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几秒钟,陈钊觉得自己脑袋出毛病了。
可能是听错了。
陈钊的手指头搓着下巴,发出了“你爹没听明白”的声音:“啥玩意?油烟机声音太大。”
谢予压根没搭理他,一手炒菜,一手倒油,闲暇间回了一句:“小丑给我送了一张纸条,在我枕头底下呢。”
刚才还说抽油烟机声音太大什么都听不清楚的陈钊扭头就往卧室里走,回到卧室里,从枕头底下抽出来一个纸条。
纸条被烧了一半,只剩下一半,但还能看到上面的句子。
陈钊站在卧室里看了片刻,手指抚摸着纸张燃烧后的灰色边际,感受着那烧糊了的、微微扎手似得残渣的手感,过了片刻后,才把这张纸收好,然后走到厨房去看谢予。
谢予还在做菜。
这混小子像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说了什么事儿似得,好像什么都没有他手里这盘菜重要,他做的是红烧肉,陈钊就爱这一口,一锅红烧肉出锅,瞬间把陈钊的馋虫勾出来了,谢予把红烧肉盛出锅,递给陈钊,又开始炒青菜。
一顿菜炒完,谢予关火盛饭拿碗筷,还没忘从冰箱里拿出来两个罐子,一个冰啤一个可乐,俩人一起坐在了茶几上,拿筷子吃饭,陈钊一边吃着,一边挑了一个最轻松的话题问:“小丑是什么时候找上来的。”
谢予塞了一口蔬菜,回:“今天凌晨三点十五分,在门口传出来点动静,我拉开门,没看见任何人,就看见了这张纸条贴在门上。”
陈钊觉得嘴里的红烧肉都不香了,在吃饭这个神圣的事情前真不该讨论这些糟心的事儿,但是他对查案的好奇心又根本无法压制,只好忍耐着,一边吃一边问:“时间记得这么清楚?你没追出去吗。”
谢予没说话。
没人比他更清楚那一刻的感觉,热血涌上脑袋,他恨不得插上翅膀抓到小丑,但是又理智的克制住了。
说是克制,其实不如说是“吃一堑长一智”。
之前在王婷婷的案子上,谢予就因为冲动办错过事儿,他吃过一次教训,下一次就记得了,绝不会再犯傻。
他不觉得小丑是真的想帮助他,此时,在暗处蹦跶的小丑就像是当日的百事通一样,看上去好像算是正义的一方,但实际上,他看起来厉害神秘,是因为他脚下踩着鲜血淋漓的尸体,就算是勉强维持出正义的样子,但浑身依旧溢着腐烂的血臭味儿。
相比于一个莫名其妙跳出来,以当年事情为要挟、拿人命当草芥的小丑,谢予更相信的,是坐在他眼前的人。
哪怕他眼前的人没那么出色,并不算敏锐,在查案过程中忙活的团团转也没什么起色,但最起码,他脚下踩着的正义是陈钊一点一点堆积起来的,哪怕光芒微弱,但依旧坚不可摧。
谢予垂下眼帘,拿筷子敲了敲碗沿,回了一句:“看了时间。”
跟陈钊混久了,他也知道时间是个很重要的因素。
陈钊紧绷的脊梁微微放松,他的肩膀上肌肉发达,紧绷起来的时候有一种近乎是骁勇的锋锐,放松下来时又带着一种长辈的厚重感,连带着他的语气都跟着温和起来了,他说:“不错。”
不知道是夸谢予主动和他讲这件事,还是夸谢予看了时间。
说着,陈钊扒拉了两口饭,又问:“怎么想的?”
谢予能在这种事情上和他坦诚讨论,让陈钊很欣慰,有一种自己养大的傻小子终于长脑袋了的感觉。
毕竟如果搁在十八岁,哦,不,十七岁零十一个月的陈钊的脑袋上,陈钊早就上当了,还是嗷呜嗷呜自己往里跳那种。
“我想。”谢予放下了手里的筷子,灌了一口可乐,然后抬起眼眸来,直视着陈钊,说:“你不觉得,我是个很好的诱饵吗?”
陈钊咬着筷子的牙一颤,咬上了舌头,疼的陈钊一个激灵。
“疯了吧你。”陈钊把舌头上的血沫子吞下去,从嗓子眼儿里挤出来一声骂:“多大点小屁孩学这个?脑袋让迪厅音箱震坏了?你当诱饵,我拿什么脸面对——”
陈钊一顿,谢铭的名字在舌尖打了个转,又生生被陈钊拐了个弯儿,语调降了八度,但吐出来的字儿却越发咬牙切齿了:“温美?”
谢予继续低着头吃菜,看起来并不太在意陈钊的拒绝,甚至还漫不经心的点了点头:“没错,许愿人还要拿命去许愿呢,我的命金贵,他不配。”
这个“他”,不知道说的是小丑还是那个杀了温美的人。
陈钊心里一松,心说谢予没被仇恨蒙蔽双眼那真是太好了,结果下一秒,他就接到了手机那头传来的电话,他一接通,就听见老狗的怒骂声:“完他娘的蛋了,陈强出事儿了!刚送医院去,差点儿就他娘的死了。”
陈钊:...
他快被仇恨蒙蔽双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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