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累——!
今天的运动量已经超标了,用自己的双腿走路真的是一件非常没有意义且耗费精力的事,交通设备到底是为什么才发明的啊,而且看了一天都没有找到什么有意思的事件,米花町比横滨还无聊!
乱步躺在公园的滑梯上,身上盖着那件黑外套,他把双手枕在脑后,眼睛望着远处彻底黑下来的天幕,心情说不上好。
横滨的夜晚很亮,热闹又喧嚣。
港口黑手党的五幢大厦总是灯火通明,从高层的办公室玻璃窗望出去,就能把横滨五彩斑斓的夜景尽收眼底。
而米花町只是一个町目而已,完全不能和热闹的国际港口都市比较,一到深夜只有少量店铺还亮着灯,公园更是安静又阴郁,路灯投下冷蓝色的光,还有不少飞萤时而聚成团、时而散开,看着就让人心烦。
这么一对比,反倒更像是乡下了。
而乱步——
他最讨厌乡下了。
公园里常驻的几名流浪汉觉得新来的小子太不识相,自顾自占了个地方,不孝敬前辈、不搭理人也就算了,原本还有个路过的好心人看他气质不俗,特地给了他一个面包,这小子却不知好歹,开口就是冒冒失失的一句——
“这里面有迷药吧?”
哪有人做善事会被这样诬赖的,那位好心人果然露出了被冒犯的羞恼神色,生气地扔下面包匆匆离开了。
“这里可是治安最好的米花町,那人要是是人贩子的话,早就被警官抓起来了!”流浪汉们哄笑着,把新来的小子当作了谈资,毫不避讳地说着话,“别人给他吃的他都不要,这小子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烦死了!
森先生说的没错,大多数人就是一副愚蠢到无可救药的模样,完全没办法交流!
乱步不想听他们说话,双手捂着耳朵翻了个身,把自己缩进宽大的外套里。
像这样在公园里将就一晚倒还可以,但肯定没办法安心睡上一整夜。这不是说他不习惯在外风餐露宿(也确实不太习惯),更多是因为那个“好心人”后半夜肯定会找过来,如果毫无戒心地睡过去,那也太没心没肺了一些。
和人贩子斗智斗勇勉强算是一项娱乐活动,他对黑暗世界的规则再清楚不过。运气好的话,对方还会提供睡觉的地方和不怎么好吃的饭菜,被拐走怎么说也比在公园露宿要好。
为此,乱步可是特地留在了这个公园,生怕对方找不到他——当然,懒得走路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在他彻底不耐烦之前,一直等待的人终于出现了。
正如他所料,傍晚遇到的那个“好心人”正偷偷摸摸地走近,手上还有个普普通通的公文包。
乱步出其不意地掀开衣服跳了起来,像是小孩子和大人恶作剧,他一脚踩在公园儿童使用的滑梯扶手上,居高临下地冲着准备对他进行犯罪行为的加害者发起了牢骚:“终于来了啊,大叔!你再不行动,我就要困到睡着了!”
“什、什么?”
“你是新手吧?”
“你在说什么啊……”
中年男人一惊,还试图装傻。
黑发青年此时睁开了眼睛,那双白日里通透异常的翡翠色眸子,在夜里更像是某种夜行动物的眼睛,浸染成深邃的幽绿,映衬着冷蓝的路灯显得有些诡异。
“之前被前辈带着干过两单,绑架的是不容易反抗的女高中生,为的是黑市上昂贵的人体器官。”他并指成刀,往肾脏的地方比划了一下,“为了防止受害者报警,你们在挖出需要的内脏后就把人杀掉了。厕所溶解剂市面上都能买得到,但还是会堵住下水道,所以干脆分开扔到垃圾处理厂了。”
乱步丝毫不觉得自己现在的言辞有些残酷过头了,对死去的人毫无怜悯,冷静的平铺直叙更像是亲身经历过的事件,就像把自己代入了犯罪者的视角,事无巨细,他都能说得出来。
中年男人又惊又怒。
他是怎么知道的?
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那两名女高中生的尸块的确堵住了下水道,半夜房子里会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满地的长发混杂着血水冒着泡,怎么都弄不干净。
他买了不少溶解剂,效果都不明显。
怎么办、怎么办?
邻居已经有些怀疑了,得赶紧处理掉才行,得赶紧处理掉……
越是着急,手指发抖得就越厉害。
溶解剂飞溅出来,让他有些狼狈不堪。
带着他做这一行的前辈在一旁事不关己地数着钱,嘲笑他的徒劳:“你紧张什么?”
“要怎么做才好啊!我现在一闭上眼就是那两个该死的女人……我都快被逼疯了!”他抓着头发在血味浓重的房间里来回踱步。
“蠢货,就说你没胆量,要不然老婆也不会跟别人跑了。”前辈冲他的脸喷了一口烟,咧开嘴笑了起来,“你把剩下的分批扔进垃圾场,被当作垃圾压缩成小块,谁还能找到?再不放心,你自己吃掉不就好了?反正就当是猪肉嘛。”
“……”
他试着煮了一锅汤。
还没喝上一口,他就忍不住吐了出来,明明闻着和猪肉汤差不多的味道,但总是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腥味,像是什么东西半生不熟的腐臭。
最后,自认没胆的他只能把剩下没处理的部分全都收拾起来,分批拿出去扔掉。到现在为止,冰箱的冷藏室里还留着两个脑袋,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不放心的话,你自己吃掉不就好了?”青年压低了声音,惟妙惟肖地模仿着某一位藏在黑暗中的前辈,和印象中的画面一模一样。
中年男人瞳孔一缩。
“他是这么说的吧?”
“你……”
“不过呢!”青年的话锋一转,“你这次找上我,并非为了我的身体,而是想绑架我再进行勒索吧!”
“毕竟这身衣服——”黑发绿瞳的青年拎着黑色的西装外套用力抖了抖,昂贵的布料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停下来之后,衣摆上面被他自己踩的脚印愈发明显,“有钱人不一定买得起,手工订单每年有限,只提供给有权有势的人……虽说都是别人给我准备的,但想不到你还挺有眼光的嘛?”
像是真的在夸对方的品味,他兴致高昂地笑了起来,炫耀着自己所拥有的财富。
这有什么好笑的?!
中年男人万分不能理解对方此时的表现。
明明知道他是加害者——
为什么会如此从容?
为什么不害怕?
为什么不逃走?
“我到现在为止,说的都只是自己的猜测哦,有错误的地方吗?”乱步歪着头,笑容在中年男人眼里看来十足的恶劣,“被公司辞退、妻子出轨、还欠下了大笔高利贷抵押了房子,到现在走投无路的大叔?”
被戳破目的、乃至于来历的杀人者终于不再掩饰犯罪意图,露出了狰狞地神色。他完全没料到今晚会有这种遭遇,像是被人扯掉了遮羞布,乱步的话完全戳到了他内心深处最难以忍受的地方。
“我每天为了她跑业务,舔上司鞋子的事情都没少做,那个女人她居然敢这么羞辱我!就因为我没有钱,就因为我没有钱吗?!”他愤怒地质问道。
他从公文包中抽出了一把折叠刀,刀柄连接着刀刃的缝隙里还有些未清洗干净的血痂,双手握着刀,把锋锐的尖端朝向了青年
“啊,这些我猜到了,还有什么我没看出来的部分吗?看起来没有了。”已经满足了表现欲的乱步在最终结局上演之时兴致缺缺,哪怕对面的人已经拿出了刀,他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哈欠,这个时间也的确该睡觉了,“说实话,有点无聊。我并不想听你啰嗦这些,全都是废话,就像是蚊子在嗡嗡叫。”
“你这混蛋……像你们这种生来就拥有一切的大少爷怎么会懂底层人员的痛苦!这个社会——!”
“嗡嗡嗡。”
他孩子气地学着蚊子叫。
“……啊啊啊啊啊!”
说实话,激怒对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原本乱步是打算跟着这个大叔走的,但一想到大叔暂住的地方还没来得及做清理,再加上他的债务还没还清,就连吃饭也得向前辈要钱,这也未免太麻烦了一些。
更为重要的是——
这个大叔马上就要被抓起来了,现在把话都说出来,应该会被请到警局去吃猪扒饭吧。到时候自己就可以凭借推理能力一口气打入警局内部,在帽子君找到自己之前,不用发愁吃住了。
想到这些,乱步更是连逃跑的意思都没有,一屁股坐了回去,双手撑着下巴:“晚上叫那么大声真的很扰民,罪犯要在暗中行动才行,不然这不是告诉所有人,'我在这里,我很可疑,请把我抓起来'吗?嗯……我想想看,应该在三秒内吧?”
他又露出了笃信的眼神。
三秒——
不知道哪里飞过来的、带着电光的不明物撞击在持刀的手上,折叠刀飞出去十几米。
随后,从路灯背光的阴影中窜出一道高挑的身影,伴随着气势十足的呼喝声,一记腾空侧踢,把中年男人踢飞出去。
毛利兰三两下制服了犯罪者,紧跟而来的是一个穿着深蓝西装的小学生。
“乱步先生!你没事吧!”
“嗯?嗯,先来的是你啊,毛利。”
乱步没有丝毫惊讶,毕竟这是预测好的事,只是没想到来的人毛利兰。
比起杀人犯,他更感兴趣的是……
乱步看了一眼滚落在一旁的足球,就是这个,刚才打掉了折叠刀。接着又看向那名跟在毛利兰身后的小学生,短暂的观察后,他突然露出了笑容。
“哦,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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