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菜是白宪之今天在菜市场一个阿婆那里买来的,是阿婆自己泡的酸菜,他看了看,泡的时间不算太长,有酸味但还没到能把人牙酸掉的那个程度,用来做盖饭还是可以的。
快速几刀将酸菜切碎,将酸水挤掉,在冷水中浸泡一小会儿。酸菜其实并不适合炒制,它最适合的应该是熬汤,将酸味都熬在汤中,给其他配料都浸上一层独特的咸酸味。
但这个泡菜没那么酸,做汤就不适合了,炒制也还是有点酸,所以要用水将其中的酸味带走,这样才达到最好的炒制效果。
几分钟后,其他配菜准备完毕,白宪之将酸菜从水中捞出挤干,放入干净碗中,点火开炒。
……
张小丽在外间越想越后悔,就在刚才她把跟自己相恋五年的男朋友捉奸在床,心里很难受,现在一点儿胃口也没有,点餐也不过是觉得这家店的老板人很好,所以投桃报李。
可是老板竟然要给他做酸菜肉丝盖饭,张小丽想起自己之前吃过的酸菜肉丝,酸菜酸得不行,连带着肉也咸得不得了,就算就着米饭吃,也是一种非常痛苦的体验。
这么一想,张小丽更没有胃口了,她想等会找个借口让老板打包吧,这么好的人,她也不愿意伤了老板的心。
心里有了打算,张小丽不再烦躁,坐在凳子上静静等着,整个饭店只有她一位客人,长得还蛮好看的老板在里面专门为她做东西,外面是倾盆的大雨。
别说,对于刚分手的张晓丽来说,这样的感觉很好,她想就算酸菜肉丝不好吃,她以后也回来多光顾这里几次,毕竟这家店也算是见证了她人生的一个狼狈时刻。
就在这时,厨房里‘滋——’的一声响起,几秒后,一股泛着酸的香气传了出来,张小丽不自觉的朝着厨房的方向倾身。
空气中的味道带着酸味,的确是酸菜的味道,可是又好像跟她之前闻过的不一样,没那么酸,也没有那股酸菜泡久了的腐味。
反而勾人无比,只是闻一闻,张小丽就感觉到自己好像有点饿了,口腔的唾液被酸味勾了出来,这时张小丽才想起其实酸菜是一种很开胃的食物。
她放下了手机,在空气中飘散的香味中期待的看着厨房,只是闻到了味道而已,张小丽就已经把自己之前那些打包之类的想法抛到了脑后。
开玩笑,闻起来都那么香!吃起来怎么可能不好吃!
几分钟后,白宪之把酸菜肉丝舀在了饱满晶莹、颗粒分明的米饭上,黄澄澄的油汁瞬间沁入了米饭中,给米饭染上了诱人的颜色,深色的酸菜和白色的肉丝混合,颜色相差很大,但却莫名的让人口舌生津。
当着一盘盖饭摆在面前的时候,张小丽甚至腾不出眼神去看看老板,她迫不及待的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饭,上面是切成条状的酸菜和几根肉丝,她咽了咽唾沫,立刻把饭送进了口中。
“小心烫!”
白宪之没想到这个女孩儿动作那么快,他还没来得及提醒,她就已经把饭送进了嘴里。
“唔,好烫!好烫!”
白宪之给她倒了杯冷水,张小丽囫囵着把饭吞下,但舌尖已经尝到了那股味道,她端起冷水干了一口,朝着白宪之竖起了大拇指:“好吃!老板你的手艺真是不得了,我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酸菜肉丝!”
白宪之脸上有了笑:“谢谢,不过还请你注意不要再烫到了。”
张小丽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老板你做的太好吃了,控制不住啊!”
说完,她低下头赶紧舀起一勺饭菜,这次她吹了吹才送到嘴里,白宪之放下心走进厨房,在进门之前他转身看了一眼,外间的女孩儿已经吃得眯起了眼睛,让人从她的表情里就看出了她是真的觉得这盘饭很好吃。
一大盘酸菜肉丝盖浇饭在五分钟后被吃了个精光,张小丽看着光可鉴人的盘子只觉得罪恶,她可是那个美美的小仙女啊!常年节食,在任何食物前都能控制自己只吃一口的仙女!
可是现在她竟然狼吞虎咽的吃完了一大盘酸菜肉丝盖饭,这实在是太罪恶了!
罪恶归罪恶,张小丽在心里已经开始考虑起下次来这家店的时间,减肥诚可贵,美食价更高!大不了她在这里吃了之后回去多跑两次健身房!
张小丽离开店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她转身抬头看了一眼这家店的招牌:三千食舍,这名字还挺有格调的,配得上老板的手艺。
想了想,她掏出手机拍了张照,发到了微博——
#[图片][图片]
发现一家宝藏小店,老板长得帅,手艺也是一绝,有机会还要来多吃几次!#
作为一个上市企业的HR,张小丽还是认识不少人,很快就有不少人给她点赞,还有问这家店的位置,把地图上的位置发到了微博,她下意识一刷新,立刻就看到自己前男友的评论——
[爱丽一生]:丽丽,对不起!你还在那里吗?我马上来找你,你听我解释!
张小丽冷笑一声,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哪有美食来得好,她反手就把前男友删了,各种联系方式该删的删,该拉黑的拉黑,从此她不再是张小丽,而是钮祜禄 . 张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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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梧桐巷是热闹的,在这里居住的大部分都是已经退休的老人们,天才亮不久,他们就起了,在梧桐巷里活动老胳膊老腿,顺便聊聊天,东家长西家短的。
“听说巷子那家饭店的老板换人了?”
“哎哟,可不是么,卖猪肉的老王跟这新老板接触过,说是老白突发脑溢血,送到医院没抢过来,就这么去了,这新来的老板是老白的外甥呢。”
有人叹了口气:“这可真是……”
“……我们这些老胳膊老腿也不知道哪天就没了。”
一时气氛有些许的沉重,一位老太太打破了沉默:“都是这么多年的老伙计了,咱们还是帮衬着点儿老白的外甥,老白那家店从来就没什么人,一个老头守着还行,这一年轻人守着怎么看都不像话,我们时不时去去,也能给店里添添人气。”
其余几个老人纷纷点头表示同意,不过在分别的时候几人脸上带着土色,那什么,老伙计是老伙计,老白做的东西也是真的难吃啊,希望他的外甥不要深得他舅舅的真传吧。
上午十点,刘青山起了,他咂摸了一下嘴,心里对昨天还能吃到嘴里的小炒肉拌面念念不忘,这一想他的肚子就咕咕咕叫了起来,有起床困难症的刘青山翻个身利落的起了,飞快的洗漱之后,他跑到厨房拿起昨天的两个碗就要出门。
“你去哪儿?”刘母从阳台上走出来,疑惑的看着刘青山,这小子今天也起得太早了。
刘青山哂笑两声,举着两个碗道:“嘿嘿,妈,我这不是去还碗么。”
刘母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想去三千食舍吃早饭?”
刘青山:“嘿嘿嘿嘿~”
刘母清了清嗓子:“……多拿两个碗去。”
刘青山看着自己母上大人眨了眨眼睛,有些不能理解。
刘母瞪他:“给我和你爹也买一份回来!”
……
上午十点半,白宪之从楼上下来,昨天第一天开业他只接待了两位客人,其中一个还是房东,他深觉这地方地理位置不行,太偏了,换门面肯定不行,他今晚还是做场直播引引流吧。
这样想着,他一把拉开了门,然后就被门边蹲着的人吓了一跳。
“嗬,你在干什么?”
门边的人哀怨的抬起头来:“宪之,我来还碗~”
带着刘青山进入店里,白宪之委婉道:“两个碗而已,青山其实你不用这么着急的。”
刘青山迫不及待的走到桌边,放下碗,转身期待的看着白宪之:“宪之,今天还有小炒肉拌面吗?”
厨房里的猪肉倒还有,但二荆条似乎不够了,白宪之摇头:“今天的材料不足,不能做小炒肉拌面。”
“啊~”刘青山失望喊道,“那今天有什么其他吃的吗?”
白宪之想了想:“如果你不介意多等一会儿,在十二点之前我应该能做出红烧肉。”
红烧肉!!!
刘青山眼前一亮,忙不迭点头:“可以可以可以可以,我等着!”
红烧肉是一道鲁菜,以五花肉为制作主料,可加入土豆等辅料,吸满汤汁,味醇汁浓,是绝佳的下饭菜,更难得的是它没有辣味,实在是一道征服全国大江南北的硬菜。
从小房间里拿出一块五花肉几个土豆,将土豆削皮洗净切块泡在水里,再将五花肉洗净,这块五花肉很不错,三层分明,肥瘦厚度相当,用来做红烧肉非常适合。
肉洗净放在案板上,拿起刀就要切肉,白宪之突然停了下来,他朝着外间喊道:“青山,能不能帮我个忙?”
刘青山嗖的一声钻进厨房:“什么忙?”
白宪之把自己的手机交给刘青山:“能不能帮我拍一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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