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章

    绮芳说写就写。

    临睡前见对面二楼女儿卧室的窗口亮着灯,不明就里的彭家荣对丈夫说:“我们芳芳去趟省城回来竟然肯用功了,看来出去见见世面还是有好处。”

    女儿奴余泽湃不置可否,“你也别逼她太紧,她爱学就学,不爱学考不上也没什么。”

    “你说芳芳怎么就不随我呢?我当年要不是被你耽误了,结婚那么早,早就当上女状元了。”

    “我耽误你什么了?嫁给我不好吗?”

    有关女儿的话题就这么跑偏了。

    绮芳在奋笔疾书,在省城新华书店买的报纸摊在旁边,上面名字叫“警灯”、“社会掠影”的栏目被她用红蓝铅笔着重圈了起来。

    发展经济,首先要注重法治,虽然法律现在不健全,但普法教育已经推展开来,绮芳仔细研究了这些跟普法有关的栏目,不一定是真人真事,绝大部分内容都是些关乎公序良俗,惩恶扬善的,多以普及法律常识,以及伦理道德的小故事为主。

    版面有限,这种栏目的文章篇幅都不长,基本都在千字以内。

    这种长度对她来说连命题小作文都算不上,唯一的烦恼是,以她现在的身份,不能写得太深,只能从一个法律爱好者的角度,引出一些值得探讨的话题。

    保护隐私,用匿名方式书写故事,“王小曼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只在婆家摆了喜酒,丈夫刘三贵婚后即外出,挣了点闲钱在外找了个城里姑娘彭晓玉并且扯了结婚证,三人闹翻天……王小曼跟刘三贵算不算夫妻关系?刘三贵能不能被认定为重婚罪?”

    一气呵成,绮芳检查了下错别字,放下稿子,光洁的脸庞露出慧黠的笑容,想了想提笔又接着写了一篇。

    “王东东带女朋友去游湖,有人落水在船旁呼救,伸出手就可以把人救起,可王东东却视而不见,把船划远,落水的倒霉蛋淹死了,倒霉蛋的家人找到王东东,说他是杀人犯……”故事浅显,属于刑法上很有争议性的不作为犯罪的著名案例,刑法出台不久,写这样的小故事,希望能让大家更好地认识犯罪构成要件。

    先写两个试试水,绮芳第二天过桥去状元街对面的县城邮局,给沪市和省城的报社投了稿。

    没让她等太久,五天后,绮芳做好晚饭,正带着沅沅三个在天井里玩老鹰捉小鸡,余凌霄推开院门,“芳芳,你的信。寄信人的地址是省城日报社,报社怎么会给你寄信?”

    给报社投稿的事情,绮芳脸皮薄,怕被拒稿丢脸,让两个嫂子保密,所以其他家人还不知情,余凌霄当然会奇怪。

    绮芳虽然对自己有信心,但也没想到会一击即中,一脸惊喜,“大哥,快给我。”

    白高兴了,信那么厚,不会被退稿了吧?拆开一看,原来报社把刊登她的小文章的那页报纸也一起寄过来了,里面还有版面编辑的信。

    “余绮芳同志,你好!

    我们编辑部经讨论认为你的文章文笔流畅且具有警示意义,特予以刊登。相信看过你的故事之后,那些早年因各种原因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夫妻,会得到提醒尽快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明。如你以后有类似故事,望继续给我们投稿。”

    除了信,还有绮芳心心念念的稿费,省日报的稿费是千字八元,不多不少,她写了一千字,汇款单上的数字正好是八元整。

    半个小时写完的小故事,挣了这么多,绮芳很满意,她打听过,现在国营大厂的职工一个月工资加上奖金也就六七十块,她这挣钱效率比他们高多了。

    晚饭桌上,报纸被全家人传阅了一圈,绮芳在余家众人心目中的形象从乖巧的甜妹子上升到会写文章的才女,表扬的话听得绮芳耳朵都羞红了。

    余凌峰羡慕道:“芳芳,你写豆腐块大小的文章挣的稿费都够我们卖16瓶老抽了,三哥心里有点酸。”

    不多话的余凌岳忍不住呛声,“你酸你也写。”

    余友渔喝了口小酒,喜滋滋道:“我乖孙女随我,有才。”

    绮芳谦虚,“爷爷琴棋书画样样都行,我差远了。”

    “你爷爷还斗鸡走狗,玩物丧志,你比他强多了。”家里能这样说余友渔的只有周莲漪。

    绮芳看着爷爷和三哥一脸人艰不拆的表情,强忍着笑低头扒饭。

    彭家荣心思细腻,想到女儿早前说过对法律感兴趣,鼓励道:“你三舅公不是在市检察院上班吗,过年在你外婆家我听他说过,闹纠纷的越来越多,基层政府有意向设立法律服务所,人才不够,肯定对外招聘,虽然不是正式的编制,你既然对这方面感兴趣,将来要是招考,你去报名试试。”

    “这个好,以后谁闹离婚,欠债不还你就去给解决矛盾去,肯定特别威风。”季秀梅立即明白这工作的性质就是调解员,她喜欢。

    “二嫂,你就不怕他们挠我一脸血。”绮芳梦想是当刑辩律师,不想当什么劳什子的调解员,可律师资格考试得过几年才有,不过有机会考个临时工先干着,也是曲线救国的一种方式,对彭家荣说:“我会继续努力的。”

    又过了一天,沪市日报刊登文章的回执也到了,沪市的稿费竟然比省城高,千字十元,绮芳一下收到了十块零两毛稿费。

    看来这个方法真可行,她一个月要是发表十篇小文章,稿费就能顶上一个高收入的工人了。全国的报纸那么多,她可以多找一些去投稿。以后投稿的内容可以侧重经济方面的纠纷,不期待引领社会大潮,但要是能早日推动民法立法,她可以努力挥动下小翅膀。

    想到就干,绮芳去邮局抄其他大城市主要报纸的地址和邮编,在报纸杂志堆里惊喜地发现邮局还代卖《故事会》。

    熟悉的老味道《故事会》啊,创刊已经快二十年了,怎么把它给忘了?

    邮局负责报刊发行的小伙子见绮芳对《故事会》感兴趣,热情地介绍,“这期封面那个杀人故事特别精彩,杂志一到我就拿回家熬夜看完了,不抓紧看,过不几天就卖光没得看了。”

    是啊,谁不爱看故事呢?现在电视机只在大城市的拥有率高一些,全龙城也只四五家买了电视。没有别的娱乐,茶余饭后捧本《故事会》不是最好的打发时间的消遣吗?

    绮芳听后很兴奋,《故事会》是现在最好的发表故事的渠道,发行量大,估计稿费不会低。

    她各种匪夷所思的案例看了一大堆,写个中篇长度的民间猎奇故事、侦探故事,一点都不难,就这么办。

    扒着爷爷余友渔听了一肚子老头添油加醋过的,他早年闯荡上海滩的传奇经历,精心构思了个发生在民国上海滩的离奇杀人案,情节设计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寄给了杂志编辑部。

    虽然对故事很满意,但是现在文学热流行,有才华的人那么多,不知道自己的投稿会不会石沉大海。绮芳等待杂志社答复时,心里还有点小忐忑。

    当收到《故事会》的回函,看到里面那张一百元的汇款单,绮芳高兴地跟家里每一个人拥抱。

    周莲漪慈爱地揉了揉怀里孙女的脑袋,“没想到我们芳芳还真有编故事的才能,等奶奶找个时间把你太外公当年的经历给你讲讲,一点不比《水浒》什么的差。”

    “那我给太外公写个连载故事,给他立个外传。”

    绮芳觉得能这么顺利地发表故事,不是她写得多出类拔萃,主要是有才华的人都奔着《收获》、《人民文学》发表严肃文学去了,这个领域的竞争小。

    她不想当作家,就是过点讲故事的瘾,顺便再挣点钱,还真不少呢,手里的汇款单看了又看,心里乐开了花。

    以前听说八十年代文学青年收入不错,还真不假,按现在货币的购买力算,这可是一大笔钱呢。

    尝到了甜头,绮芳特地去龙城重新开放的文化馆借了一堆书回来,堆在案头专心搞创作。

    绮芳挣钱上瘾,至于是不是有穿书任务要完成,这个又说不准,反正还没见到人,操心这个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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