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黄妙云万万想不到, 花魁灯最终会落入她的手里!
一旁的丫鬟也惊讶了, 黄妙云慌慌张张的上车,放下车帘, 使唤车夫驾车回去。
黄妙云本应该吹灭灯, 以免引人注意,但花魁灯太美, 灯面上的小人精致得如同出自宫廷画师之手, 她看了半天, 都不忍灭了灯芯。
惊讶和欢喜过后, 黄妙云心里便又生出重重的疑虑……这是储崇煜送的?
这是储崇煜送的!
可那灯谜,储归煜都不能解!这京中多少才子, 都未能解开, 储崇煜如何有能力解开!
黄妙云只晓得储崇煜擅长射箭之术, 却不知他竟在这方面, 也不容小觑,他究竟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她略一思索,又觉得合理。
前一世储崇煜以一己之力与整个储家为敌, 若只是平平无奇之辈,又怎么可能有撼动储家的能力。
黄妙云心里早就是惊涛骇浪,只是面上不显。
马车一路驶往黄家,直至稳稳停下, 黄妙云便不得不灭了灯火,她看着花魁灯略有些出神,秀气的眉头, 微微蹙着……储崇煜有惊世之才,他却从未显露,储家也无人议论,这便说明,他藏了满腹才华,却无处施展,也不敢施展。
十六岁的郎君,本该是风华正茂朝气蓬勃的年纪,储崇煜却要藏锋,带着一身沉沉暮气,不论在何处,都像一道影子一样,默默无闻。
黄妙云攥着花魁灯的灯柄,踏月归家。
中秋的月夜有些寒凉,不像冬天的北风是刀子刮面,而是更像冰冷的水浸没在肌肤,刺进骨头。
黄妙云回了团月居,又重新将花魁灯点亮,沐浴的时候就悬挂在屏风旁边,就寝的时候,便放置在对面罗汉床的炕桌上,她要入睡的时候,还在望着灯,迷迷糊糊仿佛看见了一轮明月,又或许是昏黄的夕阳……总之是一道吸引人的亮光。
留香熄了灯,默默退出了梢间。
黄家的院落大多都熄了灯,只有佳芳园的灯火还隐隐亮着。
尤贞儿自从回了家,便一直和张素华待在屋子里密谈,身边一个丫鬟也没有。
母女俩亲昵地靠坐在罗汉床上,眉头都紧拧着,久久不语,只有灯芯烧炸了,发出突兀的“哔啵”声。
张素华手里捻着一串檀香木的佛珠子,她难以置信地问道:“你当真看到储崇煜他……他赢了花魁灯?”
尤贞儿点了点头,说:“千真万确。我从望江楼出来,心知扭转他们印象不容易,便去灯阵里解灯谜,起初还算顺利,的确吸引了不少人观看,表哥他们也下楼来了。但后面实在太难,我只得退出,等他们解完了,我再去交谈,方可显出一二分本领。谁知道归煜表哥走后不久,崇煜表哥带着面具去了。”
说道此处,她眼神里多了一丝迷恋,嘴角也微微上扬着,说:“他换了身衣裳,但我还是认出他来了。许是因为他衣服换得匆忙,所以腰间装玉坠子的东西露出来了,我告诉过您——我让崇煜表哥误以为,这是我送他的东西,他一直贴身带着呢。然后我就看到他连续解了三道最难的灯谜——就在眨眼之间。取灯人甚至都没反应过来……”
张素华眼神空妄,手里的佛珠也停住了,渐渐在脑海里构想出当时的画面,储崇煜一定是受到了万众瞩目。
尤贞儿继续说:“他取灯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说话,过了好一阵子,才涌起欢呼和鼓掌的声音,当时太嘈杂了,人也太多了,我就跟丢了……他提着灯走了。”
张素华半晌才道:“我记得去年赢了花魁灯的人,似乎是张阁老的嫡长孙。前年赢了花魁灯的人,后来在前年的科举上中了榜眼吧?”
尤贞儿笑着点头,说:“是的。前年的时候,榜眼还把花魁灯送给了他的糟糠之妻,如今听说二人仍旧恩爱,榜眼又拜入阁老门下,拜相入阁,不过是时间问题。”
做侯爵诰命,自然是好,但阁老夫人,虽不如侯爵那样可惠及子孙,但至少她活着的时候,有享不完的尊荣,若子子孙孙教养得好,将来未必比侯爵之家卑微。
张素华发出了至关重要的一个疑问:“储崇煜赢的灯呢?”
尤贞儿面色凝重了。
灯呢?
上哪儿去了?
尤贞儿抿了抿嘴角,摇头道:“不知道,但也未曾听人说有人提花魁灯。这样点眼的灯,若叫人拿去了,早传开了。”
张素华松了一口气,道:“也就是说,灯还在他手里。”
尤贞儿脸上一抹薄笑,道:“也未必。他藏锋至此,总有按捺不住的时候,兴许只为赢灯证明能力而已。”
若是这样,情况也不算太坏。
尤贞儿信誓旦旦说:“终有一天,他会为我,不再隐藏他的能力。”
张素华牢牢地抓住尤贞儿的手,满含希冀地道:“我儿人中龙凤,他如今不过是脚底泥,他不像归煜,终日有人捧着疼着,让他为你倾倒,应当更加容易。”
尤贞儿点了一下头,很乐观地说:“……前儿他打架的事我打听清楚了,为的就是一个针线包,那针线包,他便误会是我送的。不过一个针线包,他就肯拼出性命,可见他不善言辞,心中却有所想。”
张素华还有些担忧,储归煜定亲的事,还在眼前。她又问道:“贞儿,可你不是说,今儿在望江楼的时候,妙云的月饼他收了,可你送的月饼,他不要么!”
尤贞儿皱了一下眉头,嘴角微沉,道:“妙云的月饼,是言哥儿硬塞给崇煜表哥的,他们同窗多年,又都是郎君,自然好说。他本是内敛之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肯定不收我的月饼。我早该知道他是这般性子,私下送与他,他定然就收了。”
张素华当时不在,眼下听来,旁观者清,她总觉得储崇煜对尤贞儿的情意太浅薄了些。
尤贞儿又道:“倒也不是女儿自夸。上次他送世子夫人的玉簪,他明明珍惜得很,我说要替他修补,他却不肯,谁知道转头又肯收了。可见并不是表里如一的人,有些时候不能只看别人做了哪一件事儿,而要看他做的几件事,才能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张素华眉间一个深深的“川”字,她攥着佛珠道:“要想撬开他的嘴巴我看太难,即便他属意你,将来婚事也难成。”
尤贞儿摇头轻笑,她道:“娘,崇煜这样的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他今日肯出手赢灯,说明还是有血性的男儿。他肯不肯开口,不过在于他的血性究竟激发出来几成。”
张素华深以为然,她欣慰地叹了口气,道:“比之崇煜,归煜终究是要薄凉得多。”
尤贞儿没有说话,她脸上的笑容淡了下来。
其实在她的记忆里,储归煜从来都是很温柔的人,他对所有人都好,他在族学里和谁都亲近。他对她兴许更好一些——在玉兰花事情之前。只是后来,或许是他要肩负储家责任,或许是他长大了,开始染了世俗的眼光,重视出身与尊卑,或许又是什么别的缘故,尤贞儿慢慢发现,储归煜的好,并非稳固的,专一的好。
如果要让尤贞儿挑选,作为一个女子,她私心里更想嫁储崇煜这样的人,他沉默,他内敛,他简单,他执着。
他或许不解风情,但他的眼里,认定了一个人,便只会有一个人,一个谁也无法撼动的人。
尤贞儿又笑了起来。
张素华也道:“世子夫人并不太重视崇煜。往后崇煜会明白过来,他的父母,比不上他的枕边人。”她怜爱地看着尤贞儿,道:“你嫁给这样的人,娘也更放心,娘是过来人,娘真的很想告诉你,一个知冷知热的枕边人,比多少富贵都要值得你珍惜——当然也不能太穷苦。我可舍不得你吃苦头!”
尤贞儿顺势依偎在张素华的怀里,她眼角有笑意,幸而明年便是三年一次的科举考试,若储崇煜能脱颖而出,她便能风光大嫁了。
张素华轻轻地拍着尤贞儿的背,眼下皱起疲惫的细纹,说:“……他这个年纪,中个举人也尽够了。若中个举人,我也放心把你托付出去,我也能享一享福了。”
尤贞儿娇嗔道:“女儿陪在您身边,您还不够享福吗?”
张素华但笑不语,到底还是个小丫头,并不知妇人想要的“福”是什么。
母女聊到深夜方睡了。
次日,老夫人的族亲张家老太太去见了张素华。
黄怀阳替张家老太太的孙子看好了一个职位,在户部浙江清吏司里任职,他的上峰是户部浙江清吏司主事孙友峰。
黄怀阳虽然管着人员调动,但这事儿毕竟要双方同意,孙友峰答应照顾,张举人去了户部才不会受到排挤。
孙友峰可没这么容易便“照顾”人。
官场除了人脉,便是要拿银子开路,张举人领职之前,必须带着厚礼去拜见孙友峰。
黄怀阳早把孙友峰的喜好透露给了张老太太,但张家早已拿不出什么体面的东西,老夫人揽下了这事儿,主动拿出体己银子给张素华,让她去置办东西。
张素华不做这白费力气的事儿,清早就让人把银子和黄怀阳的交代都送到了黄妙云跟前,美曰其名“不占黄妙云父亲的功劳”。
黄妙云收到了一盘齐齐整整的银子,以及丫鬟的口信,她将信将疑收了东西,大黑又送信来了。
信上储崇煜说,他好像得了一种病,此病让人魂不守舍,心不在焉,精神恍惚。学堂里,先生讲的课,就像穿堂风,从耳朵进,又从耳朵出。
作者有话要说: 储崇煜:怕不是要归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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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还在跑装修的事,很琐碎,也很麻烦,所以回得晚,累得没力气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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