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小说:岁月知长夏 作者:靡宝
    邓玉琪偷偷打量着身边的林知夏,一颗少女心在胸膛里跳得像有火燎似的。

    她没想过自己的运气能这么好,一进实验室,就分到了大名鼎鼎的林师兄手下做助理。

    东华大学生物系的明星教授,二十七岁的双料博士,专业里不知道多少学弟学妹都想结识的林知夏!

    更没想到,林知夏这么不上相,本人比网上看着要好看那么多倍。

    白皙清俊的眉眼,红润又棱角分明的唇,又因眉宇英气,身材修长挺拔,漂亮却没有丝毫女气。

    可惜林师兄并不太珍惜这一张脸,常年顶着一头有欠梳理的乱发,戴一副旧眼镜,洗得松垮垮的长袖T恤,趿着一双半旧的球鞋,还真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今天因为有大人物要来给学校新建成的生物实验室剪彩,系上千叮咛万叮嘱要穿正装,林知夏才勉为其难地穿上了西装,还装模作样地系了一根歪脖子领带。

    敷衍归敷衍,雪白的衬衫配着黑色的长裤,衬得林知夏细腰长腿一览无余。

    这么好的身材,平时藏在T恤和牛仔裤里,真有几分明珠蒙尘。

    “紧张?”林知夏忽然扭头望过来。

    嗓音有些不可言状的慵懒,又很温润,听得人耳朵一阵舒服。

    邓玉琪一愣,有点不明所以。

    “盛朗呀。”林知夏笑,“你们女孩子不是都很喜欢他吗?一会儿就要见到他本人了,很高兴吧?”

    是了。今天要接待的贵客,就是当红巨星盛朗。

    运动员出身,国际超级男模,知名艺人。这几年又开发了自己的服装品牌,主攻年轻人市场,连锁店开遍高校附近……

    这样一位名人、实业家,还非常热心教育事业,前阵子一出手就向G大生物系捐赠了近千万的仪器。

    这一举动引起网络轰动,院系领导们感动得鸡血上头,特地大张旗鼓地举办一个答谢会。

    别说女同学们,就连男生们也都将自己捯饬得人模狗样的,对这位大明星兼金主翘首以盼。

    “我不是他的粉丝。”邓玉琪笑了笑,“林师兄很喜欢他?”

    “还行吧。”林知夏望着会议室里那一张马屁劲儿十足的海报,笑得有几分促狭,“长得挺好看的。”

    海报是学生们自己做的,充分体现了系里经费苦缺的现状。整张海报都透着PS初学者的勤学苦练,和朴素、喜庆的审美风格。

    海报正中间,一位英俊的男模特身穿精细的手工西装,做双手插裤袋状。

    男模神色淡漠,气场冷峻而疏离,模样确实毫无争议地俊美夺目。

    盛朗是中外合资产物,血混得恰到好处,既显得轮廓深邃精致,又不太像个假洋鬼子。

    唯有一双碧绿的眸子,像块剔透的冰种翡翠,是他血统的证明,以及个人宛如广告灯牌般的标志。

    “怎么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生?”一个女生在林知夏他们身后小声嘀咕,“你们看了他的Tom Ford广告了吗?身材和气质都好到爆,简直帅得我头晕!”

    “看得不多,也就七八十遍吧。”她身旁的女生附和,“艾玛那胸肌腹肌,那腰那腿儿……说起来,以前我只追爱豆。知道了盛朗后,我才学会欣赏超级男模的美貌。”

    “盛朗的盛世颜值至少是打遍大东亚无敌手吧?可惜他只上综艺,不拍戏。为什么大美人的演技总是那么尴尬?”

    “我们家‘郎君’不需要有演技,他只负责美貌如花就好了!”

    连一个男生都忍不住说:“这么帅,这么有钱,关键出手还这么大方。我也想要这样的金主爸爸!”

    “张师兄准备向大佬献上菊花吗?”

    “呸呸!太粗俗了!太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

    众人一阵嘻嘻哈哈。

    邓玉琪的心思却不在大明星身上。

    她挨着林知夏坐着,小心翼翼地试探:“听说师兄在东三环地铁口买了大房子。那边房价可贵了。你一个人住,还是和父母住?”

    “我父母都不在了。”林知夏说,“有个朋友和我一起住,不过他也不常回来。就我和老狼。”

    老狼是林知夏养的狗。纯种的中华田园犬,有些年纪了,所以由小狼升级成了老狼。

    林知夏是狗奴,把这条老狗当作宝贝疙瘩,手机屏保都是他和狗的合影。

    有才有貌,父母双亡,经济宽裕又有爱心。

    邓玉琪的心活得像春江水里的一尾鱼。

    “同住的是女性朋友?”

    “男朋友。”林知夏说。

    邓玉琪窃喜:“和哥们儿住一起,不方便和女朋友约会吧?”

    林知夏浅浅一笑:“没女朋友,就没什么不方便的。”

    门口一阵骚动,喧哗的人声夹杂着相机快门的咔嚓声涌了进来。

    一个高大的男子被众人簇拥着,大步流星地走进了会议室。

    一米八八的身高让盛朗同普通人在一起时,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顶级男模,容貌其实都是其次的,身段和气质才是他最为出众之处。

    只是一身端庄的海军蓝西装,并无任何搔首弄姿、挤眉弄眼之态。盛朗每迈一步,都稳健有力,仿佛落地有声。

    天生有一道光打在这男人身上,让人们的目光不看他都难。

    邓玉琪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盛朗走进来后,也不看迎接而来的院系领导,却是朝他们这里望了一眼。

    这男人在粉圈里有个绰号,叫“狼主”,据说因为那双碧绿的眼珠像夜里的狼眸。今日见了本人,发觉真是名不虚传。

    邓玉琪被这目光一扫,下意识打了个哆嗦,忍不住往林知夏身后缩了缩。

    “这位是我们生物学最年轻的教授,林知夏。”院系领导热情地介绍,“盛先生捐赠的很多仪器都对林教授的课题有极大的帮助!”

    林知夏施施然起身,上前和盛朗握手。

    “非常感谢盛先生对教育事业的支持。”林知夏将早就准备好的客套话倒背如流,“我和学生们一定不会辜负您的一片厚望。”

    客气是真的客气,却始终带着一丝慵懒,仿佛保留着一根坚硬的傲骨。

    “客气了,林教授。”盛朗莞尔,温和的笑容在唇角眉尾徐徐散开,“小小一点心意,能对科学事业作出贡献,尤其是能帮助到您,也是我的荣幸。”

    这男人真是无一不诱人,连嗓音都是标准的“低音炮”,淳厚而带着其到好处的沙哑,轰得年轻学生们一腔热血上了头。

    连邓玉琪听了都一阵面红心跳。

    她以前一直只喜欢林知夏这种温润如玉、才华横溢的男人。今天亲眼见了盛朗,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实在太有雄性魅力,难怪连男同学们都有些倾倒。

    林知夏今日受系领导所托,是招待盛朗的主力军。他陪同着盛朗参观实验室,一路细心地讲解。

    只可惜有些对牛弹琴。一看盛朗一脸茫然地盯着林知夏看的样子,就知道那些专业术语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可也因为皮相实在太好,茫然的神情落在女孩子们眼中,还得了一个“萌萌哒”的评价。

    “帅哥无知叫萌,丑男无知叫啥?”

    “就是丑而已。丑男不配拥有更多的形容词!”

    女孩子们又是一阵咕咕低笑。

    “盛朗气质真好,标准贵公子。”

    “其实他出身很不好,小时候家里很穷,跟着外婆长大的。”

    “那能有今天成就,一定吃了不少苦……”

    邓玉琪有些不屑。

    林知夏听说出身也不大好,是靠奖学金一路读出来的,他比盛朗还多了一颗聪明的脑子呢。

    不过这盛朗的随和亲切很是出乎学生们所料。参观完了实验室,盛朗又还邀请林知夏和学生们一起吃晚饭。

    本地最顶级的一家日料店里,盛朗开了一个大包厢,请这十来名师生吃神户肥牛。

    店老板是盛朗的朋友,亲自出来给他们做牛肉,刀铲耍得眼花缭乱。

    学生们将盛朗围成了一朵牡丹花,林知夏坐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喝着酒。

    林知夏喜欢甜食,这是邓玉琪这几天观察后总结出的一条。所以酸酸甜甜的日式梅酒很得林知夏青睐。

    同学们忙着找盛朗签名合影的时候,邓玉琪寸步不离地守在林知夏身边,给他斟酒夹菜。

    “别管我了。你也去和他们玩吧。”林知夏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的。”邓玉琪温婉地笑,“我不是盛朗的粉丝,不用去凑热闹。师兄你今天辛苦了,光喝酒怎么行?要不要给你叫一份乌冬面?”

    “不用。”林知夏笑,“邓师妹这么温柔体贴,将来谁做了你男朋友,都要享福了。”

    邓玉琪俏丽的脸颊上浮着薄红,看着林知夏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这梅酒度数不高,也不知道林知夏酒量如何。但是他肯定不能开车回家了,自己正好可以给他做代驾……

    “林老师,我来敬你一杯。”盛朗端着酒杯走过来,脚下一绊,半杯酒都浇在了邓玉琪的头上。

    邓玉琪:“……”

    等邓玉琪气急败坏地在卫生间里把自己收拾好出来,包厢里的人已走了大半。

    “林师兄?他刚刚走。”王师兄说,“他说他会叫代驾,让我们不用管他……”

    邓玉琪的手袋里,响起了一道陌生的铃声。

    邓玉琪一头雾水,从手袋里掏出了一只手机。

    手机的屏保是林知夏和一条黄毛土狗,这正是林知夏的手机。可它怎么落到了自己的包里?

    铃声响个不停,来电显示是“狼狗”两个字。可不等邓玉琪接通,对方就挂断了。

    不过也没关系。邓玉琪今天是坐着林知夏的车来的,记得他停车的位置。他要是才离开,应该还没走远。

    于是邓玉琪直奔负三楼的停车场。

    林知夏开的是一辆白色的奔驰越野。看不出他这么斯文的人,却爱开越野车这种大块头。

    商场的地下车库设施很好,灯照得塑胶地板折射着明晃晃的光。只是已到快打烊的时候,三楼十分僻静,邓玉琪一路走来都没碰到人。

    林知夏的那一辆白色的大奔就停在记忆中的位置,邓玉琪加快了脚步。

    越走越近,邓玉琪停了下来。

    车在摇晃。

    并不剧烈,却也足够明显。

    这么大的车,里面在发生什么事,才会发出这种有节奏的摇晃?

    邓玉琪是学生物的,也有二十来岁了,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

    她的头皮一阵火辣辣,一股混杂着妒意的怒火直冲头顶。

    是谁?是哪个师姐钻了空子?

    邓玉琪飞速排查着今天宴会上的女生。

    爱慕林知夏的学生和教师并不少,师姐师妹都有,羞怯的大胆的俱全。但是林知夏一直做正人君子状,对谁都客客气气,从不逾越那条线。

    况且,林师兄那样的人,如朗月清风一般,他会直接在车上……他怎么会?

    邓玉琪咬着唇,明知道自己该走开,却反而忍不住朝大奔慢慢走过去。

    车晃得更厉害了,昭示着里面的疯狂。

    后座车窗降下半掌宽的缝,粗重的喘息声从里面飘出来,被停车场嗡嗡的通风声掩了大半,却也足够让邓玉琪听清楚。

    “嗯……轻点……”

    沙哑而婉转,低沉而慵懒——这是林知夏的嗓音。

    猝不及防听到爱慕的男人发出这么魅惑的声音,邓玉琪脸颊火辣辣地烧着,又觉得有点不对劲。

    到底是哪个师姐那么厉害,让林师兄都招架不住?

    还是说林师兄居然喜欢泼辣的女人?

    林知夏断断续续的声音随着车的阵阵摇晃飘了出来,嗓子心儿里含着一股令人面红耳赤的欢愉。

    邓玉琪只想捂住耳朵。

    那么清冷高洁的师兄,怎么会发出这样的声音……实在太……

    车忽然一震,传出一个巴掌声。

    “叫你轻点,畜生!”

    邓玉琪从没听过林知夏这样的语气。

    又媚又辣,又甜腻腻的,就像刚才酒席上喝的梅子酒,又酸又甜,酒劲冲鼻。

    紧接着,车窗里传出一个男人浑厚的笑声。

    “我就是你的狗,不是畜生是什么?”

    邓玉琪被一道雷自天灵盖灌入,一直劈到脚后跟,只觉得半边身子都飞灰湮灭了。

    那淳厚得能在耳道里产生共鸣的声音,邓玉琪这一天听了许多次,已相当耳熟。

    是盛朗!

    车里另外一个人,不是什么泼辣的师姐,更不是娇俏的师妹,而是盛朗!

    那个光芒万丈,大名鼎鼎的巨星,此刻正和她的林师兄在车里……

    邓玉琪耳朵里轰隆隆地如列车过隧道,好半晌听不别的声音。

    而那辆大奔又重新摇晃了起来,比先前还要激烈。

    林知夏似乎咬住了什么,声音闷着,只余急促难耐的鼻息。

    邓玉琪脑中一片混乱,突然想起那个手机来电。

    狼狗……

    朗……

    我就是你的狗……

    他们……早就认识?!

    -

    车又狠狠晃悠了一刻钟,才终于停了下来。

    盛朗俯身,拂开林知夏脸颊上被汗水打湿的黑发,低头瞅着他潮红的面孔。

    林知夏仰躺在后座里,浑身都是汗,双眸也似浸在泉水里的黑玉珠子。

    他身上仅存的一件衬衫已经被揉得邹巴巴,前襟只有两颗扣子幸存,从脖子到肩,印着密密的牙印,昭示着下嘴的人那一口好牙。

    “你真特么是条狗!”林知夏摸了摸脖子,疼得嘶了一声,又想给盛朗耳光。

    盛朗抓住了他的手腕,把人摁严实了,在他红肿的唇上啄了一口。

    “你说你该不该被教训?”盛朗说话间,尖锐的犬齿在唇角闪现,绿眸在幽暗的车厢里发着亮。

    “我才出门半个月,你就招惹了一个小姑娘给你端茶倒酒。你这个男人,怎么这么不安分?”

    盛朗的俊美是特别有冲击性的。他是中德混血,爹妈的基因在他身上融合得浑然天成,平日里人模狗样装得翩翩儒雅。不高兴地盯着人时,就会露出饿狼亮出獠牙的神态。

    魅惑,锋利,诱使你一步步走近,然后一口咬在你毫无防备的脖子上。

    林知夏却是不怕盛朗。

    “艹,只准你成天在电视上搔首弄姿地招惹大姑娘小媳妇儿,我就不能喝师妹倒的酒了?从老子身上滚下去,你这个双标狗!”

    盛朗不滚。林知夏抬起脚就往他脸上踹。

    盛朗这张盛世美颜是上过保险的,林知夏今天就要让盛朗和保险公司都出出血!

    清瘦的脚踝被男人的大掌一把扣住了。盛朗低头看了看,眼眸一深,就像一头闻到了血的狼。

    林知夏一看他这个眼神就暗道不妙,急忙挣扎。

    “别闹了,也不看看地方?什么事回家再说!”

    盛朗松开了手,摇身从狼变成了哈士奇,笑嘻嘻地蹭过来。

    “夏夏,半个月没见,想不想我?”

    “想。”林知夏心不在焉地薅了薅盛朗的头,“回去吧。还得喂老狼呢。”

    “那小狼呢?”盛朗用他高挺的鼻子蹭着林知夏的耳根。

    “也喂。”林知夏笑着,扯了扯盛朗的耳朵,“老子就是你的狗粮。”

    -

    盛朗把车开回了自己位于南四环的湖滨别墅。

    老狼迎了出来。

    十岁的老狗,枯瘦而精神矍铄,又有些倚老卖老,对主人摇尾巴都有点敷衍。

    盛朗给饿了半天的老狼倒满了狗粮,开了个罐头,然后把林知夏拖进了卧室里,吃他自己的专属狗粮去了。

    小别胜新婚,等云消雨散,都已经是后半夜了。

    林知夏闭上眼,直往梦乡里坠。

    隐约感觉盛朗从身后把自己紧紧抱住,鼻子在自己脸上脖子上嗅来嗅去的,真像一头确认所有物的狗。

    这份霸道,让林知夏觉得很有安全感。

    林知夏一口气睡到清晨,被生物钟唤醒。

    盛朗的睡姿很不好,总爱把林知夏搂着压着,害得林知夏醒来后半边身子都发麻。

    林知夏抽出被压着的胳膊,无奈地看着趴在胸膛上呼噜酣睡的男人。

    睡梦中的盛朗,又憨又傻的,让人想捏他的耳朵,揉他的狗头。

    林知夏注视着恋人的睡颜,心中爱意泛滥如泉。

    这样一个初夏的清晨,置身这样一间安静温馨的华宅里,享受着清闲静好的岁月,是十五年前的林知夏完全不敢想象的日子。

    十五年前,林知夏才十二岁。

    他在那年初夏的雨季里,认识了一个男孩 ,叫盛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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