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四十六

小说:不纯臣 作者:轻微崽子
    沈书喝上了茶,脸色好看不少,白皙的面容里因热气蒸腾浮出些许微红。

    “不跟我生气了?”纪逐鸢还在收拾他的东西。

    沈书看见他的包袱里除了飞钩,还有一长一短两柄短刀,短的不过半尺余,长的有一尺来长。

    “兵器也是朱文正给的?”要自己买兵器,要寻得铸兵的能工巧匠已经不易,对于普通人而言,费用也不低。

    有些人投军不过是把家里劈柴的板斧带在身上。不过从攻下驴牌寨,朱家一路南下,几乎没吃过什么败仗,得胜占地是一,占取的地方,首先可以保证行军、运输安全,其次可以屯田产粮。第二,有地便有人,有人就有机会捎粮,人可以充作新的兵力,就地征粮也是重要的军用补给。其三,只要不是像脱脱那等倾举国之力南征,与就地驻守的元军交战,无异于利刃剖斩肥羊,缴获的军马、兵器十分丰厚。

    “自然是缴获的。”纪逐鸢带了两副绑腿,斜瞥了沈书一眼,“真没生气了?”

    沈书摇头,喝了一大口热茶,朝房门坐着,叹气道:“反正你嫌带着我拖后腿,早晚有丢下我的一天,只不过这一天早一点来罢了,要是为这等事生气,不是要被你气死。”

    纪逐鸢:“……”

    沈书黯然神伤地说:“我力气不行,脑子也笨,个子还矮,也不会排兵布阵,有事只知道大声叫‘哥’,带着我你也得分神保护我。”

    “行了行了,带你,带你。”

    沈书眼睛一亮,把茶杯丢开,猛然扑过去抱纪逐鸢,纪逐鸢连忙架住他的腰,怕他又跌到地上去。

    “但是都得听我的。”纪逐鸢想了想,拉着沈书一只手,认真地看着他,“要是有什么好办法,先跟我说,能行,则按我的命令行事。”

    沈书忙不迭点头,心里乐得不行,他以为纪逐鸢绝对不会答应,撒娇讨巧要让纪逐鸢带着他一起出战也不是头一遭,以前纪逐鸢是绝不肯点头的。

    窗外院子里的灯一盏接一盏熄灭,人定时候,纪逐鸢把沈书的包袱也收拾妥当,洗完澡,悄悄推门进来。

    “我还没睡!”沈书语气里带着难掩的兴奋,把被子掀开一角,示意纪逐鸢赶紧的。

    纪逐鸢躺上床,听见沈书小声说,他刚才把伤药也装上了。纪逐鸢有些困,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才刚用不太烫的温水冲了个澡,纪逐鸢的皮肤渐渐恢复温暖,侧身把动来动去的沈书往手臂下一压。

    “什么时候出发?咱们去打谁?都有谁?朱文正也去吗?”

    纪逐鸢让沈书吵得头疼,大手握着沈书的后脑勺猛抓了一把,沈书哼哼一声叫疼。

    “睡觉。到时候你就知道了。”纪逐鸢不放心地又说了一遍,“出门以后都要听我的,不要乱跑,知道吗?”

    沈书答应下来,却还是在纪逐鸢的臂弯里翻来翻去,后半夜才勉强入睡。这股精气神到早上正经该起床时,却烟消云散,俨然昨夜跟今晨的不是同一个沈书。

    天还没亮,沈书睡得迷迷糊糊,被纪逐鸢从床上拉扯起来,正要给沈书穿衣服,沈书揉揉眼睛,看一眼纪逐鸢,立刻想起今天要去做什么,心中暗暗紧张,精神上不敢再困,麻利地穿好衣服。

    待沈书要下地,纪逐鸢蹲下去拍拍他的腿,给沈书系好绑腿,叫他看仔细,下次就得自己来了。

    “皮甲。”纪逐鸢取出一套小的给沈书。

    沈书看他穿戴,跟着纪逐鸢的动作,虽然慢点,总算也把自己收拾整齐,且没有出错。他学习起来很快,心思也细。

    纪逐鸢似乎一直有点出神,一直到用完早饭,同穆华林道完别,跟着一队三十人的步兵出发,沈书腰挎单刀,这才彻底明白过来他和纪逐鸢要做什么。

    不远处纪逐鸢也是一样装扮,押送另外一架板车。

    每一架车上是数十个麻袋,重达数百斤,每车套一头驴,由两名步兵押送,徒步一段,坐板车行进一段。每隔两个时辰停下来休息,吃点干粮,喝水,更重要的是喂驴。

    野外的田埂上积雪尚未消融,风吹在人脸上生疼,有人生火,捧雪煮化以后不待沸腾便给人喝。纪逐鸢喂完驴以后,就着别人生起的火堆,用战友的小锅,给沈书煮了点热水喝。

    纪逐鸢要吃雪时被沈书阻止住,沈书把剩下的半锅水递给纪逐鸢。

    纪逐鸢看了一眼,还是喝了,让沈书把手里没吃完的半块饼快啃掉。

    “我们要把这些,送到哪里?”

    “送到十里镇。”

    “十里镇在哪?”沈书从来没听过这地名。

    纪逐鸢道:“不远,出城后往东南方向沿官道行军一天一夜,领队的人知道,到地方以后有人接应,会有人来卸货,咱们再把粮食押回城里。”

    “是用这些盐……”

    纪逐鸢捏了一下沈书的嘴,沈书即刻会意,不再问了。这一小队人马是要押送这十三车盐,到另外一地去置换成粮米。对方是谁,要换多少,从哪里过去,都不需要沈书这个级别的小兵过问。

    再度启程后,沈书留意到,有两名士兵并不押送盐车,其中一人身上还带着地图,两人看上去年纪都不小。整支队伍里除了沈书自己,还有一人看上去同沈书差不多年纪,第二次歇脚时,沈书主动过去找那人说话,得知他只比自己年长一岁,唤作温歆。

    车从驴背上卸下来,轮到纪逐鸢去给驴喂食,沈书年纪太小,同车的伙伴一路都在主动照应他。

    “那是我哥。”沈书指给温歆看。

    温歆怯懦地看了一眼,脸上不禁流露出羡慕:“你还有哥哥,我哥哥让人杀死了。”

    “不是亲哥。”沈书道,“你也可以认个哥哥。”

    温歆看着火苗没有说话。

    沈书看纪逐鸢给驴喂完草,招手示意他过来,三个人围坐着各自吃带来的干粮,天色已晚,走了这么久,停下来的时候难免就觉得脚疼。

    “你脚还好?”纪逐鸢让沈书把鞋子脱了给自己看看。

    沈书满脸通红,难为情地连忙拒绝:“吃饭呢!”

    “你脚又不臭。”纪逐鸢看沈书不愿意,也只好随他,仅仅在沈书介绍的时候朝温歆点了点头,就不再同他说话。一顿吃喝后,纪逐鸢叮嘱了两句让沈书待会天黑以后警醒一些不要打瞌睡,跟紧前面的火把。

    “会有人来劫车吗?”沈书有些紧张,却并不害怕。

    温歆靠在树上瑟缩了一下,同样把纪逐鸢紧盯着。

    “应该不会。”纪逐鸢道,“听命令就是,让休息就休息,让吃饭就吃饭,回来时更要打起精神来。”

    “行百里者半于九十。”沈书道。

    纪逐鸢嘴角勾了一下,伸手揉他的头,道:“对,是这么说。要出发了,回你车上去。”

    沈书从地上起来,拍拍坐得有些湿润的屁股,跟纪逐鸢走出几步,纪逐鸢突然停住脚,回过身,一手比在沈书的头顶,往自己身上划拉,已能与他齐肩。

    “小萝卜头长个了。”纪逐鸢笑道。

    沈书不以为然,晃了晃脑袋:“哎,哥你别碰我头,摸多了长不高!我还小,还会长得更高。”

    纪逐鸢一手搭在沈书的肩头,注视他的双眼,欣然道:“那你得用力多吃。”

    “遵命!”沈书退后一步,工整地朝纪逐鸢抱拳行礼。

    纪逐鸢唇角的笑意愈发明显,仍问过他脚到底疼不疼。

    沈书走了几步给他看,见沈书走路姿势没有异样,纪逐鸢才放心,让他回车上坐着。

    白天里晴好,晚霞也瑰丽无比,一众人等在醉人的霞光里赶路。行军疲累,士兵们彼此并不交谈,类似这种小支队伍执行的松散任务,既不是突袭,也不是进攻,而是押运物资,在沈书看来是很轻松的活计。

    一路还能当游玩,还有驴车坐,简直比在敢死队不知道舒服多少。然而沈书抬头张望,却只见到大家埋头赶路,队伍后面的温歆也是一脸茫然坐在车头赶车,沈书朝他挥了好几次手,温歆才看见他,手里的小鞭子抽出一圈,失了准头地落在驴背上。

    有的人靠在盐袋上打盹,睡得嘴巴大张,口水横流。

    还有几个人不在车上坐,反跟在车旁徒步。那些年纪稍长的人,苦着脸,神色麻木茫然,走走停停,一会又上板车坐着捶揉腿部。

    沈书爬过盐袋,坐到正在赶车的同伴身边,这人唤作张世,比沈书年长十岁,濠州之围解除后,便一直做押运兵,赶车技艺娴熟,甚至沈书觉得这头驴认识张世,张世才不让他喂驴。

    “张哥。”沈书近前去,小声唤了一声。

    张世没想到有人会来找他说话,险些把鞭子掉到车轱辘下面去,幸而小指勾住了鞭子上的结绳。

    “啥事儿啊?”张世压低嗓音问沈书,留神地让车子绕过面前的一个大坑。

    “怎么大家都愁眉苦脸的?”

    张世答道:“嗨,又没什么事情好高兴的,车轱辘一碾,到处都是灰,自然要把眼睛眯着点,把嘴闭紧,不然可不吃灰了?”

    “咱们这趟能换多少粮食?”沈书问。

    张世:“这我不知道,粮食总是不够吃,这么十几车,顶多也就是拉回去十几车粮,都不够大军吃一天的。”

    “一天像咱们这样的队伍能派出来多少?”沈书坐在张世的背后,跟他闲谈,顺便可以让张世在前面挡着点灰。

    “十来支吧,周遭能换粮食的地方都找着换了,不是长久之计。你是第一次来,这一队里有一半都是头一回干这个,现在没仗打,等于坐吃山空,当家的心里也着急。”

    “当家的?”沈书心里暗自好笑,怎么这么像山大王,转念一想,从贾鲁手底下劫后余生之后,彭大和赵君用各自称王,于是除了这二位,濠州派系众将撑死也就是个节制元帅。而这些元帅手底下,所谓的将军更是不计其数,且各自为政,张世如此称呼也没什么不妥。但显然不是称呼郭子兴或者朱元璋了。

    果然,张世是朱文正手底下的老兵,他所称的当家,正是朱文正。而张世这人,虽只有二十五岁,也已辗转追随队伍两年,朱文正寻亲找到朱元璋后不久,张世便被分到朱文正的队伍里。

    “不过弟兄们都靠着咱们押运队吃饭,有时候运气好,遇上敌人的散兵,顺手的事。能碰上小支元军最好,有时候还能缴获武器和战马。”张世曾经有一次碰上逃跑的元兵,一番混战,他都不知道刀和自己谁先动手,说到这里,张世恹恹的神色一扫而空,“我一个手起刀落,那元人士兵就被我砍下头来,脖子上碗口大的一个血疤,人倒在地上尚且没有死透,尸体犹自滚动数圈才彻底不动弹了。那一次我们收获颇丰,缴获战马十匹,还有二十余车粮草,牌头也升了职,现在已是百夫长了!”

    张世不无艳羡地说:“再过个一两年,许是我也能混个百夫长做做。”

    “时也运也,若非恰好那日你们押运,也就碰不上这支元人部队,若非恰好碰上的是运粮队,就不能缴获这么多战利品,那名牌头也就不能那么快升职。”对于寻常人而言,这是乱世的好处,承平盛世,按照元代编户制度,底层的汉人与南人,不仅自己这一代不可能有大造化,就是世世代代传下去,也无非是从下户成为中户,稍有动荡周折,便又成为下户。

    而今天下大乱,却给了不少人翻身做将军的机会。

    驴车晃晃悠悠地驰入一片山林,夕阳自西方坠入绵延至天际的林梢尽头,光秃秃的树林抖落一地厚实的枯枝败叶,偶有幸存,亦不过是苟延残喘。

    “是嘛。”张世的脸庞隐没在阴影里,手里的鞭子却未有半点迟疑,啪的一声击中驴臀,“只是许久没碰上那么好的机会了,就那一次,这几次押运都无事发生。既没有山贼来抢,鞑子也被战得胆儿颤,不敢到南方来,现在寒天腊月,更难得碰上一个劫道的。”

    沈书听得乐了:“张哥像是挺失望?”

    “也、也不是,没人来抢,弟兄们就没有立功的机会,回城不到三五日,又要押车出来,一路上枯燥得很。”张世叹了口气,呼出的热气在空气中凝成一道白色烟柱,又被才挂上的夜幕透穿成为灰色。

    沈书说不好是因为夜色,还是这一刻张世的眼睛里真就是一片空茫,可他也不过才二十五岁,正是要娶妻成家,传承祖业的年纪。

    “就不知道要打仗打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就会把命丢了。”话才说完,张世头突然重重一晃,驴车猛然刹住。

    后面的人一阵叫骂。

    张世连忙大声道歉,重新挥鞭,把驴头拨正,方才同沈书说话,险些把车赶到一棵粗壮的大树上去撞得四分五裂。张世连忙定下心神赶路,让沈书不要同他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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