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牺牲的原配(10)

    沪城这边早安排了人接应, 唐沅一下火车,便看到一个长相儒雅的男人高举着写着她名字的牌子。两人见面寒暄后,男人把她的行李接过来, 送她到一座地理位置优越的独栋别墅住下。

    这个男人是她合作伙伴的助理。她想把生意做到沪城来, 在宜城时那套就班底就有些不够用了。宜新必须和一些新的品牌有所合作, 保持高端市场优势, 才能在沪城站稳脚跟。对方的公司便是国外一个高端品牌, 刚来沪城发展, 希望能打开华国市场,和宜新的发展路线一拍即合。

    当然, 作为一个知名高端品牌,光是一个宜新并不能让他动心。对方看中的是戚家在华国商界的势力,这是唐沅和对方之间都心照不宣的默契。

    她虽不打算接手戚家,但现成的资源么,不用白不用。扯虎皮做大旗这种事,能做得滴水不漏也是一种本事。

    戚家在沪城虽没什么根基, 但人脉还是有一两分的, 唐沅安顿下来后,就开始着手选地址建商城。她在沪城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 大把大把的银子撒出去,很快就选到了合心意的地址,就位于市中心附近,人流量大, 周围正是在规划中的商业街,地理位置再优越不过。

    新商城在紧锣密鼓地筹建中,唐沅也忙着在沪城打造一个自己的班底。先前宜城的那些大多数并不愿意离开故土,何况那边的生意也需要人照看着,许多管理层都□□乏术,唐沅就只好在沪城就地选才。

    这个时候的沪城已经有不少仿造西方学制建起来的高等院校,其中的金融管理类专业更是此类院校的热门。唐沅扯着西南戚家的名义,把招聘广告贴满了高等学府的公示栏,更是在沪城最具影响力的媒体《沪报》上专门买了个显眼版面刊登招聘消息,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应聘简历就雪花一样往宜新扑来。

    为了保证招聘员工的质量,唐沅亲自把关,主持招聘面试,却不想,在一众求职人员里遇到了一位出乎意料的来客。

    庄彦书紧张地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微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又时不时抬头去觑对面那位宜新老板的神色,试图从中窥知面前人的想法,尽快得到一个答案。

    “庄彦书?”

    陡然被叫到名字,庄彦书心里一抖,双手不自觉地在裤子上搓了搓,努力露出一个笑:“戚老板。”

    唐沅把手里的文件放下,抬头注视着眼前这个年轻人。他穿了一身旧式读书人的浅灰色长衫,头发却剃成了新派人士钟爱的偏分短发,衬着他清俊的眉眼,显得十分干净利落,格外能让人心生好感。

    此刻他坐在唐沅对面,紧张的心情一览无余,眉角眼梢都透着一股子初出茅庐的青涩。他看上去和这个时代千千万万的青年人并无什么两样,浑身舒朗温和的书卷气或许能让人高看几分,却也仅止于此了。

    但只有唐沅知道,眼前这个尚显稚嫩的年轻人,会成为后世教科书上鼎鼎有名的人物。正是他,引领了那场将整个华国思想界涤荡一新的思潮运动,将科学、民主与自由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发扬光大,自此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日后这个青史留名的传奇人物,眼下还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为了杂志的印刊费硬着头皮四处求人,好巧不巧求到了她这儿。

    唐沅指着桌子上他们送过来的样刊,淡淡道:“我看了你们的样刊,这本杂志的受众面很窄,讨论话题也不是时下流行,更没有大师坐镇保障销售。如果我为了你们花了这个钱,很大可能这钱最后只能打水漂。

    “你知道,我是个商人。”

    商人无利不起早,绝不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意料之内的拒绝。

    庄彦书眼里的光瞬间黯淡下去,他垂头艰涩道:“我明白的。谢谢戚老板愿意跟我说这么多,我……”

    他正打算告辞的话还没说完,却又被面前人打断:“但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把杂志社挂在宜新名下。我不会为你们单独出印刊费,但我可以供应杂志社此后的一切运营开销。”

    庄彦书一下子愣怔在那儿,反应过来后,倏地瞪大了眼。

    他呼吸有些急促:“您的意思是……”

    他怎么也没想过会有人愿意长期接管下杂志社的运营开销。正如唐沅所说,他们创办的杂志受众面小,常驻作者也多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人,杂志每刊印一期都在赔钱,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能坚持多久,更遑论找人长期注资?

    他这次出来拉投资,表面是打着用广告交换资金的名义,但自家杂志每期销售多少他自己清楚,说什么给人家打广告,这话听着他自己都脸红。所求无非是遇上一两个善心的老板,愿意支持一下青年人的梦想罢了。

    但梦想,又能值几个钱呢?

    他仿佛被一个巨大的馅饼兜头砸中,最初的狂喜后,却涌上一股缺乏真实感而生出的不安,他犹疑道:“那今后杂志社的运营模式……”

    唐沅明白他的顾虑,淡然道:“我们可以拟一份合同,宜新不会干扰杂志社的日常运营,以后写什么刊登什么,还是由你们自己决定。”

    庄彦书最后的顾虑也随着这句话消失了,但更大的疑惑却笼罩在他心头。

    这种几乎是无偿做慈善的行为,宜新图什么?

    他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唐沅想了一下,不知想到了什么,唇角漫出了一点笑意,轻轻一歪头,眨眼道:“图我高兴?”

    庄彦书:“……”

    ok,fine,您有钱任性。

    玛德仇富了。

    才生出来的一点感激瞬间被这句话击个粉碎,庄彦书心里陡然升起对万恶资本主义的悲愤,还有一丝淡淡的柠檬精的酸气。

    可与此同时,原本两人之间的疏离隔阂却也不知不觉地变淡消失,对这个一个小时前还素不相识的宜新老板,他心里也生出了亲近之感。

    庄彦书又略坐了坐,便起身告辞。他还赶着回杂志社去向其他人报告这个好消息,杂志社变更到宜新名下后许多手续也得重新办过,他们还得商量尽快拟出一份合同,把这件事白纸黑字落定到实地。

    唐沅从二楼的玻璃窗往下看青年人清瘦的背影,到底是年轻,就算再怎么竭力遏制住心情,那股子雀跃轻松还是不自觉地透出来,在来往的行人中自成一道风景,瞧着就让人心生愉悦。

    这是华国的年轻人啊,肩上担着未来和梦想,担着世间浩然正气,也担着清风明月,杨柳依依。

    她止不住地微笑起来。

    1088困惑地问她:【为什么要直接出钱投资杂志社?投资庄彦书这个人不是更好吗?】

    世界线中,庄彦书这个杂志社压根就没能办得起来,勉强维系了一年多就因资金困窘被迫倒闭,后来庄彦书就离开沪城,漂泊不定数年,才遇见了此后的半生挚友,掀起了那场改变了后世华国的思潮运动。

    庄彦书前半辈子几经波折,1088理解唐沅的惜才之心,可为什么要投资一个注定倒闭的杂志社?

    唐沅眯眼看着秋日带着冷调的阳光,微笑道:“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88。”

    “我用不算多的钱,买到了一件无价之宝。”

    买到了一群青年人的热血和梦想。

    ……

    庄彦书在杂志社的那些同好都被他带回来的好消息砸懵了,震惊之后便是无边的狂喜,一扫之前的颓靡沮丧,一群人仿佛打了鸡血似的,第二天就带着一份新鲜出炉的合同又找上了唐沅。

    唐沅惊讶:“速度这么快?”

    庄彦书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涨红了脸解释:“这份合同不算厚,拟起来也快,大家就想着先把这桩事情给了了……”

    他的声音愈发低下去,到后面声若蚊蝇,一张脸恨不得垂到地里去。

    唐沅了然失笑。

    这群年轻人是生怕自己反悔,迫不及待地想先白纸黑字地定下来呢。

    她也没再打趣满脸通红的庄彦书,接过合同细细翻看起来。

    不得不说,对方诚意满满,条款上没有耍一点小心机,甚至把很多明明对杂志社有利的内容留白出来,等着她点头后再写上去,那架势直当她是个菩萨似的,就差把她供起来了。

    本也不是指着这玩意给自己赚钱,她看完后也没有什么异议,让庄彦书完善了各项条款,爽快利落地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后续手续有我的助理和你们交接,杂志社的资金我会每季度按时汇过来,你们安心。”

    庄彦书捧着新鲜出炉的合同,听着新老板的谆谆叮嘱,开心得像一朵盛放在阳光下的向日葵。

    他郑重地向唐沅鞠了一躬,才道:“老板,下周杂志社会举办一个内部宴会,如果您有时间的话,还望您能赏脸参加。”

    他把一封包装正式精美的请柬放在桌上,眼里溢出一丝忐忑,又小声补充道:“大家都希望您能来。”

    唐沅愣了一下,笑道:“好,到时我一定到场。”

    庄彦书这才重新抿唇笑开,眼里亮晶晶的,盛满了欢喜。

    ***

    杂志社的聚会正好定在中秋前一天,唐沅一早去公司处理好文件,就乘车往那边赶。

    庄彦书这群年轻人囊中羞涩,杂志社的社址也在一个颇为偏僻的地方,唐沅从市中心赶过去得颇费一番功夫。她有些乏,便单手支在车窗棱上,阖眼一下下揉着太阳穴。

    刺耳的刹车声突兀地响起,强大的惯性将她整个人猛地往前一带,她立刻抓牢窗沿,险险地没有一头磕在前座上。

    前面开车的司机额角冷汗簌簌而下,赶紧回身解释:“老板,前面巷道里突然冒出个小女孩,我怕撞了人,才……”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唐沅已经推门走下了车。

    她绕步到车前,看到了那个大半个身子扑在车前盖上的小姑娘。

    那是个约莫七八岁的小女孩,长得又黑又瘦,穿一身旧式布衣,上头补丁叠着补丁,光着一双脚丫子,也不知跑了多久,脚上沾满了淤泥灰尘。她趴在车前盖上,从唐沅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她蓬乱枯黄的头发,和紧紧扒着车前盖的那双粗糙干瘦的手。

    “死丫头,你还敢跑?我看你能跑到哪儿去!”

    旁边的巷道里又传来一声叫骂,一个男人提着一根婴孩手臂粗的木棍子骂骂咧咧地跑出来,脸上满是狰狞的怒火。他一看到那小女孩,浑浊的眼珠里陡然发出一道凶狠的光,三两步跨过来就要去逮那女孩。

    那女孩猛地抬头,五指紧攥成拳,巴掌大的小脸上一双眼睛却格外大。

    周围行人原本还在一旁看热闹,一见那男人拿着棍子追出来,纷纷退后几步,躲到边上继续去看这场闹剧。女孩迅速扫视了一圈,周围空空荡荡,唯有一名穿着时髦讲究的女子站在她身前,神色平静地看着她。

    女孩没念过书,难以形容那是怎样一种神态,只觉得像极了那些个画像上慈悲为怀的菩萨。

    神悯世人。

    明明已经跑不动了,眼前昏得发黑,可那一瞬间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竟踉跄着跑过去,膝盖一弯跪在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小姐,求你救救我,救救我!”

    她嗓音仿佛磨着一把粗砂,双手死死抓着女人剪裁得宜的裤脚,像沉水之人抓着自己最后的浮木。

    拎着棍子的男人也在此时追了上来,他看也没看唐沅,高高扬起手里的木棍,眼底闪烁着狠戾兴奋的光。

    “我叫你跑——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注:

    文中【肩上担着未来与梦想,担着世间浩然正气,也担着清风明月,杨柳依依】一句改编自烽火戏诸侯的《剑来》,原文:

    “少年的肩膀,就该这样才对嘛,什么国仇家恨,浩然正气,都不要急,先挑起清风明月、杨柳依依和草长莺飞,少年郎的肩头,本就应当满是美好的事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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