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难嫁第七十二天

    小厮道“是宋大人。”

    燕挽明了了, 他洗了手,大步向外走去, 宋意正等在正厅。

    雪白身影犹如松柏一般挺直,浓艳香气轻巧就能闻见, 很是奇怪,明明那味道趋近幽淡,不知怎么的就会钻到鼻中,离得不远不近的便感觉自己彻底被他包围。

    燕挽唤了声“老师。”

    宋意优雅的回过头来, 看着他, 眉眼隐有暖意, 徐徐道“今日七夕, 想你无聊,所以过来看看你。”

    燕挽笑道“倒也不无聊, 云生不在京都,我学着做了做糕点, 以后他回来, 可以做给他吃。”

    宋意眼里划过一丝异样, 却没有多余的情绪,只说“你过来, 我有礼物送你。”

    燕挽疑惑的朝他看去,方察宋意是拢着袖子的, 那广大的衣袖垂下, 遮挡了他的双手, 不细看根本不起眼。

    燕挽迟疑的伸出一只手, 就见宋意抬起手,两只宽袖拂过了他的掌心,他没看到自己手上是什么东西,但毛茸茸的触感让他眼睛微睁,立刻双手去捧。

    然后宋意将手收了回去,袖子也随之滑落,露出他掌心一只雪白的兔子来。

    很奶很小的一只,垂着耳朵,眼睛红红,看起来很忧愁的样子。

    但它太可爱了,以至于这副忧伤面容看起来十分滑稽,燕挽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丧丧兔不怕人,却好似不喜欢太过明亮的光线,没了遮掩,就在燕挽的手心里蹬了蹬腿,好像要钻回到袖子里去。

    宋意柔声道“这只兔子是偶然捡到的,你无趣可以拿他逗闷,没功夫养可以送到我这儿来替你养两天,这样生活会多很多乐趣。”

    燕挽眉眼弯弯,真心实意的道“谢谢老师。”

    宋意唇角也勾了起来。

    他极少笑,也罕见这般温柔的模样,就好像春日枝头绽放的梨花,被忽来的风不小心吹落成了一阵雨,洒下一地绝艳的芳色。

    宋意就知他会喜欢,来时的一口气终于松懈,他道“我这就回去了。”

    燕挽说“等等。”

    然后让小厮把他的小鸟蒸糕端过来,送给宋意。

    “我亲手做的,还望老师不要嫌弃。”

    精美的食盒严丝合缝,不打开看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

    宋意眼神顿时微亮,难掩惊喜道“你真的愿意送我”

    “老师说的这是哪里话,老师送我的兔子,我真的很喜欢,索性也没什么别的好回礼,正巧做了糕点,老师就带回去尝尝吧。”

    燕挽一派认真的说着。

    宋意难得含笑道“好,那我就带走了。”

    燕挽亲自送了送他,送到府外,看他登上马车,然后回府,专心玩起了兔子。

    小鸟蒸糕不想做了,还是兔子更好玩,燕挽把它放在桌子上,让它跑,戳了戳它的兔耳朵,道“你有没有名字,要不我叫你小白云”

    兔子不可能回他,所以有了“小白云”这个名字。

    还剩最后一个没来,燕挽干脆就坐在正厅,免得再跑了,却不想蓝佩毫无动静。

    这一等就等到夜深,燕挽恋恋不舍的把小白云放去睡觉,给它喝了水喂了草,还搭了一个舒适的兔窝。

    燕挽不想把它关起来,冰冷的牢笼即便是畜牲也是不喜欢的,还决定找个人专门侍候它。

    麻烦宋意就不必了,如果老把它送到宋意那里去养,难免要跟宋意频繁接触,他是有夫之夫,得避讳些。

    没等到蓝佩来,燕挽决定去睡了,他回到厢房沐了浴,换上了一身松散的白袍,用毛巾擦着头发上的水珠。

    玩过瘾回来的福顺敲了敲门“公子,蓝大人来了。”

    见还是不见全由燕挽拿主意。

    燕挽问“他在哪儿”

    福顺“正厅候着。”

    燕挽叹了口气,换了身衣服,将湿发擦得差不多,用发冠束了起来。

    发带系着水珠会渗透到衣服里,那种黏乎乎的感觉燕挽不喜欢。

    到了正厅,果然见到蓝佩。

    他像是忙了一天公务,此刻才喘回了神,袖口上的墨迹未干,温润的眉眼倒还瞧不出什么神色。

    燕挽狠狠蹙眉“你又被蓝伯伯罚了”

    那墨迹绝对是抄书的时候不小心沾上的。

    蓝佩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有些无奈“这样也能被你发现,分明抄书的时候已经很小心了。”

    本来可以换件衣服再来,但他实在不想让燕挽久等,于是一抄完书就马上过来了。

    他浅笑道“你送我的那盏花灯很好看。”

    一看就知是下人买的,但燕挽有这份心意,他已然很喜欢。

    抄书也正是因这花灯而起,送花灯来的小厮被蓝父撞个正着,父子俩便为燕挽大吵了一架,最后蓝父抬出父亲的身份施压,罚他七夕不准出门,还让他抄经书十遍。

    经书挑得够薄了,还是有不少页数,为了能见到燕挽,他的字迹十分潦草,还漏了内容,跟他往日将抄书视作静心的心态大不相同。

    燕挽却也不知说什么好,想起之前从燕父那里得来的消息,关怀道“三皇子殿下对你动了手,你现在在朝中过得可好”

    蓝佩轻笑“放心罢,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我有皇恩浩荡,陛下偏心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至多是在翰林院里受些排挤,不过我并不介意。”

    燕挽还是很愧疚“是我连累了你。”

    “我是为了我自己。”

    他喜欢的人本也不能放在情敌身边,吃些苦头算什么,莫说是吃苦头,上刀山下油锅他也愿意。

    蓝佩不想见燕挽难过,立刻转了话题,同他道“七夕快要过完了,挽弟你想不想赶个尾声是街上看看,真的很热闹。”

    从小到大他就喜欢热闹,性子极其贪玩儿,怎能耐得住寂寞。

    燕挽果然心动,但还是拒绝“不,我不能去。”

    “此时花灯还没撤,街上却没有多少人,你一个人闷在府里这么久,闷着闷着就会不开心,大郡主她老人家并不想看到,你就随我去看看。”

    要是跟前的人是祁云生的话,燕挽听完或许已经心动了。

    但很可惜不是,所以燕挽只能再一次拒绝“不,不可以。”

    蓝佩立在原地看了她一阵,忽然上前执住他的手腕,拉着他狂奔了起来,在厅外福顺错愕的眼光下,两人转眼就跑出了府。

    如同儿时发生过多次的事情一样,不过情况却是颠倒着的,小时候的蓝佩顽皮,但因为蓝父严厉管教,很多事情不敢做,有些束手束脚,而燕挽因为是燕府的宝贝,不是很危险的事都允许他放开了做,于是养成了他行事洒脱的性子。

    只要蓝佩一犹犹豫豫,燕挽便会拉起他的手就跑,等到犯了事,蓝佩被蓝父拎回家去,蓝佩才想起后悔,打过一顿,下次还被燕挽带着跑。

    燕挽就被蓝佩带着一路跑出了很远,实在跑不动了,两人停下来气喘吁吁,接着他吹了声口哨,一匹骏马从黑夜奔来。

    蓝佩翻身而上,向燕挽伸出了手,燕挽定定看着他,看他含笑的唇角,有些无奈,却还是抓住借力一把骑了上去。

    “倘若大郡主要怪罪,就怪我,是我非要带着你出来的,坐稳了。”

    骏马嘶鸣一声,疾快往前奔去。

    集市转眼近在眼前,蓝佩口口声声说人不多,街上却还是人潮涌动,实在没想到七夕节特意解了一夜宵禁,京都的百姓就晚睡到这个地步。

    蓝佩下了马,扔了缰绳,朝他抬脸一笑,眼里似有星星“挽弟你看,热不热闹,好不好看。”

    熙熙攘攘的人群都被映照万千花灯的灿光里,云香鬓影,玉带华锦,走在街中只觉自己如同红尘一粟,但那烟火欢愉的气息却动人心弦,好似自己逐渐有了温度。

    燕挽的笑容一点一点绽放,片刻难掩本性,道“蓝兄,你带银子了没有,这个炸大虾我想吃。”

    自然是带了。

    蓝佩付了钱,买了四只,燕挽三只自己一只,那炸虾不知道用什么裹着炸的,表面金黄,壳脆里酥,鲜美至极。

    蓝佩才吃了一只,燕挽三只都吃完,然后眼巴巴的看着,意犹未尽的样子。

    炸虾的小贩笑了“我这可是独创的手艺,赶着今明两天卖完了就回乡下去,要不是七夕节京都热闹,我也不来。这位客官,你弟弟还想吃,你多买几只,以后就吃不到了。”

    蓝佩一边掏钱一边说“再来八只。”

    燕挽喜欢,管他吃个饱。

    燕挽原想说“四只就够了”,可见他付了钱,还是闭了嘴,等虾炸好,用木签串着,蓝佩递到他跟前“吃吧弟弟。”

    语气里满是戏谑的意味。

    燕挽莫名脸红,将那炸虾接了过来,咬了一口,低着头,烫得舌头卷了起来。

    “挽弟若嫌出来同我一起出来逛街暧昧,干脆像那小贩以为的那样,唤我一声哥哥,蓝兄怎么听都别扭。”

    呸。

    哥哥更别扭。

    燕挽瞪了他一眼,不想遭他调戏,蓝佩立刻打住,不想惹他羞恼,又看向别处的摊子,问“套圈玩不玩,有你喜欢的不倒翁。”

    燕挽小时候最喜欢不倒翁,因为怎么都不会倒,一个人都能玩半个时辰,套圈的摊子前围了好些人,好些个郎君给自己的娘子套,一个都没套着,引得旁边群众一阵窃笑。

    燕挽看了一眼,也笑了,说“我不行,我也会出糗的,这种事兄长来肯定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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