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第 62 章

小说:骷髅之王 作者:leonie
    阿莉带着艾斯与诺欧向海边走去。

    尼斯港的海市距离港口不远, 是一条干净整洁、花卉繁多的街道, 建筑的颜色也活泼大胆, 都是鲜亮的颜色。这可和艾斯想象的大有不同, 因为这时候人们的观念, 还有马匹牲畜经常进城的缘故, 就是不莱梅城是佐治亚行省的省会, 也就中心街道相对干净些的。这种干净, 也只是说街道上垃圾都堆到固定地方, 大致看得过去。

    而尼斯港的海市不同,就是艾斯前世去过的很多城市,都没有这里井井有条。

    诺欧环顾海市, 对他这样有洁癖的人来说,海市也是让人心情愉悦的。

    阿莉走在艾斯身边。她与艾斯他们刚走到海市边上,就有几个皮肤晒得黝黑的小孩朝她打招呼,“阿莉!”“阿莉!”

    艾斯还好心地说:“要不要跟你的小伙伴打声招呼?”

    然后艾斯就看到阿莉像支箭一样冲到几个小孩面前,她迅速地踢了领头的男孩两下,大声道:“这是我的客人!”说完还拿小拳头朝其他几个小孩挥了挥,然后又气冲冲地跑回艾斯身边。

    阿莉个子不高, 还不到艾斯肩膀,她抬头朝艾斯笑, 看起来很是温柔可亲,“少爷,您有什么想买的东西吗?”

    艾斯:……

    阿莉今年13岁了,她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也不坏, 父亲是海上的佣兵,收入不菲,母亲在酒馆里帮忙算账,活轻松,能顾着阿莉,还能赚点小钱。可是好景不长,阿莉9岁的时候,她父亲在佣兵公会接了任务出海了,再也没有回来。

    阿莉的母亲等了一年,迫于生计改嫁了,至于阿莉这个拖油瓶,也被扔在海市了。

    其实海市里没人要的孩子还挺多的,有的小孩直接在头上插根稻草,就能把自己卖上几十个银币,去富商家里做佣人。至于贵族,他们才不要不懂规矩的小孩。

    像阿莉这样,年纪不小了,长相又过得去的女孩,在海市上可是紧俏货。阿莉是自由身,还能自己挑户风评好的人家。

    但是阿莉不想。到了其他人家里,很多事就由不得她了。

    不过好在尼斯港的孤儿很多,城主对他们也友善,不仅免费让他们住在桥洞下,还允许他们给来尼斯港的客人做向导。这活儿可只让15岁以下的孤儿接的,虽然阿莉她娘还没死,阿莉还是毫无心理障碍的去跟桥洞下的士兵报备,说她父亲出海失踪几年了,她娘积劳成疾也去了,她还得了登记的士兵的怜悯,得了1个铜币。

    阿莉摸了摸怀里的钱袋子,暗道自己今天幸运,遇上有钱的少爷了。

    阿莉从小跟她娘在酒馆里,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又一个人在海市晃悠了几年。她知道什么样的客人是好客人,不谙世事的富商家的小姐,年轻气盛的剑士,他们兜里钱多,又爱心泛滥。

    艾斯与诺欧刚进海市的时候,阿莉就注意到了他们。这两个少年不仅容貌出色,身上的衣料材质极好,就连他们袖子上的扣子与花纹,在尼斯港也只有几家裁缝店能做出。阿莲眼睛尖,一眼就认定这两个少年出身非富即贵。

    只是那个金发的少年气质犹如冷月,冷冷清清的,阿莉不太敢往前凑。直到另一个黑发的、笑容风流的少年走到路牌下,阿莉才鼓起勇气走上前去。她相信,就是他们不要她做向导,也不会朝她随意动手的。

    阿莉赌赢了,艾斯出手就是5个银币,这可是很少见的。一般他们这个年纪的向导,客人们就付2、3个铜币,够他们一天的饭钱就是了。偶尔遇上有钱的小姐,也只给1个银币。阿莉一开始也没想到,这两位客人竟然这么不差钱,不由伺候得更为精心了。

    阿莉:“街道两边的都是城主府的店铺,里面东西稍贵些,但都是找鉴定师鉴定过的,若是买到假货,店铺里会加倍赔的。那些简易摊子,小商小贩们交租金就能用着卖东西,像在海市上卖的水果,都是城外的农户新鲜运送进来的,比尼斯城里其它地方都要好。”

    阿莉又指着额头上有道疤的大汉,道:“那一块,是海上佣兵团的地盘。那些佣兵常年在海上,容易得到罕见的瑰宝,但也经常出水货。有几个佣兵团生意做得精,但风评非常糟糕,经常出手天价的水货。”

    艾斯顺着阿莉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些摊子后面的人与其它地方明显不同,都是身体健壮的大汉,还有的不少身上有伤,缺胳膊少腿的都有,但路过的人没有露出害怕神情的,都是专心致志地观看摊位上的东西。动辄几十个金币的买卖,没人敢掉以轻心。

    阿莉的声音有些羡慕,又有些伤感,“海上佣兵团讨生活不易,多有残疾的,他们哪怕要卖的东西不多,都会在这里租下摊子,让退下来的人有个活路。”

    艾斯看了阿莉一眼,继续往前走去,在海市上随意逛了会儿。

    诺欧在一个摊位上看到几幅油画,对这里出现这样的东西感到有趣,停下来看着。艾斯看着那画,总觉得有些眼熟,他心里想,不会是某位大师的作品吧。

    艾斯摸了摸怀里的钱袋子,虽然里面金票和金币满满当当的,还是觉得有些虚,他问阿莉:“你刚才说的银霜贝壳是怎么回事?”

    艾斯有问,阿莉不敢不答的,她说:“在海市上还好,三色堇帝国的金币和银霜贝壳都能用,有些佣兵团甚至收芬格帝国的金币。但在米莱图书馆下面的米莱街道,那里的店铺只认银霜贝壳。”

    艾斯挑挑眉,“银霜贝壳?那才是尼斯港的官方货币?”

    一个帝国,在自己的国土上,自己的钱币不被臣民认可,简直是个笑话。

    阿莉不明白艾斯的语气为何突然变得古怪,她只是把她知道的尽量详细地说给艾斯:“最开始,银霜贝壳是学者在米莱图书馆借阅书籍的凭证,1个银霜贝壳可以借阅1本书。但那个时候,银霜贝壳太难得了,有些学者一直得不到银霜贝壳,有些人却有多余的。他们不需要那么多银霜贝壳去借书,就在米莱图书馆下面交易,把自己不需要的银霜贝壳换取其它物资。”

    “据说,从一千多年,三色堇帝国还没有建立的时候,米莱图书馆就是大陆上最大的图书馆,全大陆最富有学识的人都集中在这里。他们粗布麻衣,喝最清浅的水,吃最粗劣的干粮,废寝忘食地待在米莱图书馆里,没有人需要金币,他们只在米莱图书馆下面用银霜贝壳换取最普通的衣服、食物,那就是米莱街道的雏形。”

    “后来,诸国混战,今天大家用这种钱币,明天大家用那种钱币,当时很多地方的人都没有安全感,但他们没有别的选择。但尼斯港的人不一样,只要我们手上有银霜贝壳,我们就能在米莱街道上换到我们想要的东西。这一千多年,从未改变。”

    “所以,就是现在,每家每户也会存上一点银霜贝壳。银霜贝壳在尼斯港,也一直是硬货币。”

    艾斯:“那如果我们需要银霜贝壳,我们可以直接买吗?”

    阿莉摇摇头,“没有官方的地方可以交易银霜贝壳,尼斯港有不少店铺愿意出手,但价格都不便宜。大概是13枚金币可以换取9个银霜贝壳。不过每家店铺有的银霜贝壳都不多,而且银霜贝壳和金币的购买力差不多,这么换无疑是亏的。”

    艾斯:“你算术不错,那如果我想要银霜贝壳,怎么得最划算?”

    阿莉:“去米莱图书馆。米莱图书馆长期收购许多东西,把他们要的东西给他们,就能换取银霜贝壳。而且银霜贝壳就是米莱图书馆出的,要多少有多少。”

    “那我们就去米莱图书馆看看。”突然,诺欧出声。

    艾斯这才发现,诺欧已经不在摊子旁边,而站在他与阿莉边上。而那个摊子后面,一个身材瘦小的中年男子还在试图挽留诺欧,“这位小少爷,这幅格罗弗大师的画您不要了吗?格罗弗大师可是整个帝国都有名的画师,现在他的作品流传在世上的已经越来越少了。您错过了这个可就没有了啊!”

    格罗弗大师?艾斯一惊,这可是三色堇帝国这些年最负盛名的画师,不少贵族都以家里有格罗弗大师的画为荣。

    艾斯装作很傲慢的样子,“若真是格罗弗大师的画,怎么会出现在海市上?那就是在帝都的拍卖会上当压轴都不为过。”

    那瘦小的中年男子快步走到艾斯和诺欧身边,悄声道:“小少爷,看你们真心喜欢,也是懂行的。我才跟你们说,这画是海上的佣兵得来的,手段不怎么干净,正大光明的渠道根本不能走。若是你们收了它,我都要连夜离开尼斯港。真的。”

    “只要10000,不,只要8000金币,我留着它实在烫手。小老儿今天跟你们说了这个,今天这幅画要再卖不出去,我也是不会再出来的。”

    艾斯看着画纸上,一匹栩栩如生的疾风马,背后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他虽不太懂,但也能看出这色彩搭配合理,画风细腻。艾斯又稍稍感知了画纸背后的木板,有快200年的历史了,跟格罗弗大师出现的时间差不多。

    难道这真的是正品?

    “5000金币。”如果这是真的,无论是看诺欧刚才喜欢得走不动路的模样,还是从收藏价值讲,买下它都不亏。

    那商贩咬牙犹豫了阵,正想答应,艾斯就被诺欧拦住了,“你疯了,这是假的。”

    艾斯还没反应过来,那商贩就像被踩了脚似的,“少爷们!你们不想买就不买,何必这么说小老儿的东西,我敢赌咒发誓,这绝对是正品。”

    艾斯看他说得信誓旦旦,也有些狐疑了。

    倒是诺欧,他轻笑一声,又走到画框前头,他说:“这自然是假的。你可以找几幅仿格罗弗大师《疾风马》的画作看看,疾风马的眼睛是黑色的,你这幅,却是深蓝色的,虽然蓝得不明显,但也没有错了。”

    那商贩不信邪地仔细看了眼,发现果然如此。他手狠狠拍了大腿一下,嘴里骂骂咧咧的,也不知道在怨谁。他身子背对着艾斯他们,也不转过来,也不知道是气忘了,还是怕艾斯他们找他麻烦。

    艾斯还不至于跟普通的商贩计较,他与诺欧往米莱图书馆走去。

    路上,艾斯道:“没想到,你对这个也有研究。”

    诺欧没好气道:“你忘了,在格林城堡,你卧室的房间,就放着格罗弗大师《疾风马》的正品?你就不觉得这幅画很眼熟?”

    艾斯:……

    艾斯:“这幅画至少值百万金币,你们家就随便把它挂在客卧里?”

    诺欧:“你以为那间卧室是谁都能住的?就是科奥瑟家族来人,都是住那里的。”科奥瑟家族是三色堇帝国最尊贵的家族,也是三色堇帝国的王族。

    艾斯勾住诺欧的肩膀,“我知道的,你对我最好了。”

    诺欧挣脱了下,没挣开,遂不再管艾斯,他头微微别开了点,一只耳朵染上了淡淡的粉红色。

    诺欧没有告诉艾斯的是,这幅《疾风马》是格罗弗大师旅经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时创作的,《疾风马》被创作出后不久,就被当时格林城堡的主人买来挂到客卧里。

    没人知道,格罗弗大师去世了快两百年,他的画作突然变得有名起来,但那幅《疾风马》依旧被挂在格林城堡的客卧。

    所以,除了格罗弗大师逝世150周年,格林家族送《疾风马》去帝都参展,留下几幅徒有其表的仿品,这幅画一直没有离开过格林城堡。

    诺欧只是看到这幅画的第一眼,就认出这是他的好叔叔绘的。诺欧的叔叔虽在武道上没有多大的成就,但在诗歌、绘画、乐器上都有不错的天赋,他平常自命不凡得很,现在却要卖假画为生,想来玛丽公主虽然又收留了他,对他也是大不如从前了。

    诺欧心里多少有些畅快的。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22311036扔的地雷x3,末不如初、这不是康桥扔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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