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母洗了一个晚上的碗,重拾了十几年前掌握过的洗碗技能,一双细滑的手都泡皱了。
第二天早上,贺父还五更天就推她起床,让她学烧柴做饭。
其实贺母十几年前是会烧柴做饭的,但是十几年没做过了,手生,烟火熏黑了她的脸。
做饭让贺父吃了以后又是一顿洗碗,接着贺父去城里融银耳环卖乳猪去了,贺母以为能休息一会儿,想着睡过回笼觉,结果贺昭慕又站在一边,指点她清理鸡笼里的鸡shi,带她喂鸡,带她挑水浇菜,带她上山捡柴……
然后就是中午,又要做饭了,饭后要去河边洗全家的衣服,接着在屋里擦地抹桌搞清洁,把破损的衣物缝缝补补,还得缝制衣服、纳鞋底……
贺母从来都觉得贺昭慕就是他们家给吃给喝给衣服养大的,哪里知道原来能活得这么累!干的活能这么琐碎这么多!一天到晚都不用带停的。
还好贺朝云和贺昭慕明天就要嫁出去了,家里少了两个人的衣服缝补和洗,能舒服一点。
临到傍晚,饭已经做好,贺父还没回家,贺母已经瘫在床上,捶着一整天被挑水捡柴累得发酸的肩膀。
捶着捶着,贺母怔怔地把自己细滑白嫩的双手举在眼前。
保养得这么好的双手,很快就要和普通农家老人差不多了。
贺母怎么甘心?
压着贺昭慕不让嫁是不可能的,贺母才不想多养一个人。所以只有——
靠她考秀才的儿子,靠她嫁到官爷家去的大哥儿!
于是,瘫了一会儿,贺母见贺昭慕出门去了,而贺父还没回家,贺母赶紧的挪开床底下的砖块,取出大部分存银,再偷偷摸摸的摸进贺朝云的房间里。
贺朝云今天都在收拾东西,大包小包的,都是任襄庭六年来买给他的胭脂水粉和颜色亮丽的衣服,还有贺父不知道的其他首饰,都放进包袱里,等着上县令家的马上带走。
而贺母一进来,就马上关上房门,掏出贺家一半的存银。
贺母嫁进来二十多年,又得任家处处补贴日常送肉,因为存银还不少,足足有二十三两银!贺母想着今天贺父卖乳猪的银子是用来给贺老二科考用的,就是就没留,把二十两碎银给了贺朝云。
贺朝云脸上总算没那么郁闷,甚至有一丝喜色。
他就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现银。
贺朝云推拒道:“娘,这些银子,都是给我的?给我干嘛?县令家肯定能养活我。”
贺母把银子塞给他,小声说:“胡话,高门大户哪里是这么好过的?我在戏文里学的,你得打点下人,孝敬主母,孝敬公婆,给自己买胭脂水粉,哄男人的药,有银子过得舒服点。”
贺母说罢,絮絮叨叨的又诉苦起来,诉说今天干活多么多么累,人都变老了,希望贺朝云将来出息了,带她享福。同时,贺母又羡慕道:“你嫁过去不用干活,多好啊。”
“那是当然,所以我才一心嫁出去,我这么美,干什么活,”贺朝云笑了,收了银子,又分了五两银子出来,给贺母说:“给弟弟考秀才,弟弟说话不客气,但也没错,他考上了,我腰板也能挺直一些。”
贺母乐呵呵的:“到时候我就是举人的亲家母,秀才大人的亲娘!”
——
晚上,贺父回到家,还不知道家里存银消失了十五两的事儿。他把卖乳猪的十两银子给了贺母让存着,银耳环成银珠子给了贺昭慕,忽然又想起了什么。
贺父问贺朝云:“你明天穿什么嫁人?该不会穿小任给你的那套正室夫郎的喜服吧?”
贺朝云今天得了十五两银子,心里正高兴着,听到贺父这么说,心情瞬间又下落了:“爹你连喜服都不让我穿?”
贺父说道:“当然不行,所有正红色的都不行,你是去当妾的,怎么能穿正红色?高门大户比你讲究,到时候碍了正室夫人和县令夫人的眼,莫怪你爹没教你。”
说罢,贺父又对贺母道:“婆娘啊,你把他包袱里的正红色衣服全部拿出来,这家里你能穿昭慕能穿,就他不能穿。哦,昭慕也不能穿,朝云穿过的都小任送的,小任认得,他说不要自家夫郎穿别人的衣服。”
贺朝云正气着,猛地听贺父提起任襄庭,还是任襄庭特意的嘱咐,竟然品出一丝丝甜味来,轻声讽刺道:
“也是,昭慕那么丑,怎么配得上我的衣服。”
贺父:“你这——”
贺母护着儿子进房里去,对贺父说:“这是事实啊,别气别气,我们挑正红色衣服,那么好的衣服给娘穿才合适。”
其实不太合适。
贺朝云是哥儿,骨架比男人窄一些,但是胸平。贺母是女子,穿着不合身。
不过,贺母仍是爱不释手的摸着贺朝云的正红色衣服,羡慕道:“朝云真本事,能让小任傻乎乎的给你买这么好这么滑的衣服。”
贺朝云得意地微笑:“那是,我以前能让庭哥这么干,以后也能让王公子这么干。王公子将来成了举人,要当大官,给我的东西不比庭哥好多了?我肚子里还有王公子的孩子呢。”
贺母也笑了,从贺朝云的包袱里挑了几件正红色的出来,说道:“娘先拿着这几件应付你爹。”
——
贺昭慕今晚也不在贺家。
他又被任襄庭差人请到任家试菜去了。
只不过,昨天贺昭慕空手去的,今天,贺昭慕带了一个小包袱。
傍晚的月色朦朦胧胧,贺昭慕提着小包袱而来,走路如风。
这个时间段,任襄庭刚喂完任箭吃饭,给他用酒清洗伤口、喂药、让他睡下。
任箭骨折处很痛,躺着很久才能睡下。见任襄庭如此细心的照顾他,叹气道:“我几乎成了废人,估计还要好几个月才能走路,让你一个人去打猎,辛苦你了。”
任襄庭安慰道:“以后父亲不用辛苦,我抓了不少猪回来,到时候我去考武状元,父亲你在家里养猪,不用冒着危险去打猎。”
任襄庭没说的是,任箭从小也跟着祖父打猎,受伤暗伤很多,年纪越大,打猎遇到猛兽那越就危险。
在家里养猪风险没那么大。
而且,山上的野猪被他揍晕好几次、被他抓走乳猪们之后,都怕了这地方,成群结队的逃离这个可怕的村庄,连夜飞奔跑远了!
以后上山也抓不到野猪,不如把乳猪家养。
任箭被这两个消息惊到了:“你去考武状元?野猪可以变成家养?这能行?野猪一冲十个人都拦不住。”
任襄庭道:“这几个月父亲你就安心养病,我建一座野猪屋,把乳猪投放进去,买点糠过来,父亲以后看着喂就是了。大猪不好驯化,就吃掉。”
交代完养猪计划,任襄庭安抚任箭睡着,见到师尊已经立在月下,仿佛等了许久。
等那么久,师尊竟然也不怒,还微笑着把手中的包袱递给任襄庭。
任襄庭惊喜道:“送我的?”
师尊在红尘里也成了凡人,还是被贺家养的非亲生的哥儿,竟然省吃俭用的送他东西。
贺昭慕“嗯”了一声,说道:“我不想你明天婚礼时,还穿着和朝云一套的婚服。这套是我亲手缝制的。”
任襄庭:“!”
师尊、师尊那画阵法画符的巧手,原来还会手持绣花针、给他缝制衣服?
任襄庭打开了包袱,见到里面躺着一套衣裳。从柔软细滑的里衣里裤,到外面正红色绣着鸳鸯瑞兽祥云的婚服,再到厚实又透气的靴子,整一套衣裳,里里外外都有。
借着月色,任襄庭甚至可以看到,纯白的里衣领子处,还绣着剑穿长云的暗纹。不仅如此,连袖子、腰带、裤脚……等等地方,都绣着明暗两面纹案,暗纹繁复,巧夺天工。
软滑的衣料、繁复的绣技,根本不是一个寻常农家哥儿可以拿出来的。
而且还似曾相识。
剑穿长云的暗纹,任襄庭从前就见过。
在他成年,几次夺得比剑大会第一,带着门派弟子们下山历练、临出门之时,师尊就把一套又一套的衣物送给他,上面就有这种纹路图样。只是当时,师尊说的是,这些衣服,都是宗门发给出色的弟子的。
不仅有着暗纹,还有顺着纹路的灵阵,聚灵阵、清心阵、防护阵……阵法顺着纹路,一个套一个,精心巧究,绝对是阵法大家师尊的手笔。
只是,任襄庭当时只关注灵气,见到其他弟子的门派服装都没有阵法,就只猜到阵法是师尊的手笔,没注意其他弟子门派服装上有没有暗纹。
原来都是师尊绣的?
实在无法想象师尊在洞府里用执剑的手指拿起绣花针的贤惠样子,任襄庭不禁问道:“是你亲手绣的吗?”
贺昭慕低头,耳尖微红,颇为不好意思地承认了:“嗯。”
顿了顿,贺昭慕又补充:“从前一直想嫁给你,提早就绣好了。但没能和你谈这些,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色?以后我就绣那些。”
任襄庭盯着师尊微红的耳尖,察觉到自己的脉搏又变快了:“都很好,谢谢。”
贺昭慕抬眸瞄了他一眼,湛蓝的瞳孔在月色之下像是跃动的湖面,波光潋滟。
贺昭慕小声道:“谢谢不能用说的,要用做的。”
任襄庭愣了愣,直白地问:“我该怎么做?”
贺昭慕又垂头,偷偷的笑了:“真石头,你得学学我,我昨天是怎么谢你的,你来亲一口~”
任襄庭没听懂。
亲?
青?
还是清?
清一口是什么?
贺昭慕见任襄庭不动,“啧”了一声,踮起脚尖,嘴唇贴上任襄庭硬朗的侧脸。
任襄庭的耳尖也慢慢地热了。
贺昭慕站了回去,开口道:“我示范了一次,你得亲回来,补回来我示范的这次。左边一口右边一口。”
“哦。”任襄庭应了,按下胸腔内那奇怪的、雀跃的心跳,弯腰低头,宽厚性感的唇印在师尊的侧脸上。
鼻尖似乎还闻到一丝丝山泉般的清香。
任襄庭有些不舍得离开,却又接着按着师尊的要求,换一边亲了一口。
好像过于亲密了。
任襄庭低头看着近在咫尺的、比他矮小一些的、又美又香的师尊大人,竟然生出一种,想把人抱住的想法。
但是任襄庭也就想想,双手垂在身体两侧,规规矩矩的,纹丝不动。
贺昭慕推了推他:“去,试试衣服。”
任襄庭也不动:“还没洗澡,今天又打猎了,不要穿新衣服。”
贺昭慕闻言,瞄了他一眼,又瞄了他一眼。
洗澡啊。
婚礼之后就住在一起了。
贺昭慕带着微笑,道:“那先一起吃菜,反正明天就能见到了。”
任襄庭:“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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