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包和米粉,是苏绵和厨子商量过,定下的新品。
眼下,京城里卖这两种晨食的极少,汤包的面、肉、汤都有讲究,米粉是南方的吃法,京城里大多都是卖面条的。
前些时,齐夫人换了厨子,晨食已经比原来多了些人气。苏绵想推两样有特色的早点,再多吸引一些食客。
今日的汤包分了番茄和香菇两种口味,晶莹可爱、皮薄如纸,吸上一口,汤汁浓郁。她特意叫厨子避开了蟹肉海鲜之类的口味,一是让价格更亲民,二是降低食材的保鲜成本。
谢元宝是位资深的吃货,苏绵得了原主的记忆,对美食也很有些研究。她特意交待过厨子,除了面和肉,要在做汤包的皮冻上好好下工夫,皮冻到位了,蒸出来的汤汁才会极其鲜美,妙不可言。
苏绵把两种口味的汤包各吃了一个,忍不住竖了竖大拇指。齐夫人向来谨守礼教规矩,吃饭也从不随心所欲,她看见苏绵吃得欢,竟觉得开胃了许多。
苏绵点评:味道不错,倒是可以增加一款麻辣味的,满足多种需求。她默默设想了一下,最好是吮指虾球的那种汤汁,嘬一口,根本停不下来。
米粉里面配的是肉丝和榨菜,汤是精心熬制的杂骨汤,因为加了葱花和熟猪油,光闻到那个香味便让人垂涎三尺。
苏绵点评:因为米粉本身没有味道,所以,可以把汤熬得更浓些,榨菜肉丝炒得更入味些。
她把一大碗米粉吃得干干净净,又吃了点别的东西。徐霁默默地看着,其实很想问她:这么能吃,为什么不胖?
齐夫人也吃得比平时多,她自从那天和林氏在谢府门口聊了几句,现在也跟着林氏叫“清仪”。
“清仪日后还当常来陪我吃饭,有你在,我便吃得更香。”
苏绵应了声“好”,又歪着头想了想。“等到这汤包和米粉开始售卖那天,我叫我爹在府上挑几个又胖又能吃的家仆,先饿一餐,然后在人流最旺的时候,送到咱们店里来,吃喝我请。”
又胖又能吃的家仆,谢家最不缺。胖子不经饿,若是饿一餐送来,保管狼吞虎咽,吃嘛嘛香。
齐夫人掩唇笑起来:“这叫饭托呀!”
徐霁咳了咳,平息了才对苏绵说:“店里的人气虽然旺了,可若是一直只做晨食,发展终归有限。”
苏绵点头,他说的对,要把饭馆做大,要想赚钱,还是得做正餐。“我想过了,店子后面的屋子放着也是浪费。每日晨食歇了,便日夜赶工,把后面改成酒楼。这些时,咱们可以好好琢磨着,创几个招牌菜。”
“谈何容易?”齐夫人直摇头,正饭点时店前门可罗雀,那惨痛经历让她丧失了信心。“离咱们店不远的聚珍楼,是整条街上生意最好的酒楼,他家最有名的招牌菜是鱼三吃,最好卖的酒是秋露白。光这两样便是远近闻名,不知一日能赚多少银子!”
“那正好,咱们的招牌,也卖鱼和酒。”
苏绵说完,齐夫人就愣了。她怀疑这孩子吃撑着,脑子转不过弯来。人家强还叫正好?而且,硬往人家的强项上撞,怕不是要撞得头破血流?
三人歇了筷子,有人上了茶。只有徐霁的杯子里没有茶叶,洪太医交待过,服药期间不可饮茶。
他喝了口水,润了润。放下杯子,他好像懂了苏绵的用意。
苏绵其实是想省下广告费,蹭一蹭聚珍楼的名气。聚珍楼的鱼和酒卖得好,大多人会和齐夫人一样,觉得她在同一条街上跟着卖鱼和酒,会是自寻死路。所以,她反而勾起了人们的好奇心。
“如此一来,可就把自己逼进了胡同里。”他淡笑,“若是味道比不过聚珍楼,会让所有人看笑话;若是比过了,店子是红火了,是非可就多了。”
齐夫人问:“能有什么是非?”
“那聚珍楼的东家,是礼部侍郎聂昌仑的小舅子。聂昌仑,是聂贵妃的哥哥,华昭公主的舅舅。”
聂家当年声名赫赫,因为,出了一位辅政大臣。后来,皇帝亲政,辅政大臣过世,今上仍对聂家十分忌惮。聂家长子聂昌仑只做了个礼部侍郎,幸亏,他有个国色天香的妹妹。他把妹妹送进宫,深得圣宠,且皇帝见他安分守己,这才保住了聂家这些年的荣华。
华昭公主大婚那日,聂昌仑这个当舅舅的连祖传的夜明珠都送了来当贺礼。当时苏绵还没嫁过来,徐霁听下人们说过,华昭把硕大的夜明珠放在新房里,显摆了好几天。
华昭公主现在不提徐霖的旧事了,苏绵主动和徐霖划清界限,而且整天只和刘小小、齐夫人待在一起,做些无聊的绣活,商议些赚钱的琐事,这让华昭失去了斗争的乐趣。
可如果,苏绵触到她的利益,或者在别的事上碍了她的眼,她照样不是好相与的人。苏绵长得就够碍眼了,别的事上,华昭就是见不得她好。
苏绵喝了口茶,她在书里看到过,在书的结尾,大鑫国皇帝驾崩,聂贵妃所生的五皇子登基,华昭公主身份更加尊贵,而这个聂昌仑成功地翻了身,一步登天当了宰相,权倾朝野。
齐夫人叹了口气,对苏绵说:“这样看来,可得三思而行。”
“我三思过了。”她饭饱茶足,笑出个浅浅的梨涡,“只要是合法地赚钱,我什么都敢干。”
徐霁淡淡一笑:“夫人所言及是!咱们一不偷二不抢,合法经营,何需怕着谁?”
齐夫人捏了捏额角,心里虚虚的:你们不怕,我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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