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三十七

    和亲公主(3)

    宝宁打断了金平子的话,说:“暂时先别抱怨了,能有吃的就算不错了,”他走过去做到几案旁边,“你且打听到了两位殿下的消息了吗?”

    金平子急忙把餐盒打开往外拿东西,一边拿一边说:“没有。两位殿下的消息不好打听,我在宫女之中打听不到。”摆好了碗筷,她又有些着急地说,“我明天走远一点,看看那些热闹的宫里是不是能打听得到。”

    宝宁点了点头,没说什么,就坐在一边拿起筷子慢慢开始吃。

    食物其实不是那么好吃,可也算不上是多难吃,就是最普通的饭菜,米饭味道很普通,但是宝宁清楚,在这个年代能有这样普通的大米饭,那就代表龙志峰的空间里种得出的植物品质是要更好且好很多的——毕竟这时候的大米虽然驯化过,但还没达到真的跟未来世界的东北大米那样的品质,就别说那些奇奇怪怪贵得离谱的米的香气了,就说普通新米,那味道都难以企及。

    所以,那空间是个好物。

    宝宁的心里十分有底了已经。

    他显然已经发现了这个种马男目前是凭着他的“个人魅力”争取到了他身边的金平子的帮助,即使现在金平子好像还是在摇摆,但估计没多久她就要倒戈了。

    而今天,只不过是原主被抓进真龙国王宫的第十六天。

    只用了十六天,金平子就倒戈了,可以说原主可能是刚被抓,这金平子就被种马男吸引了吧?这可真的是令人惊讶的效率,这男主的降智光环到底有多强大,让整个世界的女人都对他“情根深种”?

    最重要的是,在原主的记忆里,这种马男并没有多么的吸引人啊!

    原主是和亲公主,她的脑子里对男人的要求并不多,不管老不管小,不管体味不管身材,只要是个男的活的,是她要和亲的国主,那就可以。也幸好原主和亲的森玻国主是个比她大了不到十岁的男人,虽然之前有夫人,但夫人一直没有生育,又死在了与怒录的战场上,故而她对自己的婚姻算是十分满意的。再者,人与人之间相处,十年了,就算之前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亲,她与森玻国主之间也早就有了感情。十年相处,孩子有俩,在未曾和亲之前,她也是照样见过种马男前身小乞丐无数次了,那时候没有被吸引,这时候也根本不会被吸引。

    不过,这只是原主意志坚定罢了。

    其实她自己也是一直在怀疑为什么大召的那位正经八百的公主会看上那龙志峰。

    不仅原主怀疑,宝宁也怀疑。

    宝宁也在原主的记忆里见过这个龙志峰,他既没有多英俊也没有多有才华,但就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以来就是自带王霸之气,就做什么都是一副他就应该怎样怎样的理所当然的样子,也不知道这人到底是怎么就把人诓得要什么没什么的。

    仔细说起来,那位大召正经八百的公主真的是万千宠爱小公主了,毕竟一般和亲不是宗室女,就是皇亲国戚女,没有几个是皇帝亲女儿亲姐妹去和亲的,而选择跟种马男跑的那个公主,确实是真正的公主,皇帝的女儿。

    就说原主,也是被当成皇帝姐妹嫁出去的,就是因为当时没有适龄公主以及宗室女,所以这公主其实比种马男小了十岁啊!

    说真的,宝宁觉得公主的脑子也是坏掉了。

    宝宁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脑子里完完全全来来回回都是在疯狂吐槽这整件事,尤其是被种马男迷上的女人,他真的是吐槽都觉得不带劲儿,要是她们在他面前,估计就会疯狂辱骂了。

    为什么会看上那个种马男,她们倒是说句话呀!

    “你今日见过了那个龙志峰?”他吃完了饭,放下碗筷,问身边的金平子。

    金平子正收拾碗筷,因宝宁的一句话而差点打翻了手里的碗。

    金平子出身倒是没有多好,但是一直在原主身边,见识也不少了,为什么也会看上那个种马男?

    “我与他是旧识。”宝宁假装没看见金平子的慌乱,继续说,“十多年前,我还在大召国都,母亲是县主,父亲是寒门才子,为君王看重,故而撮合了父母,才有了我。当时我年幼,深知父亲出身底层,便与故交多多亲近,也知道这人生来确实是有所不同的,我不能让所有人吃饱穿暖,却能让我见到的人活下来,便在养婴堂捐钱,又让人一定要盯着养婴堂的账目,又带绣娘跟女先生们去养婴堂教女孩儿们手艺……”

    这话说得非常直白,但之前,原主是不曾给金平子等人说过的,就连原主自己的女儿也不知道。

    “我记得,当年土地庙施粥的时候就见过这龙志峰,当年他还叫小乞丐,却有个真正的名字,叫王狗蛋。”宝宁说。

    金平子被这话震惊了,瞠目结舌:“啊?!”

    宝宁一脸的嫌弃,继续说:“真不知道‘龙志峰’这个名字是从哪儿来的,但王狗蛋确实是父母双亡的,是土地庙里的老乞丐们把他养大,他当时还算孝顺,也是出去乞讨了回去照顾老乞丐们,却不知道这时候他发达了,是不是把老人们接到身边赡养。”

    养是不会养的,这辈子都不会养的。

    龙志峰自己是恨不得几个老家伙赶紧去死,但当年在大召国都,他又忘了这事儿,等到现在成了真龙国的皇帝,他又没办法去弄死几个老东西了,想着命人去暗杀,之前派了俩人去,结果这俩人一想去杀几个老到掉渣半截入土的老家伙就有点于心不忍,于是就跟几个老东西说了几句话,结果就知道了龙志峰就是王狗蛋,导致这二人叛变——自此,龙志峰是不敢派人去了。

    自己杀不得,派人去不得,龙志峰心里苦。

    但宝宁等人不知道这些,宝宁目前也只是知道龙志峰叫王狗蛋,之前也算是被一群乞丐老人养大的,算是吃了百家饭穿了百家衣,可现在发达了,可不见他报答百家人呢!

    从最基本的朴素的思想出发,这事儿很不对劲儿。

    宝宁不确定龙志峰身上的降智光环能左右多少人,作用又有多大,但是这玩意对他没用的,对原主也没有,那么他跟原主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都有龙志峰之前落魄时候的记忆,至于别的……他暂时也真的是想不到。所以他也就挑着那时候的事儿说——或者说,龙志峰都这么牛逼了,那之前跟他王狗蛋患难与共的旧人们,咋的就一个都不在呢?

    虽然说宝宁不是什么好演员,但毕竟是个好鲜肉,心思细腻,最擅长的就是给美女姐姐们吹彩虹屁,曾经有一次他得到一个慈善嘉奖,而与他一起得奖的人中有一个姐姐身体不好,他一直在旁边照顾,还脱了自己的外套给人家披着,然后隔着外套扶着人家一路——说是姐姐,人家比他妈都大,绯闻就不用操心了,所以他一直对人家很尊重也很关心,就别说平时关注助理的鞋合不合脚,大家都喝饮料为什么群演没有这样的小事儿了。不然怎么说那杨伟陷害他那么多次都没成功,最后给个□□大小姐给用最粗暴的方式害了呢!

    所以,心思细腻这个词,用在宝宁身上是真的没问题。那么他关注的点,也就真的有点儿问题。

    这边宝宁忽悠着金平子,要她去见见龙志峰,问问龙志峰关于当年土地庙的事情,那边龙志峰却整个人都沉浸在了称霸天下的美梦之中。

    龙志峰长得普通,人也普通,什么什么都普通。他自己原本就很普通。原本的在未来没有穿越的龙志峰其实就是所有普普通通的人中的一个,没有什么远大志向也没有什么出奇冒泡的地方,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老老实实上班,找个老老实实的能给自己生儿育女的女人,这个女人不用太美,就家境良好,最好是独生女,家里能给陪送一台二十万以上的车,再能跟他一起还贷款,那就再好不过了,当然工作是要有的,一个月他赚五千,这媳妇儿最少也要三千五吧,再孝顺一点,那就无敌了!

    这就是没穿越前的龙志峰的所有梦想!

    结果谁知道他谈了几个女朋友都因为他的“贴地气”的梦想跟他分手了,而最后一个女友还比他大一岁呢,都三十六了,家庭条件倒是好,嫁妆能拿出五十万来,家里还有买卖,除了她胖点,年纪大点,那是真的没有挑的了,结果到最后还是把他甩了,真的是把龙志峰气得要死。

    本以为人生就这样完蛋了,谁知道,一朝郁闷,穿越成龙!

    龙志峰靠着自己的女人,抱着自己的女人,看着自己的女人,心里乐开了花——多亏那个肥婆放过他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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