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奖?什么玩意儿。”
王榛皱了皱眉,他这人向来运气很差,公司年会抽签嬴礼品的时候,七进五他准是六号,等到了五进三,他又成了四号。
不过也许在这个游戏世界里,王霸天这个人物的运气会好一点儿呢。
他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打开了人物数值面板。
【姓名:王霸天】
【智力:94】
【体力:82】
【资产:一万万亿】
【幸运值:-1】
王榛:“……”这人都已经倒霉到幸运值为负了吗!
他带着一脸霉气关上了面板,不信邪地点了一下屏幕上的转盘,三秒钟后,一行金光闪闪的大字跳了出来——
“恭喜您,抽中了#林木的演唱会情侣座门票#两张!”
点进去,电子票的标题是两个遒劲有力的大字——“十年”。
附图是一张张力满分的海报:一位穿着银灰色皮夹克、身形修长的青年站在舞台中央,背对着台下疯狂的人群,一手抱着红色的电吉他,一手高举话筒,仰头望天,背景是星河璀璨,万丈光焰。
林木?
王榛心想这是哪个明星,居然起了个这么不吉利的艺名,然后突然想起来,似乎,好像……白娇娇的电脑桌面上,就是这人的同款海报。
他的心思一下子就活络起来了,抬头问小精灵:“这算是支线剧情吗?我觉得这个林木应该也是重要NPC之一。”
小精灵想了想:“应该是的。不过这个世界已经自动补全了游戏中缺失的逻辑链,所以你会和他有交集,也是正常的事情。”
王榛沉思片刻,上网搜了一下关于林木这个人的信息,结果找遍全网,竟然没有一张清晰的正面照。
资历上写着,这林木是个网络歌手,从少年时期就在一个小网站唱原创歌曲,最后被某个大火的电视剧买下当主题曲,就此一举成名。后来十年间,又陆续创作了不少神作,这次是应粉丝要求,在不露脸的前提下开一场演唱会,作为“出道”十年的纪念。
“有点儿意思,”他点评道,“这人坚持不肯露脸,要么是因为长相奇丑无比,但看背影至少是个八分帅哥,所以基本pass;要么就是因为他的身份不便于公开,唱歌只是一时爱好。”
但点评完之后王榛就觉得自己傻了——这人的经历一看就是策划设计出来的杰克苏人物背景,自己居然还认真分析了一通?真是越过越糊涂了。
他本来的打算是带白娇娇去看林木的演唱会,可一查才发现,票早八辈子就被抢光了。
“所以我刚才真的是手气爆表?”非酋王总不可置信地喃喃道,“我不信,不可能!”他的眼神瞬间凝重起来,表情如临大敌:“还是说,这场演唱会上会出什么事故?”
小精灵:“……”就没见过这么咒自己的。
踌躇再三,王榛最终还是不愿错过这次难得的机会。这林木是个民谣歌手,但除了民谣以外,也会唱一些流行和摇滚,他听了两首,确实不错,其中有几句歌词很戳他。
“这还是我第一次去听演唱会呢。”王榛道。
小时候没钱,长大后没时间,人生就是如此操蛋,缺钱的时候时间大把,缺时间的时候,却用再多钱也买不来了。
他有点儿小期待,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就绕到了秘书部,诚恳地邀请了女主。
虽然已经打定主意,就算白娇娇不去,这场演唱会他也是要去听的,但作为林木歌迷的白娇娇,怎么可能放过这次机会?她又惊又喜,当即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演唱会的时间就在今晚六点整,王榛西装革履地等在王氏集团的楼下,在众人仰慕的视线中,以每分钟三次的频率,疯狂看表。
啧,下楼早了。
幸好,程秘书的来电稍稍缓解了尴尬:“王总,已经安排好了。到时候演唱会开场前,林木的经纪人会带您和白小姐到后台,他说了,签名合影什么的都没问题。”
“好。”王榛沉声道,“辛苦你了。”
程秘书受宠若惊:“哪里!不过王总,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说。”
“能帮小芳她们也带一份签名回来吗?”程秘书道,“我们上大学那会儿,都是听着林木的歌长大的。”
“没问题。”王榛一口答应下来。正好,这时候白娇娇也到了,他就挂了电话,还颇为绅士地为女主拉开车门,道:“白小姐,请……进……”
他抬起头,看着白娇娇的这身打扮,脸上的笑容一僵。
白娇娇头上戴着闪光的米老鼠耳朵,脖子和手腕上都挂着布灵布灵的闪光环,胸前还别着一个大大的小灯泡徽章,上面写着“林木最帅”,整个人就像是一只巨大萤火虫在闪闪发光。
在驾驶座上坐好后,她羞涩地冲王榛道了一句谢,然后从兜里掏出一个同款小灯泡徽章,兴奋问道:“王总,您要不要也别一个?”
王榛皱眉,下意识道:“你认真的?这玩意儿也太幼稚……”
“叮咚~【白娇娇】好感度-1,目前数值:20。”
“——但看上去还挺可爱的。”他当场表演了一个大喘气,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折,“我戴!”
忍辱负重的王总咬着牙,给自己的高级定制西装也别上了价值三块五包邮的小灯泡徽章,总算挽救回了那一点好感度。
没事,他边开车边在心里安慰自己,连秦傲天都能放下身段戴哆啦A梦头盔,自己别个小灯泡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么一想,他心里顿时就宽慰了许多。
——直到他们到达了目的地。
第一次看演唱会的王榛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的人山人海,林木都还没上场,一个个就化身尖叫鸡,各种闪光应援横幅看得他眼花缭乱,头晕脑胀。
年纪大了,跟不上趟了,他想。
总裁大人穿着一身正装,身子笔挺地坐在前排的位置上,旁边的白娇娇早就跟周围的同好聊的热火朝天了。他夹在狂热的人群当中,就像是一只误入了二哈大军中的狼,遗世独立,外加一脸懵逼。
还好,匆匆赶来的经纪人解救了他。
王榛长吁一口气,在众人羡慕嫉妒的目光中,带着白娇娇来到了后台。
化妆镜的灯光明亮而刺眼,海报上印着的青年正低头坐在椅子上,随手调试着琴弦,脑后的长发随意地披散在肩上,颇有资深音乐人的风格。
“阿木,王总和白小姐来了。”经纪人走过来对他道,“别忙了,手头的事儿先放一放,王总可是特意来听你唱歌的。”
青年掀起眼皮看他:“外面会场里这么多人,有谁不是吗?”
“你……”经纪人一噎。
王榛笑了,他心想这年轻人还挺有个性,他喜欢。
他伸出手,道:“初次见面,大明星。”
“明星当不起,我就是个唱歌的。”林木放下吉他,起身与他对视,“我……”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愣住了。
王榛愣住,不仅是因为这年轻人的长相实在是帅的惊天地泣鬼神,和之前猜测的见光死完全不同,还有一点就是,他的眼睛长得特别像秦傲天。
轮廓像,神韵像,但却多了一份锋利如刀、咄咄逼人的攻击性。
至于林木发呆的原因,除了他本人,估计世上也没人知道了。
青年出神地看着他的脸,片刻之后,视线缓缓下移,又呆呆地看了王榛别在胸前的“林木最帅”几秒,脸颊逐渐浮现出了浅浅的红晕,和方才那副厌世叛逆青年的模样完全不同。
王榛:“……”好纯情的年轻人。
林木有些狼狈地移开视线,咳嗽一声,匆匆和王榛握了下手。
“幸会,王总。”
白娇娇一个箭步冲过来,挡在王榛的面前,高高地举起签名板:“林木,我喜欢你很久了!我超级超级喜欢你那首《醉里》!能给我签个名吗?”
“可以。”林木大概是被她闪到了,顿了一下,才勉强点了点头。旁边的经纪人顿时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他接过签名板,刷刷刷写了两个大字——“三木”,组合起来正好是他的艺名。但他过于潦草的练笔写法,却让签名看起来更像“王木”而非“三木”。
不过签名让人看不懂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王榛也没放在心上。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林木帮自己足足签完了十几块签名板,写完后不得不甩了甩手腕才让手指恢复灵活,这才想起来人家是马上要上场弹吉他的人,自己却在这里劳人费神给员工签名……
“实在抱歉,”他满怀歉意道,“下次……”
“下次有空一起出来吃饭吧。”林木脱口而出。
王榛愣了一下,笑道:“好啊,我请客。”
随着时间的逐渐逼近,外面的呼喊声也愈发热烈。王榛道:“那就不打扰你准备了,我们先回去了。”
“等一下,”林木突然叫住了他,“王总,冒昧问一句,你最喜欢我的哪首歌?”
王榛心道幸好自己昨天听了两首,不然这会儿连个名字都报不上来多尴尬。他笑道:“虽然我觉得《入网》也很不错,但最喜欢的……唔,还是那首《轻狂》吧。”
“我知道了。”林木定定地看着他,轻声道。
等王榛走后,经纪人长吁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幸好,这次你没犯毛病,做的不错,王总他看来还是挺喜欢你的。”
林木的眉宇间浮现出一丝厌烦,刚要远离他,听到后半句,立刻抬头:“你觉得他挺喜欢我的?真的?”
经纪人点头。
然后,他就无比诧异地看到,他心目中的那个孤僻又乖戾、仿佛周身都长满尖刺的青年,竟为了这一句毫无根据的猜测,缓缓露出了一抹发自内心的真挚笑容。
*———*———*
王榛出了后台,就随手拍了一张签名板的照片发给程秘书。
这是身为老板的小体贴,虽然是小事,却对增加员工的归属感非常有效。
程秘书果然秒回,感动的涕泪横流:“王总!太谢谢您了!”
然后转手就发了个朋友圈:“这么好的老板哪里找?去演唱会还帮忙带签名!”
正暗搓搓窥屏的秦洲一愣,他盯着那张林木海报的配图足足十秒,嘴唇渐渐抿成了一条线。
他一个电话就敲了过去。
电话很快就被对面接通了,秦洲的声音低沉,恍若风雨欲来:“我当初怎么和你讲的?离他远点!”
林木握着手机,背着吉他,站在台下的黑暗中,许久都一言不发。
“说话!”
“你老了,”他忽然道,“才几年的功夫,就变得这么畏手畏脚,我看不起你。”
秦洲强压着怒火:“我就是你!你又懂些什么……”
“我才不承认你是我。”林木毫不客气地反驳,“我是不懂,但我知道你就是个胆小鬼。”
他冷声道:“你没做成的事情,我来做;你当初的遗憾,我不会再重蹈覆辙。”
说完,不等秦洲回答,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青年随手拨了一下琴弦,电吉他的声音响彻夜空,随之响起的,是人群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戴上面具,他深吸一口气,走上了星光璀璨的舞台。
背后的电子屏上,缓缓浮现出一行大字——
“我们的十年。”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