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第 156 章

小说:红楼之不平事 作者:外乡人
    第一百五十六章

    放眼整个大天朝, 除了中原腹地其他的地方都在打仗。这种时间放一脑子进水, 见风就抽,见雨就疯的孕妇出门折腾那是折腾她自己吗这是在折腾他们所有人的神经呢。

    绯歌霸气侧漏的话一落, 洞明星的脑阔就开始疼了。好人都不敢说走就走,你一个娇生惯养的孕妇哪来的胆子凑这个热闹。

    不行,这绝对不行。

    洞明星长叹一口气, 语重心长的劝绯歌。可惜绯歌要是个听人劝的, 也不会张嘴就下这种胡闹似的决定了。

    只见这位慢条斯理的端起案几上的茶杯, 笑得一脸温婉居家, “明叔, 那年您是怎么找到我呀”

    洞明星一听这话, 就是一噎。

    绯歌话里的意思洞明星听明白了, 要么他安排人妥妥当当的送绯歌去战场旅行, 要么绯歌自己去, 路上的安全, 吃的苦,受的罪这边就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绯歌有没有能力离开九星旗的视线,独自出行

    这一点洞明叔从不怀疑。

    洞明星一直知道绯歌身上有秘密,绯歌不说,洞明星也不问,他们保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局面。

    因为洞明星知道, 无论那些秘密他知不知道, 他都不会伤害睿亲王的血脉。而绯歌也正是知道这一点, 才会有持无恐。

    绯歌画了一个圈子, 在这个圈子里,绯歌可以乖巧懂事,随遇而安。但绯歌若不想在那个圈子里安生渡日了,谁都没招,只能干瞪眼。

    五六个月的孕妇了,再怎么任性也不能这么任性呀。

    洞明星有些想将蓝颜祸水这个称号送给许颢,可转念又想到上个月绯歌带着帷帽出门转了一圈,遇到了一位叫琪官的小旦,转天不惜花重金包了两场堂会的事。本以为这位能新鲜一阵,没想到转头就丢下不提了。摇了摇头,洞明星觉得这位出门怕就是在京里憋闷了。

    某歌在洞明星这里的形象早就没了,如今又折腾这么一出,洞明星知道绯歌性子上来谁劝都没用,最后也就只能认命的去安排绯歌出行事宜。

    不安排怎么办,真叫她一个孕妇顶着那么大的肚子自己出门

    她是顺心了,可自己能安心吗对得起九泉之下的王爷吗

    出行最舒适的方法就是乘船了,不过如今许颢在漳州腹地,此去漳州怕是走旱路更多一些。再有听闻今年海上多有飓风急雨,陆续沉了不少船,想来到底是走旱路安全些。

    随行的侍卫一定不能少了,侍女,厨娘,郎中都要带足。还有马车也舒适

    “姑娘准备什么时候出发”洞明星需要一点时间为绯歌的出行做准备。

    “看看黄历吧。”绯歌歪头,让人请出黄历等书,“算了,我不看了,给明叔吧。”绯歌想人家既然已经退了一步了,那她也已经适当的做些妥协,所以出行日期就交给洞明星挑了。

    丹青捧着黄历过来,绯歌用下巴点了两下,便让她直接递给洞明星看。

    洞明星认命的接过来,麻木的翻看了一回,最后指了一个七天后的日子,问绯歌可否。

    点头,“行,我听明叔的。”

    洞明星真要听我的,你就老实呆在京城不好吗

    揉了揉额头,洞明星无语问苍天,我为什么要长脑阔这种东西

    ╮╰╭

    七天里,洞明星为了绯歌出行的事愁白了胡子。绯歌呢,好吃好睡,还有闲功夫折腾身边的丫头给她做漂亮衣裙,说什么现在的衣裙穿在身上显得臃肿。

    那么大个肚子,穿啥能好看,有点自知之明不好吗

    可惜了,这玩意绯歌还就真没有。

    为了绯歌这次有孕行,大家忙里忙外,绯歌则趁着洞明星忙着的时候将崽崽叫到跟前培养母子之情。

    等到洞明星将绯歌这一路都打点好,安排妥当时去接崽崽时,才痛苦的发现,好好的孩子差点被折腾成抽风二代。

    看着一身红衣八戒帽的胖崽,左手一把折扇,右手握着那把搭在肩上的小巧九齿钉耙,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向他走来时,洞明星一张脸彻底黑成了锅底。

    等听到胖崽用不知道是掺了多少种方言的怪异京腔跟他说话时,那一刻当真是老泪纵横,悔不当初。

    他就应该挑那个三天前的出行吉日。

    绯歌出行的事,只告诉了黛玉和惜春,然后不等两人回信,绯歌就登上家里的马车向着城门外去。

    此时绯歌的马车上还是一等子爵府的规制和徽号标记,这马车要等到出城后在城外十里亭换上特制的马车才会载着绯歌一路朝漳州地界行去。

    城中眼线众多,不适合安排太多人一起出城。所以洞明星安排的人和绯歌的行李都在城外等着绯歌一行人。

    虽然天朝转着圈的打仗,但京城仍就喧哗热闹一如往昔。沿路的商铺开着门,街上的行人也都神色平静,无一丝为战事紧张的样子。

    马车两层窗帘,一层深布车窗帘,一层浅色纱帘。绯歌掀开那层布帘,通过纱帘朝外看去,看到有卖糖炒栗子的,指着那处叫扶摇去给她买。

    扶摇也跟着绯歌出来了,她的伤早就好了,如今学着功夫认着字,虽然颇有成效不过时日尚短,到底不如萝兰和丹青这种自小训练的,不过带出来当个小丫头到不妨事。

    绯歌不喜欢圈养出来的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不但她自己会往外走,她也会带着她喜欢的,认可的,准备重用的人出去走走看看。

    古人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可见眼界和阅历不是那些前人写在书本上的东西可以教会的。

    扶摇听到马车里的吩咐,连忙快走几步朝到卖糖炒栗子的摊贩那里,买了两包糖炒栗子,然后捧着牛皮纸袋子回到马车前,轻轻的朝马车里喊了一声,马车帘掀开一个小缝,一只手便伸了出来。

    将糖炒栗子递给马车里侍候的丹青,扶摇又退回马车一侧跟着马车低眉顺眼的走着。

    马车比较小,里面只能坐下绯歌和萝兰丹青两个丫头。

    一辆马车,一个车夫,两个跟车的小丫头,车后面还有四个跟车的家丁,这样的出行不算高调,却也不会让人小窥了马车主人的身份。

    再加上马车的规制和徽号印记,京城居的普通百姓倒是都有礼的退了一步。至于那些有身份的,对比了一回自己和子爵府的地位,身份低的让着身份高的,有礼数知进退的让着猖狂不知所谓的。

    最近京城进出都需要登记,马车不紧不慢的走到城门口,守门的官兵听说是出门上香戒斋,又看了一回子爵府的帖子,没为难的放行了。

    一行人一直走到十里亭,鸟枪换炮后才正式踏上南去的旅程。

    洞明星特意准备的马车比之前做的那个要大许多。

    而且除了这辆马车,他们还有两辆是载人和载行李的马车。绯歌自己能作主,对是个护短心疼自己人的性子。所以所有人不是坐车马车就是骑马,这一次旅行没人靠双腿丈量天朝国土。除了没打着游山玩水的旗帜,其他的都差不多。

    萝兰和丹青是绯歌身边的执事大丫头,一出城,绯歌就叫萝兰和丹青分工,一人一天带一个小丫头跟着她,另外的人休息或是打点琐事。

    此行的侍卫统领是个叫张达的中年人,四十岁的年纪,已经是九星旗的分旗旗主之一了。他带着他统领的这一支分旗人手,负责保护绯歌的安全。

    此时跟着马车的侍卫有五十余人,其他的人则全部走在前面探路或是不远不近的跟着。

    绯歌没给这位分旗主下达什么命令,她半靠在特质的大马车里,满脑子想的都是弹簧减震的事。

    早前她说这东西好,可以减震的时候,洞明星还不以为然,看吧,这么大的马车装上弹簧走在官道上比京城还平稳,效果这不就出来了。

    马车最靠里的地方横放了一张榻,宽三尺,长近五长,绯歌是坐是卧都没问题。

    榻前有可以向左右移动的小桌,桌下安装了吸铁石,将特定的杯碗放在上面,马车再颠簸都不会滑到桌外。再往外一些的地方左右各有一个固定的小凳,此时丹青和扶摇就坐在那里,一个打着络子,一个用旁边的小茶炉小心的煮着茶。

    绯歌打着去看许颢的旗号出京了,那么按着正常人的思维,九星旗的人看在崽崽的面子和她仍旧重视许颢的举动上,也会更加用心的保护许颢。

    也因此,出京后绯歌反而不着急赶路了。

    名义上孕妇易倦,实际上却是这个不提也罢。

    许颢就是伤了脸,刀伤还不遗传,就算遗传绯歌也不怕,毕竟她没有再生一胎的想法了。

    说实话,若不是这一胎来的很意外,绯歌连生二胎的心思都需要考虑个几年呢。

    一路行来,绯歌要宿野外,要宿破庙,还要宿各种客栈,各种她没宿过的地方。

    然后为了不影响某些地方正常营业,绯歌大白天跑到某些风月场所,自己包了场的让那些妹子和小倌倌给她表演。

    团扇换折扇,美的不要不要的。

    更让人无语的是,绯歌还指点了一回人家妆发和各种小动作。

    妆不要那么浓,头发不要梳的那么齐整,眼线要化,眼影要抹,还有胸前,背后,脚腕子处还可以按着季节画些花花草草

    衣服要半露不漏,小脚什么的太不自然了,缺少天然美。红红的指甲,白嫩的双足再在脚脖子上系条带铃铛的脚链链,勾人不说,连鞋都省了。

    至于那些小倌倌嘛,绯歌是真心不喜欢以为自己化了妆就可以做女儿姿态的少年郎。

    来点这个时代版的制服诱惑,穿穿那些书院学生的文士衫,岂不更有味道手里拿把折扇,或是拿本书,乖乖巧巧的行个书生礼,哎呦,忒下饭了。

    带着帷帽在这个还算富足的小镇呆了小一旬,绯歌一行人才在验收了教学成果后继续朝着漳州行进。

    京城里的洞明星在接收到消息的时候,看了一眼用一双全是肉肉的小胖手托腮的崽崽,心中不由有了个念头。

    其实只要在保证那祖宗安全的前提下,出去走走也是个不错的主意。至少不会将好好的崽崽教歪了。

    绯歌花了小一旬的时间给青楼楚馆教学时,洞明星其实也花了将近小一旬的时间改正崽崽那六亲不认,摇头晃脑的走路方式。并且连哄带骗的将代表猪八戒的九齿钉耙换成了一把小木剑

    七天没盯着,就整出这么多的事他太南了

    一路走,一路逛。绯歌一行人走了一个来月,也才走了三分之一。萝兰年纪大些,经过的事也多一些,她看着绯歌那不紧不慢的赶路方式,突然想到一个极可怕的可能。

    出行前都五六个月的身孕了,这会堪堪七个月,按这个进度赶路,怕是还没赶到漳州呢,她们家姑娘就得坐月子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坐月子要在什么地方坐呢

    萝兰找到随行的郎中和侍卫头张达,三人凑到一起嘀嘀咕咕的了小半天。转天张达先给洞明星去了封飞鸽传书,然后就开始给前面探路的下属下达一个外人看起来比较奇葩的命令。

    探路时,重点打探当地接生稳婆信息。

    郎中将绯歌生产时可能用到的药材,都提前配好,等到用时直接下锅煎熬。

    而萝兰则在后面的马车里,带着跟着出来的小丫头和媳妇们一起准备生产时所需的各种物品和小崽崽的襁褓小衣,尿布等物。

    这些事情,绯歌都不曾上心。毕竟被人侍候久了,养废是再所难免的事。

    绯歌马车前,放着一只装信鸽的笼子。

    这只信鸽和张达等人用的还不一样,它是专门跟漳州那个方向联系的。

    其实按绯歌的心思,她完全可以先放飞这只信鸽,然后操纵风力跟着这只信鸽飘到许颢那里。

    又省时又轻快。

    其实当时绯歌就想了,如果洞明星不同意她出门,她就这么干。等洞明星发现她的时候,估计她跟着信鸽都飞出十万八千里了。

    呃,好吧,累死信鸽也不可能一口气飞那么远。不过就是那个意思就了。

    无论两条腿的还是四条腿的,论速度就极少有比得过长翅膀的。

    鸵鸟那类不会飞的除外。

    从来就没有什么是无用的东西,关键是你怎么用。

    摸了摸脖子上的气哨,绯歌不由轻笑出声。

    绯歌也知道自己其实挺任性的,这一次出行其实给所有人都添了不少麻烦。

    如今的局势虽然不是什么所谓的天下大乱,可天下也确实乱相从生。

    藩王谋反,朝廷平叛,山贼土匪趁乱摸金,四邻异族蠢蠢欲动,更有一海之隔的扶桑趁火打劫,如此乱相,绯歌还要从京城出来,招摇过市的去漳州探亲,也是没谁了。

    但在出行前,绯歌便让扶摇给她悄悄用了一批生锈的银针不说,还叫丹青又弄了好几包生石灰粉。

    生灰粉遇水自燃发热,热度可以烫熟肉。若真遇到危险,只要将那些生灰粉先用风吹到那些刺客的脸上身上,然后再来一场人工降雨,也能退敌以保安全。

    就算介时没有水,用不上生灰粉也不打紧。她让人准备的那些生锈银针用强风吹到刺客的眼睛等处,也能抢占先机。

    如今越往漳州那边走,空气中的湿气就越重,听闻漳州又是半个水乡,缺水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说起这个,绯歌心里就又将记了一笔小帐的扶桑死士提了起来。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那已经不小的肚子,绯歌眯起双眼,准备等做完月子就带人出海。

    扶桑盛产倭寇,时常掠劫沿海百姓,每次朝廷责问扶桑时,扶桑都说管不了,既然他们管不了,那就别怪本姑娘帮忙管一管了。

    敢毁了她家美人的脸,她就能用生灰粉毁你们一族一国所有爷们的脸。

    扶桑岛国,四边邻海,海上那么多的水,她就不信弄不出个人间真实。

    此时此刻,准备给所有扶桑的老少爷们来场生灰雨的绯歌,又开始遗憾起这种外伤不能遗传了。

    这要是能遗传,那脸上有月球表面的人一站出来,谁还不知道这是扶桑人呢。

    可惜了,可惜了。

    杀人不过头点地,显然报仇还嫌利息少的人也是大有人在滴。

    绯歌就在这种遗憾里遭遇到了她此行的第一场大暴雨。

    一行人来到破庙躲雨,绯歌没叫侍卫回避,也没带帷帽。坐在火堆前,一边眼巴巴的看着扶摇手里正在翻烤的兔子,一边时不时的抬头看看破庙外的雨。

    这场雨来的极突然,就连绯歌这个学过气象的都没在临来前发现什么信号。

    好吧,坐在马车里,她也发现不了什么。不过此时看着一点没有要停下来的雨势,心下明白今晚是要宿在这里了。

    破庙这种地方睡个一次两次亲身体验一回是怎么回事也就罢了,多了就真是遭罪了。

    不过要是立时赶路,别说骑马的受累,就是坐马车的人也未必舒服。

    这时候无论官道还是山路,都不是后世那种油漆板路,一下雨,就泥泞不堪,不但马匹难行,马车走在路上也极容易陷车辘。

    所以等雨停,等路面干爽一些再赶路是这个时代人大多数人会选择的生活方式。

    谁遭罪也不会叫绯歌遭罪,此时因绯歌那矫情病,破庙的房梁上都用几匹布做了临时房顶,不会看到破瓦也不会有灰落到头顶。

    布下面,绯歌所在的区域,桌椅长榻,隔脏隔潮的地毯一样不少,直接布置出一个面积极小的雅间。

    没有门和墙的那种。

    但这个时代的人讲究尊卑。有一条最是重要,那就是位卑者不可直视位尊者。

    所以哪怕侍候和保护过绯歌的人都知道,绯歌容貌倾城,他们也不会将视线落在绯歌身上,更不会直视绯歌的脸。

    也因此,就算没挡屏风,侍卫们轮班休息和护卫却没一个敢招头看绯歌一眼的。

    于是这些人就更不会知道绯歌那不停咽口水的没出息样子了。

    他们一行人出发的时候带齐了灶上人手。因绯歌挑食,他们一行又人多,厨子,厨娘就有两三个。此时灶上的人在破庙一角升火造饭,绯歌就眼巴巴盯着那只路上打的兔子。

    烤免前兔子身上抹了果子肉,烤肉的香味里还混着一股果子的甜香。闻之就让人口齿生津。“烙些薄饼,再煮碗好茶来。”一会儿用薄饼卷着兔肉,再喝一碗好茶可比吃粥喝汤好下腹。

    长了一张刁嘴的绯歌对吃还是有一番研究的,对于她的各种吃法旁人都没有多少诧异之色,听了这话,一个去吩咐一旁的厨娘,一个则拿过茶叶和茶壶开始煮茶。

    少时,扶摇手上的烤兔就烤好了,她拿小刀将烤兔最外层的那层带焦的兔肉薄薄的片下一层到盘子里。丹青洗了手,将那些兔肉分别用烙出来的薄饼卷了起来。

    两人分工合作,直接卷了十张巴掌大的小饼,这才将烤兔拿到厨娘那边给其他人添菜。

    十张巴掌大的小饼总过用了不到十分之一的兔肉,将剩下的兔肉手撕了再加些旁的浑素菜做一道烩菜,暖暖的吃上一碗,极是开胃。

    一时,饭菜做好,众人轮留吃饭,绯歌正双手握着小卷饼吃得一脸餍足时,破庙外传出一阵凌乱的脚步声。

    张达等人立即放下碗筷子拿起兵器站在门口,一脸的警戒和肃杀之气。

    其他人此时也都纷纷站起来,不动声色的将绯歌围在中间。扶摇更是拿起一把细长匕首眼露凶光的看向门外。

    绯歌维持着咬卷饼的姿态,一脸萌萌哒的左看看,右看看,最后眨眨眼,啊呜一口咬下一口卷饼,又没心没肺的吃了起来。

    “唔,让开点,让我也看看。”一边嚼东西,还一边没规矩的对着站在她前面的人说道。“其他人去吃饭啦,轮留吃饭,别误了饭点。”下雨天,饭菜凉的快,不抓紧吃,饭菜就凉了呀。

    行叭,您是祖宗。您想看,那就看吧。

    于是刚刚还警戒的一群人,三分之一去吃饭,三分之一神情戒备的站在离门不过多的地方,还有三分之一则靠近绯歌找了个适合守护的位置站好。

    张达让开了一点,绯歌顺着那条比门缝大不了多少的地方往外看。

    看了半天才看到几个狼狈不堪,踉跄着朝这边走来的人。

    雨太大,天又有些昏暗,绯歌也不看清来人是谁,不过看到来人都不像有战斗力的样子,多少松了口气。

    张达不似绯歌,哪怕他发现来人是一群受伤过重的人,也没有放松警戒。毕竟谁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套。

    然而当那些人发现他们的时候,先是一惊,后是松了一口气的模样到是叫拿着卷饼边走边吃的绯歌看了个清楚。

    绯歌走在门前,站在张达身边,一边咬着卷饼,一边看着门外不远处的一行人,当看到其中某人时,还不等绯歌反应,那人倒先瞪大了眼睛,露出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

    绯歌有些尴尬的将嘴里的吃食咽下去,对着那人挥手,手刚抬起来又发现抬起来的手上还握着卷饼,于是讪讪的将那只手换下来。

    “嗨,好巧哦,别来无恙呀”

    “”

    那人看看绯歌,再看看自己,无奈苦笑此时此刻,能是无恙吗。

    ╮╰╭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笔迷读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