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第六十三章

    按理讲, 人口失踪的事就该报备给警督, 跟陆琛这名护国卫民的上将扯不上半点关系, 可偏偏昨晚两人曾闹出绯闻, 林木还是在事情发生之后才不见的。

    尽管江纾发出那张照片来替陆琛澄清,但众所周知,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 关系亲密,在江纾没发出那张照片之前,两人就已经被组成CP, 各种抓拍的旷世AA照满天飞, 玩归玩闹归闹, 大部分网民仍对此事保持中立的态度。

    找或不找,对陆琛的名誉都会受损。

    “马上派人去查。”陆琛没有丝毫犹豫, 把林木的图像发到内部军网, “各个关卡逐一排查,发现此人立即向我汇报。”

    身为帝国的军人,他的使命就是维护帝国和平, 人民安全亦是他的责任, 无论这件事会对他造成多大影响, 既然公爵亲自求他帮忙, 他必定会选择去找人。

    只是现在,他多了一个顾虑。

    江纾:“看我做什么?”

    “我不喜欢林木。”陆琛老实道。

    ...嗯,够诚实。

    江纾当然知道他不喜欢林木,这货喜欢谁他还不清楚吗, 暗恋都整成明恋了,他还看不出来除非眼瞎。

    故意淡淡道:“噢,知道了。”

    江纾的反应太平淡,以至于陆琛把原本想说的话给咽了回去,心里有些苦涩,他安慰自己这么些年都过来了,哪里怕这一时,反正人肯定跑不了,到最后还是他的。

    陆琛振作精神,对着江纾笑了笑道:“没事,你知道就好。”

    内部军网特有的声波传入光网,陆琛收起心思,把解开的密语告诉江纾:“找到了,人在蛮星。”

    蛮星,一颗穷且远的荒星,因其离帝国本星距离过远,早年因管辖问题被敌国钻了空,如今的蛮星一半隶属帝国,一半隶属敌国,那里除了难民,几乎一无所有,战争每日都会发生。

    普通的飞行器从本星到蛮星大约需要七个工作日,只能使用军用空间飞船,而林木一介平民,是怎么做到一晚之内就到达蛮星?

    很快,陆琛给出了答案。

    陆琛调出全息影像,广袤无垠的宇宙中,一粒黑点如流星般固定在本星上空,陆琛将其放大,一个棕栗色卷发的少年被一坨黑乎乎的东西圈住,神情惊慌地望着下方的星球,少年却是林木没错,而那坨东西...

    “是虫族。”这具身体与虫族对战数百回,早已形成肌肉记忆,影像再模糊,江纾也能一眼辨出那是虫族的形状。

    江纾肯定道:“以虫族的速度,确实做得到。”

    在帝国之内混入虫族奸细,且公然带走公爵之子,来去自如,这件事已经不单单是人口失踪那般简单,直接上升到国防问题了。

    这事发生在莫斯公爵的别墅内,理应他负全责,莫斯公爵一口咬定是国防部门出了纰漏,才让虫族混入帝国,使他痛失爱子。

    一时间高层部门吵得不可开交,国王为稳定局势,叫陆琛先把人找回再说。

    虫族带走林木,或许与陆琛有关,陆琛前去谈判,是最好不过的人选。

    “这次去谈判,人不能带太多,你跟我去就行了。”一切准备就绪,陆琛在修复室取出‘焰’,对身旁的江纾说道。

    他们两个并肩作战多年,彼此间的默契自是不用说,他们去就足够了,不需要无谓的牺牲。

    且蛮星于他们而言,是极为特殊的存在。

    飞船缓缓落在凹凸不平的土面上,两人从中走出,踩到蛮星特有的松软土质,陆琛眼里流露出一抹感慨:“当年从这里逃出去,没想还能重新踏上这片土地。”

    江纾在一旁泼冷水:“当年你被我追着打。”

    陆琛:“.......”

    江纾:“打不过就哭。”

    江纾:“一哭就是一天。”

    “......”他怎么不记得了...

    陆琛握拳抵唇咳了一声,迈开修长的大长腿:“先找林木要紧。”

    江纾:啧,脸皮真薄。

    位面资料只说他们是竹马,并没有具体详细到小时候的事,AKIL好奇道:【男主小时候真这样?】

    江纾笑道:【我逗他的,有是有但没这么夸张。】

    原主是不是难民,江纾不知道,因为他从小就是孤儿,而陆琛却不是。

    陆琛是被绑架过来的。

    在江纾记忆中,小时候的陆琛就是一个矜贵的小少爷,浑身娇滴滴的,穿着在童话里才会看到的王子服饰,眼神里永远充满恐惧,对谁都饱含戒备。

    一看就是个未经世事好骗的贵族。

    这是原主看到陆琛第一眼时产生的想法。

    原主是被一群野蛮人带大的孤儿。

    他们从小教导他做任何事都要靠蛮力去争、去抢,拳头硬就是生存之道。

    再大点之后他知道了空有蛮力,在这颗千疮百孔的星球上根本远远不够。

    战争不停爆发,炮火不断落下,要想活下去,就必须拥有更强的技能。

    他开始观摩战争,捡战后留下的各类机甲碎片、武器,学会拼凑机甲,学会粒子枪如何使用,靠这些来保护自己,饥饿时他会去抢士兵的食物,险些被打死。

    他渴望和平,痛恨帝国,连带着身为贵族的陆琛也不喜欢。

    但是在小小的唐一柯眼里,陆琛能让他吃上一顿饱饭。

    怀着这个念头,在黑暗来临之际,他冲进战火中,在两军交战的夹缝里轻车熟路的溜进敌国军营,带出这只金丝雀。

    金丝雀的手又软又白,脏污也掩盖不了的璞玉。

    他生来就是颗钻石,而自己,渺小得宛如尘埃。

    可惜金丝雀就该娇养,他没有这个条件,将人带出后不久,士兵找上门来,曾经养过他的野蛮人全部为此牺牲,用鲜血为他开辟出一条逃生之路。

    他学会了最后一项技能——躲藏。

    “我讨厌你。”这是唐一柯无数次对陆琛说过的话。

    可是陆琛却紧紧抓住他的手,将他看做唯一的救赎。

    他什么都听唐一柯的,唯有一点——别抛弃他。

    唐一柯没有抛弃他,可能是陆琛太白了,可能是在这污浊的环境里呆久了,他贪恋这一点点仅存的光亮。

    两人相依为命躲过数月,直到某一天,陆琛的家人终于乘着帝国的军舰来到他们面前。

    “你要走了吗?”唐一柯抓着陆琛的手,迷茫的问他。

    他自己大概不知道,他对这个讨厌的人早有了不舍。

    “嗯,我要走了。”

    听到这句话,唐一柯眼里的光瞬间黯淡了。

    金丝雀永远是金丝雀,贵族永远是贵族,无论他身处何地,终有一天会绽放出原有的异彩,与自己有着天壤之别。

    他该回天上了,而自己,要一个人孤独的活在泥土里。

    他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唐一柯放开了他的手。

    垂落到半空的手却突然被抓住。

    一直乖乖呆在他身后的鸟儿对他说:“你跟我一起走。”

    他的声音清脆又悦耳,带着前所未有的坚决:“以后,我保护你。”

    那时候的唐一柯就那么怔愣地看着陆琛,不是因为感动,而是恍惚地意识到——

    原来...他的鸟儿并不娇弱。

    *

    AKIL惋惜道:【听起来挺美好啊,相互救赎,怎么就走到后来的结局呢。】

    江纾摇摇头:【对陆琛来说或许是救赎,可对唐一柯不是。】

    陆琛生来就拥有一切,唐一柯却什么都没有,甚至还患有先天性疾病,自卑使得他敏感,在陆琛家成长,他很容易把这份好当成施舍。

    唐一柯一直以为副官这个职位是陆琛施舍给他的,却不知道,以他的身份根本不可能走到如今的高度,陆琛的付出他始终看不到,他只知道陆琛连他看上的Oga都要抢走。

    他们生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怎么感同身受?

    陆琛希望得到他的理解,可唐一柯要如何看见呢。

    生在井底的蛙突然有一天跃上陆地,它知道了天空原来是这般广阔,可它也因此发现了自己的卑微与渺小。

    作者有话要说:太困了就到这吧(顶锅盖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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