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依稀记得, 当初厉南书为她买这个戒指的时候,她毫无准备。
当时厉南书拿到了这笔奖金, 他的舍友嬉笑着说要厉南书请客吃饭。
林知当初知道了, 其实是有些生气的。
厉南书宿舍里, 八个人有五个是本地的。
作为本地人,他们原本就心气比普通人高一些。由于家境好,也由于父母文化水平更高。
更何况考上京都大学的,原本都是各自学校的佼佼者。
而厉南书实在太优秀了, 他们这些本地人在厉南书这个可以称为穷小子的外地人面前, 一点优越感都没有,实在挫败。
直到厉南书跟林知谈恋爱。
他的舍友们似乎从林知的身份上找到了打压厉南书的点,林知又优秀家境又十分突出,是全校的女神。
这样的身份, 是给了厉南书很多压力的。
他的舍友们看出了这种压力,凡是节日,时不时就会问林知, 厉南书送了你什么礼物,给了你什么, 是不是还不如你朋友礼物的零头贵重。
他们带着一种嫉妒到眼红的心态, 来看待厉南书跟林知的这段感情。
一方面比不过厉南书又眼红他找到这样可望不可即的女朋友, 一方面又暗地幻想着厉南书被女神一脚踹掉,好让他四年来端着的高高架子崩塌。
故而总是有意无意在物质方面贬低厉南书,故意拿林知的条件说事。即使厉南书气量再大,在当时那个年纪, 因为自身优秀而骄傲的心,难免会觉得受伤。
除此以外,当他们看到厉南书为了生活费而去打工。对每一分钱都计较着使用时,总会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甚至会因此故意让厉南书难堪。
倒不是说这些舍友本性太坏,只是太过年轻。
那时候也只有柯天明和另外一个舍友,总是用话堵住那些舍友。
林知听到过几回,觉得刺耳极了。
当时听到那些舍友用讥讽的语气要厉南书请客吃饭时,林知哼一声,表示这笔钱要带她出去玩的,才不会请客。
倒不是她小气,只是那些舍友也没大方到哪里去。
那几位却又追问,去哪里玩,要不要带上他们一起,可以拼个团,这样车费什么的还能省一点。
这话也是故意说给厉南书听的,因为某一次参与班级活动时。大家都说要打车,厉南书当时说自己坐公交车去就行。
他们背地里不知笑话了多少次,每次说起车费,就要再笑一次。
林知懒得搭理,回了一句:“坐我的私人飞机去。”
后来倒是真的去了周边一个风景区,不过没有私人飞机。是厉南书借了一辆双人自行车,两个人一起骑,花了一个小时四十分钟,才抵达目的地。
虽说累了一些,可林知开心的很。
等晚上回来的时候,厉南书又说带她逛街。
走到一家珠宝店,他说进去看看。
林知可不想在他面前表现出自己很会花钱的样子,一开始还不肯进去,说没什么想买的。
后来进去,才知道厉南书准备给她买一个戒指。
岑甯婚礼之后,林知一直没有将手指上的戒指摘下。
厉南书送她回去后,连夜去坐飞机。
他最近很忙,为了配合林知参加岑甯的婚礼,会议耽误了两天。
他临走前,站在花树下,轻轻抱了抱林知,说自己马上就回来。
这段时间林知没怎么跟厉南书分开过,厉南书也不知是哪一窍突然开了,黏人的很。
就连工作,也连带回家来做。
偶尔还会迟到早退,林知刚开始有些不习惯,等到后来也就习惯了。
如今厉南书出差,她突然又变回一个人,反而有些不适。
明明累了一天,当伴娘不比新娘轻松。可躺在床上,身体是累的,却没什么睡意。
她想起来昨天晚上,赵特助打电话来说有一个文件没有确定好。
林知本来不想听厉南书工作上的事情,厉南书不避着,她倒是准备出去转一圈再回来。
却被厉南书一把拉住,还能听到话筒里赵特助的声音。
赵特助只是疑惑,原本应该今天要完成的文件,怎么会没签。
厉南书告诉他文件上有两个问题他需要重新开个会强调,第二天再开会。
赵特助不太适应这种工作方式的厉南书,脱口而出问怎么下班前不开个会。
厉南书闲闲道:“没半个小时讲不完,不想加班。”
赵特助这才明白厉南书为什么看了眼文件,又看了眼时间,什么也没说,就放下了文件。
这是赶着回去见媳妇。
厉南书挂完电话,才问林知刚刚想做什么。
林知一下也忘记了,随口说自己想吃点东西,想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吃的。
厉南书便站起来,说陪她去。
两人快九点了,去了趟厨房,没找到什么好吃的,于是让阿姨弄了一个炖蛋,吃完才回房间。
林知原本晚上是不吃东西的,倒不是为了保持身材还是怎样,只是觉得不太健康。
她的祖母这方面尤其讲究,从三十多岁就开始讲过午不食。下午两点之后,是绝对不会进食的。
林知受这种观念影响,不至于太夸张,但过了晚上饭点,基本就不吃东西了。
可晚上跟着厉南书一人一个小盅,抱着慢吞吞吃完,竟觉得满足极了。
现下她睡不着,从床上爬起来。外面夜风有些凉,她披了将外套,扶着楼梯往楼下客厅走去。
佣人房里的阿姨似乎听见了动静,问了一声是谁。
林知应了一声:“是我。”
接着便听到阿姨穿衣服起床的声音,林知忙道:“您不用起来了,我找些吃的。”
阿姨穿衣服的声音停了,又问:“要吃什么?厨房没东西,要不还跟昨天一样,给你炖个蛋?”
林知此时没什么胃口,只是睡不着,想找点东西排解一下。
“不用了,我找些饼干牛奶之类的,您睡吧。”
阿姨又询问了两句,确定她不需要,才安心睡下。
林知在厨房捣鼓了一阵,倒是真的没找到什么吃的。
冰箱里全是牛排海鲜等,一只只大龙虾张牙舞爪的,一看就不适合现在吃。
她只好热了一杯牛奶,倒了些燕麦蔬果片,端着去了画室。
画室的玻璃天空,大概最适合这样的季节。
微凉的夜风,漫天的繁星,还有半轮明月。
林知喝了几口奶,靠在玻璃窗前,看着风吹过底下的花枝,听着虫鸣鸟叫。
此时,才真真切切的感觉到,自己回到了这里,她住了十几年的家。
林知盯着自己手上的戒指看了许久,才想起来摸过手机看了眼时间,才十二点多。
厉南书出发了不到三小时,还有三小时他才能抵达目的地。
这两年飞机出事有些频繁,尤其是私人飞机。
许是无人的寂寞夜晚,总是容易多想。
林知翻开微信,点开厉南书的头像,却是没有发出消息。
她知道厉南书为人严谨,做事谨慎,即使私人飞机允许使用信号,他依旧不会将手机开机。
林知又把手机丢开,去书架上找了一本书。
在羊毛毯子上躺下,侧身躺着,开着暖黄色的落地灯,开始看书。
看书总是容易犯困的,林知早上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看着看着睡着了。
有厉南书发来的消息,凌晨四点的时候,告诉她安全落地。
那边应该是快要晚上了,林知没给他回消息,想着他忙了一天,许是要休息了。
她起来洗漱了一下,吃了点早餐。看到管家在浇花,便下楼去帮着一起打理。
管家给她找了个水壶,让她去把旁边的爬藤花浇一浇,最近好几天没下雨,都干了。
他自己拿了花剪,开始修花枝。
草坪上养了不少动物,除了怕人的孔雀,还有几只猫几条狗。
这些都是林睿博喜欢的,家里的佣人出去时,偶尔捡到流浪猫流浪狗,就会带回来。
会跟他们做好体检,打好防疫针,再散养在院子里。
说来也搞笑,当时林睿博突然被带走。家里一些谄媚的佣人反倒都躲得远远的,反而是这些猫猫狗狗都围上来叫,不让人把林睿博带走。
林知对这些小动物倒是还好,前几年他们散养在这里,虽然有人负责喂,却也瘦了不少。
这些日子又养了回来,肥嘟嘟的跟几个小肉团一样。
他们跟林知不熟悉,都围着管家转。
管家拿着花剪,怕弄到他们,烦的赶他们走。
有只白猫看到林知,迈着优雅的步子朝她走去。走到她跟前,便往她脚背上一坐,挨在她腿上,打了个哈欠准备小憩一会儿。
林知哭笑不得,蹲下轻轻揉了揉他的脑袋。
阿姨看见林知在这里逗猫,又送了猫粮狗粮过来。
林知便放下水壶,改成了喂猫喂狗。
那几只孔雀许是听到这边的热闹,不知从哪里角落里出来,也跃跃欲试想过来吃东西。
仰着脖子看了一会儿,恰好厨房的阿姨出来,把他们吓得一个激灵,又缩了回去。
林知忍不住笑,管家笑她:“说来帮我浇水的,做到一半就开始玩,还是要靠自己啊。”
林知揉了揉抢食的大白狗的脑袋,笑着撒娇:“我可不是在玩,我也是在做正经事呢。”
这几只小猫小狗,有些是以前养着的,年纪已经很大了。
到了中午,就躺在草坪上晒太阳。晒得热了,就去亭子里乘凉。
也有几只是阿姨最近带回来的,刚打完疫苗,跟大家还不熟悉。
好在这里食物充足,也不会因为吃不到东西而打架。
林知也是第一次喂食,以前总是林睿博喂。
她那时候挺怕这些的,倒是去了趟非洲,连狼都摸过了,就不怕了。
她喂完了就拿起昨天晚上没看完的书,带着一群小跟班到院子里晒太阳看书。
虽然夏天到了尾巴,但院子里的遮阳伞还没有关上。
她躺在院子里的小沙发上,大白猫打败了所有人,一跃跳到她怀里。
林知便抱着书,抱着猫,开始慢慢看。
其他的小猫小狗都打起了瞌睡,林知也好不到哪里去。
书看着看着,就到了地上。
她做了一个梦,厉南书回来了。
厉南书问她在看什么书,她说《长腿叔叔》。
这本书,是林知最爱的一本书。说不出什么高大上的理由,仅仅是喜欢。
厉南书又问她:“不是看过好多遍了吗?怎么还在看。”
林知原本是懒散的躺在沙发上的,他走过来,她便撑起来,抱着厉南书的腰,将自己埋在厉南书的怀里。
她声音闷闷的:“我想做你的长腿叔叔。”
Ithinkthateveryone,notterhownytroublesheyhavewhenhegrowsup,oughttohaveahappychildhoodtolookbackupon.AndifIeverhaveanychildrenofown,notterhowunhappyIybe,Iaotgoingtolettheaveanycaresuntiltheygrowup.
我认为不管人们长大后会遇到什么麻烦,人人都应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可以回忆。如果我将来有孩子的话,不管我自己怎样不幸,我都要让他们无忧无虑。
林知的童年是无比幸福的,即使南青对她过于冷漠,即使她几乎没有母亲的陪伴。
可林睿博给了她世界上最好、最多的爱。
人家的孩子会问,妈妈为什么不爱我。
可林知从来不会,因为她从小就明白,也许有两个人爱她了,爸爸就不会对她这样好了。
林睿博的爱,足够让她满足。
而且她的童年,还有爷爷奶奶。
林家的长辈,对她也是无条件的好。
林知小的时候,看了《长腿叔叔》这本书,就很心疼书里的女主角。
她幻想着,若自己是一个孤儿,人生将会怎样。
她不敢去想,后来在林睿博的帮助下,资助了很多的孤儿院。
她收到过很多小孩的信,那时候,没收到一封信,就会兴高采烈的告诉林睿博,她又一次成为了长腿叔叔。
她跟厉南书分开的哪些年里,曾经想过,如果她那时候资助过厉南书的孤儿院,是不是又会不一样。
她想做厉南书的长腿叔叔,想让他,在贫瘠的人生中,感受到温暖。
她希望厉南书跟书中的女主角一样,即使羡慕别人,却也开朗乐观,自信张扬。
林知永远忘不了书中的这句话。
我是小了一点,但我身体结实,别人腾空跃起时,我能从下面抢到球。
厉南书轻轻揉了揉她的耳朵,低声笑:“你已经是我的长腿叔叔了。”
林知便笑起来,下一秒,她的腿好像变长了。
一直长啊长,变成了好几米长。
然而她都变得这么长了,厉南书却还能揉到她的耳朵。
似乎还舔了舔,湿湿的,口水都留在了耳朵上面。
林知有些痒,扭了几下也没躲开,只能强迫自己睁眼去看。
哪里是厉南书回来,分明是一只大白狗咬着她的裤子,不知道是在玩还是如何,拖着她的裤脚,企图将她拖走。
而先前还在她怀里的大白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挤走了。一只小狗崽睡在她的脑袋旁边,舌头伸出来舔她的耳朵。
林知不知该气还是笑,拿了湿纸巾擦了擦脸,把烦人的小家伙们都赶旁边去一些。
她站起来,去洗手池洗了把脸。
手还没擦干,竟然收到了厉南书的视频聊天。
厉南书还是最近才学会的视频聊天,以前都是直接打电话。
林知只好擦了手,脸上还在滴水,接起了视频。
她刚刚晒了会儿太阳,又睡了一觉,脸蛋红红的。
在镜头里,像蜜桃一样,带着水珠,鲜嫩可口。
厉南书的眼神顿了顿,他那边已经是深夜,刚刚忙完,算过时间,林知大抵不在忙,才发了视频邀请。
“刚睡醒吗?”
林知回到沙发上坐下,那几只小狗又围过来,跃跃欲试要在镜头里露脸。
她随手抱起最小的那只,放在腿上,懒洋洋的靠进沙发里。
“嗯,看书睡着了。”
厉南书嗯了一声,他才洗完澡,穿了宽松的墨绿色丝绸睡衣。
最近用眼过度,私人医生给他配了一副眼镜,让他对着屏幕的时候用。
此时戴上了,头发湿湿的还在滴着水。戴上金丝框的半包眼睛,睡衣胸前的扣子没有扣上,倒是有一些斯文败类的禁/欲感。
好像是头发上的水滴到了眼睛里,他随手拨了下头发,又带着一丝风流。
“我马上就要睡觉了。”
厉南书刚刚开完会,说了很多话,声音低哑。
像是刻意压低了声音一样,带着一股撩人的磁性。
林知心快速跳了几下,没好意思看太久。
她温声道:“那你早点睡吧,把头发吹干。”
“好。”厉南书应了一声,却没有另外的动作,只是盯着屏幕上的林知看。
林知被他看久了,有些不好意思的避开目光。
“你看什么?”
“我就看看你。”厉南书轻轻笑。
明明才一天没见面,好像隔了好久好久一样。
即使是隔着屏幕看一眼,也觉得安心许多。
但同时又心痒痒的,想快点回去,想抱抱她,亲亲她,或者一些更过分的事情。
总之,不能只看一看。
作者有话要说:么么大家,明天见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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