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第8章

小说:岁月知长夏 作者:靡宝
    窗外正落着瓢泼大雨,天地间一团浑沌,直教人想提斧头把天劈一劈。

    派出所里灯光明亮,张茂明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写着报告。

    他在永安社区派出所工作了快十五年了,从一个一腔热血的愣头青,混成了一个圆滑而又暮气沉沉的老民警。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处理猥亵儿童案件。

    就永安这地方藏污纳垢,孩子们又大都野放着长大,被变态骚扰的机率并不小。

    可是孩子们不懂事,家长也不是心大就是不以为意,真正能闹进局子里的案件并不多。就这些案子里,也很难有个让受害方满意的结果。

    久而久之,这里的人们更加愿意以一种原生态的方法去了结恩怨。

    永安是一个复杂的地方,法律有时候也没法抵达社会每一个角落。在永安,私下寻仇是常事。只要不闹出人命,警方想管也往往找不到证据。

    盛朗这案子,算是张茂明处理了那么多起相关案件里,结果最理想,最令人舒心的了。

    马福生最开始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只说盛朗误会了自己一番好意,要找盛广全为自己作证。

    可盛广全溜了!

    这男人卷走了所有积蓄,把旅馆转租给了别人。老马前脚把盛朗一带走,盛广全后脚就直奔火车站,到现在都还下落不明。

    而盛朗这孩子,年纪小小,下手可真狠。

    他最后那一记断子绝孙刀,干脆利落,简直不像是个才十三岁的孩子做得出来的。

    听医生的意思,老马会不会被这一刀废掉,还要看日后的恢复情况加运气。

    马福生这畜生在医院里醒来后,被接二连三的噩耗打击到当场崩溃,为了能拖盛广全下水,将两人合谋以孩子抵债的事全盘托出。

    张茂明一边敲着键盘,一边啧啧。

    姓马的肯定不是头一次干这种事,可只有这次被顺利逮捕归案。他没能对盛朗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估计不会判多重。好在盛朗废了这畜生,算是替天行道了。

    “张叔叔,”林知夏收了伞,走进了派出所,“我捡到了一块钱。”

    永安的孩子,哪怕捡到了半分钱都死死捂口袋里的,谁会交给警-察叔叔?

    张茂明笑,知道这孩子是来找他套话打听消息的。

    “怎么,你那个姓盛的朋友又惹事了?”

    林知夏摇头:“他不是我朋友。我就是见义勇为。”

    小孩儿规规矩矩地在办公桌边坐下,干净清秀小脸蛋,乖巧又文弱,怎么看都不像是会用弹弓把马福生打得满头鲜血的样子。

    淤泥里长出来的莲花,不仅又白又漂亮,还浑身带着刺呢。

    “叔叔,”林知夏问,“我一直很不放心。我把那个男人打伤了,也会被判刑吗?”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张茂明笑着说,“要看事情的严重性。就拿你那个叫盛朗的朋友说。他虽然把对方戳得一身都是窟窿,但是伤口都不深,属于轻伤范畴。而且他还没满十四岁,当时又置身危险的环境,又被人下了药,神智不清醒……总之,你们俩都不会有事的。以后多听家长和老师的话,好好念书,不要再打架了就是。”

    “哎!”林知夏脆生生地应了一声,掏出一块钱放在桌上,敬了个礼,蹦蹦跳跳地跑走了。

    “这什么?咨询费吗?”张茂明啼笑皆非,摇着头写报告去了。

    -

    林知夏撑着那把折骨的大黑伞,淌着积水往按摩店走。

    “嘿,姓林的。”有几个少年站在屋檐下冲林知夏叫,“听说你被变态抓了,被玩了叽叽?”

    男孩们的笑容里充斥着一种无知而又浅薄的戏谑。

    在永安是没有什么秘密的,更何况盛朗的事在派出所立了案。各家各户的大人都听了一耳朵,回家提醒自家孩子多注意些。

    至于林知夏,因为报案有功,还被派出所的民警表扬了。

    只是不知怎么的,话传到了有些人的耳朵里,就变了样。

    林知夏置若罔闻,面无表情地朝前走。

    对方在他经过时,朝路边吐了一口浓痰。

    “听说盛朗也被那老头玩了屁股?”林知夏听到他们说。

    “男人玩屁股是怎么样的?”

    “我见过!”一个公鸭嗓的少年大声嚷嚷,“我在我舅的小旅馆里,和我表哥一起偷看过。”

    “怎么样?怎么样?”

    “就是玩屁股呗!”公鸭嗓嘎嘎地笑,“就玩你拉屎的地方。被玩的那个鸭子叫得好大声。”

    “喂,姓林的,你和盛朗当时谁叫得声音更大?”

    林知夏在充满恶意的笑声中走远。

    “真没劲儿。”男孩子们悻悻,“好学生呢,才瞧不起我们。”

    “他没盛朗好玩。我看柴哥的人又在到处找盛朗了。怎么回事?”

    “有个柴哥的人笑他,被他丢到金河里去了……”

    林知夏拐过街角,走到了社区菜市的门口。

    路过灌木丛的时候,林知夏的脚步微微一顿,停了下来。

    那一排灌木长得就像六七岁小孩儿的嘴里的牙,一个少年蜷缩着身子躺在花坛的泥水里,无动于衷地承受着暴雨的冲刷,露出来的肌肤五彩斑斓,很是被柴哥的人上了点颜色。

    林知夏歪着脑袋看了片刻,不确认盛朗还醒着没。

    “喂。”他唤了一声,“你没事吧?”

    盛朗迟钝地抬起头,眯着眼望着眼前的男孩。

    林知夏穿着白色T恤,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白生生的面孔在着灰蒙蒙的雨天里似乎发着光。

    这么干净。干净得令人讨厌!

    “滚——”盛朗咆哮,如一头被冒犯了的狼。

    于是林知夏甩头就走了。

    林知夏挽着一个大布口袋,慢悠悠地逛着菜场,货比三家,还和老板砍价。他买了蔬菜又买肉,又买了一斤鲜切面,准备回家做卤肉面吃。

    等林知夏出了菜市,盛朗还在原地。大概疼过了,能伸展开身子侧躺着,睁着眼望着天,俩眼珠呈现墨绿色。

    盛朗和他对视。

    也许是太累,也许是身上的伤太痛,这狼崽子没力气亮獠牙,只等着林知夏先发难。

    可林知夏撇了撇嘴,挎着一袋子菜,扬长而去了。

    盛朗:“……”

    -

    盛广全遁地而去,旅馆也转租了出去。

    承租的那位李老板做的也是和盛广全一样的生意。他倒是不介意让盛朗继续住楼顶,可张茂明严正声明,盛朗是个未成年,得跟着监护人生活。

    盛朗如今仅有的亲属,也就是他外婆了。

    盛朗的外婆姓赵,但是大伙儿都习惯称她“狼外婆”。

    狼外婆在北区开一个小杂货铺子,靠着微薄的收入过日子。老人家身体不好,需要定期透析,赚的钱只勉强够医药费,实在没法照顾盛朗。

    不过在永安,就没有柔弱无助、坐着等死的人。

    这瘦小佝偻、像个地精似的老太太,拄着拐杖慢吞吞地走到租旅馆的李老板前,把房产证一亮。

    “这房子是我女儿和女婿共有的。你租这房子,只有我女婿签字不算数,还得有我女儿签字。柴哥?我正打算代我女儿把这房子租给柴哥呢。你说他来了,是赶你还是赶我?”

    李老板拿到盛家这旅馆本就比市场价便宜一大截,果真便宜没好货,附赠这么一个吓人的鬼婆婆。

    有这老太婆往门前一站,客人和小姐们都退避三舍,他还怎么做生意?

    狼外婆软硬兼施,和李老板迅速达成了协议:房子可以继续租给李老板,但是一楼的铺面一分为二,其中一间给狼外婆开铺子,不收租金。

    这一笔收入,至少够祖孙俩吃用和看病吃药了。

    林知夏以为,盛朗这下终于可以安定下来。现在看来,是他太天真了。

    一个狼孩,哪里那么容易就融入人类的生活中的。

    -

    林知夏回到家时,外面的雨丝毫不见小。

    他进了厨房,熟练地洗菜切肉,踩着一个小木凳子,炒好了一大盘肉臊子。

    暴雨让天色比往日要黑得早,路灯却是掐着点才开,现在楼下的巷子里黑幽幽的,像一条深不见底的峡谷。

    林安文跟着顺路的工友回到了家,林知夏捧出了一大盆香喷喷的面条。

    “哟,可以尝尝我儿子最拿手的肉臊面了。”林安文笑了,“怎么,今天有什么好事?”

    “奶站的叔叔阿姨奖励了我一百块。”林知夏说,“张叔叔宣传了我的事。说我见义勇为,不愧是少年先锋队员。我带着红领巾拍了领奖照,奶站的人会拿去挂宣传室里呢。”

    “这世上热心肠的好人还是多。”林安文感慨着,拧了帕子抹脸上的雨水。

    窗外刷地一声响,雨滴噼里啪啦地随着斜风刮进屋里。

    “这见鬼的雨。”林安文嘀咕,“下了大半天了还不消停,金河水都涨得快漫出来了……”

    林知夏望着黑洞洞的窗外。

    路灯还没亮。

    雨珠从窗口飞过的时候,折射着屋内的光,白晶晶的像雪花。

    父子俩坐在逼仄的客厅里吃饭。

    林家没有电视机,林安文用一台半旧的收音机听说书人讲着一个最近很火的谍战故事。

    林知夏吃得心不在焉的,把面条挑来捡去,好在林安文看不见。

    林安文听得入迷,捧着空碗一时忘了放下。

    林知夏却是没吃完就放下了筷子。

    “爸,我出去一下,你把碗放着,我回来洗。”

    “这么大雨,去哪里呀?”林安文叫道。

    林知夏扯了个谎:“我去小卖部看新闻联播,需要写一篇小作文。”

    -

    说也奇怪,林知夏出门没多久,雨就转小了。等他赶到菜场时,天空中只剩一点毛毛细雨了,银针似的飞。

    菜场的灌木丛里已没了盛朗的影子。看来他缓过来了,自己回去了。

    林知夏有些好笑,不知道自己急匆匆跑过来,到底想做点什么。

    出了那事后,盛朗从没谢过林知夏。偶尔碰到了,盛朗那一脸表情,好像他是被林知夏羞辱了似的。

    那少年和他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和生存方式。

    他们就像江湖里的两条鱼,偶然相遇,一起冲过一段湍急的洋流,然后各自游向不同的方向。

    林知夏趿着拖鞋,掉头往回走。

    没走几步,路过菜场边一条巷子的时候,他又停下了。

    没有被铺面里的灯光照着的屋檐下,那个少年蜷着身子躺在阴影里,好像昏过去了。

    感觉到有人踢了踢自己,盛朗睁开了眼。

    那个小孩又来了!

    烦不烦!怎么走哪儿都能看到他。长得像个女孩儿似的,也和女人一样爱多管闲事!

    他在发烧,脚踝也疼得厉害。可他不能这样回去,会把外婆吓坏的。他只需要再休息一下,就能站起来了。

    林知夏低头望着冲他呲牙的盛朗,笑了起来,面孔漂亮而凉薄。

    “盛朗,你看起来就像一条狗。”

    盛朗狂怒,喉咙里发出兽类的低啸。

    “我看我之前就不该救你。”林知夏说,“我觉得你这人天生就是欠揍,不被人打,就会主动找人打你。狗的皮都没你这么痒的。”

    盛朗面孔狰狞,两眼闪着绿油油的鬼火。

    “要跟我回去吗?”林知夏问。

    盛朗愣了一下。

    林知夏说:“雨停了,柴哥的人就快要出来巡街了。到时候再被他们打一顿,你外婆就可以直接给你买棺材了。”

    盛朗掀起来的嘴紧抿住了。

    “我就问一次,不乐意就算了。”林知夏撇嘴,施施然转了身。

    他的脚没能迈出去。

    一只骨节分明、布着红紫淤痕的手抓住了林知夏的脚踝。

    盛朗面无表情。

    说也凑巧。就这一刻,路灯终于亮了起来。

    昏黄的光照着逼仄的街道,落进盛朗那双秋日湖水般的绿眸中,也给白衣少年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光晕。

    林知夏就这么把盛朗捡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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