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种田文里的女主(9)

    人活得久了, 总是会经历一些之前没经历过的事儿,比如单独跟未来婆婆见面。

    苏苑上辈子跟婆婆打交道的次数不多,毕竟不住在一个府上, 而且上辈子妯娌确实多了些, 婆婆有那么多儿媳, 分到每个儿媳身上的精力自然也就少了些。

    不过她自认上辈子婆媳关系处的不错, 两个人虽然算不得亲近, 但几十年也没红过脸, 彼此尊重,且甚是客气。

    苏苑知道今生前世不同,不能把上辈子的经验照搬过来, 所以这趟来周家, 也基本上算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把自己也打扮得利利索索的,既没有戴很多的钗环, 也没有穿过于繁杂的衣服, 尽可能的简洁。

    周母一瞧见这小姑娘, 心就先放下了一半, 不是那种风吹就落泪的女子, 更不是那种妖妖娆娆的女子, 小姑娘虽然年岁不大,但要看着挺利索, 也挺成熟懂事儿的,并非是懵懂无知的小娃娃。

    周母在此之前, 既怕小儿子被人糊弄了去,也怕是小儿子哄骗了人家小姑娘, 毕竟这女娃娃年岁可不大。

    “苏苑见过伯母, 这是我自己绣的帕子, 家中没什么好物,这两方帕子是小女的一番心意,还望伯母不要嫌弃。”

    不嫌弃,不嫌弃。

    人家这礼行得好看,周母书读得不多,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是觉得顺眼,而且声音清脆洪亮,就跟山中的黄鹂鸟一般,透着一股子生机。

    她就喜欢这样的利索人。

    再看帕子,上面的绣活也极好,可比她厉害多了,她大半辈子也没练出这样的手艺来,当然她这绣活也是后来老爷中了童生才学的,并非是打小就练的手艺。

    能学着绣花,看来苏家并不是她想象的那般贫苦,也对,能送孩子来上学的人家,又能穷到哪里去呢。

    “好孩子,这是我前几日去挑的镯子,我也没有女儿,不怎么会挑,掌柜的说,这是你们小姑娘喜欢的样式,我瞧着也挺好看的,就买了一个,你带上看合不合适”

    周母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来,里面放了一个银镯子,确实是小女孩才会喜欢的样式,上面还有几个银铃铛呢。

    苏苑不曾带过这样的镯子,不过倒是曾经送过小辈类似的首饰,未来婆婆的态度比她想象中要和善。

    苏苑也不忸怩,直接把镯子拿出来戴上,手腕轻轻一晃,就发出叮叮当当的铃声。

    “挺合适的,我很喜欢,谢谢伯母。”

    周母还从没有过这样爽朗的儿媳妇,她膝下没有女儿,跟侄女儿和外甥女儿也不太亲近,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许久才干巴巴的道“你喜欢就好,喜欢就戴着。”

    苏苑倒是不紧张了,从镯子说到簪子,从簪子说到铺子,从铺子说到百姓生计,从百姓生计聊到自己的庄稼。

    周母没养过女孩,但她岁的时候,绝对不知道这么多,就是现在,苏苑说的好些事儿,她也不知道,别说 ,还挺新奇的,一件首饰里头就有那么多弯弯绕。

    这孩子可比苏大郎机灵懂事多了,大概是做父母的会教吧,苏大郎虽然是苏家第一个读书人,可光看苏苑,也知道这苏家三房必然是知礼且有成算的一家人。

    “你们家大郎,就是你堂兄,就在咱们这儿读书,待会儿一道吃个便饭吧,我那小儿子应当与你说过了,他正是读书求学的好时候,不能总是留在家里边儿,是要出去读书的,所以才想着早早的成婚,并没有任何轻视的意思。”

    周母有心帮小儿子说好话,她既然不准备反对这门婚事了,那就尽可能的妥帖,将来还得指望着人家小姑娘照看她儿子呢。

    “我打算这几日就请个媒人,一道去你们家提亲,眼下让你堂兄、让别人知道这事儿也无妨,左右就是几天的事儿。”

    几天后俩孩子的婚事就要定下来了,周母可从来都没想过苏家会拒绝,不是她自吹自擂,她那小儿子现在就已经是秀才了,依这老爷的话,将来必然前程可期,十里八村谁会拒绝让她那小儿子做女婿。

    留下来吃饭,苏苑是乐意的,只是让她那个堂兄也一块儿来就算了吧。

    “伯母可能不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我们三房去年就已经单独被分出去了,如今跟其余两房不过是个面子情,我也不怕您笑话,我跟大哥虽然是堂兄妹,但平日里还真没说过几句话,还是别让他过来了,免得徒增尴尬。”苏苑认真道。

    她们家的情况,只要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道,看周伯母的反应,应该是还没有跟旁人打听过。

    周母点了点头,她就喜欢敞开了说话,什么都藏着掖着,那也太让人头疼了。

    “那就不叫他过来了,咱们一家人用饭,待会儿让怀城送你回去,不用走小路,咱们大大方方的走,要是有人问,就说两家已经在商量亲事了。”

    难怪苏大郎要跟她告密,这应该不只是担心两个孩子的名誉,怕是还起了让她棒打鸳鸯的念头。

    不过她可不是那戏文里的恶婆婆,不会不讲理。

    所谓一家人用饭,其实就只是周父、周母,再加上周怀城、苏苑四个人而已。

    周怀城的两个哥哥都已经带着妻儿回镇上了,再怎么替弟弟觉得高兴,也不能总是住在村里头,镇上还一堆事儿等着呢。

    毕竟是第一次在人家家用饭,苏苑就算是不紧张,也不得不收敛一下自己的饭量,毕竟她要是敞开了量吃,这一家三口都比不上她一个人吃的多。

    周父和周母出于对小儿子的信任,根本就没提前去望山村打听过小姑娘,所以既不知道苏家夫妇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知道小姑娘天生神力。

    “多吃点儿,就跟在自己家一样,别客气。”周母频频往小姑娘碗里夹菜。

    这孩子她也瞧出来了,不是个挑嘴的,什么菜都夹,而且胃口很好,看着这小姑娘吃东西,她都觉得自己能再多添半碗饭。

    相比之下,自家小儿子那可就太龟毛了,肉只吃瘦的,不吃肥的,姜味儿重的菜不吃,蒜不吃,茄子只吃蒸的,不吃炒的

    哪怕是亲儿子,周母也嫌弃毛病多,这也就是小儿子生下来体弱,以前容易生病,所以才没遭她这个当娘的毒打,不然这挑嘴的毛病早就给改回来了。

    一同吃饭的苏苑也发现了,她上辈子好不容易才让六郎把挑食的毛病改了,现在又旧态复萌,而且瞧着还更严重了。

    当着人家父母的面儿,苏苑没好意思说什么,毕竟在这老两口眼里,她们俩还是未婚的夫妻,说是把婚事定下来,但三书六聘一样都没走呢。

    等着吧,上辈子能改的毛病,这辈子也一定能改。

    目送儿子把小姑娘送出门,远远的看不见人影了,周父这才开口“就这么定下了”

    镯子给了,留人小姑娘在家吃饭,吃完饭还让儿子把人送回家,这一路上会遇到多少人,乡下人不讲究定亲,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在一块走,那跟定亲也没什么区别了。

    “我瞧着挺好的,性子不错,听谈吐也是读过书的人,再说了你儿子挑剔成那样,咱们要是不同意,将来不一定还能找到喜欢的,要是打一辈子光棍儿,那你就哭去吧。”

    “我也没说不同意啊,怎么就我去哭。”周父哭笑不得的道,“我觉得也行,是正经人家出来的姑娘,目光清正,而且大大方方的,将来怀城要是做了官,这样性子的小姑娘也能帮着交际,挺好的。”

    夫人和儿子都同意了,那他肯定不会反对,尽管他更希望儿子可以娶官宦之女,可能不能娶得上,那是儿子的本事,他这个当爹的没那份能耐。

    也是巧了,吃饭之前,学堂就已经放学了,按理来说,苏苑是不太可能在回家路上遇见苏大郎,可偏偏还就遇着了。

    从周家出来走了没两步,就遇见了背着书箱的苏大郎。

    前院,也就是学堂的大门早就已经锁上了,就算是学生好学要读书,那也是回家读书去,不可能磨蹭到现在,蹲在私塾门口读书。

    更别说这位背着书箱,手头可一张纸都没有。

    “二丫,周兄,你们这是”苏大郎一脸揶揄的道,他果真没有看错,之前那个身影就是二丫的。

    好家伙,他都不敢想的事儿,还真让这丫头给办成了,周家门都已经上了,又是周怀城送出来的,瞧这两人欢喜的模样,怕是先生和周夫人都已经同意了吧。

    “苏兄这是在门口喂蚊子呢,我们在里头吃晚饭,蚊子在外头吃晚饭,用膳的时间倒是相差无几,就是可怜苏兄了,一番菩萨心肠,舍己为人,像苏兄这样的大善人不该读书,该皈依佛门才是,这样方才能度天下更多的生灵,让更多的蚊子吃饱饭。”

    看起来温文尔雅的人,说话一派的云淡风轻,苏大郎一直都把周怀城当做自己的目标,就是没想到被他当做目标的人嘴巴这么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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