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季修, 李三哥有点坐立难安。
虽然季修没有将这个秘密的具体说出来,但是他的眼神透露着了然, 在他的目光下, 让人感觉一点秘密都没有。
李三哥不敢和季修洞察的眼神对视, 情不自禁地往后坐了坐, 远离季修。
可是他有忍不住想要试探季修到底知道了多少,于是干咳一声问道:“你说什么?”
季修:“庄周蝴蝶,浮生一梦。”
李三哥:“……”
他是真的知道!!
可是这怎么能知道, 他不就是多关注了一下英子吗?静静更是第一次和他见面, 就算是露出了马脚, 也不可能马上就知道内情啊。
李三哥整个都懵逼了, 目瞪口呆地看着季修去, 还有点背后发凉。
突然,他想到什么, 难道季修也是……
对,他也是重生的!
不然就解释不了,为什么这一世, 季修和李诗悦都考上了大学, 英子也没有出事。
李三哥一下来了精神, 眼睛发亮,盯紧季修:“你和我一样?”
季修闻言微微愣了片刻, 没有回答。
抬头注意到李三哥期待的眼神,他想了想,还是决心顺着他的话说, 于是点了点头道:“对,就是你想的那样。”
李三哥蹭地跳起来,眼睛发亮,整个人精神神采飞扬,握住季修的手:“妹夫,太辛苦你了!”
他才重生半个月,就觉得身上背负了太多的责任,压得喘不过气。
他知道未来的发展,要是没有挽留遗憾,做出一番大事业,怎么对得起这幸运的重生呢?可是他的能力又实在有限。
前世,他还没有来得及上大学,就被生活的重担压垮了脊梁,沦为一个底层的普通人。
后来家里起复,他衣食无忧,可是却也因为错过了很多东西,心灰意懒,不肯去学习外界的东西。
弄得现在重生了,一摸两眼发黑,什么都不懂,就算想要帮家里,也只能提醒大哥小心,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
而季修,只看他和李诗悦都考上了华清大学,就知道,他重生的时间更久。
所以,他一定也更加辛苦!
李三哥心疼笨笨的自己,也心疼很早就重生的季修。
但是,他又有点庆幸。
如果只有他一个人重生,那些说不出的秘密,只能永远压在心里,哪怕是面对家人,也不能吐露一个字。
可是,如果季修也是重生的,那就不一样了。
他拥有了能够分享秘密的人。
而且,季修能够带着李诗悦考上华清大学,回到首都,不管他前世最后是因为什么死的,至少说明他是个有能力的人,只是错过了施展的机会。
李三哥激动得心腔跳动,拉着季修,要和他讨论重生之后的心情,还有前世今生的变化。
季修愣住,面对着热情到有点过度的李三哥,哭笑不得。
万万没想到,他会惹来这么一个麻烦,他甚至有点后悔戳破这件事。
其实李三哥虽然伪装得很烂,但是好端端的,也没人会往重生这方面想。
季修能够猜出真相,是因为他真的在上溪灵界的时候,也曾见过一位和李三哥这样的人。
对方本是正道仙门的首徒大师姐,前途光明,名声远大。
忽然有一日,她被逐出师门,遭到师门追杀,事情传开,成了上溪灵界里的一件奇事。
那时候季修只是普通人,上山采集灵草,亲眼看见那名女子被人围攻灵山,濒死之际,整个人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突然战力大升,拼死反杀了所有人。
杀死所有人之后,那名女子力竭晕倒,季修救了她。
对方醒来后,脸色复杂地说了一句,没想到兜兜转转,又是你救了我。季修不明所以,她却消失了三个月,再出现的时候,扔给季修一根玉简,作为报答,又说了些话,便飘然离去。
季修那时候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穿梭几个世界,接触到小说,就知道了。
那女子是重生的,前世和他有缘。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李三哥出现的时候,季修一下就察觉到了不对劲。
不过那时候,他还没确定下来,是通过刚才的聊天,找到了李三哥话里的漏洞,才真正地肯定了猜想。
只是没想到,他只是出言试探了一句,李三哥就脸色大变,暴露得彻彻底底。
不仅如此,他还拉着自己要讨论前世的事情。
其实他并不想讨论前世的事情啊……
季修无奈,不得不开口道:“我早早就离开了,哪里知道后面的事情,实在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李三哥一顿,脸色顿时十分难看,果然不再说话。
季修走了,他们却没有走。
前世那样惨烈的结果,有什么值得讨论的呢?
他过世,李诗悦过世,季英子失踪,成为女毒枭……
李三哥顺着季修的话,闭上眼,去回想前世,整个人都冒着愧疚的泡泡,不敢再开口。
他是个懦夫,不敢和季修说,自己家弄丢了英子的事情,心里抽痛,还要伪装。
他艰难地笑了笑,道:“也对,都过去的事情了,还是专注当下比较好。”
季修点头,露出淡淡笑容:“我回来了,不会再让她们母子受一点伤。”
说完这句话,他目光似有似无地看向李三哥。
李三哥不明所以,也没有察觉到季修在试探自己,跟着点头赞同:“你很厉害,我相信你。”
能够带着李诗悦改变命运,考上华清大学,比自己厉害多了。
反正他是幸好没有重生在高考之前,不然一定会落榜的。
他活了二十年,早就将高考自学的知识全部都忘得干干净净了。
李三哥热情地赞扬季修。
季修若有所思,看样子,前世的李诗悦应该没有和李家人说明英子受伤的内情。
至少他们不知道,是因为原身撕了李诗悦的课本,才会引发矛盾,所以李三哥看见季修,才会欣赏又激动,没有半点怒色。
李诗悦……她将一切的责任,都压在了自己头上,用愧疚,将自己硬生生地磨死了。
季修在心里叹气,弄清了担心的东西,确定李三的重生不会给自己带来阻拦,就不再管了。
都是有前世记忆的人,谁又比谁差呢。
李三身上的际遇,他并不在乎,只在乎自己的小家庭,还有身边的大女孩和小女孩。
他来这里,就是为了季英子和李诗悦。
正想着,李诗悦端着一盘菜出来,浅笑道:“吃饭了,快去洗手。”
身后张静静也捧着一碟菜出来。
季修和李三哥对视一眼,默契地停下了交谈,站起来,去叫英子。
小英子在房间里看三舅舅带来的连环画,神情入迷,乐不思蜀,被催了好几次才肯放下书出来。
不仅如此,她吃完饭,放下碗筷,又立刻离开了饭桌,跑回房间看书。
李诗悦一笑,带着一些憧憬,幻想道:“才五岁,天天看书,都快成小文豪了,长大不知道会不会走上和书籍相关的职业。”
她是女子,天性浪漫,只是下乡多年,实在没有那个机遇能读书,现在回到首都,还要继续上学,没有什么时间。
要是女儿能够喜欢文字,爱上读书,她会非常开心。
李三哥在一旁,闻言脸色一顿,陷入幻想,如果前世英子没有走丢,说不定真的会有一个小文豪,在他的见证下长大。
他一定会给英子买很多很多的连环画,很多很多的书……
可惜没有如果。
错过了小外甥女的前世成长,李三哥回过神,十分的失落。
说到底,他对季英子的过分关注,来自于前世的后悔和愧疚。
如果不是他们买不到车票,路上晚了一天,本来不会错过英子的。
英子那么小,半毁容状态,二十年里到底遭遇了什么,谁也说不清,只是一定很不容易。
李三哥越想,就越难过。
他就像前世自我折磨的李诗悦一样,拼命地后悔,然后形成了执念,恨不得将所有的一切都捧给季英子,弥补她的前世。
季修看着他讨好英子的劲,眯了眯眼,没有插手阻止。
女儿成为团宠,有什么不好?
……
时间匆匆流逝,大学三年过去了。
季修和李诗悦因为是十二月到学习报道的,只读了半年,就成为大二学生,又读了三年,顺利毕业。
季修一开始还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一世的李家没有出事。
不过他并不是那种追根究底的人,想想李三哥都重生了,不可能放任家里出事,应该是他在其中做了手脚,就没太在意。
直到李大哥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李笙笙。
他更没有功夫关注李家的事情了。
李笙笙就是女主啊!
前世难道……
季修飞快地领悟了前世的世界线有多残酷。
英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害死了自己在这个世上为数不多的亲人——她的表妹和表妹夫。
他忽然庆幸世界崩塌了。
不然英子后面得知真相,心里会有多后悔。
虽然是前世的英子,可是季修和小英子相处了那么久,早就有了感情,不管是现在的小小的她,还是上一世那个愤世嫉俗的她,都是他的女儿。
他想到英子会崩溃,就忍不住心痛。
还好,世界倒带的,在季英子没有发现这个真相的时候,一切回到了原点。
同样的,季修更加恼怒世界线的造化弄人。
只是他现在的力量,还不足够和世界线抗衡,甚至需要从世界的意识那里获得力量,只能暂时压下不想。
季修和李诗悦暑假的时候回去过春溪村几趟,村里的那些大大小小的知青,都已经走得差不多了,除了被林队长留下来的关嘉安,最后一个走的人是孙月。
她用了两年的时间,才考上了一所不太好的学校。
走的时候,她还特意留下了一封信,指名要留给季修,拜托黄桃花代给。
不过黄桃花喜欢李诗悦这个儿媳妇,压根就没有照办。
孙月一出门,她就把信给扔了。
只在季修回来的时候,冷嘲热讽地说起了孙月的事情。
问信?
没有!
好在季修压根也不想看她那封信,没有介意此事。
至于关嘉安,倒是没碰见过。
又是一年暑假,季修和李诗悦回家,在家里住了五天,村民们都来看他,说要沾沾他的文气,让家里的男孩们也争取考上大学。
正在热闹的时候,关嘉安忽然来了。
季修微微惊讶,站起来打量他。
他变得非常的狼狈,曾经还算俊秀的面孔,因为需要每天在大太阳底下上工,变得蜡黄而干瘪,整个人都黑了一截。
像一个普普通通的,他曾经十分看不起的村民。
要不是他叫了季修一声,季修和李诗悦甚至没有认出他来。
他一出现,村民们全部散了。
走的时候,眼神里带着嫌弃,仿佛看什么脏东西。
季修皱了皱眉,不知道关嘉安这两年来又作了什么妖,才会惹来众怒。
“诗悦……”关嘉安的声音也带着那种经常干农活的村民才有的暗哑,他盯着李诗悦,“我没想到,你竟然会是李家的女儿。”
李诗悦颦眉:“你什么意思?”
在首都的时候,季修和李诗悦都投入到了学习中,并没有怎么插手李家的事情,所以压根不知道关嘉安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关嘉安却觉得这是在嘲讽,脸色扭曲了一下:“你真的是,好狠的心啊。”
季修站出来,挡在李诗悦面前:“既然有求于人,就把态度摆正一点,好好说话。”
无事不登三宝殿,要是没事,关嘉安这个样子,不可能出现在他们面前。
男人在女人面前,永远不会露出落魄的一面。
除非他真的没有办法,到了最后一步,才会放弃颜面。
被季修这一句话说中了心思,关嘉安的脸孔扭曲起来:“你,你果然知道!”
季修皱眉:“关嘉安,你是不是不会求人!”
“我……”关嘉安愣住,藏住眼里的阴狠,低下头,“我想求求你们,放我家里人一马。”
就算是当时要参加高考,他也没有和林队长服软过。
这是第一次,他求人。
季修眯了眯眼,察觉到了里面的微妙。
回首都后,他找李三哥打听了一下。
李三哥扭扭捏捏,将前世的事情说了一遍。
因为涉及到张静静,这件事,他本来不打算让任何人知道的,只是没想到,关嘉安竟然是和小妹在一个地方下乡。
季修听了,恍然大悟,也对前世的剧情线,更加无语。
这些人的命运线,竟然是牵连在一起的吗?
不过,关嘉安前世做出那样的事情,死不足惜,真放过他,让他获得了喘息的机会,危险得反而是李家。
季修第二天去找了李大哥一趟。
没几个月,就听说退下来的关家一家人,搬离了首都,不知道去了哪里。
季修沉吟,还算满意这个结果。
……
时间如流水。
季修和李诗悦毕业的时候,季英子是小学二年级的学生了。
因为家境好,每天都穿着漂亮干净的衣服,性格又可爱安静,她在学校里颇受欢迎,每天都有同学跟着她回家来一起写作业,小小年纪,就成了孩子王。
季修对此非常满意。
他的女儿,就应该人人喜爱。
为了让女儿继续享受这种富足又无忧的生活,他数了数这几年来缩水大半的积蓄,开始了创业之路。
记得有一世,季修通过风险投资,成为了国内的隐形富豪,坐拥千亿资产。
这一世,国内的一切才刚刚启步,是不可能依靠投资成为千亿资产的富豪了,还是得干实业。
正好,改革开放,一切都在高速发展,踩在风口上,猪都能飞起来,何况季修。
他压根不需要思考做什么,遍地都是黄金。
两个月后,季修的第一家店铺开了起来。
这家店是做快餐的。
在这个快餐还没普及,甚至连饭店都很少的年代,他的快餐店里,开始售卖所谓的西式快餐,也就是汉堡炸鸡,一炮打响,飞快地成了首都北城的人气商店。
这时候还没有麦当劳和肯德基,也没有所谓的油炸食品不够健康的想法,不管是上班族,还是在家没有吃到油水的小孩,都很喜欢西式快餐这种简单快捷的食物。
不过光有炸鸡汉堡也不行,还是要搭配肥仔快乐水。
季修并不知道可乐的配方,哪怕在后世,这也是可口可乐公司的商业机密。
但是他可以研制自己的可乐品牌。
据说可乐的出现,来源于某次的熬煮失败的感冒药剂。
季修花钱找人,依靠口味描述,还有感冒药剂的种种搭配,用了半年多的时间,研究出了一种味道和可乐十分相似的饮料,放在店里售卖。
有他的大力推广,这款冒牌可乐风靡首都,获得大人和小孩子的一致喜爱。
季修三个月就赚回了本钱,开始不断地开分店。
每次手上的钱到达一定数量的时候,他就会拿出来开分店。
八三年,这个意义重大的年份。
季修手上已经拥有了五百家炸鸡汉堡快餐店。
他从一开始的饮食行业,做到后来的全国领头羊,在国内还没出现麦当劳和肯德基的时候,先一步占据了全国的市场。
到了八七年的时候,肯德基进入国内市场。
这时候,季修的快餐店已经开满了两千多家,冒牌可乐成为无数人的挚爱。
肯德基在国内支撑了两年,收拾东西离开,放弃了国内的这块市场。
因为习惯了冒牌可乐的百姓们,压根接受不了他们的可乐,觉得不够正宗,几次闹出事。
肯德基之后,麦当劳在九零年进入国内,也折戟沉沙,失败离开。
季修一人独占国内的西式快餐市场。
到了九五年的时候,高科技开始发展起来。
季修将快餐店交给李诗悦打理,拉了一批同窗,开始涉足互联网行业。
即时通讯有QQ,搜索引擎有百度,博客有新浪……
千禧年的时候,季修已经成为国内互联网巨头,虽然这时候的巨头,赚到钱还不如冒牌可乐的利润。
因为国内的电脑还没来得及普及,能够配备电脑的家庭太少了,打广告的商家也不多,都是试探。
但是毫无疑问,他占据了市场,只要电脑进入每一户家庭,他就会成为毫无疑问的互联网第一。
等待着电脑普及起来的时候,季修也没有闲着。
零八年的时候,伴随着奥运会的召开,国内的房价会呈现井喷式的飙升,在那之前,他先一步购入了几块地,还投资了一个房地产公司,放开权利,让他们自由发展。
以房价的涨幅,亏本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亏本,哪怕买一栋扔一栋,也不可能!
可以说,到了这个时候,国内能赚钱的东西,季修都插了一手。
其他的行业,季修就没有再插手了,他吃肉,别人喝汤,总要给其他人一点活路。
话是这样说,但是当零三年的时候,季修和李诗悦放下事业出门旅游,路过杭州,有一个姓马的中年人找上他,想要寻找一笔投资的时候,他还是没忍住动了心,给这个年轻有为的投了一笔钱,拿到了三成的股份。
中年人很感谢季修的帮助。
季修眯着眼睛笑:“没什么,我只是欣赏你这样的年轻人。”
这一年,季修已经五十四岁了,叫他一句年轻人,半点都不过分。
回到家,英子一个人在房间里打游戏,听见他和李诗悦回来的动静,撒娇地站出来:“爸爸,妈妈,你们又抛下我出去旅游,有没有你们这样的父母?太过分了”
季修摸了摸她的脑袋:“我的错,爸爸送你一辆车作为道歉的礼物?”
英子眼珠子一转,没有答应,摊开手心:“不要车,我要钱。”
“你的钱不够用了?”
英子摇头:“是我在写小说的论坛,最近服务器到期了,没钱续费,我想将它买下来,构建一个好点的服务器,给我的朋友们一个继续分享文字的地方。”
季修可有可无地点点头:“好,一千万够不够?”
英子想了想:“应该够了。”
季修一笑,让秘书划账。
他这个小女儿,从小就爱看书,长大了之后,读的也是文学系。
季修能赚到她八辈子花不完的钱,也就不在乎她能不能接管家业,只要她开心就好。
她喜欢写诗写文,还在一个论坛上认识了许多的好友,季修就鼓励她去做。
现在她想要买下这个论坛,季修也随她去。
当然,后来这个小论坛,转型成为文学网站,好像还赚了一点小钱。
季修有所耳闻,没有放在心上,心道,当成女儿平时的零花钱,也不错。
至于后来她又买了几家网站,钱不够,来找自己借,季修也一一的欣然答应。
买买买,喜欢什么就买!
难道家里的钱,还不够她买点小东西吗?
作者有话要说:咳,这个小故事,就完结了……后半段是我的梦想,你们不要打醒我,我不听
试问谁不想要一个这样的爸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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