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夜

    樊林餐厅里,环境非常舒适静谧,因为是极其昂贵的高级餐厅,这里的客人不是很多,而且大家都保持良好的就餐礼仪,不会大声喧哗影响到别人。

    郁里抱着洋娃娃坐在餐桌前,他的对面坐着自己的爸爸,那这个尊贵而又英俊的男人,出国后一直都陪他进餐。

    他心里忐忑而又有些欣喜,也有些低落,要是在家也能这样就好了。

    “想吃什么”郁知秋把菜单递到男孩面前,郁里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我想吃黑椒牛排。”

    “那么,先生您呢。”侍应礼貌地问道。

    “跟他一样。”郁知秋犹豫了一会儿说道,纯正的口语宛如低沉优雅的大提琴。

    闻言,郁里微微诧异,他记得先前每次点餐,爸爸从来都跟他点的不同口味。

    “爸爸也喜欢吃黑椒牛排”

    男孩眼里闪烁着星光,他脸上的表情非常期待,里面还有丝丝忐忑。

    “嗯。”

    得到男人的回应,男孩眼眸瞬间变得更亮,宛如夏夜里的星辰。

    郁知秋狭长眸子荡起波纹,查理医生的一席话,随即浮现在脑海中。

    “说实话,从你们的肢体语言我就看得出来,您似乎对孩子还不够关心。”

    “您可以试着多跟孩子交流,缺乏关怀和交流的父爱是不完整的,我知道您拥有许多财富,但有些东西钱永远都买不到。”

    “了解他喜欢什么,不管是吃的还是玩的,总之任何一点都好,鼓励他交些朋友,对于生病的孩子不需要太苛刻”

    朋友,那个孩子有朋友吗

    郁知秋忽然发现,他对郁里除了知道这个病,其他地方根本一无所知。

    很快,两份黑椒牛排端了上来,香浓的肉香中夹杂着微微刺鼻的辣味。

    郁知秋是从不吃辣的人,即使牛排的辣度算不上什么,当他叉了一块放入口中,刺激性的口味在舌尖炸开时,还是忍不住皱了皱眉。

    “好吃吗,爸爸”男孩看着他的表情,握着刀叉的手因为紧张有些泛白。

    “嗯。”男人淡然点头。

    闻言郁里松了一口气,自己也津津有味吃了起来,一份牛排很快进了他的胃里。

    看完医生的第二天,三人就坐上飞机回国了,为了挤出时间陪孩子出国,公司已经堆积了非常多的工作,郁知秋接下来会非常繁忙。

    郁里和齐莉的生活,依旧是上课,休息,上课,不过男孩现在也很少发脾气了。

    生活还是一成不变,如果说什么时候有了些有改变,那就要从一个早餐说起。

    那天早餐,因为没有一位女主人而显得比别的家庭冷清,伫立在最奢华富人区的郁宅,迎来了一个小小的不速之客。

    名贵的轿车停在别墅门前,那是不属于郁家所拥有的车子,下来一个七岁大的女孩。

    女孩长得非常甜美可爱,身穿着蓬松可爱的粉色公主裙,披散的头发上夹着精致的珍珠发卡,上面还粘着一只雪白的小兔子。

    而女孩的手里,正抱着一个洋娃娃。

    顾家,是国内最有名的房地产商之一,家族旗下的楼盘可以说是遍布全国,几乎每一座城市都至少有一套他们家的房子,家族名号响当当,是国内名副其实的商界大鳄。

    顾明月身为顾家家主顾围最小的女儿,今年刚好七岁,就读于首都最出名的贵族私立小学,据说她的在校成绩非常优秀。

    小女孩不仅长得甜美可爱,还拥有非常乖巧的性格,所以深受她父亲的宠爱。

    郁知秋一直记得医生的建议,郁里确实太过封闭了,需要交些朋友。

    所以他物色到了这位千金小姐。

    跟顾家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顾家的小千金顾明月非常喜欢洋娃娃,她家里珍藏了无数漂亮的洋娃娃,据说那些洋娃娃摆满好几个房间,她每天出门都会带上不同的娃娃。

    这样看来跟郁里一样,都对洋娃娃有种同样执着,这就是郁知秋邀请她过来的原因。

    “顾小姐,您来了。”老管家早已得知女孩要来,早早站在门口附近等候。

    “管家爷爷您好,我是明月。”女孩微微点头问好,她嘴角的浅笑含蓄而甜美,表情掌握得恰如其分,显现出顾家千金良好的素质修养。

    或许对普通家庭来说,七岁小女孩不过是刚从幼儿园进入小学的年纪,小孩子啥也不懂,但是顾明月身为大家族的千金小姐,早在她刚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就开始学习人际交往的礼仪。

    可以说,即使是成年人的齐莉站在她面前,都会被她对比得粗俗不堪。

    也不知道应该夸她优秀还是可悲。

    老管家满意地看着眼前的女孩,这个小女孩长得非常可爱,脸上堆着甜甜的笑容,看起来没有丝毫大小姐的脾气,给他第一感觉很好。

    “顾明月小姐,抱歉。”他满含歉意地说道,“小少爷今天起得有点晚,现在还没有吃早餐,要先请您在客厅里面等候。”

    “没事,是我来得太早了。”女孩笑着说道。

    顾明月跟着老管家进了别墅,刚踏进郁家大门,浓浓的早餐香味扑鼻而来

    “麻烦您在这边坐会儿。”

    老管家似乎还有事情要忙,说完后直接走开了,女佣迅速给她准备了茶水,但她很快忍不住起身顺着香味走去。

    在那里,她看见一个漂亮的男孩。

    长长的大理石餐桌前,拥有一头微卷发丝的男孩正在吃早餐,刚睡醒不久的眼眸微眯着,他的皮肤甚至比她还白,白得有些不太健康,那只几乎透明的手拿起装着牛奶的杯子。

    男孩仿佛觉她的存在侧头看了过来,他本来还拿红艳艳舌尖舔了舔唇角,但是看见小小的不速之客后,眼神瞬间冰冷下来。

    “你是谁。”

    “你你好,我叫顾明月。”向来大方得体的女孩,第一次跟人说话磕磕绊绊,她有些紧张地看着面前的男孩。

    顾明月很快久记起来,这是那天生日宴会上的男孩,也是她今天要认识的新朋友。

    这个男孩,似乎叫做郁里。

    “你也喜欢洋娃娃吗”

    她注意到他面前的餐桌上,坐着一个身穿华丽裙子的洋娃娃。

    洋娃娃非常漂亮,那双碧绿眼睛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在窗外阳光照射下折射着微光,奶白色的皮肤光滑透亮,乍一看就像真人的皮肤。

    这个洋娃娃,似乎比她的更值钱。

    “你的洋娃娃好漂亮。”顾明月毫不吝啬地赞美,“你看,我也有洋娃娃 ”

    “她叫克瑞斯娜,是我最喜欢的洋娃娃之一,我家里还有很多洋娃娃”

    她以为自己找了个很好的话题,举起自己手里的洋娃娃给男孩看。

    谁知道,回应她的是冷冷的怒吼。

    “滚开。”

    郁里的怒吼吓得她停下脚步,她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难道自己不小心说错了什么。

    “郁里少”

    “滚出去。”

    郁里身上萦绕着彻骨冰冷的寒气直接从餐桌前站了起,手中的杯子重重砸在桌上。

    “我,我”顾明月贵为顾家最小最受宠的千金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气,当即眼眶布满水雾,委屈的模样任谁看了都不忍心。

    “小少爷,您在做什么。”

    老管家闻声迅速赶了过来,慈祥地安慰揉眼睛低声哭泣的小女孩,对男孩的态度有些谴责,“您对她太凶了。”

    没想到他才离开一小会儿,小少爷就把人给弄哭了,这孩子真不让人省心。

    “她是谁。”

    “顾明月小姐是少爷给您找的玩伴,她今天是过来陪您玩的。”

    老管家才想起来他还没有介绍,本来是打算等男孩吃完早餐再说的。

    “我不需要玩伴。”

    “小少爷,这是少爷的吩咐。”

    郁里的脸色非常难看,他很不喜欢抱着洋娃娃的小女孩,但是爸爸的话他不能违抗。

    男孩直接上楼摔上房门。

    老管家无奈地叹气,小少爷的脾气就是这么不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改改。

    郁知秋回来时已经是傍晚时分,管家给他打过电话汇报过,说今天让郁里交朋友的事情不是很顺利,因为男孩的态度非常抗拒。

    这个结果,早就在意料之中。

    医生说自我封闭型的孩子非常抗拒外人,即使有些孩子会刻意表现得没那么抗拒,但事实上想要让他真心交朋友,可以说非常困难。

    “留住她,今晚我回家吃饭。”

    “是,少爷。”

    当老管家邀请顾明月留下了吃饭的时候,她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顾明月毕竟不是普通小孩子,她是顾家精心培养的千金小姐,处在这个层面上的千金小姐,即使年纪再小也不可能单纯。

    就算被男孩气的够呛,她也没有忘记自己过来的目的,她不是过来哭鼻子的。

    而是带着父亲期盼来的。

    顾家在国内的地位很高,让她无论站在哪个朋友面前都是最耀眼的,只是她父亲近年一直想要开拓某些海外市场,而郁家在海外的市场可以说是庞然大物,跟郁家交好对他们顾家非常有利。

    顾明月就这样在郁家待了一天,除了中午饭后女佣带她去逛了花园,再没有别的娱乐,她却十分乖巧没有哭闹要回去。

    郁里在房间里睡了一天,没想到出来时看到女孩还在,当即脸色拉了下来。

    “郁少爷。”

    男孩居高临下站在楼梯口,难免不小心看到小女孩怀里的洋娃娃,他仿佛看见什么脏东西直接别过头去。

    与此同时,抱紧怀里的洋娃娃。

    “你醒了睡得好吗”

    顾明月脸上带笑,迈开脚步上楼。

    “别过来,离我远点。”

    顾明月尴尬地停在楼梯中间,她心里很委屈与不解,明明他们有着共同的爱好,不懂男孩为什么就这么讨厌她。

    而她并不知道,正是因为她抱着别的洋娃娃,男孩才这么排斥。

    在郁里的心里,这栋别墅里只能有一个洋娃娃,那就是他的艾莉。

    看起来这么廉价的洋娃娃,怎么比得上他的艾莉,艾莉是最独一无二的。

    尤其是她还喜欢洋娃娃,说不定会把他的艾莉偷走,他绝对不会给她机会。

    这样尴尬的场面没有持续多久,因为门口传来车子发动机的声音,老管家和女佣迅速赶过去迎接归来的主人。

    很快,一道高挑的身影就出现在门口,英俊男人身穿着裁剪合身的昂贵西装,黑亮的皮鞋踩在奢华的地板上。

    小女孩望着那个男人,手心微微握紧,心里从未有过的紧张,这个男人她在之前宴会上见过,父亲叮嘱她一定要记住他。

    作者有话要说  想了个新脑洞,喜欢可以戳专栏支持一下,么么

    鬼妻她好粘人

    生于七十年代的季雨,20岁就嫁给了隔壁村当兵的霍城做媳妇儿,丈夫他人虽然性格冷淡,可长得人模人样对她也好,日子还算过得去。

    但是后来,霍城在一场战役中死了。

    伤心欲绝的季雨郁郁寡欢,身体日渐消瘦还查出绝症,没过几年就随丈夫去了。

    她本以为自己入土为安,谁知死后却化为孤魂野鬼,在世间游荡很多年都没有投胎。

    更没有想到,自己会找到老公的转世。

    可是老公喝过孟婆汤早就忘记她了,不仅讨厌她还天天叫她去投胎

    霍城做梦都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被一只鬼给缠上,而且还日夜追着他喊老公。

    老公,我好想你

    老公,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老公,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的

    老公,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而面对无数告白的霍城咬牙切齿,他根本不认识这只女鬼,除了叫她投胎再没有其他可说的。

    可是后来,当她真的从他生活中消失,他心里却患得患失仿佛空缺了一块

    季雨没想到自己会得到一副躯体,她总算变成一个活人了,再也不用去投胎了。

    但她知道老公讨厌她,所以打定主意隐瞒身份。

    神说我陪你一世,你伴我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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