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李云歌是典型的农家男子,干活的好手,力气劲可大。他身材高挑,皮肤是小麦色,上挑的丹凤眼极具气势,这是一个相貌姣好的泼辣男子。

    原身记忆里两兄妹吵吵闹闹,跟仇人似的,互相看不上眼。原身不服管教,李云歌就直接上手,他力气大,原身瘦弱不堪,常常被拧的要死要活,认错认得一个顺溜,可惜死不悔改。

    南息摆摆手,急忙解释道,“哥,哥,怪我,昨晚我去朋友家睡了,鞋子一早掉沟里了,咱赶紧回家,别让阿爹等久了……”

    提到阿爹,李云歌的注意力一下子被转移了,眉目间染上了几缕忧色,刚刚的气焰一下子烟消云散。也就没有追究南息话里的漏洞,原身哪里有什么朋友,靠那些个狐朋狗友估计只能睡大街了。

    李家原本也是殷实人家,然自李母几年前进山把人给摔没了,李家的日子一日不如一日,李父郁结在心,卧床不起。原身不学无术,挑不起家庭的担子,就全压在李云歌一人头上,硬生生把他拖成大龄剩男,二十岁的年纪还嫁不出去。李父的病离不得药,今天是月末,李云歌特地去医馆拿了药。

    为了维持生计,李云歌在镇上摆了个摊子,专卖男儿家饰物,包括头花绣帕抹额等玩意儿。时下男子的妆容并不夸张,发间戴簪子,头花,系发带都与自身相得益彰。百花镇并不是一个贫穷的地方,相反,它很繁荣。

    百花镇的花与酒都很出名,吸引了不少游山玩水的富贵闲人,更何况皇家认可的第一寺庙万福寺就在这边的山上。

    因此,李云歌的摊子生意还不错,勉强能家里维持一大笔开销。

    南息悲哀地意识到,穷的不是这里,而是她家。

    李云歌带着南息到街口搭驴车回村。

    此时大清早的车上没啥人,赶车的大娘熟捻地同李云歌招呼道,“李小子,又给你爹拿药呢?赶紧上车,大娘捎你回去。”

    这大娘是同村的婶子,南息有了原主记忆并不觉得多陌生,正欲开口打个招呼,李云歌爽朗地笑道,“大娘今儿个又要麻烦您了。”

    “哈哈,不麻烦……”

    两人闲话家常,硬生生把南息给忽视了。

    南息:……

    原本还纠结会不会遭受白眼啥的,这下好了,人家连一个眼光都没给你。

    若是原身,此刻心底怕是恼火极了。怎么说也是村里狗憎猫嫌、游手好闲的痞子,就这样被无视了,她还要不要面子啊?原身是李家养女,除了李母一家子对她上心,村里的堂叔堂婶们对她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态度。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再加上原主心思敏感狭隘,别人对她无视一分,她便在心底恨上一分。

    此刻,若是原身还在,大概又在心底暗暗给赶车大娘记上一笔,改日带着她的狐朋狗友给报复回来。

    南息心底叹息,原主从小在异样目光下长大,一是因为李家村没有□□的风俗,若不是原身流落此地时李父一心求女,执意留下她,原身早就不知去处。二是因为原身姓南。姓南原本没什么不妥,坏就坏在邻国以南为国姓。如今天下三分,分别为玉水国、慕南国、巫国,南息所在的便是玉水国,几十年前才堪堪战乱初平,这些村民多多少少有着家国情怀,因此更是处处排挤原身,说来可笑,原身五岁流落至此,愣是没交上一个真心待她的朋友。

    原身一边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一边心底止不住的滋生怨恨,是一个会嫉妒会愤怒会感到不平的思想偏颇孩子,但南息却是个成年人。

    她不仅不会恼,还微微一笑,默不作声地上了驴车坐在一旁,安静地看大娘一边赶车一边聊东家长西家短,时不时地颔首以示赞同,简直与往常判若两人。

    大娘心底狐疑,往常她接这小崽子下私学,哪次不是眉不是眉,眼不是眼的?这次大大方方的,别说,还真有两分读书人的样子。

    若是南息知道她心底的想法,指不定嗤笑成什么样子。

    读书人,呵,原书的女主宋潇潇便是这样的一个读书人。剧情中为了更好地替发挥女主光环,塑造了一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背景时代。

    此时天下战乱初定,百废待兴,各种制度陆续恢复,举国皆求治世之能才,女主正是在这“千呼万唤”的时代召唤下,从现代的一个普通的中文系学生穿到女尊王朝,卖弄文采学识,吸引各路美男视线,在异世发光发热。

    现在人人意识到读书的重要,不少乡绅大儒纷纷成立私学书塾。

    原身便是在镇上的柳家私塾读书,不过现在这书还能不能继续读下去还说不定,因为昨天原身被夫子给劝退了。

    南息心里琢磨,除了原书剧情外,原身虽然只是个连面都没露的炮灰,但一屁股的事一点也不少。

    一路上南息把记忆梳理一遍,然而快到李家村之时,没等他们下车,有人在村口大叫起来,“云哥儿,不好了,你爹快不行了!”

    李云歌一惊,唇色煞白,一把掀开帘子,没等驴车停稳,就从车上跳下来,顾不得一个踉跄就疾步往家里奔去,南息动作一顿,下意识地跟上去。

    李阿爹虽一直卧床不起,但病情还算稳定,不过是拿会儿药的功夫,这一下子怎么就突然不行了。

    破旧的小院子挤满了人,门口还围着一群乡里乡亲。

    李云歌赶到的时候,人群中隐隐传来“唉……可惜了……”“被气死……不行了……”“痞子……被退学……”的字眼,李云歌眼圈一下子红了,尖声喊道让他们滚,一头跑进屋子里。南息听到这些八卦,心里有些不好的预感。

    等南息挤进去,狭小阴暗的屋子里围满了李家的婶婶叔叔,熙熙攘攘,床上躺着个消瘦男子,喘着粗气,生怕这口气喘不上来就猝然长逝。

    “阿爹,你怎么样?不要吓我……”李云歌红着眼眶,伤心欲绝,紧紧握着李阿爹的手,周围人面露不忍,不断宽慰着。

    南息看着他们,觉得自己像个旁观者。她本身感情淡漠,面冷心冷,即使在现代,能牵动她情绪的人不多,让她痛哭流涕是做不到的。

    南息垂下眼帘,极力掩下心底那抹难以忽视的酸涩之感。

    或许是心则乱,其他人没看出来,南息却看得分明,李爹是被气着了,上气不咽下气,又郁结在心,这口气吐不出来。

    李爹强撑这一口气,微不可闻地啜嗫道,“……汐姐儿呢?”

    李云歌打起精神,“在呢,她在。”说着,招呼着南息上前来。

    一大家子的人,独独南息被忽视在门口,一听到李阿爹要找她,一群人一股脑地把她往前推。

    李二娘李春花边推边嘀咕,“这丫头也真是不像话,这人都不行了,也不见她掉一滴泪……”

    顿时有人附和,“唉……果然是养不熟的……”“平日里没个正经就算了,这关头还……”

    南息心情沉重,不置一词。这些李家人本就从没把她放在心上,也就是原身这个傻子,努力想得到他们的认可,净干出些啼笑皆非的傻事。

    李阿爹伸出颤抖的手,努力睁大浑浊的双眼,“汐姐儿,好好读书,和云哥儿……”

    南息微微用力握住那只干瘪消瘦的手,眼眶酸涩,不做声。

    李云歌一听崩溃地大喊,“别说了,大夫呢?人呢?!”

    “来了来了,大夫来了”。

    刘大叔领着一个头戴帷帽看不清面容的男子急忙跨进屋子里。

    然而等众人看清那大夫的样子,瞬间炸开窝。屋里辈分最大的李家大娘李春萍一口叱咄,“成何体统,哪有男子当大夫的!还不快把妙春堂的老大夫请过来。”

    领着男大夫过来的刘大叔为难道,“老大夫今日外出就诊,没个个把时间回不来……”

    人群一下子响起杂音,一拨人认为死马当活马医,让这男大夫试试,一拨人认为男子无才便是德,人命关天的事,哪能交给这般年轻的男子……

    李云歌也显而易见地陷入纠结之中。

    南息知道,现在人普遍认为无才便是德,男子应该在家相妻教女,但这毕竟是小说的世界,等女主穿越过来,各路男主纷纷大放异彩,各显神通,使得男子地位大大提高,迈出封建的牢笼,在商业、医学、政事等领域甚者比女子更有作为。

    比如李云歌,在赚钱一事上颇有天赋,支撑着一家子的生计。李云歌这是当局者迷,等他反应过来就会同意让这男子看诊。

    南息掩下眼底的沉思,没想到在这穷乡僻壤之地有男子在医学上开始涉猎,然而下一刻她不这么认为了,因为这戴帷帽的大夫大有来头,正是原书中的男主之一——冷烨。

    这人是刘大叔请来的,南息耳尖地听到他低声询问道,“冷烨小大夫,你有把握治吗?”

    南息丝毫不怀疑他会蹦出一句,“爱治治,不治滚!”

    没办法,这就是男主的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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