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晚上九点半,睡得早的人已经在准备休息了。

    洛炀躲过了跟拍的摄像,悄悄溜出拍摄大楼——他今天看中了一个好去处。

    这边还在开发,星云湖边上的路灯一盏都没开,只有不远处他走过来的那条路的路灯透了一些光过来,不至于这里伸手不见五指。

    洛炀席地坐在湖边草地上,从口袋中掏出一部有些老旧的大屏按键机——从高中用到现在,是该老旧的。

    洛炀常用的智能手机已经上交节目组了,按键机是他藏起来的。这手机别的不说,续航能力高,内存也大,里面记的是这些年来他的一些观察笔记、素材和灵感。

    犹如银盘般的月亮倒映在清澈的湖面上,四下无人,寂静无声,洛炀望着水中月大脑放空,过了一会儿,星云湖边传来了老年机按键“哒哒哒”的声音。

    洛炀捧着老人机注意力很集中,一声轻微的咳嗽声突然传入耳里,洛炀下意识迅速把手机翻了个面,屏幕朝向手心,回头看去。

    身后,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不远处的树下,黑暗中有一点猩红在跳动,隐隐还飘过来丝丝缕缕的烟味。

    洛炀在黑暗中皱了皱眉,他不太喜欢烟味。

    那个人并没有朝这边走过来,洛炀不确定那人有没有看到他。但他既然知道身后有人,自然不会再若无其事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洛炀手往地上一撑,从草地上站了起来,手机随手塞回口袋,朝拍摄大楼的方向走去。

    回宿舍的路就在那个人站着的方向。

    洛炀装作没看到那个人的样子,视若无物,但越是走近那个人,洛炀越是觉得这身形好像有些眼熟,等到能看清了脸,洛炀终于想起来。

    他本来走得笔直的步伐硬生生拐了一步,在傅君榆身前停下。

    傅君榆指间夹了一支烟,背靠身后的树,也不在乎昂贵的衬衫会不会因此弄脏。他察觉到有人站在他面前,睁开了眼睛。

    傅君榆不是没看见有个人坐在湖边,只是没想到这人是白天才见过的洛炀,更没想到洛炀现在还在他面前停下了。

    傅君榆掐灭了手中的烟,并未开口,眼神幽深让人探不出情绪,面无表情地看着洛炀。

    洛炀注意到傅君榆掐灭烟的小动作,心里对傅君榆的好感提升了一些。不愧是他看上的霸总,还算绅士。

    洛炀笑了笑,好看的眉眼微微上翘,主动搭话:“先生?这么晚了,您怎么会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语气熟稔,事实上两人并不认识,虽然白天眼神对视过。

    洛炀清冷的气质在眉眼弯起的一瞬间仿佛冰雪消融,傅君榆顿了顿,竟然觉得眼前这人有些软乎,颧骨上的那颗痣使这张脸变得明媚动人。

    傅君榆眼神暗了暗:“有事?”

    洛炀脑子飞快运转,答非所问道:“先生有没有吃晚餐?”

    天上不会掉馅饼,努力才有可能成功,对于自己的目的,洛炀向来很认真,费尽心思,主动出击。

    傅君榆有些不耐烦,眉头微微皱起,他对陌生人一向没有耐心,刚刚搭理洛炀两个字已经算是例外了。傅君榆失了耐心,抬脚准备离开。

    洛炀下意识抓住了傅君榆的衣角,在傅君榆反应过来之前迅速道:“我一天没吃东西了,附近也不知道有没有吃的,我对这边也不熟,先生你能带我去吃点东西吗?”不愧是搞创作的,思维跳跃,草稿都不用打,张口就来。

    洛炀停顿了一下,眨了眨眼睛,眼眸添了几分水润,声音也低了几分:“可以吗?”

    傅君榆垂眸,抓着他衣角的手指修长,在月光下透出润泽莹白,是一只好看的手。

    傅君榆余光突然注意到洛炀口袋里露出一角的东西,他辨认了一会儿,认出这是个早已被市场淘汰的按键机。这部手机明显使用了很多年,边角都是磨损的痕迹,透过这部手机似乎可以窥到手机主人的贫穷与落魄。

    傅君榆抬眸,注视着洛炀的眼睛,一双很澄澈的眼睛,在黑暗里亮得出奇。

    白日里他尘封许久的一段记忆被洛炀撞出来后怎么也关不住了,月光模糊了洛炀的五官,只能看清这双眼。就是这双眼,让他平白对洛炀多了几分耐心。

    洛炀被盯得有些紧张,表情未变,却放轻了呼吸,下意识舔了舔唇。

    这方空间仿佛被按了静音键,不知过了多久,洛炀才听见傅君榆轻笑一声:“可以。”

    事实证明,只要脸皮厚,只要敢,一些皆有可能。

    洛炀悄悄松了一口气,不愧是他看上的霸总,这气势,也是他喜欢的。

    傅君榆站正了身子,背后的衬衫果然蹭了一些树屑,只不过衬衫是深色的,树屑并不明显。

    “你想吃什么?”傅君榆声音不咸不淡。

    洛炀注意到傅君榆背后的树屑,伸手轻轻拍掉,傅君榆后背下意识绷紧了一瞬,又不动声色地放松。

    洛炀装作没发现傅君榆的反应,乖巧道:“都可以,傅先生你带我去吃什么我就吃什么。”可以说是十分贴心了。

    那必须贴心,傅君榆可是傅鸿信独子,这次回国多半是要接手傅氏庞大的商业集团,就算没有傅氏集团,傅君榆前几年就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如今已颇具规模。年轻有钱长得帅,言情男主标配。洛炀不是没见过各种公司的总裁,但平日里哪能接触到傅君榆这样的言情男主式总裁。

    重点是,这脸这腿这腰,洛炀从来没碰上过这么一个完美长在他审美点上的人,完美到洛炀不忍错过,错过了可能这辈子都再遇不上了。

    这工具人没选错。

    洛炀被带着渐渐远离拍摄大楼,一直走到星云湖对面,洛炀猜测傅君榆把车停在那边。虽然他很疑惑傅君榆为什么现在会在这,刚刚也将疑惑问出了口,但并没有得到回答。

    洛炀大多数时候是佛系的,自己不在意的事请他不会多关注,更别说现在套了个咸鱼人设,傅君榆不告诉他,他便也不追问,傅君榆难道还能卖了他不成,堂堂霸总,不至于。

    傅君榆带着洛炀走了十来分钟,面前终于出现了建筑物,洛炀认出这是徐氏集团正在开发还没对外开放的度假山庄。

    山庄内灯火通明,餐厅前台只有一个服务员在,服务员很有眼色,看见傅君榆过来,连忙迎上前来。

    “傅先生,请问您需要帮助吗?”

    “去包间,把菜单送上来。”傅君榆言简意赅。

    “请跟我来。”服务生做了个“请”的手势。

    洛炀没有找到说话的机会,乖乖跟在傅君榆和服务生后面。走过大堂后才见到餐厅的全貌,餐厅采用仿园林的设计,走过曲折蜿蜒的连廊,视线里出现了大片荷叶,还有缀在绿色荷叶中粉色荷花,在夏夜清风里显出格外的生机。

    “傅先生,请。”

    包间很大,摆设精致,墙上挂的水墨画洛炀在美术展上见过,如果是真迹的话价值不菲,透过雕花木窗可以将窗外大片荷花纳入眼底。

    然而这么大的包间却只有他们两个人。

    傅君榆从容不迫地入座,将菜单递给洛炀,示意洛炀来点菜。

    洛炀翻开菜单,乖巧问道:“傅先生你喜欢吃什么?”

    傅君榆却没接他的话:“点你想吃的就行。”

    洛炀本来也没指望傅君榆能回他的话,也没纠结,专心看起菜单,眼珠子转了一下,勾起嘴角。

    “凤尾鱼翅、绣球乾贝、天香鲍鱼……先这些吧,谢谢。”洛炀一口气报了一连串菜名,笑眯眯地将菜单还给服务生,然后乖巧地看着傅君榆。

    这些菜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贵,每道菜的价格在菜单上都是排前面的。

    傅君榆面不改色,甚至难得好心提醒:“这些都吃不饱。”

    “这些名字听起来都很特别,而且好贵,我想尝尝味道。”洛炀眨了眨眼,目的毫不掩饰,像个没见过世面想占有钱人便宜的人。他很好奇当霸总面对这样的人时会有怎样的反应。况且他根本就不饿,他七点多才吃完了晚餐。

    然而傅君榆表情都没一丝变化,靠在椅背上,把玩着手里的手机。徐初正疯狂发消息问他去哪了。

    洛炀将傅君榆的反应看在眼里,悄悄在心里记笔记,傅君榆是个阔气大方的霸总。

    菜还没上,服务生也出去了,房间里安静了一瞬,洛炀挪了挪凳子,朝傅君榆坐近了一些:“傅先生,你喜欢什么花呀?”

    傅君榆抬眸,对上洛炀巴巴看着他的眼睛,发现洛炀和他的距离缩短了很多。

    傅君榆见过不少自荐枕席想走捷径的人,他自己就碰到过不少,不过是利益交换罢了,你情我愿,他对这样的人没什么意见,只不过他毫无兴趣。

    他挑得很,这些人没一个能入他眼的。

    洛炀这么明显的举动,在他眼里段位实在太低了一些,也就比那些脱了衣服爬上他的床的人好一些罢了。

    傅君榆勾起嘴角,随口说道:“玫瑰。”

    “什么颜色的?”洛炀追问。

    “红色。”

    霸总竟然喜欢红玫瑰。洛炀挑了挑眉,有些意外,毕竟在年轻人眼里,红玫瑰好像总有些俗气,但现在年轻的海归霸总说他喜欢红玫瑰。

    洛炀在心里的笔记本里又“唰唰”记下几笔。

    洛炀“混社会”多年,早就练就了一身尬聊本领,更何况这会儿正是入戏正深的时候。

    要是说话的人是徐初,傅君榆可能早就忍不住让人闭嘴了。

    然而傅君榆此刻是出奇的有耐心,也许是洛炀的脸有奇效,或是洛炀清润的嗓音恰到好处,语速不疾不缓,如夏夜清风般清爽。

    在洛炀把心里的笔记记满一整页的时候,菜一道道地被端上来摆满了圆桌,每道菜无一例外的摆盘精致,精致到每道菜看着只能吃两口就没了。

    洛炀默默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徐初黑心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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