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六章

    飞机降落的私人机场地处横滨郊外,位置介于贫民区与繁华市中心间,于是在返回市中心的路上,我不可避免地会路过一些没什么名气的商业街。

    横滨外围地段的商场,不仅消费水平更加平易近人,电子游戏厅、咖啡厅、甜品店、淑女服装店之类的铺子也一应俱全,是没什么钱的年轻情侣也能轻松消费,享受快乐约会时光的地方。

    这地本来和我这种豪门继承人、银座各大店铺至尊vip毫无关系,但为了满足乱步那层出不穷的愿望,我在为他买各种人气甜点四处奔波的时候,也接触了不少普通老百姓常去的地方,整个人变得接起了底气。

    多亏了这种人间体验,我也能拉着一穷二白还要保护一堆熊孩子的男朋友的手,去一些他也能消费得起的地方。

    在我用个人基金援助“羊”的成员这一建议被拒后,为了保护他的自尊,缩短我们间的距离感,我特地伪装了自己的身价,把自己的等级降到了中型公司社长女儿这个级别。

    如今我望着窗外熟悉的街道,一些被尘封的记忆也在我的脑海中慢慢地苏醒了。

    我与中也的恋爱回忆是——

    是梅雨季共撑的一把伞,是被他垫上外套的自行车后座,是塞满硬币的娃娃机。

    是杂货店里碎布拼的joker、蕾丝编的猫耳、镶嵌锆石的戒指。

    是炎炎夏日下,等在长长队尾,汗流浃背只为了给女朋友排队买一个网红冰淇淋的帅小伙。

    如今六年前的甜品店现在仍旧屹立不倒,甚至复刻了当年热卖的限定饮品,那东西叫什么夏日特供冰冰莓莓粉红恋爱回忆,说起来其实就是草莓糖浆、冰沙、芝士奶油、树莓蓝莓果粒混合的饮料。

    它借由可爱的造型,加上喝了这个舌头也会被染成粉色的奇特买点,而成了夏日时情侣间流行的东西,成为了当时作为恋爱少女的我的致胜法宝——

    我的男友中也不仅很亮还很靓,我得想办法亲亲这个绝世帅哥!

    怀着这样的心思,我抱着那杯来之不易的冰饮,囫囵将那些粉色的冰沙下肚后便正式出击,冲懒洋洋坐在一边瞧起来有些脱水的男朋友撒娇道:

    “中也,中也,快看,我的舌头是不是变粉了?”

    正如女性魅力大师,钻营恋爱宫心计的辉夜所教导我的那样,夏天是恋爱最容易发生的季节——

    在高温的作用下,咸涩的汗水会最大程度地裹挟着理智流出人的身体,然后残留在这躯体的就是男人最单纯的欲望了。

    世上还有哪个男人能在店外经历了四十分钟阳光灼烧后,还有余力拒绝露面露娇羞吐出丁香舌尖,看起来天真又甜美的女朋友的诱惑?

    上啊中也!努力一点!勇起来!

    我在内心如是发出嘶吼。

    坐在我身边,拉扯着衣领企图给自己扇风的橘发的少年,闻言转过了脑袋。仿佛被人按下了暂停键,他勾住领口的手指僵在了空中,于是脸上的汗水沿着他的发梢爬下,自下巴尖滑落,从他领口的空挡坠落在锁骨上……

    我的男友睁着一双漂亮的蓝眼睛,愣愣地看着我,那张好不容易在空调下恢复白皙的面庞猛地红了起来。

    “是,是哦。是粉色的。”

    “好喝么?你喜欢的话可以再买一杯。”

    他是真很害羞。

    明明为了更好地展示这片粉红,我特别凑到了他的跟前。那么近的距离,他只要咬咬牙就能亲过来,可是他只知道红着脸往地上看,要把白色的地砖看出朵花。

    气氛这么好,温度这么高,我离成功就差那么一丢丢,才虎家的女儿绝不会就此善罢甘休。

    “好喝哦,是中也特别排队给我买的,我好喜欢的!所以你也尝尝看,好不好?”

    “而且……我也想看看中也的舌头。很害羞啊,只有我一个人吐舌头什么的。”

    我带着愉快的笑容,将冰饮推向了中也的方向,在提高声音甜度的同时,害羞地垂下头颅,开始以退为进。

    少年如我所愿地接过了那杯粉红沙冰,在别扭地抿着嘴唇挣扎了一会儿后,他含住了我咬过的吸管,然后对着我轻轻地“啊”了出声。

    他微微低垂着眼眸,长长的睫毛欲说还休地掩着那片湛蓝,在他好看的脸上投下一片浅浅的阴影。

    在看见那副景象之后我悟了。

    难怪他没有主动吻我。和他对比后后,我从辉夜那里学来的杀必死看起来不过是小女孩的玩闹。

    他真的好可爱啊……

    我看着他的样子愣了几秒,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用双手托住了他的面庞。如同舔舐一颗甜蜜的糖,轻触一朵沾露的花,我在哪时候吻了他,将整个人溺进他眸中的海洋。

    少年并没有推开我,他的手掌颤抖又滚烫,最后牢牢地将我拥抱。

    他舌尖莓果的紫红就成了我初吻的颜色,和这个从我身边飞驰而过的摩托正是一个颜色。

    哎,只可惜我的男朋友中也在知道我家不仅有钱,还有钱到掌握国家命脉那个级别后,我们的关系就变得紧张了起来。为了成为配得上我的男人,他甚至努力穿西装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

    我那时候觉得他可能是真的很喜欢我。

    然而他最后还是甩了我。

    ……大概人年轻的时候总会有种错觉叫做“他很喜欢我”。

    爱情啊,真是让人难懂,还是赚钱实在干脆。

    ……

    话说那个反方向路过我的计程车正在往机场赶的人是谁啊,怎么大夏天还穿西装戴礼帽骑个粉红摩托在路上飚?

    他好骚啊……

    正当我望着那个黑衣人的背影陷入沉思,天马行空发挥想象力时,乱步突然朝我提出了一个世纪未解难题——

    “芽衣,我们中午吃什么啊?”

    想到乱步特地给我买了机票,一大早跑过来接人,还主动上交了工资卡,我决定先礼貌咨询乱步意愿,好声好气地问起了他的想法。

    “我嘛?我不挑嘴的,随便吧。”

    乱步微笑着注视我,摆出了一副非常好说话的姿态,然后他在下来的对话里跟我玩起了扫雷小游戏——

    “你吃猪排饭么?”

    “我昨天吃过猪排饭了,今天不是很想吃。”

    “拉面呢?”

    “今天这个温度吃拉面有点热吧!”

    “想凉快一点的话吃荞麦面怎么样?”

    “可是我想吃肉诶。”

    ……

    在乱步连续否决了我提出的十种方案后,我放弃了思考,斩钉截铁地结束了话题。

    “……我做什么你吃什么。”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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