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查是被一股甜腻的香味扰醒的。
很难形容那种感觉,就像跌进了魔蜂的巢穴。
魔蜂是一种欧洲常见的魔法生物,群居,一个巢穴可能会有成百上千只魔蜂。
因为蜂巢太大,普通的树木没有办法承载这个重量,所以魔蜂喜欢在山崖洞窟、峡谷岩壁里筑巢。巫师在穿过广袤的森林时意外跌进魔蜂巢穴的事,每年都会发生,然后讲述这个故事的人就会得到所有人的同情。
魔蜂的尾针有毒,这种毒性能轻易杀死麻瓜,巫师只要及时服下解毒药剂就能获救。
但跌进蜂巢最麻烦的问题不在魔蜂本身,毕竟随便一个烈火咒就能驱散它们,麻烦的是沾了一身蜂蜜。
魔蜂的蜂巢非常厚实,里面装满了上等的香醇蜂蜜,风一吹,气味能飘到好几英里之外。
野熊、山猪发现这个气味会兴奋的跑过来,还有一些生活在森林里的危险魔法生物,它们都对蜂蜜有疯狂的嗜好。平时它们无法爬上悬崖或者深入峡谷石缝找到蜂巢,很少能吃上蜂蜜,所以在闻到这甜腻的气息它们会像发了狂一样的寻找。
不幸的是,魔蜂的蜂蜜气味非常难消除。
别说麻瓜了,连大部分巫师都没办法。
那股甜腻腻的气味会牢牢的黏在皮肤上,除非立刻爬出来,用水冲掉蜂蜜,用清理一新与消除气味的魔咒,再把自己裹进厚厚的两层衣服——要头发都不露出来,可能会闷死人的那种——以最快速度离开“事发现场”,才有可能躲过这场灾祸。
如果动作太慢,就有可能丢命。
每个流浪巫师来到聚集区时,都喜欢端着一杯麦酒,说一段不小心跌进魔蜂巢穴的故事。
结局通常以他们灵巧机智收尾,也有个别人会老实的说自己慢了一步,然后拎起脏兮兮的袍子,给别人看他们腿上的伤疤,表示这些是野熊舌头舔出来的……
但不能否认,魔蜂的蜜是真的好吃。
萨拉查在半睡半醒中,皱起了眉。
他与戈德里克做过很多疯狂的事,其中就包括看到魔蜂庞大的巢穴,然后跳下去。
——这种从前不敢接近的东西,成年后就莫名其妙的喜欢挑战。
——以上是戈德里克的说法,他拼命鼓动萨拉查。
蜂蜜淹没到膝盖,满身甜腻腻的感觉很糟糕,又很奇妙。
只要吃过一次,就不会忘记魔蜂蜜浆的美味,那是一种能触及灵魂的美妙滋味。
甜味是多么神奇啊。
闻着味儿来的野兽,还没等靠近,就被守在蜂巢附近的赫希底里黑龙吓得撒腿狂奔,跑得比来时还要快。
黑龙不屑的看着这两个巫师,咔吧咔吧地啃碎掉的蜂巢,香醇的蜜顺着毛发流到下颚。
亮金金的蜜色,流淌在沉郁的黑色鳞片上。
吃完了蜂蜜,残留的气息在接下来三天都能发挥作用,黑龙轻轻松松的吃野兽吃了个肚儿圆,差点就没能飞动,躺在河谷里消化了一个星期。
从希腊回来之后,霍格沃兹因为养不起这条大胃口的黑龙,戈德里克选择“遣散”这个“随从+坐骑”。
遣散费就是一个“打包”好的蜂巢,戈德里克用坚韧的藤条做网兜挂在黑龙的脖子上,黑龙满意的飞回赫希底里群岛了。
如果不是魔蜂也很可怜,辛苦酿蜜不容易,萨拉查怀疑戈德里克会在不列颠寻找许多蜂巢储藏起来,然后“雇佣”赫希底里黑龙定时为霍格沃兹巡逻边界线。
霍格沃兹的事情太多,他们也没时间经常离开去寻找这些美味。
萨拉查忘不了那种仿佛被香醇的蜂蜜淹没的感觉。
太香了,他艰难的睁开眼睛,然后眉头皱得更紧了。
除去蜂蜜之外他还闻到了一种奇妙的香味,有点苦,但是很好闻。
“……”
萨拉查捡起床边的衣服,他估计自己睡了三天左右,因为没有被吵醒的昏沉感。
他循着气味慢慢走出房间,然后就站住了。
格兰芬多家族一楼的大厅现在变得很像是他第一次被时间旋涡送到霍格沃兹宴会厅的情形,长长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五颜六色的糖果,还有装饰着水果的奶油蛋糕。
连空气都是甜的。
只是那时萨拉查衣服上都是血渍,严重影响了他的感官。
被时间秩序丢回11世纪后又遗忘了,直到现在这段记忆才从脑海深处慢慢浮起。
“嗨,萨尔,尝尝这个。”
戈德里克神出鬼没的出现在楼梯前,手里端着一盘黑森林蛋糕。
蛋糕表面撒了一层黑巧克力碎末,带着苦味的香气。
蛋糕胚里加入樱桃酒,混合着新鲜的奶油,一刀切下去,飘出的香气能俘获一个人的灵魂。
公元11世纪前后,欧洲人没有餐叉,也没有小勺子,切割食物只能用小刀或者直接用手撕,所以萨拉查很自然的低下头,顺着戈德里克抬起的手臂咬了一口蛋糕。
奶油在口腔里融化,蛋糕软绵到不可思议,还有随着味蕾冲上大脑的巧克力苦香与樱桃酒的芬芳。
萨拉查有些发愣。
这一小盘蛋糕的所有原料,都是他从来没有尝过的东西。
“卖蛋糕的人说这里面是有樱桃酒,就是这种果子……以前听罗伊娜说过,不列颠没有樱桃,我都没尝过。”戈德里克再次拿出一盘点缀了新鲜樱桃的慕斯蛋糕。
只不过这一盘他没切,连刀带盘子一起塞给了萨拉查。
戈德里克很快乐,无论是谁,发现这个时代有数不清的美食都会这样,尤其是这样就可以阻止萨拉查进厨房了。
慕斯蛋糕是更能经得起“考验”的美味,一刀切下去,能清楚的看见四五道分层,除了浓稠的淋面,紧接着浅红色的树莓冻、白色的奶油层、软绵的蛋糕层,以及深褐色的榛子脆饼干底。
这哪是食物,简直是一个多彩的艺术品。
萨拉查虽然经常做颜色可怕的食物,但不代表他没有颜色审美,他曾经在办公室里将魔药布置成逐渐变深的七道虹彩,他对颜色还是很敏感的,这是魔药大师的天赋,因为许多魔药植株的颜色变化象征着成熟期与幼生期的分别,有时会非常细微,可能就是浅绿与更浅一点的绿这种微妙的差异。
萨拉查捧着盘子发呆,戈德里克敏锐的感觉到那双绿眼睛都在发亮,他得意的笑了。
这时候戈德里克还不知道,他打开了一扇……呃,魔鬼的大门。
厨房杀手永远都是厨房杀手,黑暗料理永远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做不出来的——让萨拉查沉迷食物的颜色,他会改变风格,从追求调味与魔药的结合,变成追求视觉美,但是味道就不能确保了。
本来闭着眼睛可以吃的东西,变成看到后眼睛一亮迫不及待送进嘴里,然后欲言又止欲哭无泪。
这是后来的事,现在的戈德里克完全不知道,他拿出一瓶药剂递给萨拉查。
“这是什么?”
萨拉查把蛋糕盘子放到旁边的矮桌上,拔开瓶塞闻了闻。
很复杂的气味,他没法分辨,说明有很多是他没用过的魔药材料。
“疹毒药剂,你知道的,就是那种忽然发生的未知中毒,严重起来会要人命的……”
戈德里克耸了耸肩,他对魔药了解不太多,不知道怎样解释。
萨拉查一听就知道了,他有些吃惊。
“……现在连这种药剂都有?”
所谓的疹毒,其实是过敏,但是在萨拉查生活的年代,巫师跟麻瓜都不了解这种病症,因为诱发过敏的原因太多了,不同的人又不一样。
擅长毒.药与诅咒的斯莱特林家族记载了很多相关情况,尽管最初他们只是好奇一个罗马共和国的执政官为什么忽然死亡,又没有发现任何毒素,他吃的东西别人也吃了,结果只有执政官浑身起疹子,喉咙肿胀变形,窒息而死。
萨拉查年轻的时候发现许多流浪巫师的死亡,也跟疹毒有关,但是没人关心这些人的死因。
“买了两瓶。”戈德里克晃了晃手里的药剂,指着自己头顶的帽子说,“分院帽说,现在有许多新食材我们都没见过,更别说吃过,我就想起你从前对我说的奇怪疹毒,然后去魔药店买了两瓶。”
万一吃错了东西呢!
萨拉查收起魔药瓶子,在长桌前坐下。
对着这摆满桌子的各种蛋糕、巧克力与糖果,都不知道怎么下手了。
想了想还是拿起刚才的慕斯蛋糕,一边吃一边说:“这些看起来很贵。”
“还好,一块拇指大小的红宝石,还没花完。”
戈德里克将一个钱袋放到桌子上,里面是各种金币银币。
“麻瓜的货币,还是魔法界现在的货币?”
萨拉查看着金币中间一个胖肚子的火龙,以及硬币周围一圈的符号,每一枚符号都不重合,好像是数字。
“巫师的,金币加隆,银币西可……”戈德里克简单的解释了一下换算比例,然后笑着说,“你绝对想不到,这是哪里发行的?”
萨拉查挑眉,在他印象里面,能铸造货币并得到认可的,通常是强大帝国的主人,或者有实力的领主。
金银本身就有价值,这些货币做得很精美,看不到太多磨损,这是罗马帝国才有的实力。
关于巫师的未来,萨拉查与戈德里克三人推测过,他们都认为王权与神权必然分离,巫师只能避开麻瓜的视线,而巫师隐藏在麻瓜世界的特性,又注定了魔法界很难出现一个独.裁者跟强大的王国。
巫师们有各自的利益,再过一千年都团结不起来。
“现在管理不列颠的是魔法部,还有威森加摩巫师议会……”
萨拉查安静的听着,其实议会这一套他很熟悉,罗马共和国就是这么回事。
只不过现在的更“积极”一些,不是由贵族掌控,没有奴隶,底层的巫师也会得到有限度的尊重,并且有生存机会。在罗马所谓的民主其实是贵族圈子的民主,平民是拥有财产的人民,穷人可不配做平民。
“……其实麻瓜那边更像罗马,没票的时候就拉拢平民,说代表平民的利益,但是对于流浪汉跟真正的底层一点都不关心,平民只能在两个身份显赫的混蛋中间选一个他们认为不那么糟糕的,或者干脆放弃,但是不能把这两个混蛋都踢回去。”分院帽忽然说,“民主是上层阶级的财富游戏,阿不思给我读过一段麻瓜的书籍,还挺有意思。不过,至少霍格沃兹的优秀毕业生,如果很聪明很有能力,出身再差,也能做到魔法部的高级官员。”
因为巫师的数量少。
分院帽还想说,主要制约一个巫师最大前途的因素,其实是纯血与麻种。
魔法部至今为止,只出现过一位麻种出身的魔法部长,那还是在1962年。
保守顽固势力的强悍,可比人们想象的强多了。
魔法部高官行列有几个混血麻种,大家就以为环境很开放,思想不一样了,在学校、报纸上跟酒馆里斥责纯血论的荒谬,其实魔法界的权力高层,从未真正向麻种巫师开放过。
但分院帽想了想,没说,因为他知道萨拉查对麻种巫师同样有偏见。
这是时代造成的,萨拉查的偏见跟歧视没有关系,他只是不信任麻种巫师。
所以在萨拉查了解历史变迁之前,分院帽决定不多说。
“魔法界现在的货币,不是由魔法部或巫师议会铸造,而是妖精……妖精的古灵阁银行,铸造巫师货币,保管巫师的财富,妖精还发掘遗迹,炒作魔药市场……”
戈德里克一番话说得萨拉查难以置信,连切蛋糕的刀都掉了。
妖精是什么,是成群结队,狡猾有脑子的族群。
确实擅长铸造,也擅长欺骗,它们无时无刻都在跟巫师争抢地盘,可以说是巫师在魔法界最大的竞争对手。
因为妖精同样可以使用魔杖,念魔咒,学习魔法,研究炼金术……其他魔法生物可没有这些本事,在拥有语言的种族里,马人只会观星,人鱼只会捕猎唱歌,火龙喜欢打架斗殴吃饱喝足睡觉,家养小精灵是巫师的奴仆。
萨拉查以为巫师的未来,要不彻底消灭妖精,要不就把妖精变成第二个家养小精灵。
银行是怎么回事?货币系统是什么意思?魔药市场交割是什么意思?
萨拉查盯着戈德里克,他发誓这个家伙完全是在复述,大概是把分院帽说的话记了一遍,根本搞不懂这里面的意思。
“戈德里克,你买书了吗?”萨拉查决定用最快速度学习这个时代的语言。
不学不行,霍格沃兹的创始人在一千年之后出现,但是知识水平太低连妖精都不如的事暴露出去,是没有脸面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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