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归位

    司家大郎摔坏了脑袋!

    书不读了!

    勾栏瓦肆也不去了!

    前日在灶台前熬粥!

    昨日在菜园里拔草!

    今日又跟于家娘子吵架!

    天爷爷,八成摔傻了!

    茶汤巷最北头,挂着“司宅”灯笼的门洞前围着一群看热闹的人。

    一个三十上下的高瘦妇人叉着腰,吊着眼,发黄的手指几乎戳到对面少年的鼻尖上。

    “街坊邻里都瞧见了,我家七宝被你家二郎打得满脸是血,险些破了相!司家大郎,你说,这事怎么算?”

    旁边一个稍矮的妇人,好声好气地劝:“于家娘子消消气,此事不能单赖二郎,若非七宝招惹妞妞,二郎也不会失手推倒他……”

    “失手?那叫失手?那小奴才就差杀了我儿!我家七宝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叫他姓司的赔命!”于娘子声音尖得把柳梢上的灰雀都吓飞了。

    司南抹了把脸上的唾沫星子,似笑非笑地问:“死了吗?”

    于娘子一噎,险些气个倒仰,“你——你说的这叫人话吗?”

    “听不懂吗?是‘人’话所以才听不懂吧!”司南懒懒地靠在门垛上,眼中带着一丝讥笑。

    “你——”于娘子气得发颤。

    感觉被骂了,可是没证据!

    司南话音一转:“既然于娘子还能来我门前撒泼,看样子还有口气——看大夫了吗?医药费多少?说个数,我赔。”

    于娘子闻言,终于倒上一口气。

    只是,不等她狮子大开口,司南又道:“看的哪个大夫,抓的什么药,单据拿来,我会一一核实,若差上一个子儿,衙门见。”

    于娘子又是一噎。

    核实个屁!

    七宝就是流了个鼻血,大夫都没看,哪来的什么单据双据!

    她就是来找茬儿的,顺便勒索财物。

    司南早就看穿了,笑眯眯道:“现在的开封府尹是谁?包青天吗?听说他断案如神,从不徇私枉法,而且呀,对坏人可凶可凶了,咔嚓一下,脑袋就被狗头铡切断了。”

    于娘子颈间一凉,险些吓尿,“竖子!休、休要胡说,就算要铡,也是铡了伤到我儿的兔崽子!”

    “成,那走吧。”司南整了整衣袖,往前迈出一步。

    于娘子吓得连退三步,“去哪儿?”

    “开封府呀,看看包大人是铡我们这两个尚在孝期的孤苦兄弟,还是铡你这个满口胡言的贪婪妇人。”司南眨眨眼,“咔嚓——脑袋就掉了。”

    于娘子腿一软,险些跌到地上。

    围观群众惊呆了。

    这还是那个高傲自负、不学无术的司大郎吗?怎的突然变得厉害起来?

    摔脑袋摔的吗?

    司南满意地收割了一波“崇拜”的目光。

    “对了,七宝是重要‘证据’,不能落下。等着,我去雇辆驴车,省得路上磕着碰着,赖到我家二郎身上。”

    于娘子:……

    真的,她后悔了,今日就不该来。

    想原地爆炸。

    司南作势要走。

    邻居刘氏连忙拦住,“不过是小孩子家打打闹闹,哪里就要闹到衙门去?”

    其实,方才的事大伙都瞧见了,分明是于家七宝欺负刘氏的女儿妞妞,司南的弟弟二郎打抱不平,把于七宝推了个屁股墩儿。

    一丝油皮都没擦破,就是流了鼻血,还是七宝自己不留神儿,磕到了井沿上。

    于家娘子再不敢待下去,生怕司南再说出什么噎死人的话。只是,走之前还要撑着面子撂狠话:“这事不算完,等当家的回来,有你好看!”

    司南抄着手,不紧不慢地说:“于家嫂嫂,你想让我们兄弟如何好看?”

    一声“嫂嫂”,让于娘子顿住脚步,也让左右邻里心思活泛起来。

    司、于两家原本是有交情的,还不浅。

    于娘子的丈夫于三儿原本是司家的一个小仆从,签了死契的那种,早年间跟着司南的父亲司旭外出跑商时遇到歹徒,挨了一刀,腿上落了毛病,再不能走远路。

    司旭仁厚,不仅给了他自由身,还赠送了一笔丰厚的银钱。

    于三儿这才开了间小小的酒馆,酒直接从司家酒坊提,向来是最低价。

    司旭在时,于家上下哪回见了司家人不是点头哈腰,一脸讨好?

    别说司二郎只是推了于七宝一下,就算真打死他,于家都不带说什么的。

    自从司家出了事,于家人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这些司南记忆里都有,不然不会这么不留情面。

    “于娘子别忘了给于掌柜带句话,是刀是枪咱们明着来,若有人敢在背地里对二郎动手动脚,我必十倍奉还。”

    说这话时,司南不仅不带半分怒意,反而勾着嘴角,含着浅笑,玩笑一般。

    “咔嚓——”司南轻笑。

    于娘子狠狠一颤。

    要死了!

    这司家大郎往鬼门关转了一圈,怎么变得奇奇怪怪?

    怪、怪可怕的!

    左邻右舍打眼瞧着,只觉惊悚。

    惊悚就对了。

    司南就是要让他们知道,就算司家倒了,祖父母没了,他们兄弟两个也不会任人欺凌。

    众人各自散去,只剩下妞妞的母亲,刘氏。

    刘氏一脸歉意,“南哥儿,这事说到底是我家妞妞惹出来的,婶子代她赔个不是……二郎也是好心,你可千万别怪他。”

    司南勾起笑意,“婶子言重了,妞妞性子软,又是女娃,二郎护着她是应该的。”

    刘氏怔怔地看着他,总觉得眼前的司大郎有哪里不一样了。

    刘氏走后,司南转身回了院子。

    院子非常小,将将种下两陇菜,西墙下搭着个草棚子,棚内垒着灶台,灶台上拿泥糊着一大一小两口铁锅,可以说是司家目前最值钱的家当。

    谁能想到,一年前司家还是潘楼南街最富裕的人家,住的是两进的大院子,开着临街的大酒楼,还经营着官办酒坊。

    司南的父亲司旭因生得俊美,又是秀才出身,被人称为“玉面掌柜”。

    他为人精明,又不失道义,二十岁弃文从商,短短十余年便将司家酒楼开得风生水起,是当之无愧的白手起家,黑、白两道提到他,无不竖起大拇指。

    只是,朝廷的酒税一日重过一日,粮价更是见风涨,酒坊接连亏损,到后来甚至要用酒楼的营利贴补。

    但凡司旭自私些,将酒坊停掉,便能及时止损。然而,想到店里的伙计、下面的脚店都指着这点银钱养家糊口,司旭怎么都狠不下心。

    为了谋求出路,他铤而走险,远去西域寻求葡萄酒的酿制方子,没承想竟有去无回。

    多方打听才知道,商队在边境遇上了风沙,连人带马被活埋。

    司南的母亲不信邪,将两个儿子托给公婆照料,毅然远去西域,寻找夫君。

    这也是位奇女子。

    她姓月,司旭平日里喊她“八娘”,亲昵时叫“玲珑”。

    月玲珑并非小门小户养出来的乖乖女,而是司旭当年四处行商时结识的江湖女侠。

    在原身的记忆中,不止一次看到母亲像《水浒传》里的武松那样甩着长棍晾衣服,也不止一次看到她把父亲揪起来扔到树杈上挂着。

    只是,每当提起娘家,月玲珑总是讳莫如深。

    月玲珑走后,祖父母日夜担心,相继病倒。半年间,两位老人寻医问药、过世安葬,生生掏空了司家家底,只剩下这个小院子。

    司南梳理着脑海中的记忆,推门进屋。

    一个虎头虎脑的小郎君正抱着手臂,一脸戒备地坐在迎门的主位上,明明紧张得睫毛乱颤,愣是摆出一副“要杀要剐随便来”的气势。

    司南挑了挑眉,把他拎起来放到旁边,自己占了一家之主的位子。

    二郎不服气,嗖地一下跳到地上。

    小爪子将将碰到司南,就被他轻轻松松一个格挡,转而揪着后领提了起来。

    像抓小狼崽似的。

    二郎缩着脖子,目瞪口呆。

    臭兄长明明三天前还是个软脚虾,怎么摔了一下就变厉害了?

    司南挑眉,“老实了?”

    二郎梗着脖子不认怂。

    司南反倒挺满意。

    以后可以闲着没事打弟弟了,太老实的反倒不好下手。

    “说说吧,怎么回事?”

    “我没错!是于七宝先揪妞妞的辫子,还要抢她做媳妇!我没用力,是他太弱了!”二郎大声说。

    司南掏掏耳朵,“既然没错,你这么心虚做什么?”

    “我没心虚!”

    “不心虚抠什么桌子?”

    “我没抠!”二郎连忙把手撤回去。

    司南笑笑,话音一转:“于小宝抢妞妞做媳妇,关你什么事?”

    “就、就是不行!妞妞才不会嫁给那个蠢蛋!”

    司南挑眉,“你聪明?”

    “反正比那个姓于的鼻涕虫聪明……”

    “你要是真聪明就不会眼瞅着他娘来了还不知道跑——要不是刘婶子护着,你还要让于娘子打一顿不成?”

    “打就打,谁怕她?”

    “白白挨打,这就是你以为的聪明?”

    “她打我,我就打她!”

    “好汉不吃眼前亏,听过没?再碰到这种事,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有账回头算,套麻袋、敲闷棍,花样多着呢,傻子才会上赶着挨揍。”司南慢悠悠喝了口茶。

    二郎见鬼似的看着他。

    这还是那个比瓦子里的女人还臭美、比学塾里的酸秀才还要面子的兄长吗?

    居然教他使阴招!

    司南不用问就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捣蛋鬼的心理他可太懂了,他是专门学这个的。

    三天前,司南还是一个大四学生,学的体育教育,正在实验小学实习,带着一群调皮捣蛋的小豆丁。

    篮球架倒下的那一刻,他想也没想就冲了过去,把小朋友们护到身下,然后,就穿越了。

    确切说,是鬼差把他勾过来的。

    鬼差说,当初投胎时地府把他和这个世界的“司南”搞混了,正好借着这次机会换回来。

    也就是说,这个身体原本就应该是他的。

    司南心里MMP,脸上笑嘻嘻,再三确定不能“将错就错”后,不仅没有任何怨言,还要感谢鬼差大哥辛苦一趟。

    就是这么圆滑!

    兴许是他笑得太灿烂,鬼差一恍神儿,忘了抹掉他的记忆。

    就这样,司南带着现代的记忆“回”到了古代的身体上,并且继承了原身的记忆。

    三天的时间,足够司南接受“穿越”的事实了。

    这里是平行世界,社会发展进度比他所在的21世纪慢了九百多年。好在,历史轨迹和中学课本上学过的大体相似,大件事和重要的历史人物也基本相同。

    幸运的是,如今是北宋嘉祐三年,皇帝是宋仁宗赵祯,著名的“背诵默写天团”在朝执政,包拯包青天权知开封府,政治清明,边关安定,寻常百姓基本能安稳生活。

    不幸的是,司南一睁眼就成了破落户,不仅家徒四壁,还带着个小拖油瓶。

    更不爽的是,如今的身体目测顶多一米七,脸蛋奶白奶白的,眼睛黑亮黑亮的,不笑的时候呆呆萌萌,笑起来春光灿烂,整个一极品小受。

    可他是1啊,是1!

    虽然从来没实践过。

    “咕噜噜……”

    二郎黑乎乎的小手捂在肚子上,小脸涨红。

    “饿啦?”司南揪了揪他的小发包,“来,甜甜地叫声哥,哥给你买猪耳丝。”

    二郎并没有很开心,反倒怀疑地看着他,“你真不揍我?”

    “你觉得自己做错了吗?”

    “没有!”

    “你后悔帮妞妞了吗?”

    “没有!”

    “那我为什么揍你?”

    “可是……”

    可是他都习惯了。

    从前每次打架闯祸,不是被爹揍就是被娘揍,有时候是爹和娘一起揍。

    突然躲过一劫,还有点别扭。

    司南敲敲他的小脑袋,“分清是非,落子无悔,这就是爷们。”

    二郎懵懂地看着他。

    臭兄长似乎不像从前那样讨厌了……

    紧接着就挨了个脑瓜崩。

    “把爪子洗洗,等哥回来。”司南眨了下眼,“小手黑黑会被小娘子讨厌哦,小心讨不到可爱的妞妞做媳妇。”

    司二郎:果然还是很讨厌!

    酉初一刻,潘楼南街正是热闹的时候。

    酒家店铺迎门揽客,挑担货郎沿街叫卖,白白软软的炊饼散着热气,香喷喷的炙猪肉刚好出锅。

    夕阳的余晖映着青墙灰瓦,给这座古老的城池染上一层温暖的颜色。

    转身回望,宫城内的亭台殿阁仿佛只有一步之遥。

    尽管已经做足了心理建设,还是觉得不真实。

    司南笑着摇摇头,走近一处熟食摊,“劳烦小哥来份猪耳,切成细丝,拌酸萝卜。”

    “郎君稍后,马上好。”

    摊主一边麻利地切丝放料,一边暗自纳罕,百年难遇啊,司家大郎对他们这些“下等人”还能有个笑模样。

    猪耳丝包好了,司南接到手里,一转身,刚好瞧见一匹乌黑骏马疾驰而来。

    嗬,好帅的小哥哥!

    红色劲装往身上一裹,笔直的长腿往两边一夹,胸前还斜着把三尺多长的牛筋玄铁弓,啧!

    鲜衣怒马少年郎,见着活的了。

    正想多看两眼,黑马便来至近前。

    司南被美色所迷,忘了躲,冷不丁被马侧的箭筒扫到,人没事,就是刚买的猪耳丝掉了。

    街边的黄狗扑过来,连油纸一道啃了。

    “吁——”

    唐玄勒紧缰绳,冷俊的眸子淡淡地看向司南,“公家事急,对不住了。”

    司南双眸含笑,吊儿郎当地调戏:“这不成啊,你得赔。”

    唐玄挑了挑眉,扔给摊主一串钱,“再称些。”

    说完,不等司南拒绝便抽响马鞭。

    当然,司南也不会拒绝。

    簇新的铜钱总共二十枚,买了一份猪耳,还多出五枚。

    司南扬着嗓门调笑:“小哥哥留个联系方式呗,回头还你啊!”

    唐玄头也不回地摆摆手,猎猎红衣没入火红的霞光。

    帅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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