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第 129 章

小说:骷髅之王 作者:leonie
    不同于三色堇帝国的人们在温暖的午后举行婚礼, 芬格帝国的传统是在黑夜的穹顶下, 新人于漫天星辰与无尽篝火中宣誓, 让苍天与火焰见证他们的爱情。

    三色堇帝国的使馆里放满了春天的花卉, 按照三色堇帝国的习俗, 白色的丝带缠绕了整个国王大街的树枝。这是个不眠的夜晚, 国王大街沿街的住户纷纷点亮了家里的魔法灯, 平常只有过节的时候他们才会这么奢侈。他们静静地等待着, 等待着芬芙儿公主的花车从国王大道进入芬格帝国的王宫。

    在数年或十数年后, 这天也的确会变成个节日。巴塞洛缪王子登基后,国王与王后新婚之日,也会变成芬格帝国新的圣婚日。

    被诸神祝福的日子。

    三色堇帝国使馆右边最上面的房间里有块巨大的魔法水晶, 它就像巨大的镜子,把房间里的景象倒映得清清楚楚。

    有个黑色长发的少女站在魔法水晶的对面,她穿着白色的抹胸长裙,薄薄的轻纱使长裙变得蓬松,在裙子的后面用金丝线和紫玫瑰染过的丝线绣了三朵三色堇花,这是科奥瑟家族的标志,也说明了新娘的出身。

    因为婚期的紧迫, 巴塞洛缪王子与芬芙儿公主的婚服相对他们的身份完全称不上华美,但芬芙儿公主完全没有不满。她尤为喜欢芬格帝国丝质的长裙, 还有婚服背后栩栩如生的家徽。

    芬格帝国王宫的裁缝也暗暗庆幸,这个帝国未来的女主人友善又不奢侈。他暗暗祝福这对新人,希望芬芙儿公主早日给巴塞洛缪王子诞下子嗣,王宫里已经太久没有新的生命诞生了。

    芬芙儿公主缓缓地往前走了两步, 婚礼的长裙露出雪白的肩膀,光裸的手臂抬起,手指轻点魔法水晶。魔法水晶里少女的脸上是浅浅的红晕,科奥瑟家族标志性的绿眸里水光盈盈,眼中是怎么都遮挡不住的喜悦与春意,这是种破茧的美丽。

    芬芙儿公主微笑地转了个身,裙摆的蕾丝边随着她的旋转像是翩翩起舞的蝴蝶,亦如她的心情,那样的雀跃与美好。

    从今天起,伴随她18年的姓氏将会被另个同样尊贵的姓氏覆盖。

    房间里只有芬芙儿公主一个人。

    芬芙儿公主原本贴身的侍女还在三色堇帝国的王宫里,刚才服侍她穿衣、梳头的侍女都是三色堇帝国的使团到达芬格帝国后,格林公爵帮她找的。

    芬芙儿公主不是很喜欢她们,芬格帝国的侍女都太活泼了,没有三色堇帝国王宫里的侍女守规矩,她原来的侍女总把她的要求放在首位,沉默而可靠。芬格帝国的侍女们却总是叽叽喳喳的议论她的未婚夫,偶尔不谈论巴塞洛缪王子的时候,她们又不在憧憬赛克斯。

    芬芙儿公主不想让她们打扰她的好心情,绝不。

    在婚礼进行前,芬芙儿公主静静地待在房间里,独自享受这段甜蜜的时光。

    魔法灯发出浅白色的光,天空马上就要完全暗下来了。

    “咚咚咚。”有节奏的敲门声响起。

    “进来。”芬芙儿公主深吸一口气,道。

    站在芬芙儿公主门外的是艾斯,艾斯今天穿了件灰色的长袍,除了左手的手腕上有个手环外,他周身没有任何装饰。艾斯眉眼温和,他微微笑着,“公主殿下,您准备好了吗?”

    “应该是准备好了。”芬芙儿公主突然有些忐忑,她尽量让自己不要那么紧张,“艾斯学者,您看我怎么样?”

    艾斯的目光充满了欣赏与赞叹,“非常美丽。”

    艾斯的话给了芬芙儿公主莫大的安慰,她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再那么僵硬了,她走到艾斯边上,挽住艾斯的胳膊,轻声道:“我们走吧。”

    艾斯笑容完美,他带着芬芙儿公主离开房间,慢慢地走下楼梯。

    今天会由艾斯引领芬芙儿公主,把她交给巴塞洛缪王子。

    这个工作原本是路德维希四世的,但除非路德维希四世带着军队来接手芬格帝国的帝都,他是决计不会出现在这里的。至于芬芙儿公主的两位兄长,亚琛王子还在骑士团的训练营里,西本王子与芬芙儿公主亲密得有限,他现在也赶不到芬格帝国的帝都。

    至于使团里身份最尊贵的两个人,诺欧和赛克斯都是未婚的青年,赛克斯更是与芬芙儿公主有过绯闻,怎么都不合适引领芬芙儿公主走这段路。

    只有艾斯,学者的身份使他足够尊贵,虽然在三色堇帝国的帝都艾斯与芬芙儿公主的流言蜚语传得沸沸扬扬的,但还没有传到芬格帝国来。这八卦就是流传开来,芬格帝国的人们对于尊贵的学者还是足够宽容的,毕竟学者已经立誓不能结婚了。

    赛克斯也告诉艾斯:“我想路德维希四世也会希望你陪她走这段路。对芬芙儿公主来说,这也是最好的。”

    艾斯把芬芙儿公主送上马车,夜晚很安静,皇家近卫骑士团的骑士都静静地注视着他们的公主出嫁。芬芙儿公主小声又紧张地说:“我还是喜欢三色堇帝国的婚礼,这个时候人们都会欢呼,我能知道他们喜欢我,爱戴我。”

    艾斯安慰芬芙儿公主,“他们都在心里默默祝福你。”

    芬芙儿公主相信了艾斯的话,她动作优雅地坐上花车,花车是敞开式的,没有四周的木板,只有几条说不出材质的长杆。花车的长杆上悬挂着像剥开的石榴样的魔法灯,在它们的照射下,芬芙儿公主的容颜格外得美轮美奂。

    三色堇帝国的使馆里所有的人都觉得她美极了。

    然而,芬芙儿很快不仅仅是他们的公主了,她很快会得到另个头衔——芬格帝国的王妃。在某个可见的未来,她还会成为这个国家的王后。

    国王大街沿街的灯光都亮着,不是芬格帝国的王室要求的,而是帝都的人们自发的。虽然夜晚不会有欢呼声,但芬芙儿知道,这是他们对她的支持,也是对她最大的宽慰。

    尽管如此,芬芙儿还是感到非常焦灼,她迫切的希望看到巴塞洛缪王子。她相信,看到巴塞洛缪王子她就什么都不用担心了。

    春天的夜晚还是有些冰凉的。芬芙儿的裙子也完全不保暖,风吹得她有点冷,但当他们来到芬格帝国的王宫时,这个巨大的、还没有国王大街明亮的王宫却带着奇异的温暖。

    艾斯扶着芬芙儿下了花车。

    芬芙儿这才注意到花车后面有两个骑士,一个是赛克斯,另个骑士留着头褐色的短发,脸上长着雀斑,芬芙儿不认识,只是觉得有些眼熟。几天后,芬芙儿才知道这个骑士叫做约拿,就是在魔兽森林请求芬芙儿救他队长的年轻人,他向芬芙儿效忠,退出了皇家近卫骑士团,成为了芬芙儿的守护骑士。

    艾斯挽着芬芙儿穿过王宫长长的走廊,花园里有乐手在弹奏乐器,乐曲神秘而优美。月光、星光、魔法灯发出的光没有显得这里如同白昼,却也相差不远。

    四周时不时地传来低语声,服饰华美的贵族小姐、贵族夫人们,器宇轩昂的骑士们也早早地等在王宫里。他们边轻声交谈着,边慢慢往前移动着,像随艾斯共同护送芬芙儿。

    芬芙儿没有再说话,艾斯猜测她紧张得说不出话来。艾斯仔细地护着她,避免她因为太过紧张不小心摔倒在地上。

    直到他们看到巴塞洛缪王子。

    巴塞洛缪王子等在王宫的尽头,他穿着黑色的丝质华服,领子和袖口上绣着金边,如果他转过身来,艾斯甚至能看到他后背绣的威武的雄狮。

    巴塞洛缪王子完全没有注意到艾斯,他所有的目光都盯着芬芙儿,他眼里的深情让在场的众人不得不相信,就算芬芙儿不是三色堇帝国的公主,哪怕她是农户的女儿,巴塞洛缪王子都会举办这样场盛大的婚礼娶她为妻。

    “芬芙儿。”巴塞洛缪王子伸出手。

    艾斯把芬芙儿的手递到巴塞洛缪王子手上,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他应该谢幕了。

    艾斯走到观礼的嘉宾中间。

    芬格帝国的宫廷学者站在芬芙儿、巴塞洛缪王子边上,他曾经见证了老国王的婚礼,他现在又要主持芬格帝国未来的国王的婚礼。

    ……

    王宫的大厅里灯火通明,这才是芬格帝国的婚礼最热闹的时候,可惜芬芙儿看不到,艾斯默默地想。在宣誓之后,芬芙儿与巴塞洛缪王子只在大厅里坐了短短的时间,就被众人哄闹着去了新房。

    艾斯坐在大厅的最前面。

    今天,艾斯担负了芬芙儿父兄的责任,他的位置也变得非常尊贵。

    赛克斯坐在艾斯的边上,他今天少见的没有邀请任何女士跳舞。

    倒是诺欧,他正在舞池的中央陪缪斯公主跳舞。这是贵族的礼仪,诺欧必须邀请缪斯公主。艾斯只得庆幸他是学者,不需要管这些繁文缛节,明面上的、暗地里的规矩。

    婚宴上的食物格外的丰盛,在大厅的圆桌上,面包和奶酪堆积如山,不断的有侍从穿行而过,他们拿着的盘子里是香喷喷的牛排与羊肉汤,塞满了萝卜或者南瓜的馅饼带来甜腻的气息,从深海里新鲜捕捞上来的鳗鱼、鳕鱼、螃蟹鲜美得不可思议,芬格帝国的美酒更是另个帝国最偏远的山村都知道的。

    赛克斯突然开口问道:“你不去闹新房吗?芬芙儿公主可没见过这仗势。你去的话,还能护着芬芙儿公主些。”三色堇帝国是没有闹新房的传统的。

    虽然这个时候他们应该称呼芬芙儿公主为王妃了,但赛克斯还没有改过口,艾斯也没有提醒他的意思。

    艾斯道:“以后要她独自面对的情况还多呢。”

    芬格帝国的年轻贵族闹起新房来常常不知分寸,艾斯却不觉得这是件大事。芬芙儿与巴塞洛缪王子的身份摆在那里,就算是婚礼的习俗,其他人多少会有些顾忌。

    赛克斯也没有再提的意思,他倒是问起了艾斯另件事,“婚礼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芬芙儿与巴塞洛缪王子婚礼结束后,三色堇帝国使团的出使也应该结束了。倒是原本使团出使的目的,在这件大事面前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两大帝国不可能恢复通商,普林战场的“练兵”也不会结束,所以至今三色堇帝国使团的众人还是很疑惑,路德维希四世陛下为何答应芬芙儿的婚事。

    艾斯道:“路德维希四世陛下同意诺欧直接从普林峡谷回到格林家族的封地,那里离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比帝都近得多。我可能会和诺欧一起。”

    赛克斯点点头,轻轻“嗯”了声。

    还是艾斯问他:“你呢?回三色堇帝国的帝都?”

    “舍不得我?要跟我一起回去?”赛克斯调笑了两句,就注意到艾斯脸上闪过薄红,看起来不像害羞,更像是恼羞成怒。

    果然,赛克斯又在艾斯身上感受到淡淡的威压。

    要不是他们现在在芬格帝国的王宫,又是芬芙儿的婚礼,赛克斯都怀疑艾斯会直接抽出白骨法杖。

    逗弟弟真好玩。赛克斯啜了口酒,心情愉悦地想。

    赛克斯道:“可惜了,你想陪我回去也不成。我得找个地方突破圣阶,运气不错的话,下次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就是剑圣了。”

    艾斯虽然自认对赛克斯没有绮念了,但感情还是异常复杂的。他只知道普通人突破圣阶最好的地方是魔法岛,那里的魔法元素格外浓郁。

    艾斯无视了赛克斯不正经的态度,关心道:“你打算去哪?”

    艾斯以为赛克斯不会说,大多数人不在魔法岛突破圣阶,都会找极其隐秘的地方,以免被人埋伏。恨不得除了他们自己谁也不知道。但这也会有隐患,要是他们出了意外,也不会有人知道。

    艾斯没想到赛克斯就那么干脆地说了。

    “龙岛。”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夜莺与木槿 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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