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告诉我哪里有些不对劲,但看着他那双和我怀中的棕兔子如出一辙的眼睛,我就不由得心软,也不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只是微微一笑,对他说:“你喜欢就好。”
我低头亲了亲怀中兔子的耳尖,小兔子敏感地晃晃耳朵,伸出舌尖舔舐我的指尖,还轻轻咬了咬柔软的指腹以表达亲昵。
我忍不住笑了,揉揉兔子脸颊边上的绒毛。
啊,以后婚礼地点就定在西西里吧。纲吉想。
他很冷静,冷静得甚至都想要把自己冰起来冷静一下。
如果他没有足够的自制力的话(其实只是怂),恐怕已经忍不住单膝跪地,握着那人的手求婚,深情款款地问:“婚后您想要个女孩还是男孩?”
等等,八字都没一撇的事情,他是怎么想到这么多的。
但是如果是男孩的话,小一号的先生扯着他的衣角撒娇,眼巴巴地说想要多吃一颗糖,红眼睛含着水雾,欲哭不哭的一副样子……
不,不可以再想了!纲吉把脸埋在黑兔兔的肚子上,以此遮掩自己脸上莫名其妙的兴奋表情。
纲吉觉得自己又控制不住地脸红了,这根本没办法。
这位比他足足年长十岁的黑手党先生,真的太会撩了!
尤其是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温柔,他看人时眼中总是带着几分笑意,就像是一汪清泉,令人如沐春风。
但细细端详,却总能看出那份若有若无的凉薄。红宝石般的眼睛清明透彻,仿佛凝聚了全天底下的智慧与灵秀。
他看得太透了,不管是人心还是数据,在他面前,似乎没有任何的秘密可言。
可在面对熟人时,他的眼睛更像是汩汩融化的巧克力,甜蜜的芳香围绕在他周身,整个人突然就柔软得不可思议。
像是只有些傲娇的小兔子,等着被人揉软乎乎的肚皮。
自称为绅士的他,似乎也更偏爱严谨的正装——至少纲吉也只看到过他穿正装时一丝不苟的样子。
复古的定制西装包裹着修长的身躯,每一颗扣子都细细扣好,胸前的宝石领结流转着内敛深沉的光华。
他很讲究礼仪,平时的行为举止总是浸透着优雅矜持,从不见他失态的时候。
走的每一步都像是被尺子丈量过似的精准,脸上时刻挂着温文尔雅的笑容,既不显得过于亲热,也不至于令人感到怠慢,而是维持在一个恰好的,礼貌而又疏远的弧度。
高贵不是来自血脉,而是体现在一言一行中。自从遇见他后,纲吉才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
真正的贵族从来不屑于在他人面前炫耀自己的资本,一代代所积累下的庞大财富。
历代相传的底蕴早已深深铭刻在心中、流传在血脉中,成为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他会是你成为首领的最好助力。”纲吉还记得里包恩曾对他说过这样的话,“他是你的师长、你的榜样,你需要从他身上学到一切你应该学会的东西。”
“他是一位真正的贵族。”里包恩的语气复杂,“如果能得到他的认可,你接下来的路会好走许多。”
“但相应的,如果你与他为敌……那就提前做好必死的决心。”里包恩黑沉沉的眼睛倒映不出一丝光,“他不是会对敌人手下留情的类型。”
当时他被里包恩的气势所震撼,害怕得腿都在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好点点头。
超直感疯狂向他预警:里包恩说的都是真的!
虽然后来……
“我是让你去向他学习!”里包恩手上的枪已经上膛了,怒火中烧地说,“不是让你去谈恋爱!”
“蠢纲,你想把彭格列作为嫁妆拱手让人吗?”
“为什么我不能娶?”纲吉发誓他是发自内心的疑问。
里包恩罕见地一愣,随机阴恻恻地笑了,身后的黑气无休止地涌出。
“蠢纲,你想死吗?”他把枪抵在了纲吉头上。
不孝学生,该打。兔子大了都会痴心妄想了,你这但凡有一粒花生米都不会醉成这副模样。
“娶?你拿什么娶?”里包恩讥诮一笑,“你打得过人家吗?”
“……”纲吉陷入沉思,然后眼中燃起斗志的火焰,“我会努力变强的!”
里包恩快被这个便宜学生气笑了,他是想让纲吉彻底、完全放弃这份心思,安安心心当个好首领,谁知会被曲解意思。
于是他就毫不留情地把纲吉打了不止一顿。
谈恋爱?谈什么恋爱?给我好好训练!我就不信这样治不了你!里包恩式魔鬼笑容。
从一开始的毫无还手之力,到之后开始有意识地躲避并寻找机会,再到能有来有往地打个两回合,然后迅速落败——这些,纲吉只花了一个月。
看着这一个月以来的训练成果,即使是R魔王都不由得在心中感慨了一声爱情的魔力之大。
这一个月的时间几乎相当于纲吉过去一年的进步。
所以里包恩之后就对纲吉的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只要把训练完成,你爱去哪晃就去哪晃,别碍到我的眼睛就好。这是他的想法:我还能怎么办?总不可能亲自出手棒打鸳鸯——等等,自家兔子好像是单相思,追不追得到还不一定。
唉,还不是只能像个老父亲一样原谅你。想通了的里包恩和九代目一起喝茶时,愈发显得佛系。
这兔子没救了,在一颗树上撞死了。
心思早已飘到天际的纲吉突然听到了几声轻笑。
清澈又富有磁性的嗓音,沁出低低的笑声时,有点低哑的尾音又柔又绵,像是猫爪轻轻挠过心间,带着说不出的魅惑。
“纲吉君,你比我想象的,还要更喜欢小兔子呢。”似乎注意到纲吉的目光,他解释了一句,然后轻快道,“很可爱哦~”
“不管是兔子君还是你。”
他微弯起眼睛,深沉的红瞳里突然落进去几缕细芒,透着清浅的光,嘴角扬起一个明媚又天真的笑容。
糟了,是心动的感觉!纲吉狠狠吸了一口黑兔兔的肚肚,无比认真地思索着此时求婚成功的概率是多少。
嗯,无限接近于0呢。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
时间在毛茸茸的陪伴中飞快流逝……
“你的意大利语学得怎么样了?”闲来无事,我就顺便关心了一下纲吉的学习进度。
“还好……”纲吉的笑容凝固了,尴尬地低下头,随即又极为小声地补充了一句,“大概?”语气十分的不确定。
“Ti voglio bene。”我粲然一笑。
不疾不徐的意大利语听起来优美温和,语调有一种曼妙的韵味,就像一支小提琴拉出的乐曲在雨中悠扬。
“什么?”纲吉没有听懂。
我重复了一遍,然后将怀中的棕兔子塞给他,亲昵地揉了揉他的头发。
我把一只手指抵在唇边,露出个神秘的微笑,说:“这句话的意思,就需要纲吉君你自己去理解了。”
是“我爱你”哦,不过并不止是用于恋人,更多的是用于朋友和家人身上。
———
明白那句话的意思后,纲吉就觉得有一束烟花在他脑中“砰”地炸开,烟花绚烂又短暂,但惊喜、甜蜜的心情却长长久久地停驻在他心间。
他一脸几天都感觉脑子乱哄哄的,控制不住想要和太阳肩并肩的上扬嘴角,无法抑制的喜悦之情全部流露在脸上,整个人显得神采奕奕——就像只开屏的孔雀。
里包恩忍了两天,后来忍不下去了,把纲吉拖到训练场里打了几顿,然后下不去手。
并不是心软或者仁慈这些与R魔王根本不沾边的原因。他只是单纯觉得,揍一个挨打后还笑得像个白痴的人,真的很恶心。
这可能是里包恩一生中少有的退缩。
轻易做到了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不愧是你呢,纲吉!
兴许里包恩也觉得他整日傻笑的形象实在有碍观瞻,没几天就准备把他丢到一场社交晚宴上,美其名曰让他提前开始接触黑手党的圈子。
并不十分想去的纲吉当天下午磨蹭了许久,难得穿上了正式的服装,只觉得浑身都不自在,走路都迈不开腿。
里包恩轻飘飘地看他一眼,说:“斯卡特也去。”
纲吉迅速整理好衣服,昂首挺胸,脸上挂着淡淡的温和笑容,眼神温柔又不失坚定。虽还年少,但已经能让人看出他的沉稳。
“我准备好了。”最后调整了一下领结,对着镜子摆弄好头发,确保一切都是最完美的状态后,他对里包恩微微颔首,“现在就可以出发。”
这只兔子没救了。里包恩眼神死。
似乎想到了什么,纲吉走到门口的脚步一顿,重新折返回来,把一旁无辜的两只兔子抱在怀里,嘴上念念有词:“请保佑我早一点追到先生。”
“单亲家庭对孩子的成长不好。”
“拜托拜托,不管是先生嫁给我还是我娶先生,我都可以的!”
……
黑兔子可能早已习以为常,一声不吭地用爪子捂住脸,一副不忍直视的样子。
棕兔子倒是很给面子,干劲十足地叫唤了两声。
“蠢纲……”里包恩手上的枪又一次上膛,他阴沉着脸,强压怒气,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我一点也不想看到你像个变/态一样,把两只兔子当成儿子来看。”
“不,里包恩,这不仅仅是两只兔子!”纲吉义正言辞,“你只注意到它们的外表,而忽视了它们的内在。”
“这可是——先生送给我的定情信物啊!”
正处于青春期的恋爱脑少年,对于里包恩来说就像是草履虫或蟑螂一类的存在。他根本就无法理解也不想去理解它们,只想打死。
于是里包恩和纲吉大打出手,两人从彭格列总部的中心一路打到了偏角,中途守护者们也纷纷卷入其中。
宛如被风暴肆虐,只余一地狼籍。路旁的建筑物零星散落,艰难而又顽强地支撑着,摇摇欲坠。
这个月的自然灾害们搞破坏了吗?搞了。
这个月彭格列的支出是?赤字!
———
本准备早早抵达会场的纲吉由于先前发生的事情,只能压着点匆忙赶到。
他无视了一众想和他搭话的人,用目光在场内四处搜寻,希望能找到那个即使在人群中也是最耀眼的人。
不过看上去,似乎他并不是最后一个到场的。
主办方亚历克斯家族的掌权者手端香槟,一边时不时用隐晦的视线瞄一眼腕上的表,一边又急切地看向门口,似乎正在为某个人的到来而焦躁不安。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位年龄在三十左右的中年人神情越发慌乱,接过侍者递来的手帕,擦去头顶不断冒出的冷汗。
不过好在,不久后就又有几人步入会场。
博伦德·亚历克斯立马上前,脸上带着殷勤的笑。
“先生,恭候您许久了,也感谢您愿意到场。”他的语气谦逊,甘愿把自己放在下位,“亚历克斯永远是您最忠实的拥护者。”
“不知此前那事?”
“来的路上我遭遇了伏击。”一道漫不经心的男声没有理会他的话,自顾自地说。
博伦德顿时面色惨白,正欲辩解些什么。
“我知道不是你干的,你也没那个胆子。”声音再一次响起,不免带上了轻蔑之意,虽然他的语气十分平淡。
“晚宴结束,我要知道真凶。”他微微一笑,眼神宛如一潭死水,毫无感情,“你能做到的,对吧?”
“我不需要无能者的追随。”
当他说这话时,他意有所指地扫视一圈周围的人,此时这些在黑手党中也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却一个个低下头,应声称是。
此时来人的身份也不用特意点明,正是欧洲黑手党的无冕之王,敢于和彭格列当面叫板,被诸多黑手党恭为先生的斯卡特。
他挥挥手,示意这个话题结束,一边从侍者的托盘上拿过一杯香槟,一边向纲吉等人的方向走来。
身为全场瞩目的焦点,他的一言一行都牵动着其他人的心,他倒从容淡定,许是习惯了。
今天,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燕尾服配以深色西裤,内搭深灰色双排扣背心和纯白色的立领衬衫,再扎上一条银底黑花,绣有暗金色细纹的丝质领巾。
黑色更衬得他肤色白皙,燕尾服显得双腿修长,又勾勒出腰身,令他看上去禁欲的同时又平添了几分诱人。让人直想做些不太好的事情,引得那象牙白的肌肤染上绯红。
袖口处裸露出的一小节莹白色的手腕,更让人挪不开视线。像是值得珍藏的明珠,散发着温润的光泽,最好被人永远爱惜地捧在手心。
他容貌精致昳丽,气质却并不柔和,礼仪性的笑容也没有让他看上去稍微好相处一点,反而更增添了几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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