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初遇

    这么快就卖出好几样东西,庄小芳的脸上终于有了笑模样,心情也不再像刚才那么紧张。

    “这是个驱蚊的香包免费送给你,里面装的都是中草药,驱蚊虫特别管用!”

    盛雪从兜子里掏出一个用碎布头缝制成的香包,上面还系着一个十分漂亮的中国结,香包鼓鼓的,空气中瞬间散发出一缕淡淡的中药香。

    中药是她之前晒干的,昨晚她点着煤油灯连夜缝制了三个。

    “这咋好意思呢,那谢谢你哈!”关小虎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发,不过香包这么漂亮他还是忍不住伸手接了过来,准备下班后把它送给新处的对象。

    “不客气,如果周围的亲戚朋友有人想买香包麻烦你帮我多做下宣传。”其实盛雪就是在打这个小九九。

    刚刚关小虎过来的时候,她就看出这个小伙子家里条件一定非常不错,而且看起来很好说话,结交一个这样的人就等于认识他整个朋友圈。

    自己做的香包不说有奇效,像驱蚊防虫的效果还是十分明显的。只要是好东西不愁没人买。

    “行!没问题!”关小虎拍着月匈脯保证道:“你们以后天天这个时间过来吗?”

    “这个不一定,不过以后都会这个时间段来的。”盛雪没把话说得太死,防人之心不可无,还是小心一点好。

    “好嘞,我知道了。”

    把关小虎送走,盛雪又卖了好几个白面馒头,她蒸的馒头不但个头大,而且又白又软,可比国营饭店的馒头卖相好,打眼一看就特别有食欲。

    不论谁过来见了都会忍不住买两个尝尝。由于肉夹馍太贵,就算闻着再怎么香也有很多人不舍得买来吃。

    到最后馒头买了个精光,只剩下三个肉夹馍没人买,庄小芳看着馍心里估算着成本,想看看忙活一早上他们有没有赔钱。

    就在这时从远处走过来一个穿一身绿军装的男人,以为是红袖标,这可把庄小芳给吓坏了!

    她急忙把篮子往自己的身后扔,反倒是盛雪比较淡定。

    “你们刚才卖得什么?这么香?”薄烨向知青大院隔壁的老李家借了一辆自行车便偷偷溜出来了,正巧在这里碰到了盛雪舞他们。

    “陕西肉夹馍,特别好吃,来一个吗?”盛雪看着眼前长得如妖孽般的男人没什么不好感,但还是笑脸相迎地问道。

    在后世她认识很多这种类型的模特明星和富二代,全都是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花花公子,跟那些小鲜肉比起来她更喜欢像高城北那种特别man特别正直的男人。

    “我买两个。”薄烨看不清女孩儿的样貌,但声音听起来又甜又糯,让他忍不住想多看两眼。

    见他是买东西的,庄小芳那颗狂跳的心脏终于稍稍平复下来。

    再瞅他的穿衣打扮和那细皮嫩肉的长相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于是商量道:“同志,我们这里就剩三份肉夹馍了,要不你都买了呗,算你便宜点儿。”

    盛雪挑眉看向庄小芳,心里满是惊喜,咦?没想到她妈竟然还挺会做生意的。

    “行,可以。”薄烨长这么大什么好吃的没吃过?这俩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想到自己的表妹和余雁栖也不会做早饭便一口答应下来。

    庄小芳笑呵呵地把仅剩的三份肉夹馍装好递给他,又把钱收下,整颗心瞬间敞亮多了!

    盛雪见他气质不凡是个潜在的商机,于是又拿出一个驱蚊香包送给他,薄烨先是愣怔一下随后便不客气地收下了。

    农村蚊子多还不一定能在这里买到蚊香,这个香包算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薄烨举起香包说了声谢谢。

    买完东西薄烨没再停留,怕被村里人发现,他骑着自行车又急匆匆地回了大榆树村。

    这也不能怪他会这么大胆,下乡第二天就敢到处乱跑,实在是他们三个谁也不会做饭嘴又刁,于是只能出此下策。

    仅仅两个小时就把所有东西都卖光了,这一切都让庄小芳大开眼界,她美滋滋地跟在盛雪身后打算快点回家数数今天究竟挣了多少钱。

    回到家,两人坐在盛雪屋里的大炕上把一堆毛票倒在上面开始核算今天的收获。除去成本,他们一共挣了两块钱,实在是不怎么多。

    盛雪拿出一块钱放到庄小芳的手心里,“妈,这钱你拿着,别让我奶知道。”

    “我不要,你自己留着攒起来买件好看的衣裳。”

    “衣服我有,你快把钱收起来吧,就当是我孝敬你的。”只给庄小芳一块零花钱,如果换作以前,盛雪都能被自己臊死,一块钱能买啥?在穿越前连她家小区附近的公交车都变成两块钱了……

    庄小芳看着这一块钱,最后还是笑呵呵地揣进兜里,“妈先帮你攒着,等以后你结婚把这钱再带回去。”

    怕经常卖东西会被人盯上,盛雪决定以后一周去镇上一两次就可以了。毕竟出去卖东西只为了改善现在的生活,想要发家致富如今还不是时机。

    她把挣来的一块钱放进一个破旧的饼干盒子里,然后再把盒子塞进炕缝中。

    自己忙活这么半天才挣一块钱,她不禁有些气馁。以前就算见到地上掉了一块钱她都不会弯腰去捡。

    把所有的东西都整理好已是晌午,高城北每天都会回家吃午饭,盛雪推着自行车准备去高家还车。

    虽然高城北借给她随便用,但这么大的家当她可不意思天天骑,以后如果有需要的时候可以再向他借。

    之前高城北不知道她借自行车是用来干嘛的,见她这么快还回来还挺意外。

    “这个送给你,谢谢你借我自行车~”盛雪把仅剩的一个驱蚊香包递到他的手中,“它的驱蚊效果特别好,你可以放在身上试一下。”

    曾经为了嫁入豪门,盛雪上的是女子私立学校,在那里她学过很多技能,手工就是其中一项。

    这种香包她以前经常做着玩儿,很难想象高城北把香包戴在身上的样子。

    看着手里玄青色的香包,上面是用金线勾勒的牡丹花纹,高城北摸上那条红色的中国结,神色有些复杂,耳边仿佛能听见心脏在月匈腔狂跳不已的声音。

    两人的关系特殊,不得不让他多想,这丫头送自己香包是什么意思?难道是不想取消婚约,愿意嫁给自己了吗?

    还没等他有所反应,盛雪已经先开口说道:“我要去回家做饭了,还是要再谢谢你的自行车。”

    她并不知道只是一个香包而已竟然让高城北联想那么多。

    直到人已走远,高城北手里还捏着那个驱蚊香包傻愣愣地站在那里,整个人都有些飘飘然。

    ……

    新来的三个知青,许多甜和余雁栖毫无疑问地被分到地里拔草,轮到薄烨的时候却让公社犯了难。

    现在各家各户的男人们都去挖水渠了,那活可不是城里来的大少爷所能干的,知道薄烨是个有背景的,谁也不想因为这点小事而得罪一些不该得罪的人。

    薄烨倒是很积极主动地要求去挖水渠,他来农村除了逃避家里的催婚,另一方面也是想体验一下农村生活,当然就要农村汉子干啥他干啥?绝不搞特殊化,给他家老爷子丢脸!

    因为盛雪之前去镇上偷偷卖吃喝,所以她是在第二天才看见许多甜和余雁栖的,两人的容貌和性格差异很大,很容易便能分辨出谁是这个世界的三号女配——余雁栖。

    书中对她的笔墨不是太多,但盛雪却对这个人物印象深刻,毕竟在这样一个年代敢于反抗父母之命追求真爱的女人很少见。

    文中几笔带过的内容是:余雁栖和未婚夫一起来到大榆树村下乡,后来因为一些事情而喜欢上高城北,不但最后为了高城北取消婚约,还一度想要嫁给他。

    重生女主高橙喜也曾撮合过她和高城北,但不知道什么原因高城北并没有接受余雁栖,他最后选择单身一辈子并没有结婚。

    许多甜也一直在看盛雪,她兴奋地用手肘怼了怼一旁的余雁栖,“雁栖姐,你看那个姑娘长得可真好看!”

    余雁栖随着许多甜手指的方向也看到了盛雪,她轻轻点头附和道:“是很好看。”

    “那个狐狸精你们可离她远点儿,她在这个村子名声不太好。”张兰听到他们的对话赶紧凑了过来,只要盛雪不好过,她就会觉得很爽。

    “为什么不好?”许多甜天真地问道,这么多年被家里保护得太好,她还不知道什么是人心险恶。

    “她是咱们高大队长的未婚妻,但平时只要看见个男人那眼神就勾勾搭搭的,可那什么了……”张兰十分夸张得撇撇嘴,眼里的鄙夷毫不掩饰。

    余雁栖一眼就看出这个张兰不是个好人,他们初来乍到怕许多甜说错话,她连忙阻止道:“甜甜,咱们的活还没干完呢,别聊了。”

    “好的,雁栖姐。”许多甜听话地低下头又开始拔杂草,不过受刚才那些话的影响,她对盛雪的观感变得没有那么好了,带着有色眼光再一看确实挺像狐狸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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