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五年,朝廷集中全国匠师,征调了数万民工军工,开始兴建京城的皇宫和城垣。
一夜之间城镇里好像少了很多男丁,对门那家喜欢斗蛐蛐儿的兄弟走了,范希觉得院子里清净了不少,但没过两天他就感到有些寂寞了。
母亲的睡眠时间越来越长,十二岁的范希如往常一样伏在她身边等她醒来,侍女在灶房做汤羹,偶尔会有几只麻雀短暂地造访屋檐。
小巷末尾的三口之家,日复一日地浸在这样的静谧里。
三碗酒酿圆子羹端上桌,只有两人吃的话,总觉得少了点味道。于是汤羹一放就放凉了,放到日落,床榻上的女人终于醒来。
侍女速去天井舀了水,准备好木盆脸帕来帮她洗漱,但女人却唤了她一声,又拉过儿子的手,神情郑重,像是要交代什么。
“从今天起,你就叫艾莎,本名别再用了。以后若是去了别处,就报这个名字。这本来就是你的主人赋予你的。”
侍女垂下眼睛,“是。”
提及旧主,见小姑娘其实并不乐意,女人捏了捏她的手,柔声道,“现在你的主人是小希,你会好好跟随他的,对吗?”
“我会照顾好少爷的!”
侍女的眼眸亮了亮,极力保证道。
她又转向自己的儿子。还不及舞勺之年,他已经生得如此英俊,并且聪慧过人。如此看来,耗尽气数保他健康成长至今,是她一生所做的最正确的决定。
“你呀……”
她摸了摸男孩的头发,竟然不知道要说什么。
那晚,她零零碎碎说了不少话,那是永乐年间,三个人聊天谈笑最久的一次了。话题都很寻常,以至于后来范希就记得不那么清楚了,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刻在心里:
女人乌黑的长发过早地被岁月洗白,布满细纹的脸上还能看见当年倾城的气质。她说她这日做了一个格外长的梦,问及梦的内容,她又沉默了许久,只对范希说,你会有一段很长,很好的人生。
隔日,她与世长辞,睡下了就再也没有醒来过。
范希的确英俊又聪慧,但他除了自幼陪在身边的侍女,其实并没有朋友。他带着异国血统,论长相气质,那是极其罕见的。旁人见了他,一面惊叹,二面好奇,三面便开始生疑,一来二往,总不见得有什么愉快的结局。
据说山里的妖鬼才有这般迷惑人的长相,你看他瞳色不正,面色皙白,是不是少了几分人气?
——无论他们去到何处,坊间里总会有这样的传闻。
范希小时候还会因此委屈生气,但他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回斥的时候,更加剧了别人的疏离。
后来他就懂了。
会恐惧未知,排斥异类,只是复杂的人类群体中最简单的共性之一。
可他还是有些委屈,说什么很长很好的人生,不过是最假也是最没用的祝福。因为这人生并不算好,也长不了了。
母亲于冬天去世,来年春天的时候,范希就开始生病。
从普通的风寒开始,到腹泻,皮疹,大大小小的疾病都从他身上试了一遍。他一向对金钱没有概念,因为他那只在幼时见过的父亲留给了他们数不尽的钱财,所以艾莎去寻医买药,都是选最好的。
可最好的也没用。
永乐九年,范希活到了十六岁。病情一直在反复,他被折腾得消瘦又苍白,活着本身已经可以说得上是奇迹。
每一年冬至艾莎都会拿出一封他母亲留给她的长信,四年的时间够他拼凑出一段完整的身世。他知道了为什么母亲每日的睡眠时间那么长,因为她把身为巫师所有的灵力全用来维系他的生命;他也知道了为什么自己看上去那么与众不同,因为他的确是跨种族的短暂爱情所结下的昙花种子。
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生病,还时不时会惧怕阳光,五感时强时弱,情绪也时好时坏,因为人类和吸血鬼的特质在他身上争执不休,两败俱伤,最后一定是会共同灭亡的。
他活不过成年,这是早就已经定下来的事。
范希和艾莎都已经过了会哭鼻子的年纪,时间走到最后两年,他的心境竟落得十分平静。
当一个人的眼光和认知高过普世的一切生命,他真有种无所谓也无所畏惧的感觉。这种心情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他开始等死。
可艾莎依旧没有放弃他。
艾莎寻遍了所有奇人和偏方,每次药房里来了新的郎中,她都要拉上人家长谈。范希说了好几次不必如此,艾莎就重复同一个理由:夫人向我交代了不能放弃。
范希也就随她去了,反正他活不了多长了,只可惜她一心扑在自己身上,也未能结识什么良人。
艾莎是他父亲随他母亲游历东方时随手救下的女孩,她被教得很好,只是报恩的念头太重了,范希想着等自己死掉,艾莎就能回归属于她自己的生活了。
一转眼,永乐盛世。
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他们最后落脚的小城依山傍水,景致极好。家宅后院走出来就是一条清澈的河,河边栽满了杨柳,河上还有一座石桥,名曰天愿桥。
常有爱侣站在桥上吟诗: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范希常在身体稍好的时候站在桥边,或是坐在河边的杨柳下远眺。秋风徐徐拂过,柳絮垂到河面上,攥着糖葫芦串的孩童们跑过石桥,这日看上去和往常一模一样,只等路过的姑娘念出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范希才想起,又到了自己的生辰。
十七岁,平凡无奇的倒计时。
艾莎伸手在他眼前晃悠的时候,他裹着薄毯,靠坐在树下睡着了。迷糊的视线中央,少女一身素色的布衣,长长的黑发盘起,是艾莎没错。
可她身边还跟着一人,正瞪大眼睛望着他。
“公子果然是异乡人,我从未见过这般长相……”
眉目清秀干净的少年凑近了看他,一双柳叶眼生的漂亮,眼睫纤长,眼瞳很黑。
他满脸好奇,好奇又很快变成了关切。
“早听闻您气色不佳,为何迟迟不愿意来就诊呢?仅凭艾姑娘的描述,是很难把握病情的。我是城北的药铺新来的学徒,才疏学浅,不及我师傅十分之一,但若您不介意的话,我帮您看看吧。”
范希兴致缺缺地看着他,而对方却看不厌他病恹恹的样子,反倒是暗自感叹于他那双颜色罕见的眼眸。
“我姓楚,单名一个歌字。”
少年见他不做声,小心翼翼地捉来他的手腕想替他把脉。他挤出一个鼓励的笑容,温柔地说:
“不要放弃呀。”
-
十六岁的楚歌不知道,他是踏入这座大宅的第一且唯一的一位客人。
少年再次瞪大了眼睛,眼前的居所在他的认知里绝对可以称得上是豪宅。豪宅中只住着这位病弱的少爷和他的贴身侍女,除此之外没有人影,冷冷清清。
侍女去给他泡茶了,楚歌对着华贵的前厅,想起了坊间的传言。什么样的传言都有,但真当他在药房看见这位温和礼貌的侍女来抓药,他便大着胆子提出想来一试。除了好奇心之外,他也确实可怜侍女眼中的落寞。
“我说服少爷了。但他的卧房不让外人进,您可以来书房一看吗?”
楚歌抿了一口热茶,应道,“当然。”
书房的长椅上躺着依旧神色淡淡的少爷,楚歌小心地端着凳子坐到他身边。说实话,他到底没有踏入过这样的大户人家,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把眼睛往哪里放。
书房里有一面很大的书架,上面不说他认识的诗词禀赋,还有印着异国文字书籍,蝌蚪一样的字符,他此生第一次见。
再说眼前的少爷,细细一看可真是英俊到让人心惊。疾病未曾削弱他的气质,或者说……一种天生的气势。还有那绿琥珀似的眼眸,真让人不想移开视线。
爱美之心人人有,楚歌当然不能免俗。侍女在旁轻咳一声,他才猛地回神,赶紧拿出纸笔,脸颊有些发烫。
真当他开始把脉,楚歌还是很专注的。他用手指轻按少爷的腕部,静静地琢磨了一会儿,又仔细按了按他身上的几处,判断有无水肿或异块。以行医者的眼光注视他,他收起了私心,认真地打量他的气色,不放过任何一点细微的征兆。
整个过程中这位少爷都没有吭声,楚歌询问以前的病史时,都是侍女在耐心地回答。提笔写药方的时候楚歌也犯了难。
这的确是难以让人判断的病情:五脏六腑都开始衰败,但是却又找不出这疾病的源头,只好先以调养为主了。
待他琢磨出一张药方,郑重地交给侍女过目时,侍女的眼中的确闪过了一丝期待,但是很快期待淡去,她微微一笑,从抽屉里拿出一整叠药方,那只是其中的一叠,就已有几十张之多。
她从中挑出一张,递给楚歌。
“如此看来,您不必自谦才疏学浅,至少没有辜负令师的栽培。”
手上的药方看纸张已经有些时日了,但那字迹楚歌一眼便知是出自自家师傅之手。对比那药方和自己刚写出的这张,竟是一模一样。
楚歌大惊,“这……这方子完全无用吗?”
侍女指着某几位药引轻叹,“嗯,少爷用不得这个,皮肤上会起红疹。”
“……”
“行了吧?”
一直沉默的少爷于此时说了第一句话,语气淡淡,听不出任何情绪,可那声音是极好听的,低沉又有磁性,在楚歌的哑口无言中格外让人叹惋。
他一定也曾经抱有期望。只不过期望一次一次落空,最终连失望都没有了,就变成了这般漠不关心的样子。
小郎中面露酸楚,被侍女送出家宅后,他走过天愿桥,穿过杨柳路,心里空落落的。
望向河面上的月,他又倏地想到,自己还不知道那少爷的名字呢。
艾莎默默地去准备晚餐了。范希什么也没说,取了一本书坐在榻上消磨时间,却也看不进几个字。
没想到十日之后,这位小郎中又出现在了大宅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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