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荔枝酒

    “有空背背歌词。”在回归期接近尾声的时候, 宋浩范突然拿着几张刚打印出来的纸走到练习室,还把a4纸发给了每一个人。

    安世焕接过之后发现是他们以前曾经录过的歌,不过距离录制的已经有些时日了, 久到而已经把大部分的歌词忘在脑后,只记得他曾经问他的中文老师歌词里的女朋友为什么要给他泡茶。

    到底还是因为歌名在歌词中没有体现,如果“男子汉”这三个字在歌词里循环往复的话,估计他还能记住一点歌词。

    刚送到手里的歌词纸还有带着点温度, 上面满是拼音,估计是刚打印出来的。“我们要去中国了吗”

    这首陈年老歌是用中文唱的, 在不使用中文的地区就算唱了也没用, 大家都听不懂, 而他们目前似乎暂时没有往新加坡发展的想法,所以这首歌重出江湖,应该就是公司决定让他们再去一次中国的某个地区。

    但具体是哪个城市安世焕就不清楚了, 机票都是公司帮忙买的, 只是用了他们的身份信息而已, 一般在下车之前,他们甚至连从哪个机场出发都不清楚。

    不过有时候经纪人也会提前告诉他们目的地,以免他们坐错飞机,或者因为去卫生间错过航班。

    “嗯, 好好练。”他们录完中文版之后就再也没唱过这首歌,这好不容易能有一个舞台, 之后他们的歌会越出越多的, 谁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继续唱这首歌呢

    有新歌谁都不唱新歌啊。

    而且他们这次的练习还是有老师看着的,有人唱错歌词就要重新来, 比安世焕想象中要严格很多。不过严格一些是好事, 当自律不够严格的时候, 更加严格的他律就会找上门来。

    这次的中文老师可没有安世焕的那个中文老师那么和蔼。只要有人唱错就会马上被叫停,就算安世焕可以假装自己没唱错,也被老师叫停了。重新从吐字归音开始,确认无误之后才会再继续跳舞。

    在经过几天的集中训练之后,就算他们看不懂中文,也能把这首歌唱下来,模仿口型和舌头摆放的位置就可以说出来一个差不多的音,到时候带加上音调就行了,就算学不了太像,也能模仿个大概。

    “安世焕肯定又要吃麻辣烫了。”金泰悙样躺在床上,把腿竖起来,脚尖抵在他上层的床板上,做着最简单的伸展运动,顺便还能抻抻筋,舞蹈老师说他现在的柔韧性不太行。

    他知道安世焕是一个麻辣烫和海底捞的重度狂热者,但凡能吃到类似的东西,他都会非常开心,这次再去中国肯定又能吃到他想吃的东西了。

    “那他吃麻辣烫,我们吃烤鸭吧”朴知旻帮腔,他最近跟他的同岁朋友金泰悙站在一线了,谁让安世焕跑去跟田征国天下第一好去了他已经是一个大人了,不会像一个中二少年一样抢来抢去。

    他已经不是中二病了,变成了高二病。

    “这次我们去的地方也不一定是能吃到正宗烤鸭的地方啊。”中国又不是只有一个北京,举国上下只有一个城市的国家,可能是新加坡吧,反正肯定不是中国。

    安世焕从地上站起来,他最近总是会把手边的东西掉到床底下去,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每次醒来的时候,手机肯定会掉到床缝里,还好他们的床底下是架空的,不然可能要搬床才能把手机找回来。

    “你用手机查查。”金泰悙侧过了腿,用脚尖勾着安世焕的裤脚,他也想知道他们到了目的地之后会有什么样的伙食,但他有点懒,手机也在他伸手够不到的地方,要翻个身才能够到,正好安世焕手里有手机,他就指使安世焕差了。

    但安世焕也懒得查,又下床把手机塞回了床缝,翻个身继续睡觉了。金泰悙皱起了眉,嘴巴也随着安世焕这不怕麻烦的行为微微张开了他可是真不怕麻烦。

    没想到安世焕一语成谶,这次他们去的地方不是北京,也不是仅隔了一个海峡的山东,而是万里之遥的广东。

    在去一个新的地方的时候,安世焕总要去网上搜一点目的地的攻略,别管有没有用,反正先搜了再说。

    “这时候你又不嫌麻烦了”金泰悙前几天让他上网查同一件事的时候,安世焕可不是这个效率啊。

    “我错了。”安世焕一边点击着手机屏幕一边回答金泰悙,他们都不想动动手指,一个把脚伸到另一个人的床上,另一个下床把手机塞进了床缝。“现在给你查。”

    结果安世焕发现他们的目地居然什么都能吃。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什么都能做成菜,好像还有一个菜是用小孩做的,安世焕看到的时候就准备吓唬吓唬田征国。

    他们组合出道的时候,有一半孩子没有成年,不过朴知旻和金泰悙在出道没多久之后就纷纷成年了,现在还处于未成年阶段的只剩安世焕和田征国。

    煲仔饭的原料是仔,那他们队伍里,仅剩的两个孩子,不就是他和田征国吗。他知道谜底,但田征国不知道啊。

    安世焕不是真的仔仔,他才是。

    “你知道吗”安世焕把胳膊竖起来,小臂耷拉在座位的靠背的后面,手指扑棱着拍打皮质头枕套,只为了吸引田征国的注意。

    “什么”田征国的上半身往前凑着,肩膀和脑袋压在了安世焕所坐的座椅靠背上,安世焕侧头的时候只能看到田征国没有做过造型的刘海,还有他那双圆圆的眼睛。

    “我们去的地方吃小孩。”

    田征国打了个哆嗦,安世焕面色从容的跟他转述这个吃小孩的地方,要么就是在跑火车,要么就是安世焕说的这个小孩专指他。

    “说什么呢”

    “这写着呢,深锅、小孩、饭。”煲就是深锅。至于仔,反正肯定是个名词,字典里的名词意思要么就是幼年的小动物,要么就是小孩,思来想去还是小孩比较适合用来放在田征国身上。

    安世焕还怕田征国不相信,直接把手机上的电子词典给田征国看了,每个字单独拿出来意思都对,但是合在一起就不是原本的意思。

    没准人家的这个菜名就是煲仔饭呢,就像石锅拌饭也不是用石锅和饭拌在一起,而是把石锅作为容器拌饭,仰望星空派也不是把星星摘下来。

    没准这就是个意向,就跟“今晚的月色很美,风也温柔”是“我爱你”一样,反正不会真的是深锅小孩饭的。

    “不过别担心,肯定轮不到你的。”本来就是一个普通的食物而已,只是安世焕看到了单字的解释才想着吓唬一下田征国。“你们那边有什么吓唬小孩的传说吗”

    田征国一听到安世焕下一句是吓唬小孩的传说,就马上明白现在的安世焕也是在吓唬他,伸手拍了安世焕露在靠背上面的脑瓜顶。如果不是现在他正系着安全带,可能会直接从座位的缝隙窜到前面去。

    “我们有诶。”朴知旻和田征国是老乡,所以只要朴知旻说有,那他们那个城市应该就都有类似的传说。

    “我们那边也有,小的时候如果我不愿意好好吃蔬菜的话,我妈妈就会跟我说熊女会来找我,还会喂我吃大蒜。”

    熊女是古代传说里的一个角色,相传熊和白虎都想变成人,所以去找太阳神寻找方法,太阳神跟他们说,要到山洞里吃大蒜,但是最后白虎没有坚持下来,所以只有熊女成人了,最后还是嫁给了太阳神,而熊女和太阳神的儿子就是整个朝鲜王朝的第一个王。

    熊女这个形象在儿时的安世焕心中还是很重的,毕竟是祖宗的妈妈,他也因为担心熊女来他家喂他吃大蒜,乖顺的把所有蔬菜都吃进了肚子。

    郑浩锡听完也点头附和,他小的时候也隐隐约约有听说过。

    “我妈还说呢,吃好喝好,长生不老。”

    每次粉丝见面会安世焕都会见到很多不同的人,在语言相同或者可以顺利交流的时候,这种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这种翻越崇山峻岭才能见面的感觉是安世焕以前体会不到的,就算只能听懂只言片语,安世焕也会觉得收获良多。

    见面太容易了多少会觉得乏味,签售会的时候这种经常见面的女生都会说一些吃什么喝什么的琐碎话,反而是那种好不容易的感情更能打动人。

    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家,肯定要入乡随俗说当地的语言。安世焕已经许久没有练习过中文了,但经纪人安排他作为第一个说中文的人。公司里的中文老师在第一次听到安世焕的中文时,还皱了皱眉,其他人学的时候眉头皱的更大了。

    安世焕中文虽然很烂,但好歹是有底子,其他人的基础似乎还不如安世焕。

    不过郑浩锡的中文意外的不错,虽然在老师听来都是一样的鹦鹉学舌,但是郑浩锡和安世焕那位光州人的口音比其他人稍微强一点。

    难不成是因为光州和广州谐音

    “浩范哥,世真哥,我今天晚上想请个假,我要出去一趟。”

    郑浩锡落座之后就开始摆动,手机也不跟坐在他旁边的人说话,坐在他左右的两个人以为郑浩锡在跟家里人说行程,也就没打扰他。

    “你要去哪”宋浩范刚想扣上安全带,结果就听到郑浩锡说自己想要请假,他一个人语言又不通,就算请假了,他能去哪儿呢

    “我要去见一下妈妈和舅舅,他们在广州开店。”郑浩锡民警的嘴唇,两侧嘴角上方各挤出了一个梨窝,用拇指夹着手机摆了一个双手合十的动作。

    安世焕和郑浩锡之间隔了一个过道,听见郑浩锡说今天晚上要请假,他也转过头来看郑浩锡。

    “因为很久没见了,所以”郑浩锡小声嘟囔着,其实今天晚上不放假他也能理解,毕竟行政很赶,而且他一个人出去公司也不放心,第二天就要赶飞机回去了,万一迟到了,把郑浩锡落在机场怎么办

    宋浩范沉吟了一阵,在组合出道之前,他们对各个成员的家庭都进行了一番了解,有几个人在家里比较有钱,但是也有一部分家庭条件比较一般。

    郑浩锡的家庭条件就不如安世焕的家。

    在郑浩锡成功出道之前,还黑白颠倒,上夜班打零工支持郑浩锡的梦想。等郑浩锡成功出道之后,为了郑浩锡的日子能过的更宽裕,远渡重洋去打工贴补家用。

    毕竟男团成员不能总穿那几件衣服,他们现在还没有正式结算完毕,理论上说组合成员一分钱都拿不到,有版权在手的人还能拿到些钱,没有参与过作词作曲的成员就只能看着别人拿钱了。

    “那你别出去了,让妈妈过来吧。”宋浩范思来想去,还是觉得郑浩锡一个人出去太危险了,这要是丢了,估计他们连人都找不到。

    郑浩锡点点头,把合十的双手拆开了,又在手机的屏幕上敲了几下,估计是在通知家里人吧。

    “下飞机之后我再把酒店的地址发给你。”宋浩范说道,现在他的手机已经关机了,所以没办法把存在手机里的酒店地址发到郑浩锡的手机上。

    他们下了飞机之后。并没有直奔酒店,他们上午才起飞,下午的时候就要开始正式的粉丝见面会了,如果下了飞机之后还去酒店修整一番,那粉丝见面会的时间就来不及了。

    安世焕虽然有很多词还听不懂,但根据底下粉丝的反应,他能猜出今天的主持人不怎么样,所以在互动环节,安世焕说完自己一片准备好的东西之后,又用中文说道“我的中文,不好,但是他们的,更不行。”

    其实他们几个都半斤八两,只不过在比较之下,安世焕稍微好那么一点点,但如果单拿出来,安世焕的中文就登不上台面了。

    他们的词汇量都很贫瘠,对安世焕来说,除了自我介绍“你好”和“我爱你”之外,他永远不会忘的就是他艺名的中文写法,刚开始学习的时候写了一百多遍,早就融在骨子里忘不掉了。

    “听说huan写字很好看,那今天要不要来秀一下呢”主持人虽然表面上客套着,但在他说这话的同时,工作人员已经把笔墨纸砚连同桌子一起抬到了舞台上。

    安世焕被赶鸭子上架了。

    在粉丝们看来,写毛笔字是安世焕精心准备的节目,但对于安世焕本人和他的队友们来说,这实在是一份惊喜。

    安世焕缓缓拿起毛笔,但脑子一片空白,他已经很久没练过字了,平时也都是用圆珠笔或钢笔写字,毛笔字只是童子功,以前练过的那些临摹长什么样他都忘了。

    主持人见安世焕愣在原地,觉得他可能是不知道写什么,就拿下麦克风提醒了安世焕一句“随便写,把你会的字写上就行。”

    安世焕把笔杆的尾端送进了嘴巴,他会写的字屈指可数,除了“鹄安”之外,也就只有他的本名了,其他的也能写,但他不能保证完全正确,万一写个错别字怎么办中文的笔划横横竖竖那么多,还有交叉的线呢。

    再拖下去可能会冷场,现场主持人的水平本来就没有想象中那么高,之前几次活跃气氛也都没成功,安世焕更要加紧进度才行。

    他侧着手腕多余的墨汁归到了砚台里,随后抬手落笔,把他的大名和艺名都写了出来。写完之后还把笔放回了笔架上。

    郑浩锡正好坐在安世焕的旁边,便帮安世焕把宣纸拿了起来,正面朝向台下的粉丝。

    粉丝们没想到安世焕居然还有这么个技能,不仅结构是适当,甚至连笔锋和顿笔都有。相较之下,他在鹄安旁边标注的拼音就没那么好看了,就是很普通的字迹,只是大小一致,看起来很整齐。

    安世焕和台下的粉丝虽然隔着一段距离,但他还是能清楚的,听见台下摄像机突然集中响起的声音,咔哒咔哒的,像是一阵枪林弹雨向他们扑来。

    “huan以前是学过书法吗名字写得非常漂亮呢。”

    安世焕点点头“爷爷教过,我们家祖上是做毛笔的。”

    翻译姐姐把闵玧琪的话原封不动的转述给了台下坐着的粉丝,下面此起彼伏的传来了粉丝们恍然大悟的声音。

    甚至有人已经开始联想了安世焕祖上是做毛笔的,家里一定会有很多字画,应该也会培养孩子写书法的能力,不过安世焕既没有变成书法家,也没有变成毛笔匠人,反而拿起笔写起了歌词。

    在某种程度上也算继承了家族,但如果安世焕的哥哥姐姐,有谁继承了家族传统,那就当粉丝们没猜过。

    “那huan选两个数字吧,我们把这个字送给粉丝。”

    安世焕虽然觉得他的字没什么艺术价值,但作为全天下只有一份的的孤品,送给某个人确实是一份大礼。

    在几个小时见面会结束之后,他们与在场的粉丝挥手作别,从后面的员工通道直接溜走了,从早上开始就在劳碌奔波,一直到现在都没吃饭,他们的肚子都要开始咕咕叫了。多亏在台上肚子还比较听话,如果不听话的话,应该也传不到台下去。

    他们从举办粉丝见面会的地方出来之后,开车直奔吃饭的地方。

    今天的饭局比较特殊,店家在门口处放了一大罐荔枝酒,酒的颜色已经发红了,里面的荔枝果肉却依旧雪白。

    主办方秉持着“朋友来了有好酒”的传统美德,打算给每个人都弄一杯酒喝,到了盛产荔枝的地方,怎么可以不喝荔枝酒呢其实主办方还想让他们吃一点新鲜荔枝,但是现在不是荔枝成熟的季节,没办法摘新鲜的荔枝给他们吃。

    安世焕看着今天一直带着他们四处跑的主办方代表,把酒从玻璃罐子里接出来,然后挨个递到每个人面前,稍微有点心动。

    他出生之前还会偶尔抽抽烟喝喝酒,只是没有瘾而已。但重生之后,他只抽过一次烟,还被闵玧琪从头盯到尾,之后他就用牛奶代替了。

    至于酒,他现在还“未成年”,不能喝酒,平时哥哥们在家里也不会喝酒,但今天的酒都送到他面前了,小小的玻璃杯里除了淡红色的酒液之外,还飘着一颗小小的荔枝,这么诱人哪有不喝的道理

    不过宋浩范眼疾手快,把即将递到安世焕面前的小酒杯挪开了,还放到了自己面前,甚至还用英语解释了一句“他还没成年,不能喝酒。”

    安世焕和田征国除了有可能会放在锅里做成煲仔饭之外,连酒也不能沾,只能郁闷地靠在椅子上喝着冰镇果汁。

    田征国真的很好奇酒到底什么味道,他还从来没偷喝过酒呢,连啤酒也没喝过,含有酒精的饮料也从来没进过他的嘴。安世焕跟田征国不太一样,他只是有点忘了酒到底是个什么滋味,而且他对自己的酒量也很了解,结果现在连点到为止都不行了。

    “好羡慕哦。”田征国对于自己没得到但其他人都得到的东西十分垂涎,就算郑浩锡只是将将呷了一口,就被辣得放下了酒杯,他还是想尝尝酒到底是什么味道。

    “羡慕什么”安世焕手里的杯子里的可乐也在咕嘟咕嘟地冒着气泡,里面还插了一根白色的吸管,安世焕叼着吸管,嘴里的话含糊不清。

    “感觉那颗荔枝好好吃哦。”

    “不必羡慕,你知道在我眼里,这颗荔枝看着像什么吗”

    田征国歪头想了几秒钟,但是没有结果,只能把眼神投回安世焕身上,等待着他的答案。

    “你不觉得很像眼珠子泡酒吗”

    酒的颜色是淡红的,而立之拨开壳之后,会露出黑黑的果核尾端,如果这个尾端正好朝着上面的话,还真跟眼球有几分相似。

    刚刚还在阻拦安世焕喝酒的宋浩范那听完安世焕的描述之后,默默放下了酒杯。

    他甚至开始怀疑安世焕为什么要长一张嘴,这颗荔枝本来是荔枝,但经安世焕这么一说,那些酒杯里有荔枝的人越看越觉得,酒杯里的荔枝不是荔枝了。

    “怎么了你们不喝了吗是不合胃口吗”翻译也听愣了,没有翻译在中间传话,主办方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突然同时停下了酒杯。

    宋浩范不好意思把安世焕的原话告诉合作方,只能笑着把酒杯推远了。

    “哪有的事很好喝,只是我们明天要早起搭飞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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