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第 48 章

小说:红楼之不平事 作者:外乡人
    第四十八章

    讨厌一个人, 多是心底的羡慕, 厌恶和嫉妒所致。而绯歌绝对是能够引发旁人嫉妒和羡慕的存在。

    凤姐儿原就霸王似的一个人, 哪怕此时不喜欢贾琏, 也将贾琏当成了自己的所有物,不允许任何人染指。

    他染指别人也不行。

    所以凤姐儿朝着绯歌动手了, 然而最后的结果就是绯歌仍然活蹦乱跳的活着, 她倒是丢人丢大发了。

    嫉妒吧。

    在自己需要低调遮羞的时候, 看到别人过得好,更是嫉妒的发疯。这样的情绪在心底发酵了几个月, 早就快要忘记当初为了什么了。

    在凤姐儿看来,哪怕是本家小姐, 但一个家势不显又不得宠的本家小姐论排面尊贵也极不上府里实权管事和得宠的丫头。

    也不怪凤姐儿这么想, 世道就是这么现实。而贾家更是座落在人间最现实的中间地带。

    迎春是荣国府正经的姑娘吧,但她在荣国府的地位还不及丫头时期的绯歌呢。

    哦,不止是绯歌,好多丫头都比她得脸面。去大厨房点菜都能优先于这位二姑娘。

    做为未来的琏二奶奶,凤姐儿觉得等她嫁过去,捏死绯歌越是不要太轻松哦

    幸好凤姐儿这一番想法绯歌不知道, 不然说不定绯歌都不能等到她出阁那天再动手呢。

    此时绯歌的心思都被皇宫里的那家人勾得不要不要的, 一边呆在荣国府里听着府里打听出来的消息, 一边掰着手指算日子。

    古代小孩夭折率极高, 那孩子只活了几个月就夭了, 到底是应在夭折率上还是人为的, 谁也说不好。

    但做为当今皇帝的第一子, 想必也有圣宠太过之故。

    前一晚儿刚大闹了慈宁宫,想必心里有鬼的太后在看到这个新出生的婴儿一定会瞬间想起那句明天见的。

    武则天都能闷死亲闺女陷害王皇后,当朝太后摁死一个不得她喜欢的女人生的孙子是不是更没心理负担

    新出生的小皇子满身污点原罪,此时已经成了众矢之的。除了太后,怕宫里的其他女人也不会放过他。

    那么问题来了,她做了这么多后,这个小皇子还会活过三个月吗

    她是不是应该早一点将这个孩子接出宫来安置

    荣国府送元春进宫不是为了坐冷板凳的。为了知已知彼,荣国府这边用了一切人脉只求最快获得宫里的消息。

    小皇子一出生,荣国府的人就坐不住了。

    这也荣宠太过了。

    你吃肉的同时,怎么连汤都不给旁人留

    上有和太后同出一门的皇后,下有独得君王宠爱的皇贵妃。如今皇贵妃膝下又有了儿子元春心思重重,也无心跟绯歌消磨时光。绯歌见此,也不能直指元春有心事,而是随口找了个理由退了出去。

    正好昨儿睡的少,今天回房补觉去。

    抱着自己的琵琶往回走的时候,洽好在院子里碰到了从外面回来的贾琏。

    贾琏最近一直躲着绯歌,今儿猛的一见,心里又酸又堵。

    绯歌上前行了一礼,贾琏怔怔的受了。等绯歌转身走开,贾琏还站在原地发呆。

    绯歌在庄子里的时候,贾琏曾经去过两回庄子,但两次都没有见到绯歌。后来她回府了,可自己见到她的时候仿佛更不多了。

    她似是在有意避开自己。

    他知道绯歌跟旁的丫头不一样,看着享受富贵,实际上却不会被富贵所累。她从不兜揽他们这些哥儿,也没有攀高枝的念头。但他想,如果成了凤姐儿的陪嫁丫头,说不定他们之间会在以后多一层关系。

    如今心里那些念头都要压在心底,再不能让它们重见天日了。

    当初凤姐儿荷花池倒栽葱的时候,大老爷和大太太就主张退婚。老太太装聋作哑,二太太气得火急火了。后来许是王家在后面做了些什么,大老爷那边倒是再不提退亲的事了。

    到是贾琏整个人在这件事上看起来特别的沉稳。

    一是性子使然,二一个便是这门亲事于贾琏来说是买一送一的好买卖。

    对于贾琏那点小心,绯歌看都不看在眼里。

    觊觎她美貌的人多了去了,也不差他一个。一边瞧不上她的出身,一边还想要坐享齐人之美,啧,渣的理所当然。

    想到自己的那个计划,绯歌耸了耸肩。

    缘份呀,都是猿的粪。

    与此同时,宫里那边发生了相当激烈的争吵。

    太后受了惊吓后,紧接着皇贵妃便发动了。又有宫里人看到一股怪异的风落在皇贵妃的寝殿上空。受惊过度的太后便不由想到了那个明天见,于是在小皇子出生后,便不住的在小皇子没长开的眉眼里寻找睿亲王的影子。

    这一找,就发现这小皇子当真是越看越跟睿亲王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似的。

    唉,这不废话嘛。

    不说当今是不是太后和睿亲王所生,只说睿亲王不是当今的生父也是他亲叔叔,这么近的血缘,五官有几分相似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再一个,心理暗示也占了绝大的因素。

    受惊过度,方寸大乱的太后直嚷嚷这孩子是睿亲王转世,是来讨债的,必须溺死。

    当今听了这话直接气炸了。

    这是他心爱的女人为他生下的最珍贵的皇子。您就算再不喜欢孩子母亲,也不应该这么对待自己的亲孙子呀。

    我还是不是您亲生的

    娘俩个因着这事又呛呛了几句,皇贵妃刚生产完便听宫女说那娘俩在寝殿外面大吵,于是顾不得刚刚生产的虚弱无力,扶着宫女出来拉偏架。

    这活她熟。

    以前还隐晦些,但现在人家都要溺死她儿子了,又怎么可能不动气。

    老娘九死一生的得了儿子,你特么竟然说这种话。真当她好欺负是吧。

    一番火上加油的劝架,又一次让天下最尊重的母子不慌而散。

    这一架吵完,太后也发现自己今儿这事做得太鲁莽了。她怎么就这么将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呢。

    谁被吓成那样,都得失上一些方寸,这样的事情太后也不能免俗。可惜让这位太后觉得闹心的是,今儿暴露了心思,一但这个孽幛出事,她便是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

    垂下眼眸,太后回到慈宁宫后便立即让人收拾行李。

    “娘娘,咱们去哪”

    太后出行可不是说走就走的事,宫人不知道太后要去哪,总得问一回好下去安排。

    “灵光寺。”太后想了想,说了这么一个地名。

    “是,奴婢这就安排。”宫人闻言恭敬退下去安排不提。

    等人都走了,太后才起身来到内殿,打开雕花大床的暗格,从里面拿出一只青色小瓶来。

    青色小瓶极为透明,透明到从外面就能看到里面的白色粉末只有小半瓶的样子。

    太后回忆上一次用这瓶里药粉是哪一年的事,如今想想竟恍如隔世。当初若非她当机立断,说不定就没有她们母子的今天,更不能等到睿亲王的扶持。

    重新将小瓶放回原处,太后便去了小佛堂诵经。

    凡事皆有两面,昨夜的事情于她来说也不是没有帮助。

    鬼怪之力,非人力可及。但人力却非无处可击。

    先睿亲王既然已经转世,不过一个婴儿,又能耐她何。

    所以现在想想让这个孩子娇弱的活下来竟比死了更好。

    少时,宫人进殿回事,说已经安排妥当,可以出行了。

    然而这时的太后却又笑着说了一句,“罢了,让他们散了吧。派人保护好四皇子,切不可让他出事。否则唯你们是问。”

    宫人“是。”女人,你也忒善变了。

    ╮╰╭

    太后想了什么宫人体会不了,当今那里虽然大气了一场,到底还在狂喜中,又有皇贵妃因着太后的话想要出一口恶气,竟也没拦着当今高调的折腾。

    初八下旨礼部昭告天下,初九又安排了祭天和大赦天下。

    祭天不祭天的,在绯歌这里没想法。但这个大赦就让绯歌接受不能了。

    犯了错,就应该接受惩罚。凭什么就因为你生了个儿子,那些有过错的人就可以免除惩罚

    就因为你帽子够绿,脑子坑更大,水装的多吗

    因着这份圣旨,绯歌竟然连满月都没等,在小皇子出生的第十六天夜里潜入皇宫,打晕所有侍候的宫人,又留下慈宁宫那里捡来的腰牌后,将小皇子抱走了。

    抱走小皇子前,绯歌还借了人家宫殿的灯火仔细检查了一回小皇子身上是否有胎记和痣。

    她有心用小皇子来钓鱼,那么首先就得找到可以确定小皇子身份的东西。

    如果她前脚将小孩送人,后脚这小娃娃就回了宫。那她就更得确定重新回宫的小娃娃是不是她送走的那个。

    如果是九星旗的人既不用联系也不用留着了。如果不是算了,那些事太复杂了,到时候再说吧。

    胎记这种东西不是人人都有的,面前的小不点就没这东西。好在这娃娃身上还有两颗痣,不然绯歌不敢保证她会不会脑子一热的来个梅花烙

    给刚出生的亲闺女施炮烙之刑亲妈都能下得去手。像她这个有着血海深仇的堂姑就更没什么心理负担了。

    真哒。

    抱着小皇子飘到城外,绯歌吹起气哨另一头联络睿亲王旧部。

    气哨无声,人耳并不能听见。但经过特殊训练的猎狗,海东青等精乖动物却能准确的接收到,并且将饲主引到发音的地方。

    八年了,训练出来的小动物头一回有了反应。激烈的躁动让照顾他们的人也是神情一震。

    下属连忙去汇报,洞明星拿着佩剑带着几个忠心下属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发音处。

    我嘞个去,有狗

    绯歌没想到他们竟然还带了猎狗,见此一下子就惊住了。

    想到现代那些经过训练的警犬威力,绯歌连忙吹出两道风,一道将她的气味吹散,一道将她吹到半空借着夜色隐藏行迹。

    此时城外十里亭点了只火把,里面的长桌上摆着一个明皇色的襁褓。

    极至近前,发现此处除了那个襁褓再无其他。放开猎狗,那猎狗围着亭子转了两圈便趴在那里不动了。见此,洞明星才带着人小心的走进亭子。

    当世配用明皇色贡缎的除了皇室中人再无其他,看到襁褓里小孩的那一刻,大家心里都隐约有些猜测。

    “旗主,这不会是皇四子吧”

    洞明星没有说话,借着火把查看了一下襁褓。

    襁褓里还有一张字条。

    上面只有一句用碳笔写的话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兵不血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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