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第 54 章

小说:骷髅之王 作者:leonie
    “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是三色堇帝国最大的粮仓之一, 这里是上苍最为厚爱的地方。东部平原虽然与魔兽森林接壤, 又靠近混乱之领, 但因为格林骑士团的强大, 千年来从来没有人真正敢进犯路易斯安那行省。”

    格林家族一位脸上长着雀斑的年轻骑士正兴致勃勃的向艾斯介绍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他的言谈里不乏骄傲与欣喜, 他骄傲自己出生在在这个富足强大的地方, 他将终生为这里战斗, 他也欣喜他回到这里, 他们跟随格林小公爵去不莱梅城,一年也就这个时候能回家看看。

    艾斯下车休息了会儿,又坐回了马车里。

    诺欧看到艾斯回来, 有点意外,“我还以为你要在外面骑会儿马。”

    从不久前,他们就真正进入东部平原了,这里不同于不莱梅城的郊外,到处都是庄稼,这里有一望无际的草地,正适合策马奔腾。诺欧小的时候, 一出门总是喜欢骑在马背上,让小马撒欢了的跑。

    艾斯用手戳了戳坐在马车上、两只小爪子抱着苹果啃的小金龙, “没办法,这里有个小醋坛子。”

    诺恩眨巴着大大的、犹如琥珀一般的眼睛望着艾斯,不知道傻爸爸今天又在说什么。

    艾斯一手抓住诺恩的后颈,作势要把它丢出去, 把诺恩吓得张牙舞爪的。

    艾斯逗够了诺恩,就又把诺恩抱回怀里,拿起安吉莉卡精心绣的手帕,小心翼翼的给诺恩擦嘴巴。但诺恩刚才被艾斯逗开心了,这时候,正趴在艾斯怀里笑个不停,连尖牙都露出来了。

    好两次诺恩的小尖牙都要划过艾斯的手,把艾斯吓得真想把它丢马车外了,最后,艾斯也只得瞪着小金龙,看它把自己衣服滚得满是褶皱和口水。

    诺欧笑了笑,“我最近看了些龙族的书,诺恩比一般的龙族幼崽还要聪明些。”

    艾斯把诺恩放到他旁边的木板上,虽然诺恩看着个头不大,但它可比一般的魔兽幼崽重多了,艾斯这样身娇体弱的魔法师可抱不动它。

    艾斯往下躺了一点,漫不经心地把扣子一颗颗解开,这件衣服已经被诺恩糟蹋得不行,上面满是口水。艾斯把衣服脱下来,拿在手上晃了晃,“你管这叫聪明?

    诺欧把视线移开,他的眼睫毛又长又细,轻轻地扇着,半晌,他才说:“诺恩才一岁多。”

    艾斯在小金龙脑袋上拍了一下,小金龙没站稳,滚成了一个球,滚到了诺欧的身边,诺欧赶紧接住。

    艾斯:“一岁多不小了,得空得教他狩猎了。不是那种没有技术含量的……”

    艾斯在那边念念叨叨的。

    诺欧倒是神色一穆,道:“格林城堡可不比在不莱梅城,里面的人不是完全衷心于我的。”

    在不莱梅城的别墅,平常还好,艾斯跟诺欧去训练营的时候,安吉莉卡可管不住诺恩,好几次被它偷偷跑出去,但都有惊无险。但在格林城堡,有无数双眼睛盯着诺欧,诺恩要是不小心藏住,迟早要被人发现。

    艾斯换上了一件新的衣服,“没事。格林城堡离魔兽森林还近些,我晚上带诺恩去狩猎,上午就能回来。它白天就在我房里睡着,出不了什么事。”

    诺欧淡淡道:“我也不会让它有事的。”

    诺欧想到不莱梅城郊外的佣兵团,他又看向他的手掌,他的手里掌握着天下最强大的天赋斗气之一,但如果他的实力能更强大就好了。

    等到太阳向西边沉下的时候,艾斯终于见到诺欧出生长大的地方——格林城堡。不同于不莱梅城多是哥特式的建筑,格林城堡是非常典型的罗马式建筑,它的顶部是浅蓝色的半圆形,主体建筑却是方正雪白的,在格林城堡的最前面还有个不大、却异常精致的喷泉,再配合喷泉两边各种各样的石雕,就像是来到了一个童话世界。

    艾斯有些惊叹,“诺欧,你家竟然这么美。”

    诺欧望着不远处的格林城堡,心里也有些触动,“是啊,这里是我的家。”

    诺欧和艾斯下马车的时候,诺欧的叔叔吃了上次的教训,没有再带一堆人迎接诺欧,他做足了一个慈爱叔叔的样子,一个人穿着紧身的风衣、连一件大衣都没有披,就站在城堡的台阶上迎接诺欧。

    诺欧向艾斯介绍,“我的叔叔,乔纳·弗林。”

    乔纳·弗林是私生子的身份,也没有被家族承认,是不能冠以格林的姓氏的。

    艾斯还站在马车上,他现在比诺欧的叔叔还要高些。

    艾斯心里还记挂着马车里的诺恩,没有多寒暄的意思,“诺欧叔叔好,我是艾斯·诺依曼,来自巴特索登的诺依曼家族。”

    艾斯跳下马车,与诺欧站在一起,诺欧提醒道:“要称呼大人。”

    艾斯假装不解,“你叔叔身上有爵位吗?”

    诺欧:“……呃,没有。”

    艾斯:“不是骑士啊。那我不需要称他为大人。”

    然后,艾斯跟诺欧就像没有见到乔纳·弗林这个人一般,从他身边走过了。至于当时,乔纳·弗林有没有生气,艾斯没有回头,所以他也不知道。

    安吉莉卡从一辆小马车上下来,她看到有格林家族的侍从想去打扫诺欧刚才乘坐的马车,就制止了他们,“你们做什么?格林小公爵的马车平常都不许人碰的!”

    那些侍从看安吉莉卡是跟着诺欧回来的,也不敢忤逆她,就退下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安吉莉卡看艾斯从城堡三楼的一个窗口伸出头来,她注意了下附近没有人,就打开马车的帘子,让诺恩飞上去找艾斯。

    等到艾斯再见到乔纳·弗林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吃饭的时候了。

    格林城堡的餐厅就在一楼,餐厅里有个很大的壁炉,这会儿烧得正旺,把餐厅墙上的壁画都照得红通通的。餐厅的正中间是个椭圆形的长桌,最里面的座位平常是属于乔纳·弗林,也就是诺欧的叔叔的,但这会儿诺欧回来了,自然就是诺欧坐在那里了。

    乔纳·弗林坐到诺欧右边下属第一的位置,艾斯在左边坐下了。艾斯拉开椅子的时候,觉得手上的椅子有些沉,他这才注意到手上的家具,这些桌椅都不新了,虽然被保管得很好,但上面还是有些划痕,能看出是有年头的东西。

    就像格林家族的历史一样。

    乔纳·弗林看艾斯好奇地盯着桌上一块焦黑的地方,主动介绍道:“这是伯纳黛特·格林留下的,她是格林家族历史上唯一的女公爵。据说,当年格林公爵过世的时候,膝下并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也就是伯纳黛特小姐。虽然那个时候是格林骑士团最为强大的时候,但伯纳黛特小姐继承公爵爵位的时候只有17岁,她当时只有三级剑士的实力,也无甚政治才能。”

    餐厅里柴火燃烧着,发出“噗嗤噗嗤”的声音,乔纳·弗林语气用平淡的语气讲起当年惊心动魄的一幕。

    乔纳·弗林:“那个时候格林家族的骑士团有多强大,就是皇家近卫骑士团也不敢掠其锋芒,在战场上,格林骑士团到来,芬格帝国的骑士团简直闻风而逃。我们现在的人,已经不能想象了吧。”

    乔纳·弗林的眼中出现无限的向往,然后他眼中的光华熄灭,十分可惜道:“可格林公爵唯一的继承人被芬格帝国可耻地暗杀了。他们无法在战场上击败敌人,就使了这样卑劣的手段。继承人去世,老公爵太过伤心,也很快撒手人寰了,只留下伯纳黛特小姐一个人。”

    “伯纳黛特小姐当时可是订了婚的。她真是格林家族历史上最伟大的女人,她退了亲事,一个人撑起了格林家族。当时,三色堇帝国的一位王子来到格林城堡,向伯纳黛特小姐求婚。伯纳黛特小姐推翻了蜡烛,直接告诉他,格林家族永远会在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上,她不会放弃格林家族的继承权,更不会嫁去帝都。”

    “如果有人想要吞并格林家族,请他派大军来,不要再她打主意。”

    “王子自然说这是一个误会,也再没有提过此事。”乔纳·弗林站了起来,他的手轻轻抚过桌上焦黑的印记,“伯纳黛特小姐非常了不起,但她的一生真的说不上幸福。伯纳黛特小姐结过三次婚,但都没有走到最后。她最后把爵位传递给了她堂弟的儿子,也就是我们的先祖。”

    乔纳·弗林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浅金色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他英俊无双的面容,他的声音充满了惋惜和遗憾,但艾斯总觉得,他话里有话。

    艾斯不明所以,他望向诺欧,诺欧的神色像是冰雕一般,他把手上的牛排切好,递给艾斯,但他的眼睛一直望着乔纳·弗林,他一字一顿说道:“如果我是伯纳黛特小姐的兄长,我不会让我的妹妹陷入这样的处境。”

    乔纳·弗林笑了一下,没再说话。

    等到正餐结束,乔纳·弗林起身告退,说他临时有点事,等会回来。

    艾斯看乔纳·弗林走远,问诺欧,“他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诺欧眼中似乎有怒火要喷出,他说道:“我之前有告诉你,我叔叔的儿子,加布里埃尔·格林是格林公爵爵位第三顺位的继承人,在我之后,加布里埃尔之前,还有一个人。”

    “我的亲妹妹,伯纳黛特·格林,她小我4岁,与那位女公爵同名。在我父母过世的第二年,乔纳·弗林带我们去了趟帝都,他带伯纳黛特去了玛丽公主那里,也就是玫瑰城堡。伯纳黛特很喜欢玛丽公主,想留在那里,我当时心里虽觉得不对,但说不出反对的理由。”

    艾斯沉默,看来伯纳黛特小姐留在帝都了,无怪诺欧现在面对乔纳·弗林束手束脚的。

    诺欧的手握紧了叉子,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懊悔,“我当时应该不管她哭闹,直接把她带回格林城堡的。”

    艾斯:“你当时也没有多大。”

    艾斯还没有来得及宽慰诺欧,就注意到乔纳·弗林又走进了餐厅,他身后还跟着四五个人,有的人手上还拿着笛子,像是吟游诗人。

    乔纳·弗林很是高兴的样子,“诺欧,你看我带了谁来?”

    艾斯对这些吟游诗人原本不在意,但当他看到最后一个人的时候,他的瞳孔一缩。那人有一头微卷的、带着艺术气质的头发,他的两眼弯弯,看起来很好脾气的模样,他与其他人的穿着也差不多,就像街边最常见的吟游诗人。

    但他的右臂,却齐臂断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22311036x2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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