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5章

小说:岁月知长夏 作者:靡宝
    果真如林知夏所预料,之后一连好几天都过得风平浪静。

    柴哥的人满大街堵盛朗,狗撵耗子似的,盛朗只有躲在自己家里才最安全。

    盛朗这便宜儿子对盛广全来说,倒是个好用的长工。

    盛朗年纪不大,但是个头不小。小旅馆里的大部分活儿,从换洗被单,打扫卫生,到跑堂送菜,他都能包下来。

    每天日落时分,夜色掩盖住了所有的混乱和不堪。南区的霓虹灯牌次第点亮,将这片牛皮癣似的社区装点成一个五光十色的小都会。

    盛家旅馆一楼是个饭馆,盛广全是掌勺的大厨,倒是做得一手不错的家常菜。

    饱暖思□□,酒足饭饱的客人们携手各自的红颜知己,上楼奔赴销魂乡。

    盛朗已练就了单手托着一盘四五个菜而能在大堂里穿梭自如的本事。

    “哟,这小哥儿是个绿眼珠呀!”有客人发现了盛朗的与众不同,“来来,小伙子,让我们看看。”

    盛朗面无表情地收拾着隔壁桌的盘子。

    盛广全在厨房里重重地咳了一声。

    盛朗这才丢下手里的活儿,走了过去。

    二号桌的客人都已经喝得满面红光,一个男人一把拽着盛朗的衣领,逼着他弯下腰。

    “还真是绿的,像玻璃珠子!”一桌人都哈哈大笑。

    “你妈是老外,还是你爸是呀?”客人问,“多大年纪了?”

    盛朗不吭声。

    “听不懂中文?”那人反而逗弄得更加起劲儿,“别只会说英文吧?说一句来听听?”

    盛朗的眼珠一转,在阴影下呈现阴恻恻的暗绿。

    客人醉得两眼昏花,浑然不觉,掏出了一张五十块的钞票。

    “来来,小杂种,说一句英文给哥们儿几个听,这个就给你。”

    同桌的客人纷纷拍着桌子起哄。

    看到钞票,盛朗的表情忽而一转,扯着嘴角笑了起来。

    “Hello。”他说,“You son of a bitch.”(你个狗-娘-养的。)

    客人们笑得东倒西歪。这话是盛朗从国外电影里学来的,客人们显然听不懂。

    “他说了!他居然真的只懂英文!我说老板,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一个洋跑堂呀?”

    盛广全在厨房里没吭声。

    客人把那五十块钱塞进了盛朗的手里,拍了拍他的脸,“拿着,小朋友,好好念书。”

    盛朗进了厨房,盛广全拿勺子指了指一碗汤:“给二号桌端过去。老实干活,别给老子摆脸色。”

    盛朗走到拐角没人的地方,朝汤里吐了一口浓痰,然后一脸漠然地端着汤钵朝那桌客人走去。

    -

    夜深了,客人们从饭馆转移到了楼上。

    盛朗打扫完了卫生,一身油腻地坐在大堂楼梯口。

    阵阵不雅的声音从楼上传下来,盛朗置若罔闻,往身上的淤青处抹着红花油。

    药油气味辛辣,冲得少年两眼湿漉漉的。

    “哟,这是怎么啦?”

    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白色短袖衬衫,黑色西裤,无框眼镜,刘海油腻腻地耷在额前。

    盛朗抬起头,眼睛戒备地眯了一下。

    “小朗,又被你爸打了?”男人一脸关怀地坐在了盛朗身边,“哎哟,你爸下手怎么总这么狠?你还得参加游泳队集训的,打伤了就不好下水了。怎么,还哭了?”

    男人伸手朝盛朗的脸摸去。

    盛朗猛地朝后一仰,躲开了男人的手,双眼如冷冰冰的翡翠珠子,戒备地盯着男人。

    “哎。”男人讪笑,“你这孩子,真是倔。叔叔是真的关心你。对了——”

    男人从包里取出一个盒子,“叔叔从上海出差回来,给你买了礼物。耐克的游泳镜,名牌。看看喜欢不?”

    盛朗迟疑着,接过了盒子,打开翻看。

    昏黄的灯光下,少年的侧面俊秀得就像油画里的美少年,鼻梁和下巴的弧度优美流畅,深深的眼窝,睫毛浓长卷翘,随着眼皮眨动,像蝴蝶扇动的翅膀。

    还有那双唇,怎么那么红润饱满,哪怕嘴角有淤青,看着也诱人去亲吻。

    十三岁,才刚开始发育,还没有长出胡须和明显的喉结,小男孩最漂亮,就是这个年纪了……

    男人下意识靠近,深深呼吸,在油烟和汗臭中搜寻着少年本身的清爽的气息。

    盛朗唰地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注视着男人,高瘦的身躯已能遮挡不少灯光。

    “谢谢马叔。我去叫我爸下来。”

    礼物收了,人也头都不回地跑走了。

    男人坐在楼梯上,意犹未尽,脸上还带着恍惚的笑。

    盛广全下楼来,看到老马这张发-春的脸,心里泛着恶心。

    永安南区这样的地方,人渣烂仔遍地跑,盛广全什么没见过。但是老马这样喜欢玩小男孩儿的,是连人渣都瞧不起的货色。

    “你怎么今天就来了?”盛广全没好气,“那笔钱说好了是下个月初才还的。”

    “我不是来催债的。”老马起身笑道,“你上次不是说想学人家抄烂尾房吗?我这次带了个朋友来,他是市规划局的,城市将来的规划建设他最清楚。”

    盛广全动了心,“人呢?”

    “在对面麻将馆里。”

    “又是麻将。”盛广全摆手,“你又想哄我去输钱。”

    “哟,谈生意哪有不上牌桌的?”老马板起了脸,“你不输人家点钱,人家凭什么把内部消息告诉你?反正我人是给你找到了,去不去,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罢扭头就朝外走。

    盛广全搓了搓手,一跺脚:“哎等等我,我先去换身干净衣服!”

    -

    时间眨眼就到了七月底,丰市进入盛夏。

    林家位于顶楼的房间被晒得犹如蒸笼,白日里实在不大适合人类长时间逗留。

    按摩店里有空调,林知夏送林安文去上工,带着卷子过去,学习之余顺便在店里免费帮忙。

    人们对勤学苦读的孩子总多一份怜爱之心,老板娘刘姐很慷慨地接纳了林知夏蹭空调的行为。

    按摩店隔壁是一家小网吧,林知夏又在那里接到了跑腿的生意,帮客人买烟买饭什么的,赚点小费。

    到了月底,林知夏拿到了他送奶的钱,整整五百块。加上跑腿的小费,足足有六百多块!

    这对十二岁的穷小孩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林知夏把大部分的钱都存了起来,花了三十块,从孙明珠的表哥那里买了一辆半新的二手单车。

    从那以后,林知夏无事的时候,就和孙明珠他们踩着单车,在永安蛛网般的街道上飞驰、玩耍。

    玩到傍晚,花五毛钱买一根冰棍,坐在临江边的楼顶上,眺望着对岸新城的高楼。

    夕阳将高楼和吊车简化成了一个个黑色的剪影。那片剪影,对永安的孩子们充满了神秘,和无限的诱惑。

    “你说,那些人住在那么高的楼里,推开窗户往下望,不会晕得慌?”

    “你想住还住不起呢。”同伴嘲道,“我爸说,把我们家在永安的这套房子卖了,在新城区也只够买一个厕所。”

    “新城的房子都特别大。”孙明珠说,“我妈说她做保姆的那家,有一整个屋子放衣服,那屋子比我家客厅还大。那家的老婆,光是高跟鞋就有一整个柜子来装!”

    “那大妈是八爪鱼吗,长了几只脚呀?”

    孩子们一阵哄笑,你推我搡。

    “我过几年就能去新城区住了!”说话的是个小胖子,一边呲溜着鼻涕,一边呲溜着冰棍,旁人看着恶心坏了,他倒是吃得津津有味的。

    “我妈说等我初中毕业,就让我去跟着我二舅学厨。我二舅在新城区的大酒店里,专门给老外做西餐。什么牛排呀,披萨呀,到时候我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

    这小胖子就是按摩店刘姐的儿子,有个响亮的名字,叫王高才。

    王高才很对不起父母的拳拳期盼,智商十分堪忧。八门课里,他有三门能及格,刘姐就要给她早死的前夫烧香磕头了。

    小老百姓也不强求孩子考大学,混个初中毕业,就送去学一门手艺,能养活自己才是关键。

    “小夏将来肯定能在新城区里住大房子,开豪车。”孙明珠拿手肘碰了碰林知夏,“就小夏这个成绩,将来还能出国读书呢,绝对比南区的那个三中的草凤凰要牛!”

    “谁知道将来怎么样。”林知夏说,“伤仲永的故事不都学过吗?现在聪明,将来不一定。我先好好把中学念完吧。”

    这小孩儿吃冰棍喜欢咬着吃,嘴里含着一大块冰,腮帮子鼓鼓的,小嘴儿冻得又红又水润,像草莓果冻似的。

    “你是我长这么大,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了。”孙明珠看着林知夏的眼神满是真切的佩服和崇敬,“暑假作业最后那道大题,就你能全写出来。还有盛朗那事,也就你有办法能整他。哈哈,对了,盛朗家出事了!”

    林知夏又啃了一大块冰,眨了一下眼。

    “他爸打麻将欠了好大一笔钱,还不上,要债的上门闹了好几天了。”孙明珠说,“听我二婶说,他爸欠了有几十万!好吓人。”

    林知夏把融化了的甜水咽了下去,问:“他家不是挺有钱的吗,怎么会还不上?”

    “他爸本来就是个烂赌鬼,哪怕开银行都不够他输的。”孙明珠吃完了冰棍,又掏出一包五香瓜子嗑了起来,“我奶奶说的没错,南区的人就是没咱们北区的勤奋踏实。”

    -

    过了两天,林知夏帮网吧里一个客人跑腿,去南区一家老字号的卤味店买甜皮鸭。

    小店下午这一锅卤味刚出锅,门口排了十来个客人。

    林知夏正随着队伍慢悠悠地挪着,就见盛广全耷拉着脑袋,跟一个白领打扮的男人坐在隔壁麻将馆的屋檐下。

    林知夏礼貌地和排在他身后的老太太换了位置,挨着墙角根儿站着,一只耳朵听着老人家的夸奖,一只则听着盛广全他们的对话。

    “我能还的都已经还了……最后这二十万……老马,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你再给我点时间……”

    那眼镜男唉声叹气:“老盛,不是我催你,是杨哥他想把钱收回去。要不是我苦苦相劝,来催债的就不是我,而是杨哥手下那些小马仔了。他们有什么手段,我是不知道,反正不可能像我这样好好和你谈,对吧?”

    “可我真拿不出来了……”盛广全搓着手,像一块架在火上的肥肉,浑身都在冒着油汗,“我存的钱全给你了,连老太婆的小金库也都给我掏了。我那旅馆里也扫不出三斤破铁,那些女人也不是我的人……”

    “你还有儿子呀。”眼镜男扶了一下眼镜。

    这男人很紧张。林知夏直觉道。

    盛广全直勾勾地盯着老马,没有说话。

    老马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笑道:“我可是把小朗当亲儿子一样,想照顾他,培养他。他只需要跟我一两年,对你来说,也不用再养着这个便宜儿子。这不是一举两得的事?”

    盛广全自认不算个东西,可也没想过自己会有卖儿子还债的一天。

    就算儿子不是自己的,终究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可如果不这样,那二十万块利滚利,一天比一天多,就杨哥那手段,自己的小旅馆难保不被吞了去。

    到时候,别说养儿子,他自己都养不活!

    “马福生,你不是个东西!”盛广全压低了嗓子,“什么替我养儿子,你就是想玩我儿子!”

    老马被这么一骂,心里更笃定了。

    “我不是东西,你肯点头,你又是什么东西?”他喝了一口茶,“老盛,大家都是夹缝里讨生活的人,不把自己当个畜生,就没法在这地上活下来。你怎么知道小朗不愿意?我又能送他去念书,又不会打他,还给他买礼物。他跟着我,可比跟着你享福多了。我还怕他到时候不肯走呢。”

    一长串不堪入耳的脏话从盛广全的嘴里冒了出来。

    可是骂了半天,他却没有明确拒绝。

    老妈笑得越发开怀。

    林知夏买好了烤鸭,深深地看了那个眼镜男一眼,才踩着单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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