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只爪爪
祭司。
祭司。
您
祭司。
沈凌一直知道,自己是独一无二的。
所有的低等生物都是她的仆人,所有的仆人都渴望她的赐福,所有希望被赐福的仆人都会把她捧为独一无二的珍宝。
她可以是金子,可以是宝石,可以是那些人眼中任何最值钱、最稀有、最能给自己带来所想之物的宝藏。
而他们都会这么称呼她祭司。
祭司是教团独一无二的祭司,也是整个世界独一无二的祭司。
即便是沈凌讨厌的黎姓前任祭司当他走过,在回廊上遇见沈凌时,也不得不低下头,弯下腰。
祭司。
他只能这么称呼她,也只允许这么称呼她。
即便这个男人是上一任的祭司因为他微弱的威能,逐渐消退的天赋,无法再庇护教团的灵魂投影,所以他被自己取代
哪怕黎姓的男人关了她多少次禁闭,以长辈的口吻多少次指责她。
他都必须这样,说出这个独一无二的称呼。
沈凌喜欢对方每次说出这个称呼时仿佛吞了苍蝇的表情。
祭司。
前任祭司,她不认识的前前任祭司,乃至历史书里的前前前任祭司,他们都要对沈凌弯腰、行礼、施以敬意。
然而,遇到薛谨后,她这份认知有点摇摇欲坠。
薛谨从没有祈求过成为她的仆人,他也从来没祈求过自己的赐福。
前者沈凌适应良好不用你祈求,看在你伺候得如此讨本喵舒心的份上,本喵荣誉加冕你成为本喵最好的仆人
后者沈凌就不太适应,但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受。
她不习惯薛谨拒绝自己的赐福,觉得对方不识好歹;但薛谨对赐福的拒绝又莫名让沈凌很开心。
和她的毛绒兔子娃娃与碰爪爪的礼节一样,有种“什么东西终于完成”的奇怪酸胀感。
虽然不知道具体究竟完成了什么,但沈凌从那以后就很喜欢去蹭薛谨的手,还想把他的手臂也当成自己毛绒娃娃军团里的一员抱着睡觉。
不仅是肚子,不仅是下巴,不仅是脸颊,想摸本喵的耳朵也可以哦,这
可是本喵赐给你的特权。
但她变成人形时,阿谨再也没有抚摸过这些部位。
沈凌不怎么开心,但薛谨告诉她说,这也是种和碰爪爪同等重要的“礼节”,外面的世界异性之间彼此不可以乱碰,脖子以下的任何部位都是禁止。
好吧,她勉勉强强地宽恕了自己的仆人,遵循外面世界的“礼节”也是出逃的祭司不得而已的决定。
薛谨和她所有的仆人都不同。
薛谨不会喂自己营养剂,薛谨有一口奇妙的香气扑鼻的大铁锅。
薛谨不会给她宝石垫子睡觉,薛谨送给她很多能咬能玩的玩偶。
薛谨永远知道沈凌不知道的东西沈凌不知道的东西基本上包括外界世界的一切,但薛谨从来没有在教导她这些知识时露出失望或不耐烦的表情。
薛谨做的任何事情都看上去很好玩,沈凌可以跟在他后面在家里转上一天,并试图伸爪扒拉他触碰的任何物品。
薛谨
薛谨还会这么叫她“沈小姐。”
不是祭司。
不是昂贵稀少的宝石或黄金。
不含敬意,没有弯腰或屈膝。
沈凌喜欢这个称呼,这和以前所有仆人对她的称呼都不一样。
然而,今天,在她赶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奇怪入侵者后,薛谨又说了另一个称呼。
“孟小姐。”
区区一个有点感兴趣的战利品已经无关紧要了。
薛谨要拿走还是要丢掉,沈凌一点都不关心。
比起这些,更重要的,更鲜明的,让她恍然大悟,继而空前愤怒的
“被孟小姐用过的”
“这是孟小姐的东西”
“被孟小姐使用”
“孟小姐的”
阿谨根本就不怎么喜欢那个入侵者,为什么还要使用这种称呼
他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意思
这是属于我的称呼
从来没人这么称呼过她“沈小姐”,当薛谨说出这个称呼时,沈凌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了自己独一无二的称呼。
她骄傲地将其同等于“伟大的无上的帅气非凡的大祭司”,总之是一听到就会让她开心翘起尾巴的称呼薛谨每次轻声说“沈小姐”,沈凌都把这简短的三个字当成了漫长而华丽的彩虹屁。
因为她每次听到阿谨呼唤自己都很开心,除了这个称呼本身充满令猫开心的赞扬以外,沈凌想不出“听到呼唤就开心”的任何适当理由。
沈小姐。
没有仆人这么称呼过本喵相反,这个仆人也理应不使用这个称呼来形容除本喵以外的任何生物,因为本喵是最独特的祭司。
“沈小姐”和“祭司”,她原以为这是同等独特的称呼,只不过前者比后者还要亲切可爱一点。
今天,她突然意识到了自己愚蠢的错误。
这原来是个通用的礼貌称呼吗
“沈小姐”和“孟小姐”是同等的
不管这个人称呼自己时在炸小黄鱼、在收拾她的玩具、在整理她的衣服不管他说出这个称呼时露出怎样的表情
这是个与外界所有女人同等的称呼
这只是个该死的“外界礼节”
这一丁点、一丁点都不独特
沈凌才不要去注意语气表情这种细微的东西呢她这么伟大,这么帅气,这么宽宏大量纵容自己仆人“遵循礼节”,纵容这个仆人不来摸自己的耳朵或脸颊,纵容他“礼貌拉开距离,不触碰任何部位”,纵容他不许挠浴室门不许推杯子的各种无理要求
她已经给了这个仆人很多很多权利了
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像自己这么宽宏这么帅气的存在了
可他连基本的、独特的称呼都没有给自己
本喵怎么能和那些低等生物拥有同等的地位,本喵难道
难道
难道
等等,她以前也没怎么在乎过独特的祭司称呼啊
虽然她比所有低等生物都要高等卓越,但她才不在意那些仆人心里挂念着几个低等生物呢沈凌好歹还赐过“愿你能如愿得到你心爱的女人”这种福呢,她知道仆人们不会真的将她视为唯一。
沈凌觉得没必要和仆人们心里的独特争个高下。
她比所有女人、所有财物、所有权力都要高等,这是教团从小到大告诉她的真理,真理没必要去解释。
和以前一样,这本该是无所谓的事。
如果薛谨也在心里挂念着一个低等的“独特”,所以才对她使用这种普通称呼那也没
必要解释,没必要解释,这是仆人的失敬,仆人的愚蠢,她才是最高等的,最高等的生物不屑于搭理
“好的。你确定是这款粉饼吗,小姐”
气死了气死啦呸呸呸呸混蛋混蛋大混蛋
沈凌越想越气,越想越气,气得攥紧了肯德基甜筒皮冰激凌早就在一个多小时前被她舔完,只不过她不舍得丢掉奶白色的甜筒皮。
此时,沈凌已经全然遗忘了自己想留回家的甜筒皮,她“咔擦咔擦”用力咬着最下面的华夫片,想象这是薛谨的胳膊。
而她目前正站在化妆品柜台旁边,听着薛谨和那个女服务员交谈。
“是的,小姐,我想要一款和这种粉饼一模一样的”
“不,不需要套装,小姐。”
“也不需要今年的新品。小姐,能麻烦你查一下还有没有货吗”
沈凌,再一次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为什么她一直没发现
因为薛谨这几天基本都是和沈凌待在家里活动,出门采购时也会一直带着沈凌他这几天在沈凌视线范围内打交道的陌生人只有超市收银员,商店收银员,银行职工,那几个突然来拜访的朋友。
好巧不巧,这其中只有超市收银员是女性,而每次薛谨收银结账时,都会把沈凌哄到超市出口外的小食贩卖处等待,再给她零钱买小零食。
她忙碌于嗦着手指吃冰棍或咬吸管喝牛奶,就从来注意不到那边的薛谨在付账时与收银小姐的交谈。
这原来真的只是种礼貌称呼。
最普通的礼貌称呼。
不是专属于她的绚烂赞美词。
不是独特的
薛谨总算说服服务员为他翻出了和旧粉饼一模一样的商品这款粉饼是品牌卖的不太好的某个老款,他为了找到完全相同的这枚,已经领着沈凌逛了三个不同的商场。
所以,东西找到了,也证明自己的确能办到所承诺的,沈凌应该不再生气了吧
这是一模一样的粉饼,而且还是全新的。
薛先生接过服务员递来展示的样品,克制住没去看价签,转过身便打算递给沈凌瞧。
结果他对上了一只鼓着脸在嚼甜筒皮的猫猫,帽子压不住她炸起
来的耳朵毛,金发蓬得像一团气呼呼从裱花袋里挤出来的香橙味的戚风杯子蛋糕糊。
金灿灿,软乎乎,一戳似乎还会弹起来,蓬松到想咬一口。
薛先生沉默了一瞬,便继续举起了手里的单反,并开始思考家里有没有杯子蛋糕的烘焙模具。
真是太不像话了,比起把她哄好,我竟然更希望相机内存卡用光后再把她哄好。
沈凌并不知道自己的头发在薛谨眼里已经变成了一道甜品,更不知道她明天能吃到一整盒香橙味的戚风杯子蛋糕,蛋糕顶上还用淡奶油固定了一小撮金平糖。
她此时依旧很生气,生气到“喀嚓喀嚓”吃光了华夫饼皮,然后对着薛谨咬空气。
这是示威的一种,沈凌也想把手臂张开挥起来,但她知道在公共场合这么干有点不合适。
“干嘛干嘛你举着这个黑漆漆的东西对着我干嘛我要咬你我生气了,我要吃了你”
来吃吧。
自制力优越的薛先生及时咽下,温和改口“沈小姐,我们已经找到了粉饼。如果我把它买下送给你,你能消气吗”
呸
我才不要那个破“小姐”用过的东西,你都说它沾了讨厌的气息
重点根本就不是这个破玩意儿,重点是重点是什么来着
已经被猛然意识到的事实气到昏头的猫猫
沈凌大声回答“不能”
“那你究竟要怎么才能不生气”
“不知道”
“那你究竟在生什么气”
“不知道”
薛谨“”
啊,女人。
“那我们如果不买这个粉饼,你觉得你没意见吗”
掏钱买单反相机是物超所值的,但掏钱买粉饼只是为了把沈凌哄好竟然沈凌这么坚定地表示了问题不出在粉饼上
沈凌“没意见我不要”
她顿了顿,又跺着脚表示“别乱花钱省钱给我买吃的”
竟然还知道不能乱花钱这姑娘的可爱是没有上限的吗,太可怕了。
薛谨心有余悸地撇过视线,瞥了一眼令人肝胆欲裂的价签,便把样品递还给服务员,歉意表示“抱歉,小姐,我们决定不买
了。”
“哦。”
服务员很有眼色地观察了一下那边跺着脚的姑娘就在薛谨递还粉饼再次说出“小姐”时,她的头发蓬得更厉害了,并在两人之间打了个转。
接着,机智的服务员道“先生要不要看看我们店这款晚霜呢”
“不用”
“生气容易让女生长痘痘,这款可以起到祛痘保湿的作用哦。”
“不”
薛谨是个超实用主义者,他固然不太懂化妆品因为他打听过这些东西,认为它们大多含有点对健康不太好的人工化学药品,但曾经为了讨相亲对象欢心,专门出手研究过护肤品。
护肤品界讲究的是“纯天然”,薛谨直接把它理解成了“女生喜欢的,有香味且外形漂亮的滋养型符文草药膏”。
而在这位为了省钱什么都能干出来的猎魔人手下,他成功用一系列纯天然草药、纯天然泉水研制出了一堆膏状体和液态乳霜。
还附了几个挺昂贵的符文,专门用于美白养颜不过制造出的总成本绝对比直接买便宜很多很多。
虽然被朋友们嘲讽过,但薛谨真心觉得拒收自己情人节礼物的孟婉不识货,真心为她嫌弃地原封未动就将其全部退回的行为感到庆幸。
后期他挂在咸鱼上赠送了几个小样试用,就成功把整套护肤品炒到了几万块的价格呢。
“现在购买这款还赠送一套祛痘补水的面膜哦。”
“不用”
“面膜里有与乐高联动的限量超级英雄贴画。”
薛谨“”
你们家的面膜很有想法啊。
涉及到了儿童玩具,对方又推销到了这个地步上,之前麻烦服务员翻来找去后又取消购买也的确不太符合自己的守则薛先生只好掏出钱包。
但沈凌跳了起来,把钱包按了回去。
“我要买吃的不要买这个”
她扒住钱包不松手,姿态神似晚上睡觉时踢翻被窝蹭过来扒他的手臂“不准乱花钱你的钱都是我的我的属于我的”
薛先生一愣,觉得自己好像摸到了点什么她生气的原因。
“好,你的。”
薛谨刚准备说“但是”来进一步询问,就看见沈凌藏在帽子里的
耳朵稍稍凸起的两个小布角,常人只会以为那是帽子上不平整的两小块
这两只微小的布角,微微往下扁了扁。
这是因为她耳朵上炸起的毛稍稍顺了下来。
你的
猎人敏锐地改了口,再次强调“当然都是你的。我们是夫妻,我的东西都是你的。”
小布角继续往下扁,沈凌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好看起来。
“我的”
“你的。”
“都是我的吗”
“全部都是你的。”
原来她生气的原因是这样。
重点不是新旧粉饼如何,而是“我要把她得来的战利品给其他人”的提议吗
所以故意摔烂了原来的那个旧粉饼,因为不允许他人享有自己完整的“战利品”
薛谨伸出手,隔着帽子摸了摸沈凌的头。
坚定而冷漠的理智墙壁后,悄悄响起一声叹息。
还是个小孩。
把我也当成了她喜欢的那些玩偶之一吗
所谓“自己不玩的时间,也不允许别的人玩”,有点幼稚的独占欲是小孩子的喜欢啊。
“抱歉,这次是我没有考虑你的感受。”薛谨放弃了购买面膜,领着她离开了化妆品柜台。
他们顺利从柜台返回了商场出口,并穿过广场走向地铁入口听到那几句肯定句后,沈凌迅速变得乖顺起来,一如既往地跟在他身后打转。
除了没有发出“阿谨阿谨阿谨”的吵闹声音以外,她看上去已经完全没事了。
估计离彻底消气也就差一个甜筒冰激凌的距离。
薛谨松了口气,再次保证“回去之后我会把孟小姐的粉饼上层刮掉以免你接触她的气息,剩下全部由你保存,沈小姐。”
沈凌瞪大了眼睛。
沈凌“啪”地甩开不,介于她是拉着薛谨的衣角走路,所以甩不出“啪”的声音,只有轻微的“嚓嚓”她“嚓嚓”地甩开对方的衣角,站在商场门口,用力挥起了自己的双臂。
是比“向阿谨展示如何咬空气”更可怕的展示威势方式。
“我生气了”向上挥舞手臂能让自己显得更大只更高挑,更具威严,“我讨厌你”
薛谨
数十分钟后,地铁列车车厢,
某排座位
发脾气是很累人的,而没心没肺的沈凌从来没发过这么大的脾气。
虽然今天是她换毛期的倒数第二天,胃里基本没有出现干呕感但她的身体很容易感到疲惫,尤其是从下午五点钟到现在闹了这么久。
沈凌双手交叉紧紧抱住胸口,嘴巴紧抿,还是很努力地维持着自己紧绷的表情,但帽子上的两枚小布角已经悄悄扁了下去。
扁一下,眨巴着困倦的眼睛看看他,又猛地凸起来。
这是打算睡觉时也炸着毛表示抗议
坐在她旁边的薛谨忍俊不禁,并换了一下拿相机的手是的,这个可怕的男人一直举着相机,腾出靠近沈凌那边的手臂。
“沈小姐,真的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生气吗”
沈小姐。
又是沈小姐。
和不认识的服务员也是“小姐”,和讨厌的入侵者也是“小姐”,和我也是
今天沈凌才认识到了第一个礼貌的通用称呼,但今天她就深刻了解到了这是多疏离的称呼。
她讨厌外面世界的“礼貌”。
她讨厌奇奇怪怪的情绪。
她讨厌那枚时亮时不亮的小灰环。
她讨厌毛绒兔子娃娃。
她讨厌她讨厌这个叫薛谨的仆人。
最讨厌了。
“我不知道。”她困倦地说“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生气,我也不知道我在气什么。我不想回答你,我也没有回答给你。”
沈凌真的搞不明白自己生什么气,她从来就没在乎过祭司称呼的独特她从来没在乎过仆人称呼自己祭司时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东西。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生气,但生了气就要大声说出来表达不舒服和抗议;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发了这么久的脾气,但阿谨一直在旁边耐心地关注她,她就是可以一直发脾气。
“还有十几站地铁才到家,沈小姐,你可以睡一会儿。”
“我讨厌你。”
沈凌忿忿地嘟哝“我讨厌阿谨,讨厌讨厌讨厌讨厌讨厌”
薛谨没有开口,只是小心翼翼地关上了相机。
“讨厌讨厌讨厌讨厌讨厌讨厌讨厌讨呼”
关上相机,及时伸手,垫住了脑袋往另一边冰凉栏杆上歪的姑
娘。
对方被他掌心的暖意烫得稍稍睁开眼睛,但很快又打了个哈欠,把眼睛闭上了。
“你能不能不要叫我沈小姐”临睡前,她颠三倒四地喃喃,“我讨厌你,命令你立刻换一个称呼,否则我更讨厌你,讨厌讨厌讨厌”
薛谨配合着她的睡意把声音放轻。
“这个称呼足够礼貌,非常适合,沈小姐。”
“我不管。”沈凌闭着眼睛又往旁边歪,“我讨厌你,快改称呼,讨厌讨厌讨厌讨厌”
嘟哝的样子像小孩,生气的样子像小孩,任性的样子像小孩,累了之后困得东倒西歪也不愿意睡觉依旧像小孩。
教团的这届祭司,没长大的小孩,让人永远放不下心的姑娘。
她不应该来到这里。
她不应该来到我身边。
薛谨第二次伸手把一头栽向栏杆的沈凌垫住,以免她撞疼了脑袋。
但这次她没有嘀嘀咕咕地睁开眼睛沈凌已经完全睡着了,睡得很香,并顺着惯性直接倒了过来。
她抱住了他的手臂,把脸埋进了他的衬衫领口,并摇摇欲坠地往这个从未接触过的怀抱的深处倒。
薰衣草和雨水,与她所有的抱枕和玩偶相同的味道。
“讨厌讨厌呼”
薛谨稍稍犹豫了一下,思考如何在不惊醒沈凌的情况下把她摆成正坐的老实姿势。
但他抬头,瞥到了地铁出口上方滚动的电子屏。
屏幕里闪过时间提醒,24小时制,阿拉伯数字。
啊。
薛谨轻手轻脚地扶住沈凌的肩膀,把她微微拉开,让她点着脑袋正坐在位子上。
接着,他脱下了自己的夹克,扶着沈凌的肩膀把她重新拉回来,用夹克罩住了她,在其掩饰下帮忙摘掉了卡着她耳朵的帽子。
摘掉帽子后,薛谨轻轻揉了揉耳朵背面委屈炸开的毛。
金色的毛毛慢慢顺服,而沈凌舒服地抖了抖耳朵,又往他的怀里埋了埋。
她在睡梦中不甘寂寞地又说了几句,只不过都闷在了他的衬衫里,薛谨猜那又是一个与撒娇没什么区别的“讨厌”。
脸颊,下巴,鼻子,眼睛,还有耳朵。
切切实实,没有隔开距离的触碰。
薛谨没有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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