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二十一

    兽人雌巫(8)

    这是宝宁路上跟长老商量好的,他们不能吃独食,周边部落都是有血缘关系的,是天然同盟,而且……大家脑袋里还没有抢劫亲戚的概念,但是如果大家都在一起,那么抵抗抢劫部落的能力就会增强,所以这样做不但不吃亏反而是有好处的。

    说起来,兽人部落为了繁衍后代各自发展出了很多模式,如狂草部落的掠夺模式,如山林部落的走婚模式,再就是草原河谷部落的小聚集互通以及内部固定模式,当然也有其他各式各样的模式,林林总总,都罗列出来要成一篇调研论文了。

    血河部落选择的是草原河谷部落模式外加内部固定模式,这个模式的好处就是足够自由也足够稳定,掠夺模式毫无人性可言,全走婚模式不够稳定,而草原河谷模式跟内部固定模式就要好很多。所以,加上血河部落应该算起来周边的四个部落就是非常亲密的表亲部落了,在与这些部落交往的时候,总是不能太过自私的,太过自私就会失去天然同盟。

    失去同盟这种事,宝宁是怎么也不会做的。

    尤其是在见到甜水部落的人之后,宝宁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

    尽管现在血河部落也很弱小,要什么没什么,但是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这是从小就知道的道理,再加上……水巫真的是太可爱了!

    宝宁都没有想到,一个男人竟然能用“可爱”来形容,甚至是一个比原主还大了两岁的男人——即使是雌性,但本质上也是个男人啊!

    然而,在这个世界里的雌性本来就比兽人成年晚,兽人一般二十七岁就成人可以具备完整的生育能力找伴侣了,可是雌性却比兽人要晚十年才能成人,再加上雌性本质是部落的基石,而大巫又比普通的雌性要更加得到部落的照顾——似乎只有雌性可以使用魔法,而做巫才能触动魔法的这根弦,等到魔法成功,巫的寿命又会延长,所以各个部落的巫一般也要上百岁才算是一个“成熟稳重”的巫,而早期的巫一般都欢脱得不行,毕竟,他们的“阿大”是能变成动物的兽人啊,他们总是要受到一点影响的。

    水巫的阿大就是一个特别喜欢蹦跶的大灵猫,所以水巫自己也附带了灵猫的属性,虽然平时特别喜欢独处但却还是有着黏人的特征,“可爱”这个词在他身上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的。

    至于原主巫宁的阿大巨香则是水生的兽人,可以说无论多大的河里多大的鱼,只要他跳进去那就没得跑。在陆地上虽然他不能变兽形狩猎,但是人形的力气却是最大的,几乎不次于大莽这个猛犸象的力气,只是没有大莽的脑袋好,故而就只能屈尊作了战士主力——不过又有巫宁的阿爸去世了,所以他阿大巨香就又被再往南去一百里地外的毒泽部落的雌性给拐走了。

    宝宁看着天色渐晚,又拿出粉皮来教水巫这个东西怎么吃,两个人凑一起嘀嘀咕咕的,一点儿没有生疏感。

    当然两个人晚餐绝对不是粉皮,粉皮是甜水部落招待他们之后宝宁拿出来跟水巫做宵夜的。两个人都是雌性又都是部落里年轻的大巫,排排坐抬头看天,说话聊天又谈些部落里的事情,时间过得就是飞快了。

    “我就不知道最近怎么的,在使用治疗魔法的时候,总觉得有点不舒服。”水巫问。甜水部落也是个小部落,人口比血河部落还少,所以巫也只有水巫一个,他要是有不懂的事情大都数时候的确是跟原主互相通信的——派个猎豹兽人送信比什么都快。

    宝宁还没有正式感受过这个世界的魔法呢,之前为了造车的确用魔法把车轮子给黏合到一起了,但是这个感觉对他来说还是太新奇了,这种魔法,又有一种类似于沟通的意思……他觉得自己不像是在下达命令,反而像是在与两块木头沟通,让两块木头的分子结构贴合在一起。

    那么……治疗魔法呢?

    他伸出手去,与水巫手上的治疗魔法接触:“我觉得我们的魔法像是在沟通这个世界,那么你在使用治疗魔法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

    水巫皱着眉去回忆自己使用魔法的感觉。

    “大概是一种用力想要把伤口凑在一起的感觉,我的力气就像是忽然变小了似的,我得用力,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才能把两边的皮肉凑在一起!”他想了一会儿才拍着脑门,说。

    宝宁也觉得这是个思路,但也不放弃自己的想法,就说:“那咱们多试试吧,遇到需要治疗的时候就多去治疗,用魔法去感受伤口与伤病人的情况,然后看看怎么才是对的。”

    水巫猛点头:“嗯!我就觉得治疗魔法就比其他魔法好用!”

    确实,部落里受伤的事情太多了,治疗魔法也的确比其他魔法用得更勤。

    两个人又聊了聊各自部落里发生的事情,包括阿鬣的事情,宝宁都没有隐瞒。

    当然,对于阿鬣的事情,水巫是真的很惊讶的,他可真的是没想到血河部落还有这么可怕的族人,也幸好巫宁能把这事儿说给他,否则这个阿鬣要是逃到他们部落,他们还不知道给收留了下来,那就惨了。

    短暂的夜晚就在这样的八卦中悄然流逝,第二天,宝宁留下了一百斤的盐给甜水部落之后,就又带着自己部落里的人,并着甜水部落要一起上路的亲友们,一起直奔耕帐方向而去。

    路上又遇到了另一个亲友部落的人,于是三个部落合在一起,亲亲热热的一起上路,而这个时候,宝宁他们搞出来的板车就显得不够用了,他自己都得从板车上下来,坐到前面拉车的狼人背上去。

    在狼人的背上呆了一个小时,宝宁的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他就不坐板车只坐狼人了,这狼人的后背是毛茸茸又软乎乎,后面拉着的那个没有任何减震和缓冲的板车根本就可比性啊!

    惨!真惨!屁股是真的惨。

    然而自己造出来的板车,就算是惨,也不能说。

    又过了两天时间,终于,一片麦子出现在了宝宁眼前。

    在这个杂草丛生,遍地原生态垃圾的地方,一片麦子的出现简直就是美。

    “看!耕帐!”另一个亲友部落跟着来的才刚十六岁的幼崽阿天指着前面大声喊。

    顺着他的手指,宝宁看到的是一个带着正式木门的大型部落,这么个大门就比得上他那窝棚的大小了,再往里看,里面还有堆放着的蔬菜,虽然算不上太多,甚至都赶不上他原本世界里秋天的时候东北大妈们囤的菜那么多,但是在这个原始到菜也就被当成“不太难吃的草”的情况下,有这样的菜堆,简直就是美的代表。

    而且大约奔牛部落的缔造者是个强迫症。再往前走,入眼的麦田跟菜地真的是非常整齐,虽然不能说都是方方正正的地,但是如果这边的地缺了一块,那缺损的那块肯定要给挖开,不种地也要放点什么,表示这是“一整块方方正正”的地。

    这种地方真的是能引起人的极端舒适。

    再往前走,这一片片的方正的地就越发的显得好看了,在地里耕作的奔牛们虽然笨重,但是每一步都很稳,走在田地里,看见杂草就咬一口,简直不能更令人喜欢。

    唉,要不是这些奔牛只喜欢自己跟自己玩,宝宁想,天道肯定愿意选他们做天道之子而不是原主。但是,喜爱耕种的人,即使是本质是牛,宝宁对他们心里也是有天然的亲近的——牛啊,哪个中国人不喜欢呢?小时候萌萌哒,长大了能干活,该产奶的产奶该产肉的产肉,这是什么神仙生灵,谁会不喜欢呢?

    奔牛族的兽人们集体兄贵,而且如果不看眼睛就是憨厚挂的,但是眼睛全是大眼萌,一个个的全是大杏眼,看起来可爱极了。

    “欢迎你们的到来,河谷的朋友们!”奔牛们看到前来的部落队伍们也会打招呼,一个个憨厚大眼萌的在那里摆手,胳膊一抬,肱二头肌比他们的头都大。

    “河谷的朋友们,你们也有了车!”耕帐的帐主打开了大门,穿着草裙就迎了出来,这帐主身上也挂着很多片状的骨头,甚至在肩膀跟胸口上还有彩绘,看起来十分庄重,“这是十分方便的工具,但是……”他走进了仔细看了看,“是你们自己的车!是你们自己的车!”帐主直起身子举起双手大声哞道:“血河部落造出了车!”

    “车!车!”在附近听到这声音的奔牛都跟着举起手大声哞了起来。

    血河长老连忙把宝宁拉到帐主面前,说:“我们的大巫带领我们制造了车。”

    帐主看向宝宁,认真的用他那双睫毛卷翘的双眼皮眼睛看着宝宁,看了有半分钟,才说:“朋友,你的创造令我震惊,果然是能够创造出世界的雌性,请跟我来,今年你们河谷部落群的集市地点应该在最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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