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朝在现实的世界也叫“秦朝朝”,穿书前的那个晚上,她躺在床上看了本《霸总爱上我》的玛丽苏言情小说。
女主沈梦蕊二十五岁,家境困苦的研究生,因为偶然(作者设定)的机会进入闻氏集团旗下的一家子公司——佳语科技。
从而遇到了冷漠矜贵,海外留学归来,刚接手佳语科技,为掌管整个闻氏集团打基础的男主闻先言。
沈梦蕊并不是无脑小白莲,她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知道闻先言是佳语总裁后,她的目标就很明确,她要得到这个帅气多金男人。
与男主的每一场偶遇,都是她的精心设计。每一点默契,都是她暗中观察后一点一点培养起来。每一次暧昧对视,都是她练习了一次又一次……
在闻先言掌控了闻氏集团后,沈梦蕊如愿当上了豪门当户对少奶奶。
此处值得一提的是,女主的废柴弟弟也在女主的帮助下接管了佳语,带领沈家开启了新篇章。
而女配“秦朝朝”的存在,完全为了衬托女主的温柔大方,以及烘托男主与女主之间坚贞不渝的爱情。
原主“秦朝朝”是本来乃是天之骄女,家里有钱,长得又好看,奈何偏偏喜欢闻先言,为他痴为他狂。
最后求而不得,不仅惹恼了闻先言,毁掉了闻家与秦家多年的交情,还把秦氏落入他人手里,自己落魄而逃,流浪他乡。
秦朝朝吐槽作者太年轻,像沈梦蕊和闻先言这种家庭背景、成长环境相差太大的两个人,根本处不到一起,现实生活中门当户对真的很重要。
没想到一觉醒来,秦朝朝就穿成了只有三个月大的同名女配。
漫长的婴儿时期,秦朝朝逐渐失忆了。
直到今天遇到女主,展开了剧情,她才渐渐想了起来。
“妈,不行不行,该上班还是得上班的。”秦朝朝想到自己在书里的结局,立马说。
小说里,原主“秦朝朝”在佳语实习的这段时期对她以后至关重要。
正是因为她在佳语实习的时候,因为沈梦蕊和闻先言走得太近,闹了几次脾气,最后赌气离职了。
后来这件事,被秦家其他人参到了董事会。董事会的人,借此为由,说秦朝朝定性不足,能力不够,资历太浅,一直阻止她进入秦氏的高级管理层。
而且,闻先言这个人,虽然他找老婆的眼光不太好,但是不可否认,个人工作能力还是很强。
别看现在佳语规模不是很大,但是在闻先言的带领下,发展极其速度,几年后就成为了业界的旗帜。
他的事迹,堪称业内传奇。
从佳语出来的员工,每个人薪资都能翻几番,普通员工出来也能领带一个团队。像她这样能跟在闻先言身边学习,那更是可遇而不可求。
最重要的是,小说中,秦氏和闻氏合作的机会,也被秦朝朝搞砸了。
以至于原本的制造业老大错过了转型发展的好机会,慢慢没落了。
在父亲秦明去世,职场小白秦朝朝没两年他人便被算计,踢出了秦氏。
所以秦朝朝立马说:“妈,不行不行,班还得继续上。”
秦朝朝想,等她实习一结束,就立马回去慢慢接手秦氏。
她都给闻先言做过秘书了,那帮董事会的老家伙肯定不会有什么话说。
叶美心还没说话,秦明就冲上来痛心地说:“朝朝,虽然我也挺喜欢先言那小子的,但是你也不能因为他连自己的身体也不顾啊。”
“对对对,你要是想见先言,我们明天把他邀请到家里来。”叶美心拉着秦朝朝的手,头一直点。
“爸,妈,我不是想看闻先言,我是想多跟着闻先言和温庭玉他们多学点东西。”秦朝朝一脸诚恳。
啊?
叶美心和秦明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一脸的不相信。
秦朝朝一手搂着叶美心,一手搂着秦明说:“爸妈,你们想想我这才刚上第一天班就开始请假。以后我回来接手工作了,被别人拿这个当话柄的话,我还怎么管下面的人?不管怎么样,我现在就得拿出姿态来呀。”
“而且,闻总身上还是有很多可学之处的。”
秦明倒是没想到秦朝朝真的想接管秦氏了,他点点头。
“先言是年轻的这一辈中最杰出的人才,他的思想,我们老一辈已经跟不上了。”
“你能有这样的想法,爸真的很开心,我还以为秦氏真的要拱手让人了呢。”
这里不得不说下,小说里秦朝朝确实有这样的想法。可惜就算她把秦家家业双手奉上,闻先言看都不看一眼。
做舔狗做成“秦朝朝”这样,简直就是舔狗届的楷模了。
独自美丽不好吗?
呵呵,作者把“秦朝朝”写成这样,简直就是仇富仇美!
现在秦朝朝已经想起全部了,她表示自己之前是被作者降了智,才会厚着脸皮纠缠闻先言那么多年。
自己有钱有颜,为什么非要做别人舔狗?
小鲜肉他不香吗?
萧亚轩她不快乐吗?
老娘不干了!
舔狗女配谁爱当谁当!
“哎呀,忘记和你们说了,我早就不喜欢闻先言了。他对我来说,就是普通朋友。”秦朝朝为了让父母相信,放了大招,“我大学同学汤成君认识不,我改喜欢他了。”
“什么?”叶美心和秦明异口同声道。
“真的。”秦朝朝咧开嘴,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比真金还真。”
叶美心半信半疑,主要秦朝朝十来岁就跟在闻先言屁股后面,天天先言哥哥长,先言哥哥短的。
就连“我长大以后要做先言哥哥的新娘”这句话,秦朝朝也是不羞不臊地一直挂在嘴巴。
不过秦朝朝二十一二的年纪,正是少女多情的年纪,喜欢上别人也是正常的。
汤成君她倒是知道,汤家小公子,长得唇红齿白的,听说去做明星了。
对于秦朝朝的移情别恋,叶美心也不知道是该高兴呢,还是该不高兴呢!
毕竟,她心里更担心的是,和闺蜜陈冰之做不了亲家了,该怎么办呢?
“汤成君?就那个跑去演戏了的小红毛?”秦明难以置信,女儿这审美变化也相差太大了吧。
秦朝朝无奈地说:“爸,人家戏演的可好了,可是未来的影帝啊!”
爸,你会为现在说的话后悔的,要知道以后你会成为汤成君爸爸粉……
还有妈,你也别皱眉头了,以后会发现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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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秦家主卧,秦明和叶美心默契地各自沉默,翻来覆去。
“老秦,你还记得汤家小公子长什么样那?”叶美心瞪着天花板问。
秦明又翻了个身,叹了口气说:“当然记得,朝朝生日会,他一头爆炸了的红发,大花裤衩,夹脚拖鞋,我能忘记吗?”
这下又轮到叶美心又翻了个身,叹了口气,小声嘀咕:“还不如喜欢闻先言。”
同样,恢复记忆后,刺激过大的秦朝朝也失眠了。
秦朝朝对于明天的上班有点忐忑,她有点害怕见到闻先言。
毕竟曾经太舔,做了好多她看来好羞耻的事。
呜呜呜呜……
要么就做一辈子没有心的工具人,要么就从一开始就知道真相,为什么要半路觉醒?
秦朝朝羞愧地难以入睡,从床上爬起来,开始环顾房间四周。
啧啧啧,梳妆台上居然该放着她和闻先言的合照。
这张照片什么时候拍的?是她十八岁生日的时候。
那时候闻先言,是被闻叔叔自己陈阿姨下了死命令才来的。
看,这合照里,闻先言一脸的不情愿,而她笑得多灿烂。
唉,秦朝朝叹了口气。
以前自己多不长心眼啊,看把人家闻先言逼的,小小年纪就苦大仇深的。
秦朝朝将摆台反扣在梳妆台上。
她想了想,又跑到杂物间拿了个收纳盒过来,将摆台放了进去。
唔,这个带着绿帽子的小乌龟,也是闻先言送的,她十岁生日的时候。
……真丑!
她是怎么每天抱着这么丑的乌龟睡觉的?
果然爱情蒙蔽了她明亮的大眼睛。
她又将小乌龟丢进了收纳盒。
这个水晶瓶,也是闻先言送的,丢进去。
额,这个同心结,是她十五岁出去玩的时候买的。
一共买了两个,一个送给了闻先言,一个就系在自己床头了。
真,真恶心……
秦朝朝嫌弃地将同心结解下来,远远抛进了收纳箱。
就这样,不一会儿,一个48寸的收纳箱就满了。
房间也清爽了许多,秦朝朝满意地拍拍手,躺到柔软的床上,被子拉到胸口,微笑着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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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起床后,秦朝朝就开始纠结了。今天该穿什么呢?
小说里,秦朝朝为了吸引闻先言的注意,每天都打扮得性感妖娆。而且她的服饰,不是奢侈大牌,就是高级定制。
和普通人差距太大,就产生了距离感,以至于小说中秦朝朝和同事关系都不太好。
其实大家不是不喜欢秦朝朝,美女谁不喜欢?
特别是女性,其实女生比男生更好色,更喜欢看美女。
只是怕大家都怕秦朝朝看不上自己,不敢和她交朋友。
而且,工具人秦朝朝向来眼里只有闻先言,其他人对于来说,都是空气。
而沈梦蕊就不一样了,她对人热情亲切,喜欢交谈,和谁关系都不错。
所以小说中,每次原主和沈梦蕊发生矛盾时,大家都一致站在沈梦蕊那边。
现在的秦朝朝已经不是小说中的“秦朝朝”了,一切会不一样吗?
她拿出了一件牌子不太显眼的米色风衣,一套低调的黑色连衣裙。
会吧!
至少,她不会再做舔狗女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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