的谭天伟,在她们注意姜穗穗的时候,也在看着姜穗穗。

    他的眼中带着探究,更多的是惊艳。

    他觉得很奇怪,现在的姜穗穗跟他接触过得,总好像有些不一样了,而且他还觉得现在的姜穗穗,要比之前的那个更好看。可再怎么观察,姜穗穗除了比以前白了一些之外,也没什么大不同。

    或许是她周身的气质不一样了吧。

    他想,如果姜穗穗从一开始,就像现在这样美丽自信,他会不会跟她处对象?可是他很快摇了摇头,不,他不会的。

    相较于女人而言,他更在意自己的前途。只要他把现在这段苦日子熬过去,只要他能够拿到工农兵大学的名额,等毕业了之后国家会给他在城里分配工作,他就能吃商品粮,领工资了。

    到时候,什么样的女人娶不到啊?

    再说了,他也不会去娶一个乡下的,对他的前途没有一丁点帮助的女人。

    …………

    另一边,姜穗穗正在路口等着方桂芝,方桂芝去送工具了,等会儿就能回来。

    陆知青和陈知青两个走过来,红着脸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你是姜穗穗吧?”

    姜穗穗挑了挑眉毛,嘴角扬起一抹笑,不知道她们来找自己做什么的。毕竟记忆当中,她与她们好像没有过什么接触。

    但还是礼貌地问道:“嗯,我就是,请问你们有什么事情吗?”

    “你好,我叫陈智敏,她叫陆欣,我们都是月亮湾第一生产大队的知青。”说着,陈智敏朝姜穗穗伸出了手。

    姜穗穗从容地伸出手,跟陈智敏和陆欣都握了握手。

    其实七十年代,大家的思想都是很热血的。姜穗穗曾经听她姥爷说过关于这个年代的事情,虽说过去那么多年了,姥爷还得了阿尔海茨默症,什么事都忘了,却独独对这段下乡的记忆深刻。

    就像她曾经在网上看到过的那段话说的一样:“从前车马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在这个年代经历过得许多事情,都是后来的经历所不能消磨的。现在或许苦,可大家的精神却十分的富足。

    姜穗穗来到这儿,有人对她产生敌意不假,可也感受到了许多的善意。

    面前的这两个女知青,显然就是能让她感到善意的人。女知青在与姜穗穗握了手之后,两人互看一眼,彼此都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不可置信’四个字。

    因为姜穗穗的手实在是太滑太嫩了,这样的皮肤,哪怕是她们还没有下乡之前,都没有办法养出来的。更别提到了这儿之后,经过了风吹日晒的劳作,手更是粗糙的不成样子了。

    哪怕每天都抹雪花膏,也没什么大用处。

    那么姜穗穗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啊,皮肤竟然能够好到如此地步!

    “你们好。”姜穗穗笑着说道,等待着她们的下文。

    然而下一刻,便见陆欣涨红了脸,十分不好意思地说道:“姜穗穗,你……你的手好白,好滑,好嫩啊,你能不能……再让我摸一下?”

    “噗……”姜穗穗没忍住笑出了声,她的双眼眯成了天上弯弯的月牙儿,殷红饱满的唇扬起,睫毛微颤,像把小扇子扑闪,美的不像话。

    她觉得这两个女知青实在是太可爱了,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女孩子,竟然向她提出这么可爱的请求。

    但她笑完之后,立马便将那只葱管般修长的手伸到了陆欣面前,声音娇柔动听:“好,你摸吧。”

    陆欣如捧珠玉般,在姜穗穗的手上摸了一把,感叹道:“真的好滑啊,一点粗糙感都没有,姜穗穗,你是怎么做到的呀?我们来到这儿之后,这双手干活都干出老茧来了,一点儿都不好看。”

    说着,她将自己的手也伸了出来,果然如她所说,晒黑了,手上也长了不少的茧子。

    他们上山下乡的时候,在他们知青当中有句话广为流传“滚一身泥巴,磨一手老茧,炼一颗红心”。

    可说说是一回事,真磨出一手老茧来了,还是挺难看的。

    姜穗穗总不能对她们说,自己的皮肤好是因为她花了多少钱,买了多少护肤品,然后对她们进行安利。毕竟,现在是七十年代,哪怕她把那些品牌名字说出来,大部分她们肯定连听都没听过。

    她想起自己的那瓶美白霜,她身上的皮肤是自己天生底子好再加上后期保养出来的,可是她脸上的皮肤可是完全归功于系统奖励的美白霜呀。

    效果好,又大碗,她一个人用估计能用挺久的。

    她想了想,说道:“其实我以前的皮肤也不好,后来我调制出了一种美白霜,用过之后皮肤就变好了。你们要是想要的话,我可以便宜卖给你们一些。”

    陈智敏和陆欣一听这话,互看一眼,眼中都是惊喜:“真的吗?那真是太感谢你了!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去你那里拿那个美白霜呀?现在可以吗?”

    她们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两人自从下乡之后,已经比以前黑了几个度,要是姜穗穗说的那个‘美白霜’真的那么有效的话,那简直是太好了。

    恰在这个时候,方桂芝也还完工具回来了。

    见闺女正在跟两个女知青说话,也不知道闺女究竟说了些什么,让那两个女知青高兴的手牵着手,恨不得跳起来。

    她笑着走了过来,问道:“你们几个小姑娘在聊些什么呢?这么高兴。”

    陈智敏和陆欣见了方桂芝,很有礼貌地叫人:“婶子好。”

    二人互看一眼,又都笑了出来。

    姜穗穗见了方桂芝,上前两步走到她身边,伸手挽过她的胳膊,满是亲昵。解释道:“妈,是这样的,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了我调制美白霜的事情吗?正好她们两个问我的皮肤怎么变得这么白的,我就跟她们说了这回事,我就说那我便宜一点卖给她们一些。”

    姜穗穗眼中烟波流动,颇有些自豪地说着。她微扬了扬下巴,等待着方桂芝的夸奖。怎么样,她这个平平无奇的赚钱小天才还是挺厉害的吧。

    可谁知方桂芝听了她的话,脸上没有露出喜色,而是紧张地看了看四周。

    见大家已经差不多都走了,并没有人听见她们的对话之后,才朝姜穗穗摇摇头,小声说道:“穗穗,以后这话可千万别再说了,要是被人听见可就不好了。你忘了上半年的时候,隔壁公社有个人因为多养了几只鸡,就被县委派来的人给抓住,割了尾巴?咱们又不是国家单位,可不敢卖东西的。”

    方桂芝的话一说完,两个女知青,连同着姜穗穗,脸上纷纷露出了失望之色。

    尤其是姜穗穗,原本上扬的唇瓣一下子便扁了起来,心中有些失落。

    她一想起这个年代,想到的便是这是一个遍地是黄金的年代,只要她努力,将来或许能成为比她爸爸还要厉害的企业家。

    可她忘了,个体户是八十年代初才兴起的,甚至于在八十年代初,个体户还是很不受理解,政策上一有风吹草动,个体户们便要‘脱一层皮’。

    而现在连高考都还没开始恢复,她怎么能靠做生意赚钱呢?

    姜穗穗开始发愁了。

    陈智敏和陆欣的脸上也格外焦急,她们一个是短发,一个是长发,长发编成了辫子,短发也扎成了‘双马尾’,看起来有些滑稽。

    因为这个年代,是不崇尚披头散发的。

    两人因为下乡以来天天劳作,已经被晒黑了许多。

    陈智敏咬唇,小声说道:“婶儿,我们知道政策上不允许,可这不是就只有咱们几个人知道吗?我们保证不会说出去的。婶儿,你就让穗穗卖给我们一些吧,求求你了,婶儿……”

    陈智敏拉着方桂芝的衣袖,苦苦哀求着。

    陆欣则是伸出自己的一双手来,之间她的手上已经起了好几个老茧,甚至有些地方还留着血泡挑破时留下的血迹。

    他们这些知青,在上山下乡之前,在城里时都是学生在学校里读书的,也没干过什么重活。

    来到这儿之后,第一天去干活,手上就有了血泡,大队上派来的人告诉他们,有了血泡就得把血泡给挑破,再擦伤碘酒,否则容易发炎。第二天去干活,手上又有新的血泡,再挑破,再长,再挑,这样下来,手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姜穗穗看到女知青们的手,这才知道自己能够跟宋时清一块儿干活有多好。

    宋时清总是将重活累活都干了,把轻松的留给她来干。她虽然也觉得累了点,可是手上最多留下一些红印子,还不至于会有血泡。

    “婶儿,你就让穗穗给我们一些吧,好不好?”陆欣说道。

    方桂芝见这俩孩子这样,便说道:“这位小同志说对了,咱们能给,能换,就是不能卖。这样吧,你们实在想要,就拿别的东西换。”

    这话一说出来,另外两个女知青有些蒙圈,一时之间不是很明白方桂芝这话是什么意思。拿别的东西换?

    倒是姜穗穗眼中一亮,暗道方桂芝可真聪明,是啊,不能做买卖,可没说不能换啊,他们只是换东西,又不是卖,哪怕真被人知道了,也能说的过去。

    姜穗穗笑着拉着女知青们的手,说道:“我妈的意思是,你们可以去我家拿美白霜啦,快走吧。”

    一行人高高兴兴地朝姜家走去。

    到了姜家门口,妞妞听到脚步声,就猜到肯定是小姑和奶奶回来了,高兴地从小木马上下来,跑到院门边,将门打开。

    如同往常一样,兴奋地叫着:“奶奶,小姑,你们回来了!”

    可是,却见奶奶和小姑身边还有两个陌生的姨,登时有些紧张起来。跑到姜穗穗身边,抱住她的腿,那双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盯着陈智敏和陆欣看,眼中满是疑惑。

    小孩子见到陌生人,大多都是这样的反应。

    姜穗穗笑着摸了妞妞的小脑瓜子一把,解释道:“妞妞,这是小姑的朋友,妞妞快叫阿姨。”

    妞妞看看小姑,又看看陈智敏和陆欣,小嘴巴一张,乖巧地喊了声:“姨。”

    ‘阿姨’这个叫法比较偏南方,在他们这边都是直接叫‘姨’的。

    陈智敏和陆欣互看一眼,笑着蹲下来,一个摸摸妞妞的小脸蛋,一个从兜里掏来掏去,掏出来一颗糖果,递给妞妞。

    妞妞看着糖果,不知道该不该收,只能看向姜穗穗。小姑怎么说,她就怎么做,小姑说能收她就要,小姑说不能要,她就不要了。

    虽然她真的很想吃,可是她是听话的小孩子,要听小姑的话。

    姜穗穗最喜欢的便是妞妞这一点,她虽然只有三岁多,却十分听话懂事。就比如现在,哪怕她很想吃糖果,可也不会像别的小孩那样,随随便便就接下别人给的糖果。

    她会先去询问一下大人的意思。

    姜穗穗点点头:“妞妞要是想吃,就收下吧。不过收了阿姨的糖果,就要说谢谢哦。”

    妞妞点点头,这才伸出两只小肉手,接住陈智敏给的糖果。脸上升起两抹红晕,吐了吐小舌头,说了声:“谢谢姨。”

    陈智敏摸了摸她的小脑袋:“不用谢,你是叫妞妞吗?长得好可爱呀,都说女孩像姑姑,你将来肯定能长得跟你小姑一样好看。”

    妞妞一听,布灵布灵的大眼睛中,发出光亮,认认真真地问道:“真的吗?我小姑好好看的。小姑做饭又好吃,小姑还会教我背诗,小姑最厉害了。姨,那我长得像小姑的话,我以后做饭也会好吃吗?”

    说完,又忍不住吸溜一下,咽了一口口水,大眼睛中充满了渴望。

    她仰起头来,看着姜穗穗,奶声奶气地问道:“小姑,我们今天吃什么呀?妞妞都等不及了。”

    这孩子,自从吃过了姜穗穗做的饭菜之后,便彻底成为了她的小迷妹,对她吹各种彩虹屁。

    姜穗穗已经知道了妞妞的吃货属性,答道:“小姑今天打算做粉蒸排骨,妞妞想不想吃?”

    “想!”毫无疑问的,妞妞重重点头,又脆生生地答应了一声。

    这时,方桂芝已经打了两茶缸的凉白开过来了,招呼着姜穗穗将陈智敏和陆欣带进堂屋里坐着休息会儿,将凉白开给两人喝,又把上回姜穗穗买来的虾酥糖拿出来了一些,让两人吃。

    只不过陈智敏和陆欣只喝了点水,倒是没有吃糖。

    这年头糖多精贵呀,她们平时还能有家里送过来的一些票,姜家的糖票不好得,又有个孩子,肯定爱吃糖,她们要是把糖吃了,像什么话。

    方桂芝坐着陪她们说说话,关心关心她们。都挺不容易的,年纪也就只有她家囡囡这么大,一个个都背井离乡的,肯定很想家。

    每到这个时候,方桂芝便挺庆幸她们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农民好啊,他们这儿就是乡下,她闺女也就不用去离她大老远的地方去下乡了。

    她简直不敢想象,要是姜穗穗去了那么远的地方,一呆就是几年,她该怎么办才好。

    姜穗穗将美白霜拿出来,又拿了两个小罐子。往两个小罐子里装满美白霜,每罐大概有总分量的五分之一。

    方桂芝说的换,那就是真的换,由她把关,姜穗穗把美白霜给了陈智敏和陆欣,拿到了一定数目的票,有布票,糖票,粮票,每样都给了点。

    陆欣的爸爸是个小干部,妈妈和哥哥都在肉联厂上班,一家子都能每个月分到票,所以每个月都会给她寄上足够的钱和票。

    姜穗穗拿着票,虽然没挣到钱,可心里也挺高兴的。票虽然不是钱,但却比钱还要管用。在这个买什么都要票的年代,要是没有票,你有再多的钱,也买不到东西。

    至于真的要靠卖东西挣钱的话,还得去黑市才行。

    拿到了雪花膏之后,二人这才想起这次来找姜穗穗的本来目的,是要问她衣服在哪儿做的。

    姜穗穗得知她们的来意之后,便带着她们去找谢芳华。

    “芳华姐的手艺很好,干活细致,走线精准,我身上穿的都是她给我做的。到时候你们想做什么,直接跟她说就行了。”姜穗穗说道。

    因为谢芳华家庭成分的原因,月亮湾的社员们大都去赖婆子那里做衣服。这些知青们不太清楚其中原因,只以为赖婆子的手艺比较好,甚至陈智敏和陆欣还不知道大队上还有个谢裁缝,直到姜穗穗带着他们到了谢芳华家中,才后知后觉,原来是这儿。

    门开着,姜穗穗跟谢芳华接触了几次之后,二人十分谈得来,已经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她直接带着陈智敏和陆欣走进去,朝里头问了一声:“芳华姐,你在吗?”

    “诶,是穗穗来了吗?”里头很快传来谢芳华的声音,接着门帘子被掀开,从里屋走出来一个人,正是谢芳华。

    谢芳华很有民国年间上海女人的韵味,气质娴静。

    此时她的身上穿着一条上回姜穗穗给她设计出来的长裙,裙子长度足足到了脚踝部分,但正因为如此才更显得仙气。谢芳华是一个看起来比较有书香气的,她容貌清丽,虽不如姜穗穗明艳动人,却是另一番风情。

    谢芳华原本以为只有姜穗穗一个人,没想到她还带了两个女同志过来,她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刚刚姜穗穗在外头叫她的时候,她恰好在里屋换衣服。姜穗穗给她设计的这条裙子她刚看图的时候就十分喜欢,没想到做出来之后更是满意,便迫不及待的进去换了。

    原本出来,是打算让姜穗穗看看穿起来怎么样的。

    姜穗穗眼中一亮,看向谢芳华的眼中闪过一抹惊艳,莹白的面上便带了笑意:“真没想到你穿上这条裙子这么好看,我当时就觉得很适合你的气质。”

    “对了,”姜穗穗拉过陈智敏和陆欣,“芳华姐,这是我新认识的两个好朋友,她们是我们大队的知青,说是看我穿你做的裙子好看,就让我带她们过来找你做衣服。”

    陈智敏和陆欣看到谢芳华之后,都有些看呆了。

    说实话,月亮湾公社跟谢芳华差不多大的,早已经嫁人,孩子都生了一堆了。

    那些人既要干活又要带孩子,被磋磨的比之做姑娘的时候,老了许多,也丑了许多。唯有谢芳华虽说还没嫁出去,可就跟十八-九岁的姑娘家似的,看起来还是那么的年轻。

    最为紧要的是,她因为经历的事儿多,身上又带了抹娴熟的味道。

    在陈智敏和陆欣眼中,姜穗穗是娇艳欲滴,艳丽无双的红玫瑰,那谢芳华便是兰花,恬静,温婉。

    四个姑娘家聚在一块儿,有说有笑的。谢芳华问了陈智敏和陆欣想做什么样的衣服,陈智敏和陆欣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只说要做跟姜穗穗差不多的。

    谢芳华这儿现成的布不多,没什么好挑的。陈智敏和陆欣没有选到自己喜欢的颜色,便打算等下次星期天放假时,去城里自己买好了布,再拿过来让谢芳华做。

    做一条裙子五块二毛钱,衣服和裤子的价格一样,统一三块八毛。陈智敏和陆欣都说,要做一件衣服,一条裤子,再做一条裙子。

    总共加起来就是二十五块四毛钱,两人怕谢芳华以为她们后悔,便先给了一半定金,也就是十二块七毛钱。

    谢芳华见她们信任她,也没说推辞的话,笑着收下来,说等她们把布买来了,肯定第一个做她们的,尽早做好,让她们尽早穿上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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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穗穗邀请陈智敏和陆欣去自己家吃饭,可是她们两人有些不好意思。今天在她那里买到了便宜的美白霜,又麻烦她带她们来谢裁缝这儿,要谢也是她们谢她,给她送点什么才好,哪里还好意思去他们家打扰,吃饭呀。

    只不过她们也没这么直接的说出来,只说是他们知青点每天的伙食费都是大家一起平摊的,上回买的野牛肉还有一些,今天正要烧,要是不回去去就太浪费了。

    知青点和姜穗穗家正好在反方向,所以她们并没有一道走。

    谢芳华叫住了姜穗穗,将刚刚收到的定金全部放进姜穗穗手心。

    说道:“穗穗,你拿着。这衣服是你画的设计图,我都是按照你画的图做的,所以这个钱理应咱们两个对半分,这定金你先拿着,剩下的尾款我再拿。”

    姜穗穗显然没有料到谢芳华竟然会这样做,十三块钱啊,靠挣工分的话,得干一两个月的活呢。

    但想了想谢芳华的话,她又觉得谢芳华所说的,也不失为一个赚钱的好办法。她这次可以因为不好意思,将钱全都退回去,说就是几张图而已,没什么打紧的。

    可是以后呢?

    如果她不肯收钱,那么以后谢芳华肯定也不会好意思来让她帮忙画图,或许就有一些想要穿新颖款式的衣服的客人流失掉。

    与其如此,倒还不如二人合作起来。

    不过,一人一半的比例,姜穗穗还是觉得太多了,而且她也不算是专业的设计师,设计的这些款式,都是因为自己买的衣服多,而且多是高定,养成了一种很好的审美,自己随便设计一下,也能设计出好看的衣服来。

    她从其中拿出十块钱,然后将剩下的钱都退回去。

    那双好看的能腻死人的眸子盯着谢芳华,红唇轻启,说道:“芳华姐,咱们合作没有问题,可是我不能跟你对半分。说实话,我画一张图的时间要不了多久,而且我也不是专业的。能把我画出来的做成衣服,其实更在于你的手艺,要是没有你的手艺,说不定换成别人也做不好。”

    “而且,我画一张图的时间用不了多久,你做衣服画的时间比我多得多,你要是让我拿一半的话,我会觉得我占你便宜了的。”

    她的声音娇滴滴的,可是所说的话,却句句都在为谢芳华着想。

    她是知道谢芳华的不容易的,这个不容易不在于她‘熬’到了二十五岁还嫁不出去。

    作为新时代的女性,很多二十五岁都还在读书呢。二十五岁明明是花朵正绽放的时候,是一个女人一生当中最迷人的时刻,怎么能被说成是老姑娘呢?

    而且她也不觉得不结婚有什么不好的,难道非要像这个年代的大多数女性那样,早早的嫁人,然后生一大堆的孩子,熬成黄脸婆才好?

    当然了,她也没有一棍子打翻一船人,毕竟这个年代啊,没有避孕意识,怀了就生呗,生着生着就生了一窝。有人是因为喜欢,有人是怀了必须得生,受时代的限制,没人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

    她就是想说,每个人的活法不一样,结婚有结婚的好,不结婚有不结婚的好,她只是想表达,她从没有像别人那样,觉得谢芳华二十五了还不结婚有什么丢人的。

    她觉得谢芳华不容易的点是,谢芳华的亲人都死了,她没有别的亲人,公社里的人又因为她的家庭成分而刻意躲着她,估计很多时候,会比较孤独吧。

    这种孤独她深有感触,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她也每天都在感受着这种孤独。

    她的父亲虽然健在,可还不如不在了,对她漠不关心,只在乎他后来娶得老婆和小儿子。

    她比谢芳华好一点,因为她是有朋友的,而且朋友还不少。

    可是热闹过后,更显得她一个人的时候有多么寂寞。

    她觉得自己跟谢芳华同病相怜,所以更能读懂她的心思。在她心中,已经把谢芳华当成了很好的朋友。

    谢芳华当然也把她当朋友,因为是朋友,所以她们两人都不想对方‘吃亏’。

    所以,谢芳华并没有接她递过来的钱,而是说道:“穗穗,你就当是我想长久跟你合作,故意多给你一些,就拿一半吧。我虽说花的时间比你多了一些,可你能设计衣服,我却只能照着你设计的去做。”

    谢芳华说起话来的时候慢条斯理,明明是土生土长的江州人,却愣是带着些南方姑娘的味道,虽不如姜穗穗娇气,却也是极有韵味的。

    她说:“说到底,如果没有你的设计,刚刚的两位女知青说不定也不会来找我做衣服。而且你长得好看,平时穿上我做的衣服,简直就是活生生的招牌。穗穗,你不要觉得你付出的不如我多,咱们俩,都缺一不可。”

    谢芳华嘴角抿着,含着笑,伸手握住姜穗穗的手。

    作者有话要说:走一下事业线,下章继续发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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