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一章抛妻弃子的知青

    “祝余!祝余你醒醒!快!快把人送卫生所!”

    “骡子套好了吗?赶紧的!快点!快点!”

    “来了来了!快把人扶上来!”

    “慢点慢点!”

    “快走吧快走吧......”

    祝余刚醒来就听见身边杂七杂八的声音,他努力想睁开眼睛,但是他浑身冷的发抖,大脑一片空白,眼皮像是千斤重,他实在是睁不开眼睛。

    感觉身上裹了层被子,身体没有那么冷了,他又一次陷入黑暗。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周围都是白刷刷的墙,鼻子里有一股酒精刺鼻的味道,他脑袋昏昏沉沉的,看起来,他现在好像是在医院。

    “祝余你醒啦!大夫快来,3号床的病人醒来了。”

    祝余看着眼前那个穿着打着补丁衣服的青年,进来看见他醒来,没等他说话就又跑远了。

    过了一会儿,那青年领着一个白大褂进来了。

    那医生给他测了测体温,说:“熬过去了,没啥大事儿,回去养着就行。就是身子骨太差劲儿了,好好补补就行了。”

    “谢谢大夫,谢谢大夫。”只见那青年忙不迭地感谢那个白大褂,然后将人家送出了病房。

    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那青年回来了。

    “祝余啊!多谢你救了俺家艳芳啊!你放心,你养病期间的粮食,俺家全包了!”

    祝余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没有贸然开口,只是淡淡点了点头。说:“我现在脑子昏沉沉的,想再睡一会儿。”

    “行,你好好休息,俺就坐在一边儿,你醒了有事儿叫俺。”

    “好。”

    祝余闭上眼睛 ,看是在睡觉,其实是在接收原主的记忆。

    他上个世界从未想过自己还会再次醒来,赵思云死后,他万念俱灰,好不容易撑了两年,实在撑不住了,他死之前还在担心,赵思云在下面见着自己会不会怪他。

    那么多年,他早就把自己当成了祝余,刻意忘记了所谓原身,也忘记了当初给他发布任务的那个声音。

    没想到他死后,就陷入了一片黑暗里,不知过了多久,他一醒来,上辈子感觉如梦一场,心绪平静,感觉自己就如看了故事一般,记得每一个细节,但是对赵思云的感情已经没有那么深了。想着刚刚发生的事,他知道,自己可能又到了新世界。

    祝余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没有关于自己本身的记忆,每次醒来都是新的身体新的记忆,但是巧合的是,每个世界的自己都叫祝余。

    他如今知道的是:有一个一直伴随他的,不知是什么神器的东西,每次都会给他发布任务,提供剧情。当他附身的这个人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就会脱离这个世界,沉入黑暗,不知再过多久,再在另一个世界重新醒来。

    他不知道这样的世界要经历多久,但是,他心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告诉他让他一定要一直坚持下去。他也是十分佛系,没有过去未来的人,也没有什么执念,在不同世界里扮演不同的人,也是十分有乐趣的。

    而且,祝余发现,他的大脑储存了很多知识,都是较这个世界更为先进的知识体系,由此,祝余觉得自己可能已经轮回了很长时间了。不过,这些念头想想也就罢了,他现在都是在享受当下,尽力做好任务,他十分想知道,当任务结束时,是什么光景。

    此时祝余开始接受原身的记忆和这个世界的剧情,等接受完一切,佛系如他也要说句mmp了。

    这个故事发生在华国七十年代,这个年代,因为领导人做出了的决定,出现了大规模的文化运动,也同时出现了轰轰烈烈的下乡活动。

    原身祝余,十八岁,是首都人,两年前年插队到了北方的一个小村庄,就是现在在的这个长庆村。

    原身的条件着实不错,父母都是大学教授,正遇上了文化运动刚开始那一年,父亲被自己的学生举报,被下放到了南方的村子里,母亲也受到了父亲的牵连,一同都被下放到了南方。到现在已经八年了。

    原身当时也才十岁,也并不是心智成熟的时候,虽然记得很多事,但是三观没形成,

    他的父母为了不让他跟着一起受苦,将原身托付给了他的大伯,更是给他大伯留下来不少金钱,但是原身的大伯也有自己的家庭,虽然也没有苛待原身,但是也是经常性无视他的存在。

    随着这种生活上的冷暴力,他大伯的儿子,他的堂兄,更是十分讨厌自己家里多了一张嘴,吃自家的粮食。多番在外人面前说原身的不是,原身的大伯得了钱也不可能声张,原身更是个被说了只会一个劲儿往后躲的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原身就成了一部分人嘴里混吃混喝的白眼狼,对亲生父母冷血无情的不孝子。

    寄人篱下本就低人一等,在这样压抑的环境下,在周围同龄人的指指点点下,原身敏感又自卑,表面上风光霁月,实际上心思重,小肚鸡肠,十分记仇。

    在他十六岁那年,他大伯没有问他的意见,在插队下乡的名单中,用他代了他的堂兄。

    原身的身子本来就不好,心思重的人,更是虚弱非常,原身被猝然通知下乡,对他打击本就不小,更何况乡下,都是要做体力活的。

    虽然说适当运动可以锻炼身体,但是这时候做的都是重体力活,而且做的活多少是和吃的挂钩,不干活就吃不上饭,所以他的日子过得格外艰难,好几次都得了重病,几次差点熬不过来。

    雪上加霜的是,在这次生病之后一年后,原身收到了他父亲所在劳改场从北京辗转后寄来的信件和遗物。

    他才知道原身伯父并不是众人口中的大善人。父亲当时给他留下了足够他一辈子花的钱财。

    而他的母亲,因为失去了最爱的丈夫,也最终没有熬过去,在父亲去世没多久,就随着父亲去了。

    知道真相的原主满心怨恨,只是原先一直找不到门路。

    后来,高考恢复了,原身凭着过人的智慧和毅力,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顺利回到了首都。他此时一心想着复仇。

    现在的大学生可是凤毛麟角啊,以他大伯的为人,果不其然,那一家人贴了上来,原主也因为怨恨,与他们虚与委蛇。心中都憋着坏呢。

    原身的堂哥本就被宠坏了,原身多加撺掇,让堂哥染上了赌博

    。

    原身的大伯也算是有点见识,算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主动辞掉铁饭碗下海经商的厉害人物。

    加上有原身父母给的钱财,给他堂兄攒了一份不小的家业。原身认为启动资金有他父母的钱财,他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但是,原身的堂兄也有奇遇,哪怕是沾上了赌博,最终都没有大事。

    后来,不知为什么,他堂兄在经商这件事上表现出了极强的天赋,积累了无数财富。

    而原主最终只得凄惨收场,临死之前,连口热水都喝不上。

    如果光是这样,祝余甚至还觉得原身是个小可怜。

    但是,原主在下乡的时候,吃不消繁重的农务,插队两年后,也就是祝余来到的这个节点,借着救命之恩,娶了大队长的女儿。

    其实这个救命之恩也不是原主乐意担的。

    大队长的女儿,孙艳芳因为受尽一家人的宠爱,比村里其他姑娘干的活少,所以养的也白净,惹了别人的嫉妒,原先是想吓唬吓唬她,没想到孙艳芳从河洞上掉下去了,十二月的北方,那天气就让人受不了,更何况那刺骨的水。

    原身也是存着小心思才去救人的,奈何他自己个儿本身身子骨就不行,所以他被送到了医院,而孙艳芳只是在家里喝点姜汤捂一捂就好了。

    后来,原身借着小姑娘本来就对他的爱意,以及他的救命之恩,娶了了村里大队长的女儿,把人家单纯的小姑娘哄得团团转,更因为有这层差点丢了命的故事,连结婚证都没领就让人家姑娘当了他媳妇儿。

    没成想高考恢复了,原身当然不想继续留在村里,他想回城市,回首都去,但是他根本没有想过要带着这个乡下媳妇儿回城。

    所以他甜言蜜语哄着他媳妇儿偷了他爸的公章,偷偷自己给自己开了介绍信,拍拍屁股去念大学去了。

    到了大学后,原身立刻这个乡下姑娘抛在脑后。他走的时候,还不知道他那小媳妇儿已经怀孕了。

    他在大城市享受美好富裕的生活的时候,他的小媳妇儿艰难的抚养着他们的儿子,因为村里的风言风语,他们不得不背井离乡离开了长庆村。后来为了供孩子念书,小姑娘熬坏了身体,也没活到60岁就去世了。

    他们的儿子省吃俭用上了大学,生活过得并不富裕,但是,讽刺的是,在他死后,还是他曾经抛弃的妻儿,为他收敛骸骨,为他摔盆送终。

    祝余认为,原身这一辈子,可能小姑娘对他的感情就是他一辈子唯一真挚至极的感情了。

    可是原身却因为莫名的虚荣心没有珍惜,将这样美好纯洁的感情辜负了。

    祝余最看不惯的就是这些玩弄感情抛妻弃子的男人,纵然原身可以称得上一句命运多舛,可人家姑娘是捧着一颗真心真真切切对他好的。

    [滴!任务一: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任务二:让父母好好活着;任务三:让孙艳芳幸福一生。]

    那神器适时的发布了任务。

    “祝余!祝余醒醒,俺爹赶来驴车了,咱们趁天色早,早点回村吧。”

    祝余感觉有人碰了碰他,睁开眼,是刚醒来见到的那个青年。祝余从记忆中得知,这是孙艳芳的大哥。

    “好的,孙大哥,你先让村长进来吧,我马上收拾好。”

    “别着急别着急。慢点也没事......”那青年憨憨笑着,出去找孙队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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