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林茉而言,无论是神权或者贵族, 两者都谈不上绝对正确。
无论哪一种, 制度上本就具有一定缺陷性。至于哪一方具有阶段性的“正义”,绝大程度依赖于顶端领导者的个人素质。
现在她安心寄身于神权系统, 是因为比之贵族,白弥耶尚会给底层平民上升渠道, 一定程度改善阶级固化。
故而内心深处, 林茉还是把白弥耶看成人, 只不过是个十分强悍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人。
她嘴里对神明进行吹捧,也不吝啬甜言蜜语,仿佛是极虔诚的模样。
然而实则她对神之信仰也不过如此。
然而如今,凝视马卡尔区传来的战报, 林茉生出了一股不可思议的窒息感。
她手指微凝汗水, 根植于内心深处的无神主意心念微微动摇。
白弥耶, 还是人吗?
十日后,从神院出发的队伍终于行至帝国北面。
也就是临近马卡尔区, 到达白弥耶施展神迹的地方。
越往北走,天气越发寒冷, 土地也被冻得硬邦邦的, 夏日里湍急的河流也已然被冻住,在阳光下好像玉带一样闪闪发光。
这行军十日里, 林茉也已然不断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所谓神明,大概是跟人类截然不同的强大生物?
就像恐龙与蚂蚁,有着悬殊的力量罢了。
内心深处, 她仍不愿自己跟这个世界真正信徒一样匍匐于神明脚下,打心眼儿里对神进行臣服。
上下级般掌控可以,神权宣扬那种从身到心顺从,是林茉从心底抗拒的。
如此搞搞心理辅导,也让林茉内心增添一些勇气。
然而如今,当林茉真正看到白弥耶的神迹时候,她的内心却猛然一悸!
仿佛这几日的自我开解,都成了笑话。
阳光下,那些尖冰闪闪发光,耀眼之极。
一根根尖锐的冰锥,就像一根根尖锐的刺,轻巧的穿过了人体,将人如此挂起。无论是马匹或者盔甲,都被冰刺轻而易举的刺穿。如今这些叛军死前惊惧的表情凝结于脸上,就这样子被永远保存下来。
天气寒冷,这些死人的身躯也是变为了寒冰,在阳光下闪烁光辉,却不会腐败。
一切发生在一瞬间,故而叛军连逃跑迹象都没有,都在一瞬间陨落。
一万多人的队伍,就这样子被高大的冰锥穿透,死前惊恐表情千奇百怪。
一眼望去,层层叠叠,好像一片死人森林。
现在这片森林就成为观光景点,可供前去北面支援的队伍进行神迹欣赏。
林茉:我感觉有点不能呼吸!
她心底涌动了一抹深切的悸动,感觉有什么东西被击碎了一般。自己仿佛站在深渊跟前,被一双恐怖的眸子如此凝视。
林茉的胃部轻轻翻腾,这就是神之力量?
当然不止林茉,在场之人都升起了同款的震撼和恐惧。
白弥耶以最快速简单的方式,平息了所有反对声音,令人对神权无可质疑,对北方作战计划再无质疑!
本来沸腾的马卡尔区也迅速安静下来。
神爵的意思很明白,跟恶魔作战几十年,也才死一半的男人。不过要是得罪神明的人,那也用不了两个小时,那就能超额完成恶魔业绩。
这个世界,只有一个声音。这既是极端的集权,又是极端的行动力。
阳光下,艾威利的面颊亦是苍白得不可思议,眼中震撼久久未散。
可能直到此刻,他仿佛才如梦初醒,知道自己曾经的梦多么的,可笑!
身边不断有人举起双手做祈祷,以证自己对神明的敬畏,或者用以舒缓自己的恐惧。只要顺从,就不会成为这种可怕力量的敌人吧?
栗子花继续托着林茉前行,那片可怖的人体森林渐渐被抛却在身后。
林茉慢慢的攥紧了手中缰绳。
最初的震撼之后,一股热乎的疑窦在林茉心里疯狂窜动。
那就是神爵究竟想要什么?
以前林茉一直以为自己是理解的,现在却很是困惑了。
身为半神,白弥耶有至高无上的荣耀,也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想要什么,这个世界都会依顺他。这样子的日子当然是快乐的!所以以前,林茉以为自己至少明白顶头上司的个人需求。
譬如增加巫师福利,巩固神权之类,也是人类思维可以理解的争权斗争。
可是现在,林茉不明白了。
生物固然有竞争本性,可是若是力量差距太大,那又还有什么爽感?
一个普通人,会因为自己具有控制一窝蚂蚁生死的力量而沾沾自喜,产生快乐吗?
不会的,竞争胜利的舒爽感源于对方是同类生物。
差距若然太大,就不会有愉悦值了。
就连永恒帝国的贵族,也不会为平时看不到的真正平民卑微产生日常快乐。
乃至于之前白弥耶种种手段,都显得“亲民”了。
冰雪中,林茉不费力的骑在马上,呼吸却已然渐渐有些急促。
假设“神爵”是某种具有未知强大力量的生命体。
“恶魔”是另外一只具有强大未知力量的生命体。
这两个高魔力量的生物,降临于低魔世界,“神”很聪明,对战之际还招揽了这个世界的低魔生物。
恶魔会无限繁殖,产出千奇百怪的恶魔。
相对而言,神就提拔巫师,让巫师对抗恶魔。
这场不同体系的战争,现在已经开始了,而自己是低魔炮灰中一员。
林茉慢慢的,压下去眼底的幽润。她知道自己这些看法只能咽在自己肚子里,谁也不能告诉。就算是自己的老师米莱尔,也绝对不能倾诉。
观光完马卡尔区的人体森林,欣赏完神爵个人艺术,这只队伍继续向北前行。
七日后,队伍到达北面的北三营,是人族军队设置于北方五个战时基地之一。
北三营十分庞大,每日补给消耗都是个巨大数字。在米莱尔的管理下,一切却是井井有条,丝毫不乱。
这个基地人员大抵来之于永恒帝国。
长途跋涉,这支队伍也稍有疲惫,到达之后也稍作歇息。
林茉煮了热茶,吃着烤软的玉米饼,一边听着一旁尼南尔人吹当地八卦。
这个世界消息传播并不发达,就连报纸这种东西,也只在永恒帝国几个稍大些的城市发行。其作用,也作为较富裕的市民茶余饭后的消遣。至于其他地方,大家享受八卦,也只能靠口口相传的传统方式了。
林茉翻阅的各种讯息,可不包括当地的狗血八卦。
尼南尔区在南方,离帝国王都有一段距离,离神院也更加遥远了。
林茉只知道那里阳光明媚,气候温润,粮食和水果都十分肯长。当地的权贵都有大大的庄园,雇佣了许多人为他们搞种植。这些庄园主有自己的私人武装,在当地十分有分量。
尼南尔区气候温润,故而当地骑士被调来北方时,不免有些不适当地的天气。
眼前的尼南尔人裹着毯子,尚有几分畏寒。当他灌了几口热茶之后,至少舌头倒也暖和起来了。
尼南尔区一向安宁,本地贵族之中,要属雷古斯家族最具威望,在整个地区颇具影响力。
老雷古斯伯爵当年也曾是米莱尔大人麾下,曾追随帝国之狐南征北战,立下不少军功。
这位老伯爵战场之上十分勇悍,然而一旦回到了家乡,又变为一个和蔼又温厚的可敬之辈。
当地的百姓,都对他十分敬重。
老伯爵为人无可挑剔,就连爱情也忠贞不渝。他三十岁丧妻,妻子是他自幼青梅竹马的心爱姑娘,从此老伯爵心若死灰,未曾再娶。只可惜露西死时,却并没有给她留下一个儿子,只给老伯爵留下一女。
如此一来,在别人看来,爵位自然会由堂侄海勒.雷古斯继承。
毕竟海勒.雷古斯是尼南尔区最出色的青年,他开了四道神纹,更是王都月下剑客之徒。
海勒.雷古斯也是这么认为的,近些年,他的目光更落在老雷古斯伯爵女儿,也就是自己堂妹身上。
伴随时光流逝,这位堂妹宛如一颗明珠,成长得亭亭玉立,出落得十分美丽。
如果能娶堂妹为妻,一切都变得十分完美,海勒认为是两全其美之策。
然而事实未曾如意,他这位美丽的堂妹却有别的看法。
这位古怪的少女要继承父亲的爵位,几次三番向王都申述,甚至主动提起弓箭愿上战场。
一番历练下来,据闻伯爵之女也开了四道神纹,不输给她那位优秀堂兄了。
总之,无论是美人还是爵位,海勒已然不能如愿。
这件事情,闹得亲戚间比较尴尬,在尼南尔区传得沸沸扬扬。
林茉:我怎么觉得这个剧情有些耳熟。
她仿佛已经知道某人全称了。
“唔,那一位便是我们尼南尔区雷古斯伯爵的女儿,无论怎样说,确实是个美人儿啊。”
林茉抬起头,就看到了阿曼达.雷古斯。
游历时候小伙伴在看到林茉时候眼珠一亮,策马而来:“茉莉,好久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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