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第 52 章

小说:骷髅之王 作者:leonie
    在皇家近卫骑士团墓地往北是一大片迷雾。迷雾没日没夜地弥漫在大地上, 有许多亡灵生物甚至以为它是亘古存在的。

    也不是没有亡灵生物猜测迷雾里有异宝, 但当一个七级的亡灵生物去迷雾里探险, 却被困上百年之久, 其它低级中级的亡灵生物更是有去无回, 这里也就成了亡界南部有名的禁地。除非有亡灵生物活不下去了, 平常是没有亡灵生物敢靠近这里的。

    但此时, 有四个装扮各不相同的“人”出现在了这里。

    一个骷髅身上穿着蓑衣, 这件蓑衣是蓑衣是蓑草编制成的, 手工不怎么精细,看起来也极其粗糙,但这无法隐藏这具骷髅身上强大的气势, 他的灵魂之火不同于大多数骷髅是青色或者蓝色的,而是非常妖异的红色。当有骷髅靠近他,就会感觉一阵灼热之气扑面而来,等过了一会儿,又会让骷髅感觉浑身阴冷。

    真的是让其他骷髅不战先怯。

    穿着蓑衣的骷髅身边也是一个亡灵生物,他穿着贵族的服饰,脸上是一团蒙蒙的黑雾, 已经能隐约可见五官的影子,他没有前者那样强大的气势, 却在亡灵魔法上走得更远。

    站在他们对面的则是穿着铠甲的骷髅将军,以及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类。那个人类全身都笼罩在黑色斗篷之下,没有人能看见他的面容,他露出来的那截手腕像是白玉一样, 手上拿着一根平凡无奇的白骨法杖。

    这个人是在亡界也非常罕见的亡灵法师。

    这四个“人”一同出现在这里,真是非常奇怪的组合了。

    穿着蓑衣的骷髅先开口了,他的眼眶里跳跃着赤红色的灵魂之火,他望向亡灵法师所在的方向,声音嘶哑,“你就是阿诺德一直等待的人,才只是四级亡灵法师,就想驱使九级的亡灵生物吗?”

    穿着黑色斗篷的人,也就是艾斯,这日,正是阿诺德将军与亡灵领主里根、培根约见的日子,他们刚刚见面,培根就没有对艾斯露出好意。

    艾斯并不惧怕培根,一来是他对阿诺德将军的信任,二来也是阿诺德将军告诉艾斯,亡界不是谁都有他的能力,可以通过占星玩偶直接影响艾斯在现世的身体。

    艾斯:“培根领主,我是亡灵法师,但我还没有驱使过亡灵生物。若是培根领主愿意,我第一个契约生物的名额给培根领主也不是不可以。”

    培根瞬间勃然大怒,“你?!好大的胆子?!”

    “好了,培根。”突然,另一个贵族服饰的亡灵生物,也就是里根打断了培根的话,“不要吵了,我们今天是有正事的。再说,这可是亡界千余年来唯一得到巫妖许可建城的亡灵法师,让他这么快死在这里,反倒拂了英格索尔大人的面子。”

    培根忿忿不平,“英格索尔大人才不会在意这样弱小的亡灵法师。”话虽如此,他也是不敢说什么威胁的话了。

    阿诺德将军的灵魂之火跳跃了一下,他的声音在艾斯的脑海里响起,“殿下。”如果艾斯现在不想与亡灵领主里根、培根共享小死灵海,阿诺德将军会立刻带艾斯离开这里。

    艾斯不在意道:“没事。”

    不说这些言语上的刁难,艾斯不会放在心上。

    就是原本亡界南部,阿诺德将军不建城,不掠夺资源,所以不会与其他亡灵领主产生摩擦,现在可不同了。在建城的初期,他们还是需要盟友的。

    哪怕这些盟友不太好管教。

    阿诺德将军手上拿出一个罗盘,慢慢走进迷雾中,艾斯走在他的身边,亡灵领主里根与培根跟在他们的身后。

    他们一行三骷髅一人就这么渐渐消失在了迷雾里。

    ……

    艾斯离开亡界的那天,诺欧正好从路易斯安那行省回来。艾斯想起上次诺欧去威斯特法伦行省参加比武大会的事,这次他早早地等在别墅的门口。

    青青小草的颜色渐渐地转深,路边的花卉盛开多时。

    诺欧这一去,整个春天都是在路易斯安那行省度过的。少年的这个时候,正是变化最大的几年,艾斯看着缓缓走近、骑着白马的少年,他微微眯着眼睛,有一瞬间都要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

    不同于三色堇帝国很多贵族小时候是金发,长大了头发的颜色越来越深,甚至与棕色相差无几,诺欧的头发一直是浅金色,就像明媚的阳光。他蓝色的眼眸如同碧波一般,平静而温和,曾经的锐利被深深地隐藏在湖底,轻易不可见。

    诺欧的身材也抽长了不少,他从马上下来的时候,长腿窄腰,肩膀虽不及艾斯宽,但无疑更符合三色堇帝国的审美。

    艾斯快步走上前几步,牵过诺欧手上疾风马的缰绳,“我来。”

    小疾风马一直跟着诺欧长大,原本与艾斯也是极为亲近的。只是早上艾斯还抱过诺恩,身上不可避免地沾上了诺恩的气味,小金龙的领土神圣不可侵犯,小疾风马远远嗅了一下,就打了个喷嚏,怎么也不肯靠近艾斯。

    诺欧看艾斯走过来,下意识的就避开了艾斯的视线。此时,诺欧看到小疾风马有些惧怕艾斯,就想重新拿回疾风马的缰绳,艾斯没让,两人就这么僵持住了。

    还好,别墅的侍从走了过来,带小疾风马去了马厩,结束了这场尴尬。

    艾斯给了诺欧一个大大的拥抱,“诺欧,欢迎回来。”

    艾斯感觉怀抱里的诺欧有些僵硬,也没有立即回抱他,眼中有冷意闪过,他尽量放缓语气,轻声道:“怎么,在路易斯安那行省训练营发生了不好的事?”

    艾斯的呼吸吐在诺欧的耳朵上,那只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绯红色,艾斯还没反应过来,诺欧就匆忙挣脱了他的怀抱。

    诺欧急匆匆道:“没有,没有人敢对我不敬。”

    艾斯:“那?”

    然而,艾斯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诺欧就率先走进别墅,像是根本没有注意到艾斯的话。

    艾斯二丈摸不着头脑,他想起他刚才看到诺欧时,还觉得诺欧喜怒不形于色多了,心里又是高兴,又是忧愁。他既高兴诺欧成熟了,合格的上位者又怎能让别人轻易探知他的想法,又担忧随着诺欧城府变深,他们再难像曾经那样亲密无间。

    但现在,艾斯大大咧咧地想,诺欧也没多大变化嘛。

    接风宴上,诺欧把银盘上的牛肉整整齐齐地切开,正准备用叉子,就听到艾斯轻笑,“餐刀用得不错啊。”

    诺欧默默地放下叉子,把他刚刚切好的牛肉放到艾斯面前,又把原本属于艾斯的,拿到他自己面前,重新开始切了起来。

    艾斯只是例行调戏一句,看诺欧已经把餐盘换了,他也不好退回去,反倒显得矫情了。

    艾斯拿着叉子叉了一小块牛肉,嗯,别人切好的的确好吃些。

    等正餐享用完,吃甜点的时候,艾斯问诺欧:“在路易斯安那行省的比武大会怎么样?”

    诺欧淡淡道:“就那样。”看艾斯有些不满意,诺欧又加了一句,“都赢了。”

    艾斯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

    但这一幕要是落在与诺欧同去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剑士眼里,绝对会说诺欧讲得太轻描淡写了,当时的场景又何止是“都赢了”那么简单,简直是诺欧一个人吊打整个路易斯安那骑士团的训练营好不好!

    原本,这样的比武大会又没有王族亲临,参赛的双方都知道是锻炼为目的的,并不如何拼命。谁想,诺欧跟去冰窖里冻过似的,脸上笼罩着一层寒冰,手上的海澜斗气也是毫不留情,个人的比武完全没有人敢掠其锋芒,甚至吓得后来参加比武的几个路易斯安那骑士团训练营的剑士直接投了降。

    比武大会,这是诺欧第一次从罗斯大骑士长手上接过指挥权,罗斯大骑士长原本只想让诺欧练练手,没想到,诺欧领军的天赋不下于他在武道上的天赋,直接率了麾下大队攻击路易斯安那骑士团训练营的大队的右翼,在他们左翼的剑士反应过来之前,直接对上了他们的中军。

    大获全胜。

    而且,诺欧的行动不仅没有惹恼路易斯安那骑士团观战的大人们,还有不少人对他赞赏有加。

    少年应轻狂。

    更何况,诺欧现在虽是在佐治亚骑士团,但迟早有一天,他会回到路易斯安那行省的,路易斯安那行省才是他身上永恒的标签。

    最快让你的友军对你刮目相看的方法,就是证明你比他强。当你在战场上战胜了他的时候,他会更热烈地欢迎你加入他们。

    诺欧的叔叔站在高台上,听着周围人对他侄子的夸赞,贺喜他格林家族又要出一位强势的公爵,他虚伪地客套着,却完全是皮笑肉不笑的。

    等比武大会结束的时候,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剑士都瘫坐在场地里,路易斯安那骑士团训练营的剑士更是在地上打滚,鬼哭狼嚎,只有诺欧,他依旧坐在马背上,背脊挺直得如同标枪一般,他望向高台的眼神冰冷似雪。

    少年的成长比平庸的中年人想象的快得多。

    诺欧的叔叔心惊肉跳的,不由暗暗下了决定。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Eric、22311036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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