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120.120

    傅临山第一眼便瞥见季糖腰部的黑色咬痕。

    他眉头前所未有地紧皱起来。

    季糖也随之紧张起来。他从没见过傅先生露出这样的表情。很可能这道咬痕会危及到他的生命。

    在那种暗无天日的古墓之中受伤, 都可能会因细菌感染而死, 更不用说被里面的东西咬了一口。

    季糖攥起衬衫,挡住自己的腰部咬痕。

    他小心翼翼问道“傅先生,怎么样”

    男人眉头越皱越紧, 眼镜镜片泛出冰冷的光。他沉默片刻, 淡声道“这是一种标记。”

    “标记”

    “古墓主人给你的标记。”

    季糖“”

    他想到一些不好的东西,脸颊泛红, 攥着衣角, 支支吾吾地道“那该怎么办啊”

    傅临山“这个标记除了标记着你是他所有物外,也代表你可以和他共享力量。”

    “共享力量”

    “他所拥有的技能,你也可以拥有,至于能拥有多少, 得看他的意愿。”

    季糖微愣。

    厉鬼的技能

    目前为止,他所收容的厉鬼们,每个都有自己独特的技能。

    但他未想过有厉鬼愿意将技能与他共享。

    这代表季糖也会成为很厉害的人。

    季糖无奈地轻笑。

    他当然得谢谢秦阳。

    不过秦阳身为厉鬼的技能, 具体会是什么, 他还不知道。

    傅临山没有把重点放在共享力量上,他脸色暗沉,冷声道“季糖,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和那名厉鬼走太近。他把你当成所有物来标记了,很难想象他会对你做什么。”

    傅临山虽然生于一个尚且封闭的年代,思想也有点古板。但无论他多么喜欢季糖, 都不会将季糖看作自己的所有物。

    在他眼里, 少年永远都是自由、热情的, 要去大大方方追求幸福。是一个比他优秀得多的人。

    季糖听着男人的话,支支吾吾地答应了。

    他突然想起什么,抬起脑袋,小声问道“对了,傅先生,你后背的伤疤好了吗”

    他记得男人的后背有道很长的疤。

    他当时还亲了亲它。

    傅临山没想到少年还记得这码事,他轻笑一声“怎么了你还要亲它”

    “”季糖不知如何接男人的话,耳根泛红。

    傅临山看出了季糖的为难,他揉揉少年的脑袋,轻笑道“其实啊,伤疤早就好了。”

    在他与少年相遇的那刻,任何苦难与痛苦都留在了过往。

    “”

    季糖点点脑袋“那谢谢你亲我的脖子上的伤口”

    “没事。”

    傅临山离开后。

    季糖坐在电脑桌前,打开电脑,准备查找起关于秦阳的历史资料。

    他从自己的潜水袋中掏出小花瓣,放在桌面。

    小花瓣只有一个半指甲盖大小,这样的附身之物,与其他厉鬼的比起来实在有点可怜,而且也很容易受欺负。

    等到季糖忙完后,季糖打算给他正正经经地找一个附身之物。

    季糖在浏览器输入框上打入“秦阳”

    没过一会,密密麻麻的词条便出现在季糖眼前。

    看得出,历史研究者都对这位年轻的古代皇帝缺少研究。这是他第一次以自己的眼光去了解秦阳,而不是建立在他人的眼光之上。

    秦阳为什么会沦落成世人眼中的煞星

    他和他的弟弟又是什么样的关系

    季糖心脏狂跳起来,紧张地点入排行第一的百科词条。

    他直接略过对秦阳的身份的介绍,直接看向他的生平。

    秦阳是先皇的皇后所生的长子,先皇去世后,他理所当然地登基为新皇。

    他所拥有的江山,由于全是冰雪之地,并没有其他国家对他的江山虎视眈眈,想要发动战争夺去他的土地。他的国家诞生以来,都是安静祥和的一派氛围。

    直到秦阳登基。

    他成了发动战争的那个人。

    秦阳疯狂地想要扩张领域,甚至想要夺得南国的领土。

    一时间,他的男性子民都被强征去参军,直到最后,身为帝王的他也穿上金甲去征战。他所触及之时,都是家破人亡,民不聊生。

    他成了历史上发动战争最多的帝王。

    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有人猜测他是为了南国的美人,也有人猜他仅仅是想夺得更多土地,满足自己的帝王野心。

    无数人都对他的名字避而远之,认为他是带来战争和死亡的煞星。

    他被无数文人写进诗词里批判,直到至今,也有很多历史研究者这样批判他。“他很自私”“他喜欢鲜血与死亡。”“在他登基的那一刻,这个国家的噩梦就开始了。”

    季糖看完整条百度百科。

    他脑袋一片空白,一时想不出有什么感悟。

    他也不清楚秦阳为什么要去发动战争。

    季糖无奈地轻笑,揉揉脑袋。

    不过他愿意相信他的。

    季糖关掉电脑,站起身,却发现桌面上的小花瓣不见了。取之而代的是站在季糖面前的高大男人。

    男人面庞英俊而冰冷,身穿金色长袍,黑色长发披散而下。“你知道关于我的事了”

    季糖轻笑,点点头。

    男人身形猛地一颤,脑海嗡嗡响,整个人像被海水吞没般的,很是冰冷。他瞳孔骤缩,紧盯着季糖。

    讨厌他的人已经很多。明明再多一个人也没有任何关系。

    可他仍是有这么一点害怕。

    害怕少年不喜欢他了。

    可出乎意料的,季糖没有露出任何厌恶的神情,而是淡声道“其实啊,我有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发动这么多战争”

    喜欢春天的人,不可能会喜欢战争。

    秦阳思索片刻,哑声道“我记得我的家乡每年都会发一场大雪。大雪过后,我都会出去看看。

    我在大街上看见很多人,被冻死的人。

    他们都保持着冻死前那一刻的姿势,有人双手紧紧抱着自己的孩子,有人抬起头,望着太阳。有人手心里攥着一朵小小的花。

    他们直至死去的前一秒,都还有自己的意识、动作、以及梦想。

    但直到风雪袭来,他们和他的生命一般,都永远地被冻结了。什么幸福啊梦想啊都融入那些冰冷的冰碴中,成为雪天的一部分。”

    “我的奶娘,和我的一些忠臣,甚至我养过的猫,都是被冻死的。”

    “我听说,人在被冻死前,所感受到的会是温暖。他们临死前的那一刻,所看见的可能是春天。”

    “你肯定很疑惑我说的这些话,和我向他国发动战争有什么关系。”

    “我的国家在最北方,常年冰封,然而我众多的邻国都有四季,远在南方的南国甚至是四季如春。那是我和我的子民,穷极一生也寻不到的梦。”

    “我身为皇帝,凭什么不尽力而为地寻得子民们所想要的东西”

    “他们也想要春天,想要温暖,不想再被冻死。”

    “于是,我向那些气候温暖的国家发了征战书,想要夺得他们的领土。”

    “无论要付出多少鲜血,我都要我所爱的百姓见一眼真正的春天。”

    诞生于这个世上的人,都有想要穷极一生去追求的事物。

    有人追求于官场名利,有人喜欢家,也有人热衷称霸天下。

    秦阳喜欢春天。

    或许连他本人都不清楚自己为何会喜欢春天。

    可能是在冰天雪地里待怕了,也可能是生来就喜欢温暖。

    季糖认认真真地听完秦阳的话。他并没有做出过大的评价,只是轻轻地笑一声“我也喜欢春天。我记得附近有一片桃花林,我们待会不如出去看看”

    他没有忘记他与秦阳的约定。

    带秦阳去看看春天。

    秦阳点点头。

    季糖磨叽了一小会,换好衣服,便拉着秦阳出门。

    少年穿的依旧是白衬衫黑裤,手里还提着一个小餐盒。里面放了一些自制的小蛋糕,饿了可以吃。

    今天的天气很温暖,微风之中夹杂着暖意。秦阳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风也可以很温暖。

    季糖攥住秦阳的衣角,一路走到别墅不远处的桃花林。

    这片桃花林并不是景点,而是一片野生的桃花林,没有人过来这里游览。

    每年春天,这里都会盛开得极为热烈。

    秦阳望着这火红得宛若太阳的花林,不禁微微愣住,瞳孔轻颤。

    他生前所见过的花,最漂亮的仅是托人从南国带来的花朵盆栽。他还以为花都是扎根于泥土中,一朵一朵的。

    而不是如他眼前的这般,每朵花都生长在大树上,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

    这是南国的春天。

    可随着他见到桃花林,他也想起了什么。

    季糖捡起一小块花瓣,踮起脚尖,趁秦阳不注意时,放在对方的脑袋上。

    可秦阳仍是反应过来,他攥住季糖纤瘦的手腕,把季糖拉到自己怀里。

    “季糖。你还记得你带我出去的代价是什么吗”

    季糖眨眨眼睛,道“在月圆之日前,你生前最大的愿望得实现。不然会遭到反噬,所接触过你的人都会死。”

    秦阳“这个代价是不可能完成的。我的愿望,是想让我的江山拥有春天。你真的做得到吗让一片早已沉入大海的土地,重新窥见阳光,春暖花开。”

    单凭现代的科技力量,都很难做到这件事。

    除非季糖是神,能让沧海变桑田,斗转星移。否则是不可能完成的。

    更何况这还有时间要求,在下个月圆之日前。

    季糖带秦阳离开古墓,只会获得一个代价,便是死亡。

    秦阳继续道“你知道下个月圆之日是什么时候吗就在两个月后。两个月,你可以做得了什么”

    他抬起眸,瞥向少年。

    他本以为会看见少年慌乱后悔的苍白神色。

    可没想到少年依然是笑眯眯的。

    少年握住他的手,将满身桃花香赋予于他。

    “我们当时说好的啊,我为你创造一个独属于你的春天。”

    春日,微风吹过,惊起一地桃花。

    秦阳身形微颤,冷寂多年的心竟感到一丝久违的暖意。他抬起手,紧紧地将少年搂入怀中。

    季糖被抱得有点懵,耳根微微泛红,许久,他才慢吞吞地挣脱而开,他轻笑道“秦阳,别想这么多,欣赏一下桃花。桃花很好看的我还带了一些小糕点,要不要一起吃”

    他拎起自己的小餐盒,小心翼翼地打开盖子。

    小餐盒很迷你,里面有四块小蛋糕,端端正正地摆放着。

    秦阳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手心里就被少年塞了一个小茶杯蛋糕。

    季糖“我自己做的巧克力小蛋糕,您尝尝”

    秦阳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突然发现蛋糕陷里多出一块东西。

    之前这块东西是被奶油覆盖着,秦阳将奶油吃掉后,它才呈露而出。

    季糖瞅着它,笑了“这是奶糖。这四块蛋糕,我随机在一块蛋糕里放了奶糖。谁吃到有奶糖的蛋糕,就是最幸运的人。看来,你是那个最幸运的人啊。”

    秦阳“”

    他并不懂少年这些小把戏,但他仍是点点头“嗯。”

    季糖和秦阳在桃花林里散步,直到将四块蛋糕都吃完后,季糖才慢吞吞地离开桃花林。

    不知是不是因为季糖的体质特别吸引桃花。

    季糖单是在桃花林里走了一圈,浑身都沾满桃花,发丝间、领口里、浑身上下都染满桃花香,整个人像一个桃花精。

    他拍拍身子,才勉强将这些桃花拍掉。

    他笑眯眯地对秦阳道“回家吧。”

    秦阳没有挪动步伐,而是紧紧地盯着季糖,视线滚烫而炙热。

    “怎么了”季糖疑惑,挠挠脑袋“是觉得桃花林不好看吗唔,到时候我给你创一片更好看的。”

    秦阳往前走几步,披散而下的长发随之微微晃动,他走到季糖面前,哑声道“你送给我这么多东西,我可以送你一样东西吗”

    季糖有点意外秦阳会问这样的话。

    当然可以啊。

    男人从衣袍口袋里取出一个小匣子,递给季糖。

    这木头小匣子已存放了上千年,原有的颜色早已被磨损得模糊不清,显得极为破旧。季糖怕不慎弄坏它,小心翼翼地打开匣子。

    呈露在季糖眼前的一块绢帛。

    用丝绸而制的绢帛,在秦阳那个古老的年代,是极为珍贵的东西,只用来赠送最心爱的人。

    但他如今所赠送出去的绢帛,已经远远没有当年的亮丽,甚至显得十分破旧,呈黄褐色,像一块破旧的布,放在大街上根本不会有人看一眼。

    秦阳“这块绢帛,当年是太阳般的金色,是要送给我未来的皇后。只可惜,选秀还没开始,我就死了。这块绢帛一直跟着我入墓。但现在终于能够送出去了。虽然间隔的时间很长很长。”

    这块绢帛也变得像破布一样破烂。

    但却蕴含了他对爱情的全部幻想。

    季糖没听明白秦阳的话中意思,他只顾着点点脑袋,然后笑眯眯道“谢谢这份礼物啊,我会好好珍惜的。”

    季糖回到别墅。

    秦阳重新变回一朵小花瓣,藏到季糖的贴身口袋中。

    季糖将装有绢帛的小匣子认认真真地放好,明明这里面放置的只是一块乌黑破旧的布,可他却像珍藏什么极为贵重的东西。

    季糖将小匣子藏好后,想了想,觉得还是有点不妥。

    绢帛已经在古墓之中放置了千年,轻轻一碰就能碎掉,现在又被取出来,暴露在空气中,材质肯定受到了很大的损坏。如果再这么置而不管地放置下去,总有一天会化成粉末。

    季糖想起z城里有一座古玩市场,里面有很多专业保养古董的店家。

    季糖或许可以去那里找人保养一下这块绢帛。

    他没想太多,将小匣子放入背包,然后骑着小电动赶往古玩市场。

    古玩市场处于z城的郊区,人不多,只有稀稀拉拉的几家店。而且前来光顾的人大多都是老人。

    季糖并不清楚哪家店可以保养古董,他鼓起勇气,找了一个人问。

    那个人指了指古玩市场内的一个小角落,道“那里有一家小摊位,专门保养古董的。摊主很厉害,是z大的考古专业退休教授,空闲时就来这里开摊位。”

    季糖点点脑袋。

    如果是考古界内的专业人士,那刚刚好,他或许可以帮忙看一下这绢帛上绣有什么东西。

    季糖顺着那个人的指路,找到了小摊位。

    那个摊位只有一张小桌子,桌子上摆了一些季糖看不懂的仪器,桌前坐了一名老人。

    季糖拿出小匣子,递给他,并说清自己想要保养古董。

    老人戴上眼镜,笑呵呵地点点头。

    “噢噢,当然可以。咦你要保养的古董是这块小匣子吗”

    “不是,是里面的东西。”

    老人戴上专业手套,用镊子将匣子打开。

    他看见里面的绢帛,身形微愣,凝神了一会,问道“你这绢帛是什么年代的东西了”

    “三千年前。”

    老人惊愕地叫道”三千年前的古董而且还是绢帛那可不得了,市场价值起码八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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