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柔彼时还不叫张柔,?可她最初的名字叫什么到后来连她自己都忘记了。这将近百年的时间里,?她换过无数个名字,?换过无数个身份,张姓只能算是她用过最多的一个姓氏罢了。
原因无他,方便而已。
张柔幼时家境贫寒,父母亲戚皆是面朝黄土背朝天,替地主老爷种地为生的三代贫农。
张柔在家中排行老五,上面有四个如草根般的姐姐,下面有一个如珠似宝的弟弟。过多的家庭人口和低廉的收入让这个家庭过得很是拮据。庄稼收成好时勉强还能维持温饱,?但更多的时候大家都是在勒紧裤腰带忍受那永远无法填饱的饥饿。
从张柔有意识起她就没吃上过一顿干的,?她与前头的三个姐姐永远都是喝着能数得清碗底儿有多少颗米粒的米粥,吃着幼儿拳头大,?寡淡无盐又刮嗓子的野菜团子,?然后使劲的喝凉水来填饱肚子。
父母将所有的好东西都留给家里唯一的弟弟,弟弟喝的是最浓稠的米粥,?吃的是杂面烙的饼子,甚至每隔一天都能有一个煮鸡蛋。而她和姐姐们哪怕馋涎欲滴地看一眼那鸡蛋,都会招来父母无情的喝骂:“看什么看,几个赔钱货,?那是大宝儿的,你们可别想打什么坏主意。”
按她父母的话说,女儿都是替别人家养的,早晚是要嫁出去,只有儿子才是他们家的根,?要替他们家传宗接代的。
于是在战争突起,放眼田地尽皆荒废,人们流离失所的时候。她的父母毫不犹豫地就拿四个姐姐换了大洋和一袋袋粮食。
当张柔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四姐表情麻木毫无反抗地被那丑陋的中年汉子带走时,她心里想的是什么呢?
“下一个就该轮到我了。”
张柔不愿被像姐姐们那样卖掉,可她又能怎么样呢?离开了父母她能去哪呢?在这乱世里能保住命就不错了,张柔看着路边被饿死的尸体麻木地想着:至少她还活着。
父母并没有对张柔格外优待,在四姐被卖后没几天,她就被他们以三块大洋的价格卖给了百乐门的经理。这么高的价格还是看在了她身板虽瘦弱,但五官底子不错的份上。
张柔站在一边,看着她的父母对着经理谄媚哈腰:“那可不是,我们家翠翠是我们那片长得最水灵的姑娘了,您别看她身板小,随便打理打理模样一下就出来了。”
这个经理是专门负责替百乐门采买下人丫鬟的,见多了这些卖儿卖女的人,她不耐烦地挥手赶人:“行了行了,人我领走了,以后她和你们可就没有关系。”
她的父母一点留恋也无:“我们晓得的,晓得的。”
张柔跟着经理进小门之前,回头看到的最后一眼就是她的父母喜笑颜开地抱着她的弟弟,有温柔的轻哄声从风中传来:“大宝儿,妈一会儿就给你去买你最爱吃的糖人儿。”
那声音渐渐在风中消散了,从此张柔再也没有见过她的爹娘和弟弟。
时间一转,如白驹过隙。张柔早已不是三年前那个面黄肌瘦,身材干巴巴的小姑娘了。
这几年来她在百乐门能吃饱能穿暖,有屋顶罩头,不用风吹日晒,不用疲于奔波的日子让她身高迅速抽条似的长开,胸前亦如发面馒头般的鼓起,五官不说绝色也能称得上一句清秀可人。
她的好相貌好身材让舞厅经理一眼看到了她的潜在价值,张柔因此成功摆脱了下人的身份,不用再替别人端茶倒水,卑躬屈膝,她可以穿上漂亮的旗袍去舞厅伺候那些身份尊贵的客人了。
张柔一点都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她费尽心思地利用有限资源保养自己的身体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今天晚上,就是她的第一次登场露面,她绝对要好好表现,要是能被哪位尊贵的客人看上那就再好不过了。
…
…
“百合第一晚登台就被李家的那位少爷给看上了,当场就给带走了。”
这个消息如春风一般在一夜之间传遍了整个百乐门。
有羡慕的人说:“百合真是好命啊,那可是李家少爷李朝辉啊!家里有权有势不说,本人还是个留过洋,文质彬彬的俊秀少爷,咱们百乐门多少姑娘想要与他春风一度都不能,却不想人家原是喜欢百合那一款的。百合这次可真真是攀上高枝儿了。”
也有那嫉妒的人说:“那个小浪蹄子不过就是一下贱的丫鬟,给我擦鞋我都不屑,何德何能得以李少爷的垂青?以前可真没看出那小贱人有这等手段。”
“哼,且等着看吧,人家就是玩玩她而已。以后可千万不要落在我手里,否则看我怎么整死她……”
百合,也就是张柔一点都不在意百乐门的众人是如何想的,她现在满心陷在了李朝辉的柔情里。
在那个灯红酒绿,筹光交错的夜晚,他嘴角含笑,风度翩翩邀请她共舞,之后更是当着经理的面霸气地表示他将她包下了,账直接到李公馆要。
她晕晕乎乎地坐上那辆漂亮的汽车随他回家,两人一起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他俊美又高大,绅士又博学,即使在床榻之上也体贴地照顾她的感受。
她那些在百乐门学到的尚且青涩的调情小技巧在他面前完全不够看,可他仍然夸她单纯又可爱,他可怜她悲惨的身世,怜惜她坎坷的遭遇,与她在百乐门见过的那些把女人当玩物的臭男人完全不一样。
张柔觉得,她已经快要陷入爱河了,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完美的人呢?
相处越久她就越爱他,只要能让他快乐,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
即使,是为了他杀人,也可以。
……
张柔握着手里的刀,抖着手像杀猪一样地抹了这个被她绑在床上的男人脖子。这是她第一次下手,没有掌握好技巧,腥浓的鲜血飞溅出来喷了她一脸,她手忙脚乱地拿事先准备好的铁桶想去接那些血。
床上昏睡的男人因脖子上极致的疼痛惊醒过来,他眼睛里是对死亡来临的极度恐惧和难以置信,他根本想不到自己为什么会落到这般境地。
男人想要挣扎,想要说话,可惜那些绳子把他死死地绑在了床上,他只能从喉咙里发出带着血沫的“嗬嗬”气声,徒劳无功地看着自己的鲜血飞溅,生机流逝。
终于,男人的眼里彻底失去了光亮,失血过多的脸色青白的吓人,死不瞑目的眼珠死死盯着忙碌接血的张柔,里面充满了浓烈的怨恨。
张柔的脸色也很不好看,倒不是因为第一次杀人害怕,而是因为她全搞砸了。那么多的血全喷在了她身上和墙上,桶里只接到薄薄的一层,全浪费了了不说,还把这里弄脏了。
她懊恼地看了一眼床上死去的男人,最后还是不由地被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看得别过了头。张柔心想:下次,她下次一定会做得更好的。
她没有去管床上的尸体,提着桶走出了这间密室,来到了另一个房间。
她的恋人正伏在桌案上研究着一本泛黄的古书,听到她的脚步声李朝辉抬起头来,就看到了糊了满身满脸血的张柔。
张柔不安地咬了咬嘴唇,垂头道:“朝辉,对不起,我不小心把事情搞砸了,只弄了那么一点血……”
李朝辉放下手中的笔,皱起眉来到张柔身前。他的确是个很英俊的男子,穿着白衬衫和驼色西装裤,套一件卡其色无袖格纹马甲,身材高大,比张柔要高出一个头来。脸上戴着金丝边的圆框眼镜更是为他增添了一分书卷气。
他只看了一眼桶里那极少的血就不再看,而是掏出一方白手帕为张柔细细擦着脸上的血,声音温柔:“是我不好,没考虑到你的心情让你
去做这种事,你吓坏了吧?”
张柔连忙摇头:“不,是我自己愿意为你做的,我不怕。我就是觉得我自己太笨了,连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
李朝辉弯了弯眉眼:“不笨,我们百合多聪明的人啊,一点都不笨。第一次做不熟练是正常的,多做几次就好了。”他说着说着突然叹了口气:“百合,我这是为了我们能永远在一起,你能理解我的对吗?”
没等张柔回答,他又紧接着说道:“这本古籍简直就是上帝对我们的恩赐,只要我这个阵法研究成功了,我们就能得到长生!那可是长生啊!多少人求之不得,如今却要被我们得到了!”
李朝辉眼里满是狂热的光,同样深深感染了张柔,她想要拥抱他,却又害怕身上的血弄脏他。只好在背后没沾到血的衣料上擦干净了手指,轻轻拽住他的衣角,笑容幸福而灿烂:“嗯!我能理解你!我们会永永远远地在一起。”
李朝辉勉强压制下自己内心的激动狂热,手指点了点她擦干净的小鼻子:“好了,小花猫,快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吧,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嗯。”张柔重重地点头,回房洗澡换衣服去了。
……
张柔擦着刚洗过的头发站在卧室的窗前,眼神沉静地俯视着底下漂亮的花园。
一转眼,他们已经搬来这座庄园一年了。在这一年里,她从生涩到熟练,从手抖着找不到地方到下刀稳准快,他们的阵法终于在昨天窥见了胜利的曙光。
张柔心情舒畅地推开窗户,深吸了一口空气中浓浓的花香。这无疑是一座很漂亮的庄园,花园种满了浪漫美丽的玫瑰。李朝辉说,这座庄园是他专门斥资建造的,是他给她的家。
多么幸福啊,他们住在这样美丽的家里,并且马上将要永永远远地在一起了。
此时满心憧憬的张柔没想到,意外来得是那样的快……
“百合,阵法似乎出了一点小问题。”李朝辉头发蓬乱,脸色阴霾:“但我找不到问题在哪里。主要是阵法一直都处在理论实验阶段,我没有亲自尝试过根本就不知道效果如何。我研究了那么久,多少能感觉到有哪里不对,可我就是找不到!”
他粗暴地抓着自己的头发,神情烦躁,张柔看到了,心疼地上去捉下他的手,一点一点地抚顺他的发丝:“让我来吧,我来替你试,上次留下的血液材料还剩下一些,足够你做一次完整的尝试了。”
现下时局紧张,为避开风头,他们已经很久没抓过人来放血了,更别说找人来做这个实验。庄园里的佣人也用完了,如今竟只有她自己亲身上了,
张柔紧紧回抱着不住在她耳边亲吻,感激又愧疚地不停对她说着“对不起,我爱你”的李朝辉,闭着眼嘴角扯出了一抹幸福的笑容:“我爱你,只要能让你快乐,让我做什么都愿意,哪怕是让我为你去死。”
……
好疼啊,她真的好疼啊。
张柔神志不清地躺在泛着诡异血光的阵法,满目满眼皆是血红。她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遭受一遍又一遍的凌迟,脑子里除了非人的疼痛再容不下任何东西。
她想痛苦地大声喊出来,想要彻底死了算了,却完全无法得偿所愿。只能一直保持在半梦半醒的状态里,感受着这似刀割似火烧,仿佛永无止境的疼痛。
时间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久到血阵里的人彻底没了人形,变成了一个半人半鬼的怪物。
不,那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那就是个彻彻底底的怪物。
一直站在阵外研究计算的李朝辉仿佛没有看到那怪物可怖的样子一般,在血阵光芒消下去后,激动地上前握住了那双白骨累累的骨爪:“百合,我终于找到问题在哪了!这次一定能成功的!你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
下!等阵法成功了我马上就来陪你。”
张柔已经彻底没了清醒的意识,半边血肉半边白骨的嘴巴无声且轻微地在一张一合,仿佛在说着:“好疼啊,我好疼啊……”
李朝辉放开张柔的“手”,用毛笔蘸着血液修改了阵法后又迅速退了出去。
血色的光芒再一次亮起,比刚才还要耀眼得多。李朝辉看不到阵内的情景,强自按耐住心中的焦虑不安静静等待。
这次没过多久阵芒就熄灭了,李朝辉狂喜地发现血阵中央的张柔恢复了原本的模样。
这说明他的阵法研究成功了!他的长生之法真的成功了!
***
美丽的玫瑰庄园早已失去了它最初华美精致的模样,花园里长满了杂草,屋子里积满了灰尘,破败的一切不复当年的模样。
“哒哒哒。”
有高跟鞋的声音在空荡的屋子里响起,一支纤细苍白的手推开了破旧的暗门,另一只手端着的烛台上昏黄的烛光霎时照进这方不大的空间里。
房间里被布置得很是温馨舒适,与外面破败的景象截然不同。
清秀可人的女人将烛台放在桌子上,走到坐在房间中央椅子上的人影面前蹲下,仰头看着他,神情愉悦地轻笑着说:“朝辉,我又找到愿意买庄园的人了,这次是个一家三口,那男人带着他的妻子和女儿来这边做生意,我废了一番功夫与他们周旋才打好了关系,因此这次回来晚了,你会怪我吗?”
这本是极温馨的一幕,如果不是那坐在椅子上疑似男人的人影是个全身高度腐烂,眼珠血红的怪物的话。
当年的阵法的确是成功了,李朝辉却不知,这所谓的长生之法里隐藏着一个致命的弊端:
它不是永久性的,而是需要一次次地饮用活人鲜血来续命,而每一次续命后持续的时间会越来越短,所需的血量也会越来越多。
如果不能满足续命的条件,身体就会开始慢慢腐烂,理智也会渐渐消失最后彻底沦为怪物,直到下一次饮用了足够多的鲜血才会慢慢恢复,却也只能保持一段时间,如此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张柔之所以没有变成和李朝辉一样,完全是因为当初她在经历了第一次非人的实验之后已经不算是人了,即使后来表面上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内里的构造也早已发生了变化。
现在的她,或许称为披着人皮的鬼怪傀儡更为合适。
张柔丝毫不介意李朝辉那腐烂丑陋的面容,因为她当初见过他最英俊的样子,且一直深深刻在心里。她学着他当初对她的温柔模样点了点他的鼻子,笑容灿烂,语声既轻且柔:
“很快,很快你就能好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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