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只爪爪

小说:老婆的量词是一只 作者:严午
    第九十九只爪爪

    我独孤茕, 怀此百离。

    引自曹丕短歌行

    上午十一点整,a国,教团总部

    面前的建筑高耸而诡奇, 占地面积极广, 又因为位于层叠的符文结界里, 扭曲成了一个缩影。

    沈凌舔舔嘴唇。

    这个地方好像已经有六年多没回来了

    但她一丁点都不怀念。一丁点都不感慨。

    “总之就是去趟廷议会打探消息对吧”

    当年只是孤孤单单一只只懂挥爪打架的小猫从里面钻出来,如今她抱紧了手中的收音机,缩缩脖子,蹭了蹭新羽绒服衣领处的绒毛。

    又暖和又雀跃, 还有一场中午十二点和爱人约在牛排馆的午餐。

    本喵果然还是这么帅气伟大,她忍不住有点嘚瑟, 在教团时就囤积了一堆财宝,就算出去巡视世界也能找到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带回来。

    指薛谨

    咦,这么想想, 虽然不是很稀罕教团的地位,但如果能正大光明地带着阿谨走进没有危险的教团,向他介绍自己曾生活过的每一个地盘, 向他分享那些成堆成堆的宝物,大手一挥直接让所有的仆人都听从阿谨的命令,给他封个什么“特等仆人”之类的职位

    最近在“包养丈夫”的游戏上沉迷的祭司大人又舔舔嘴唇,有点心动。

    但还没等她运用那些夜间电视剧里的桥段脑补出一场连续的“霸道猫猫包养鸟”剧情,就被黎敬雪打断了。

    “我想我们得加紧动作。”

    她在来的路上就不安地看着手机, “以免被其他人发现。”

    “知道啦知道啦,你今天怎么这么紧张。”

    沈凌脱下自己嫩粉色的羽绒服, 整了整上面的白色绒毛后,将它叠好交给了黎敬雪。

    “喏。帮我抱着,注意别掉地上了。”

    这是阿谨回来第一天替她买的冬装, 沈凌不想被血弄脏如果一切顺利,她一小时后还要穿着这件去和阿谨吃牛排呢。

    确定黎敬雪安置好自己的外套后,沈凌原地跳了跳,又脱下了浅黄色的保暖羽绒马甲,独留一件单薄的黑色打底衫。

    她用力呼出几口气,让干燥的嘴唇湿润了一点,大力挥舞了几圈胳膊,又左右扭了扭腰。

    这是一套很简单的热身运动,也许还比不上中学生的广播体操,但仅仅这几下似乎就激活了什么。

    期间沈凌的双脚一直在地上交替蹦踏,速度越来越快,神情越来越专注,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个准备参加五十米短跑比赛的奥运运动员。

    基本的热身运动完成后,祭司将一直没放下的手提式收音机关闭挂在脖子上,弹出了自己锋利的指甲,微微躬身。

    “我很快回来。”

    “您要注意,只是打探一下廷议会主席的情报,不是廷议会的方向”

    “知道知道,别啰嗦了,去定好的地方守住,别让我的羽绒服弄脏。”

    如同每一只轻盈敏捷的猫,她只是迅速踩过几个根本看不清的着力点,伸爪向上一勾一攀,就从某个极隐蔽的洞里钻了进去,消失在了总部的结界之后。

    黎敬雪独自在原地抱着她的衣服,心里惴惴不安。

    她还在后悔自己之前冲动违逆薛谨暗示的行为。

    “按照那位大人说的做”,这曾是黎敬雪的本能。

    可是

    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沈凌是教团公认最“强大”的祭司,拥有最尖利的牙齿与指甲,而她出生起就接受的训练绝不是几堂礼仪课。

    准确的说,教团先把她教成一只彻头彻尾的动物,再把她教成一个人。

    遇见薛谨之前她能撕裂一切目标生物,操控一个人的命运,调拨整个教团的运势却不知道食用除营养剂以外的食物,不知道使用电子通讯设备,不知道装在塑料瓶里的儿童饮料。

    沈凌所受的教育与培养,曾让黎敬雪烦躁又怜悯。

    沈凌其实根本不适合当八面玲珑统筹一切的祭司,黎敬雪曾服侍的薛谨才是祭司的极致。

    但她却是故意被什么人养成这样,故意被推上了这个位子

    算了。

    黎敬雪轻叹一声,转身前往之前定好的地点这不是自己目前该忧虑的事,沈凌所接受的教育也恰好在此时派上了用场

    教团里根本不存在能够战胜沈凌的存在,不存在那种超出常规的危险。

    退一万步,如果廷议会主席就是那位大人之前向她暗示的危险,那根本不用布上如此复杂的局面既然拥有能杀死沈凌的武力值,为什么要龟缩在房间里,连同手下低调了数百年

    那只有谨慎的变态才能干出来。

    放轻松,黎敬雪。

    只是一次消息打探,现在去做好你的任务,别被那个已经离开教团数百年的家伙搅乱大脑。

    几分钟后

    “廷议会主席的房间廷议会主席的房间”

    沈凌记得就和自己换毛期时必须待的小房间相邻。

    但在哪来着

    她挠挠头,一边伸出指甲刮坏墙上隐藏的监视用符文,一边加快疾奔的脚步,猛地跃进一间木制廊亭。

    现在自己位于教团腹地,已经闯入了迷宫般的回廊。

    回廊深处就再也没有任何监视的符文设置了,回廊区域本就是由一个又一个奇奇怪怪的符文结界交叠在一起,任何非教团的成员误入这里都会彻底迷路,死在某个角落压根用不上监视措施。

    沈凌从来就不喜欢教团腹地这块的木制回廊,事实上,每次因为一些相对重要的事件必须穿过这里办事时,她总会有种惴惴的感觉。

    太安静了。

    太死寂了。

    太沉重了。

    在这片回廊待久了,她甚至偶尔会喘不过来气,走路时沉重无比,简直就像脚腕上戴着镣铐

    沈凌小的时候说不清盘绕在这里的窒息感源自于什么东西,沈凌逃离教团时也没心思搞清楚。

    等到她回来了,经历了薛谨离去的那三年回到这里,才隐隐察觉出什么。

    和三年里她望见下雨、望见薰衣草、望见雨燕或望见身侧空荡荡的枕头时会从喉咙里涌上来的那份窒息感,相通。

    只不过,这里的窒息感,比自己那时所感到的还要厚重,浓郁。

    重到沈凌想象不出来是谁建造了这里,想象不出来谁愿意长久呆在这里,想象不出如果这种窒息感,长期压在一个人的喉咙里,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

    不甘心。

    不甘心。

    不甘心。

    沈凌警惕地竖起耳朵,觉得自己左手边的长廊隐隐传来低喃。

    这低喃里还夹杂着抽泣,声音听上去很年轻。

    是个半大少年的嗓音。

    沈凌莫名耳熟,但她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了,她从不认识什么年纪小的男孩

    也许是在梦里

    不甘心

    为什么是我

    沈凌深呼吸一次,咬咬牙,闭上双眼,原地转了一圈。

    她在这个迷宫般的长廊里根本没法快速找到廷议会主席的房间,此时左侧的长廊又冒出了古怪的声音,以沈凌的运气而言这说不定就是什么冒出来的引导提示,但她要确认一下

    奇怪的声音又变了变,变成一个沈凌绝对陌生的稚童。

    哎,妈妈,什么时候能去看烟花啊,台子上那个玩意儿怎么还没死

    烟花。

    沈凌想起薛谨在通话里柔声向她描述的那副美景,她条件反射地停下了脚步。

    睁开眼睛。

    自己的正前方正是那条传来奇怪声音的长廊。

    好了,看来没错了,就是这条路。

    幸运是不会让她走错的。

    沈凌摸了摸脖子上挂好的收音机,又转转无名指上的银环,找到十足的安全感后,她屏息凝神,再次疾奔向前,迅速无声踏过木制地面,就要顺势攀上廊檐,直接隐在阴影里拐弯过去

    “砰”

    长廊拐角处突然冒出来的身影吓了她一跳,下一步踏脚就斜了几寸,直接导致那里木雕的装饰品被踢落,一路砸进廊外水面。

    响声很大,廊下走过的身影抬起头来,可沈凌反应更快,下一秒她尖利的指甲就滑到对方咽喉的位置,一个疾扑撕裂

    对方很危险,这是她第一个反应,因为自己在高度警惕的前提下竟然没有听见或嗅见这人接近的任何预兆。

    可这也是她的最后一个反应。

    在与那双抬起来的眼睛对视后,沈凌惊愕地收回了指甲,疾扑之下也顾不上找着力点,扭腰侧身避开后,就那么失去平衡,直直摔在了他面前。

    “阿谨你怎么在这”

    那是薛谨。

    眼角的泪痣,藤紫色的兽瞳,沈凌绝不会错认的薰衣草气息。

    只除了,比起早上自己离开的时候,现在的他似乎变小了不少。

    这是个少年,身高比沈凌还矮一点,身上还穿着厚重古典的衣袍,袖摆宽而长。

    沈凌脑子里迷迷糊糊的,但气息绝不会骗人。

    她摔倒在地,看着他低头与自己对视,所有防备就全部放下了。

    “你怎么在这里,阿谨,还穿成这样”

    她嘀咕了几句,又清清自己的嗓子,有点窘迫道“但是很好看我是说,你这样看起来挺美的。”

    薛谨摘眼镜的时间往往是洗过澡后与晚上休息,因为他如今避免和沈凌睡在一起,又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隐藏,她已经有段时间没这么直接在白天见过真正的阿谨了。

    本就动人心魄的美,少年未长成的精致感,再叠加极衬他气质的重袍

    沈凌咽咽口水,笑嘻嘻地冲他伸出手臂“阿谨你这样真勾人。我好想扒你衣服玩哦。”

    对方停顿了一下,由站立的姿态缓缓蹲下,与她视线齐平。

    他眼睛里不含什么情绪,也没有叹气,嘴唇淡淡抿成一条直线,沈凌猜这是因为发现自己竟然背着他出现在这里涉险生气了。

    唉,之前那句话没打岔成功啊。

    沈凌只好试着转移矛盾“你不是也背着我突然跑到这里嘛,今天约好中午去吃牛”

    “是吗。”

    对方终于说话了,幽幽叹了口气,似乎很无奈很宠溺,同时对她伸出手。

    “来吧,凌凌,我先扶你起来。看你摔的,这么莽撞还敢跑到廷议会来。”

    沈凌一愣。

    阿谨,什么时候知道廷议会了

    不对不对,阿谨什么都知道,能辨认出回廊里的方位也不古怪吧。

    “凌凌,听话。快起来,别在地上趴着。”

    哦。

    沈凌向来很听薛谨的话,所以一头雾水的她还是选择把问题抛到脑后。

    她搭上他的手心,只觉得一片温热。

    这是有温度的触碰。

    这不是不能给她拥抱的那个阿谨。

    这份温度火焰般从她的手掌一路烧进神经,烧得沈凌脑子一片空白,烧得她背后炸出一层冷汗。

    她本应感到欣喜,可此刻

    怎么突然害怕起来了

    “阿谨。”

    沈凌喃喃道,“你怎么突然有温度了”

    对方拍拍她蹭上灰的裤子,又理理她摔乱的发型。

    温热的指尖穿过她的头发,滑下她的耳朵,停在她滑嫩白皙的颈旁。

    沈凌脖子上挂着的那只收音机是古董旧货,这衬得她皮肤格外白,看在他眼里也十分格格不入。

    “怎么又去捡了垃圾”他摇摇头,“听话,把这东西取下来,凌凌,我带你去吃午饭。”

    之前别人送给我们的新婚礼物,这是一件包含着祝福的礼物。

    沈凌不动了,沈凌缓缓把搭在他手上的爪子抽出来。

    “你干嘛要这样”

    她小声说,“你干嘛要这么明显地向我表示你不是阿谨你就是阿谨。你又是在乱生什么气”

    对方缓慢地眨眨眼睛。

    “我没有呀,凌凌。”

    沈凌感受着他温热的指尖在自己颈侧滑动。

    缓缓滑动,又像珍爱的抚摸,又像勒紧前的安抚。

    “来,把这个东西从你脖子上丢掉,我们去吃午饭吧。”

    这就是阿谨。

    她不明白。

    沈凌的脑子乱糟糟的,一会儿是某个点着红烛的画面,身着婚服的阿谨看上去打算绞死自己;一会儿又是寂静杂乱的房间,睫毛间搔着水晶串的阿谨敛眉伏案,半晌从长桌的抽屉里拿出两支糖葫芦来。

    这些画面她都不曾见过,却分外熟悉。

    这些画面里的阿谨,都是眼前阿谨的年龄。

    半大的少年,美艳又宁静

    沈凌在恍惚中作出了回答。

    她紧紧抱住了收音机,一如三年来每天的夜晚。

    “不。”

    “唉。凌凌,你不乖了。”

    摩挲着她侧颈的手,猛地张开、收紧“那我只能在解决莽莽撞撞的你之前,尽可能地得到一些我需要知道的信息了。”

    沈凌的喉咙被用力捏在一起,她张张嘴,没有任何反抗,似乎还想说什么。

    “现在我知道那个阴魂不散的东西没有温度,只是极易碎的活死人。”

    他另一只手简单粗暴地锤上沈凌脖间的收音机,把音箱的位置砸了个稀巴烂,连同沈凌的胸口也被砸陷了一块,露出可怕的白骨,“而且我还知道你戴着的这个东西很重要,所以有必要立刻毁掉。”

    血沫涌上来。

    又被勒紧的喉管堵住。

    沈凌的脸色逐渐发青。

    被砸陷的胸口里跳动声慢慢微弱。

    “很难受吗”

    他柔声问,“后不后悔对我伸出手总是这么蠢,凌凌。”

    无论如何,真正的我,是永远不会伤害你的。

    对的。

    阿谨永远不会真正伤害她。

    即便是那个点满红烛的奇异画面,勒紧她的红色阿谨也在最后放松了手指。

    阿谨不会

    “不”

    她终于艰难地挤出一个字来,面前美貌的少年愣了愣,侧耳去听。

    “不甘”

    沈凌挣扎起来,用力挥舞着双臂,锋利的指甲划过他的脸。

    只是轻轻一小划,那里却像被刀片砍断一般,溅出极浓稠的那不是血,那是暗红的恶心的碎片

    沈凌心中大定。

    她的指甲和牙齿永远不会伤害薛谨,如果能够伤害,那么这个东西绝不是薛谨。

    可这个东西就是和她的阿谨一模一样,这个东西和她的阿谨没有区别,只除了温度与

    “不甘心。”

    沈凌说完了那三个字,指甲毫不留情地划开掐住自己的东西。

    后者没有像她想象中那样血腥地被炸开,一如她过去用指甲划开的生命事实上,当沈凌念出那三个字时,他就晃了晃,变成一缕模糊的烟,缓缓散去。

    沈凌重新跌落在地,因为之前的窒息感,她抚着胸口咳了好一会儿。

    收音机完好无损,胸口也没有破开,颈上没有手指印。

    刚才的那个东西是阿谨没错,但不是实体的阿谨,不是独立的阿谨,不是完整的阿谨,是

    是在长廊里呼唤她的某片幻象。

    不甘心。

    不甘心。

    不甘心。

    这个耳熟的少年嗓音,就是阿谨。她一开始就该发现的。

    阿谨无论如何也不会伤害自己,阿谨抽泣着低喃这三个字,告诉了她破解这片幻象的钥匙,从而将她带到了

    沈凌抬起眼。

    她面前,不知何时,长长的望不到尽头的死寂回廊,已经变成了一片宽阔的广场。

    广场里黑色的、密密匝匝的人拥挤在一起,热闹地说着什么,而她只是伏在地上的一抹虚影。

    带到了这里。

    带到了能告诉她真相的地方。

    沈凌喘了好一会儿,感觉自己嗓子里隐约的痛感终于消失了,才撑住膝盖站起来。

    她不知道接下来会遭遇什么,她必须做好准备,第一个试图直接杀死她的幻象就说明了这地方极其危险。

    如果那时她被幻象阿谨杀死了,沈凌猜,那大概就是直接回到现实的长廊里,根本不会来到这个地方。

    因为就连幻象也在急切地向她暗示他身份的不对劲,从一开口就故意犯错,简直是逼着她去怀疑他,激怒他

    为什么

    阿谨不想让她来这里

    不不不,她的那个戴戒指的阿谨现在应该还在酒店里那就是,某种属于阿谨的意识,不想让她出现在这里

    考虑到自己误入之前位于接近廷议会的位置,结合黎敬雪提出的疑点难道,那个廷议会主席手里有阿谨的一部分意识或者他把阿谨的一部分意识封存在那条长廊里了为什么

    沈凌越想越乱,她本就不擅长捋清这些难题,索性甩甩脑袋决定不捋了,收集信息后直接出去问自己的阿谨。

    于是她左右打量了一番自己目前所在的地方。

    一个挤满人的广场,广场入口处有一座小桥,小桥远处一道河堤,河堤上有一间小小的八角亭,八角亭上挂着一串串的白铃铛。

    沈凌一愣。

    她不由自主地走过去,走到那座桥上,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周围。

    我现在所待的地方很喜欢放烟花,每天的祭典都会在桥上燃放烟花,掉落的焰火会降在水面上。还有一道河堤,河堤上有一间小小的八角亭,坐在上面既能看见烟花,也能看见月亮。

    可是这座桥的上空没有烟花呀,河面也没有掉落的焰火。

    八角亭上会挂满五颜六色的铃铛。铃铛的材质不算好,颜色都是小孩用浆果和树叶乱涂的,所以一下雨就会掉色。

    可那边的八角亭上也没有五颜六色的铃铛,全部都是白色的铃铛,还有红色的

    沈凌又走近了一点,看清楚了八角亭上悬挂的东西,脑子嗡嗡作响。

    白色的铃铛。

    白色的、用细小的鸟骨做的小铃铛。

    那些鸟骨很轻,大小玲珑,正正好好适合支撑一只紫色的小鸡崽蹦蹦跳跳就是沈凌最喜欢一起玩的那只毛茸茸小鸡,她和他在一起互相蹭了那么多次,她清楚他骨头的形状与大小。

    而串起铃铛的长绳是红色的,悬挂在那里,打结的绳子末梢往下滴着红色的血,干涸的血迹凝固在八角亭下,以及河堤上。

    因为被风吹起的时候,铃铛会晃荡,被染红的绳子也会晃荡。

    而如果下了雨

    但是这里的雨一向很和缓,成线的雨只会一点点把颜料晕开,再融在每一粒雨珠里滴下来。这个时候可以藏在桥洞里仰头去看河堤上的八角亭,你会看到一粒粒彩虹糖一样坠进水面的小雨滴。

    “骗子。大骗子。”

    只会看到被丢进河里,沉入沙中的骨头与血。

    这里没有彩虹,没有星河,彩虹和星河只存在于阿谨讲给她的故事里,只存在于阿谨保护着她的世界里一如那个与金色小美人鱼跳舞的紫色魔法师。

    沈凌浑浑噩噩地看着那尊真正的八角亭,脚底打滑膝盖发软,想要过去把那些铃铛串都摘下来,好好拢进手心。

    可是烟花声惊醒了她。

    噼噼啪啪的,吵吵闹闹的,随着广场上人群的喝彩声一起,在被围拢的最中心,盛大腾起的紫红色烟花。

    “杀了他”

    “杀了他”

    “烧死,烧死,烧死,烧死”

    沈凌跌跌撞撞冲回去。

    她心里隐约知道了什么,但只能绝望地祈求那仅仅是被点燃的烟花。

    烟花阿谨说那是烟花。

    他还说会有掉落的焰火。

    可他是个骗子,大骗子,史无前例的大骗子,混账透顶的大骗子。

    沈凌终于撞到人群最前方的位置。

    她看见了一尊祭坛,祭坛上堆着枯萎的稻草,被点燃的由藤紫色烧成薄鼠色的羽毛。

    而祭坛上没有被绑起的殉道般的可怜虫,祭坛上只有一个蜷在薄鼠色火焰里睡觉的少年,骨与血都丧失殆尽,仅存的皮让他看上去又美又宁静。

    这个祭坛就像是他的巢。

    他出生的巢,也是他死亡的巢。

    站在这个祭坛旁身着祭司服的人类高声颂道“此为灾祸之主”

    广场上的人群的叫骂也变高变吵“脏东西”

    “祸害”

    “不祥”

    “呸晦气”

    “烧死他,烧死他,烧死他”

    身着祭司服的人类不得不抬高嗓音,用几乎吼叫的嗓门继续主持仪式“此为集合此世之不幸的罪果此为霉运或噩运的源泉此为所有幸福的反面”

    沈凌死死盯着祭坛上闭目的少年。

    他的年龄和自己之前所见到的那个幻象一模一样。

    也许还要小一点。

    “仪式结束之后,将举行烟花典礼,恭迎崇高的”

    而烟花是为了庆祝他死亡才会点亮的东西。

    “哎,妈妈,什么时候能去看烟花啊,台子上那个玩意儿怎么还没死”

    稚童的声音让沈凌僵硬地扭过脑袋。

    她听出这是之前在长廊里变化出现的陌生儿童嗓音。

    说话的只是个挤在人群中的小家伙,四五岁大,拉着母亲的手,脸上有点雀斑。

    他的母亲低下头解释“嘘,别急。献祭仪式越久越能向崇高的光明表达我们的敬意,那可是特意被选中的灾祸之主,真正上台之前已经烧了一遍,是近几年能坚持时间最久的祭品呢。”

    小男孩嘟起嘴“可是我想看烟花今天明明是放烟花的日子,为什么又要来围观”

    母子俩前方的某个老人摇摇头,插进话来“都烧了三年啦。那个怪物是烧不死的。”

    三年啊。

    沈凌的视野抖起来,她不得不掐住自己的肩膀防止自己晃动。

    三年啊。

    烧了三年吗

    三年。

    三年。

    她再也不抱怨他缺席的三年了。

    沈凌查过猎魔公会里的资料,资料里说死去的灵魂如果想要停留复生,只能一直待在自己死去的地方,直到发现与真实世界链接的地方。

    薛谨与真实世界链接的是那无数个留在收音机上的刻章,所以沈凌觉得他回来轻而易举。

    她以为薛谨待的只会是他们位于e国那个隐蔽的小桥洞,他迟迟不回来只是因为需要恢复身体筹备力量,而他说的烟花与他说的铃铛都意味着他在那里过得很好,只是被隔离着养伤而已。

    可为什么

    为什么

    他在这里就死去了

    这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为什么他其实

    “你没办法看到烟花了。”

    沈凌被少年低喃的声音唤回,她看见祭坛上闭目的那个人睁开了眼睛。

    藤紫色的眼睛,妖异而恐怖,人群里响起紧张尖利的指责。

    但薛谨只是对那个有雀斑的小孩说“很喜欢烟花的话,我建议你离开这里,先去河堤边放小喷花玩玩。”

    说完这么一句话,他就又合上了眼睛。

    人群静了好一会儿,半晌,才响起此起彼伏的谩骂。

    “那个东西说话了”

    “第一次开口,真晦气”

    “快让你们家孩子去净身”

    “不会是招惹到脏”

    “闭嘴走开不准说话”

    走开。

    对的。她得走开,这就是阿谨的意识宁愿用杀死她的方式把她驱逐,也不愿意让她看到的曾经。

    走开。

    沈凌却游魂般地走过去,走上祭坛,走过那个穿着祭司服的人类。

    她伸出手,去触摸躺在薄鼠色火巢里的少年。

    “阿谨。”

    原来,你在遇见我的很多很多年之前,就死去一次啦。

    “我带你离开这里,我们去看烟花呀。”

    看庆祝你生日的烟花好不好,我还可以做生日豪华三明治,我还可以把那件雾霾蓝的衬衫送给你。

    她的手没有被火焰灼烧,也没有推醒那个正逐渐死去的男孩,她只是这记忆画面里的一抹虚影。

    但沈凌没有放弃,渐渐地,除了手以外,她整个身体也爬进了祭坛,紧紧地抱住了他。

    她抱着他,像小动物那样努力向下蹭脑袋,去听他唇边发出的细小声音。

    那是回荡在长廊里的声音。

    那是让她免于受到幻象伤害的声音。

    “不甘心”

    “不甘心”

    低喃里夹杂着抽泣。

    这是她第一次听见阿谨哭,沈凌想这应该也是她最后一次听见活着的阿谨哭。

    他哭的时候根本不会流泪,因为周边都是点燃的火。

    “为什么是我”

    小孩问道,吐字越来越艰难“为什么是我”

    普通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家庭是什么样的

    被人关爱,拥有能够关爱的人,是什么样的

    薛谨不知道。

    他这愚蠢荒诞的一生,都笼罩着不幸,为周围所有的生物带来灾祸。

    他们叫他灾祸之主。

    直到死,灾祸之主都不知道。

    不甘心。

    真的不甘心。

    怨恨吗

    怎么可能不怨恨啊。

    沈凌徒劳地抱紧他,也是低喃里夹杂着抽泣。

    “我也不知道啊,阿谨,我也不知道,你告诉我是谁选中你,我去把它撕裂好不好”

    恨。

    好恨。

    恨到了骨子里。

    杀死

    全部都

    所有的幸运

    “光妈妈光金色的光”

    那个渴望看烟花的小孩高声惊叫起来,手臂直直竖起,指向了薄鼠色火焰跳动的上空。

    大人们也抬头看去。

    “天呐献祭成功了我们的献祭仪式成功了”

    穿着祭司服的人类高声呐喊,兴奋地满脸发红“我就知道我就知道献祭仪式是按照等价交换的规则只有献祭最不幸的灾祸之主,才能迎来”

    人群纷纷跪下,神情虔诚,脸色柔和,眼里淌着激动的泪水。

    “崇高的光明”

    “崇高的黄金”

    “此世的纯洁与此世的幸运”

    “请赐予我们赐予我们福泽”

    不。

    这段祈祷词是如此熟悉,这些人狂热的脸是如此熟悉。

    不。

    这种氛围是如此熟悉,这一切都是如此熟悉。

    不。

    沈凌仓皇地摇头,沈凌仓皇地抱紧薛谨“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你们要用阿谨召唤来的不是”

    金色的光芒,终于降临在这片土地上。

    伴随着雨水一起。

    那是团金灿灿的东西,那是团快乐的东西,那是团不可捉摸的光,那是所有的幸运与福泽。

    它似乎还没有萌生出完整的意识,只是冲着人群,懵懂地伸出爪子。

    我喜欢碰爪爪。

    祭坛上的沈凌疯狂摇头“不,不,不,不,不”

    祭坛上的薛谨抬眼望去,只看到金色的光,与细密的雨。

    当时降临的光并未察觉这一眼。

    可紧紧抱住他的沈凌看得一清二楚。

    那一眼里积淀着疯狂的不甘,疯狂的厌恶,疯狂的怨恨,这是灾祸之主承担的整个世界的不幸,而他承担这些艰难度过自己短暂生命的全部意义仅仅是为了成为一个祭品,成为一个召唤

    恨。

    沈凌哆嗦地看着他这样的眼神,又看着他凝固着这样的眼神失去全部气息,变成尸体。

    她终于听懂了那个点着红蜡烛的梦里,那个身着婚服的阿谨掐着她的脖子,对她说的话。

    金色的小家伙,我是全世界最恨你的。我希望你去死。

    至于为什么

    隐藏在泪痣,隐藏在只会眨动不会弯起的眼睛,隐藏在那死寂的重重长廊里的是

    刻骨的怨恨。

    恨到了极致,已经失去肮脏或扭曲的力量,只剩悲伤。

    我是你的祭品啊。

    好不甘心。

    作者有话要说  崇高幸运真正降世之时,就是灾祸之主真正死去之日。

    薛先生想不起的生日日期,模糊的“活了多久”,以及后来成为他祭祀物的白铃铛都是之前的伏笔。

    觉得刀的孩子建议重读第八十九只爪爪,那是知道并回忆起一切的薛先生重新面对这一幕的描写。

    尽管他从一开始就是她的祭品。

    可他却在这里轻声向她描述不存在的烟花、星河与彩虹糖,告诉她月亮很好看。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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