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喜当妈

    “翠兰呀,你家媳妇好点没?这都半个月了,也该节哀顺变了,毕竟还有孩子要养呀。”女人的声音大且尖锐,听着好像是安慰,但其中的恶意不可忽视。

    林晓就是被这阵大嗓门给吵醒的,感觉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提不起劲来。她这是在哪?被好心人救了?外面的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是另一个女人爽利的声音,内容听不真切,但之前那个聒噪的声音却是没了。

    “三儿媳妇,你醒了?来,我带了鸡蛋汤来,你先喝点。”是之前那个爽利的声音,动作却很温柔,很有反差了。

    林晓还来不及反应,香浓的汤就被送到了嘴边,引人嘴馋,不由自主张开嘴喝完了一整晚汤。女人看林晓喝完汤,也很欣慰,不管怎样,能吃得进东西就是好转的开始。

    “三儿媳呀,这才对呀,人呀要吃东西才行,你先歇着,我晚上再过来。”女人说完,就转身走了出去,剩下持续懵逼的林晓一人。

    1973年12月25号,农历腊月初二,林晓过来的第二天,虽然已经半接受事实,但依然觉得很荒谬,又躺了一天,林晓此刻只觉得腹如擂鼓,算了,不管在哪,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林晓只能长叹一声,扶着床边移动身体,刚刚躺着的床还留有温度,床上的被子,八成新,蓝布大花的被面,透着浓浓的时代气息。

    她所在的这个房间,泥土地面,但很平整,墙面还是青砖的,整个房间宽敞明亮,屋内的家具不多,但尚算齐全,看得出来家境应该不错。靠近窗户的地方则是一张立着妆匣的桌子。打开妆匣里的镜子,映照出的脸,清丽可人,十分漂亮,可再好看都不是林晓原本的脸。

    看着这眼前种种,再结合脑海中被强灌进的不属于她的记忆。她真的像小说上描述的一样,穿越了,从二十一世纪大都市来到了这个听都没听过的七十年代小山村。

    还成了一个身无三两银的有夫之妇,哦,目前是个寡妇了,半个月前原身老公传了噩耗回来,单位安排出差,结果船翻在了海里。原身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场晕倒,之后这半个月一直昏昏沉沉,夜里又不禁悲从中来,结果伤心过度猝死,然后林晓就来了。

    寡妇就算了,并且林晓喜当妈,孩子还一下来仨,买一送三呀这是。不过呢穿越一次,白白年轻了几岁,年方二十四,也是很划算了。

    “妈,妈你醒了嘛?”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林晓还没感叹完,她的便宜孩子就来了。房间的门被推开一道小缝,圆圆的小脑袋随之钻了进来,手上还端着一个碗。两根羊角辫揭示了来人的身份,跟她同名同姓的原主林晓的龙凤胎大女儿,宝妞,大名叶文桐。

    才四岁多的小孩子,居然就知道照顾母亲了,尤其这懂事的孩子长的还可爱,林晓一颗老阿姨的心都要融化了。

    一看到孩子手上的碗,林晓立马快步迎了上去,将碗接了过来,摸了摸碗,只是微微温热,碗也不重,才放下心来。虽然才走没几步路,林晓就气喘吁吁了,但让这么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孩子伺候自己,林晓表示做不到,良心上过不去呀。

    心里直叹气,这副身体这么差的嘛?走几步路都大喘气,乡村版林妹妹嘛!不过既然现在这副身体是她林晓的了,她可要好好保养,身体强壮。

    看到林晓难受的样子,宝妞立马扶着林晓,想要让她坐到凳子上,无奈人小力气小,差点把自己给绊倒了。林晓扶住小姑娘,笑了笑,强撑着身体移到凳子上,将碗放下,然后摸了摸孩子的头,头发细细软软,手感不错。

    歇了歇缓过气来,林晓端起粥送到嘴边,余光看到一双大眼只巴巴的看着她……的碗,“宝妞有没有吃呀?”

    “妈妈,我吃过了,奶奶给我盛了好大一碗呢,我全吃完了呢。”小姑娘连说带比划,说完还吧嗒了一下嘴,表示粥真的很好吃。

    小姑娘可可爱爱,林晓不由莞尔,心里一软,一下子母性泛滥,可能还有原身记忆的影响,将送到唇边的粥改送到宝妞嘴边,“啊,这个粥这么好吃的呀,既然这么好吃,宝妞再吃一点好嘛,太多了妈妈吃不下呢。”

    宝妞犹豫了一会,但看到林晓柔和的目光,抿抿嘴干脆道:“那好吧我就帮妈妈吃一口,我只吃一口哦,妈妈是个大人了,要多吃一点才行呢,这样才能身体棒。”

    小大人似的说教着,浅浅喝了一口粥,就把碗推了回去,还一个劲催促着林晓快点喝。浓稠的白米粥喝到嘴里,是不同于现代粮食的别样清香,米味更香更足,哪怕没有小菜,一大碗粥不知不觉间,林晓就和小姑娘一人一口,喝了精光,甚至还有点意犹未尽。

    一碗粥下肚,林晓感觉身上有了点力气,本来就不是什么大病,只是原主长时间伤心过度食欲不振,身体营养跟不上,才格外虚弱。现在内里的芯子换了林晓,忧伤自然是没了。

    看外面太阳正好,冬日里的暖阳格外珍贵,林晓搬了把凳子坐在屋檐下晒着太阳,把小姑娘搂在怀里,细细捋了捋原主的记忆。

    她不是“林晓”这个原身,也学不来原身柔弱的性子,这次的事情正好给了林晓转变的理由,丈夫去世,为母则强,这个理由还是很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刚好堵上村里这些人的口。

    趁着日光大好,林晓又细细打量了现在所在的房子,明亮的青砖大瓦房,三间宽敞正房,旁边还有厨房杂物房之类的小房间,前院后院的,占地面积得有好几百平了,在这个村里绝对是豪宅呀。

    梳理着脑海中的记忆,林晓知道这是自己一家五口的房子,以后就是一家四口了。林晓的丈夫叶明辰可以说是这个山窝窝里的金凤凰,也是这个村子的第一个大学生,65年毕业,按理说是会被分配在大城市工作的,但因为叶明辰在分配工作之前打了报告,说自己是村里出来的,毕业之后更希望回家乡,为家乡建设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最后叶明辰因为这个事情深受好评,在分配工作上,虽然失去了大城市工作的机会,但直接分配到县里单位上班,还因为这个事情,被当做好青年典型去宣传,工作上也是如鱼得水,很受领导看重。

    想到这,林晓不由腹黑的揣测了一下,这叶明辰真是个聪明人呀。

    留在大城市当然好,对于这时代的大多数人来说,留在大城市那是十分光荣的,也是很多人奋斗的目标。可留下容易,想要升职升迁那就不容易了。尤其是叶明辰这样的毫无背景农村小子来说,这一点,不管在哪个时代来说,都大差不差。

    当然这只是林晓一点不负责任的猜测,因为记忆里,原身其实和她丈夫相处的时间并不多,虽说是夫妻,但那是绝对的相敬如宾。不说别的,就夫妻分居两地,这感情能好到哪里去。

    而且要是叶明辰没选择回家乡,也遇不到原主了,毕竟原主是个下乡知青。但身娇体弱,干活很是不行,磕磕绊绊的。直到嫁给了叶明辰,然后当了小学代课老师,这才好一点。

    不过关于两个人的感情到底怎么样这件事,都跟跟现在的林晓没关系,毕竟便宜老公已经不在了,她也就不用担心要履行妻子义务啥的。但想到记忆里那张斯文清俊,还蛮符合她审美观的脸,林晓只能感叹一句可惜呀,英年早逝。

    感叹归感叹,但她目前还是想想怎么在这个时代生活吧,基本小目标就是能填饱肚子,至于其他的更高层次的需求,林晓表示慢慢来。

    思绪乱飞了一会,太阳都快西斜了,还是先着力于眼前,把今天晚上的肚子填饱吧。

    可能是因为晒了太阳,加上肚子里有存货,林晓觉得身体好多了,所以起身,准备去厨房给自己一家四口做顿晚饭,等等一家四口,她好像忘记了啥。

    她这一下午就顾着思考人生了,完全忽略了,她除了怀里这个乖巧小丫头,可还有另外两个便宜孩子呢。

    “那个,宝妞呀,你两个弟弟呢?怎么一下午都没看到?”林晓十分不好意思,当妈当成她这样,也是很尴尬了,没办法谁让她是第一次当妈呢。

    “恩,铁子和三叔公家的小叔叔去村里看人家捞鱼去了,小石头在奶奶家,奶奶说妈妈你身体不舒服,照顾不了小石头,所以先抱走了。”宝妞想了想回道,小丫头虽然才四岁多,但一大段话说下来口齿清晰,思维也很清楚,是个聪明孩子没错了。

    铁子,哪怕已经知道这是她大儿子的小名,但真正听到,林晓还是感觉心塞,顺便再来段喊麦。相比之下,小姑娘的小名好多了,宝妞,多好听多可爱呀,至于更小的一岁的儿子,小名也很有特点,石头。

    恩,挺好的,多有时代特色不是,这哥俩的大名,铁子大名叶文松,小石头的大名则是叶文柏。不存村里孩子只有等上学了才会有被叫大名的机会。平日里都是称呼小名的。

    交待宝妞自己在院子里玩耍,林晓去了厨房。厨房挺大,收拾的也很干净,虽然比较空旷,打开厨房的柜子,只有一些粗粮,至于细粮,林晓拢了拢,还装不满一碗,墙角倒是有不少红薯芋头之类的杂粮。

    整个厨房里唯一算得上有价值的,也就是柜子里的十来个鸡蛋,还是原主婆婆留下的。以及梁上挂着的一小块腊肉了,这充分显示出这个年代的贫瘠,哪怕原主的家庭已经是村子里过得好的人家,吃的东西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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