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星辰猛然坐起身,明亮耀眼的白光射了过来,微微眯了眯眼,才渐渐适应了周围的光线。
这是一间干净整洁的独立病房,正午的阳光从窗前洒落,温暖而又和煦。
床边坐着一名身穿浅灰色西装的年轻男子,鼻梁高挺,眉毛宽厚,看似成熟稳重,却又透着几分玩世不恭。
在男子右侧耳垂上,还镶着一枚银色的钻石耳钉,反射着深邃的光泽。
英俊男子本是一脸愁容,见他苏醒,立马转忧为喜,神采飞扬,大大张开双臂朝前扑来,一把就将他揽入怀中,还用手在他的头上轻轻抚摸。
“洛洛,你总算是醒了,可担心死哥哥了。”
“好了。”
洛星辰无奈地挣脱出男子的怀抱,拉开了那只揉乱他头发的手。
对面的这名男子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江宇帆,因为一些变故,他十二岁以前一直都住在孤儿院,江宇帆随父姓,他则随母姓。
说是哥哥,也不过比他大了三岁而已。
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了,还总是把他当成小孩子一样看待。
父亲原本就得了不治之症,将他认回家没多久便病故了,留下一家大公司,把80%的股份和管理权给了江宇帆,剩下20%的股份则给了他,说是弥补十几年来对他的亏欠。
江宇帆表面看起来就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富家少爷,当时所有人都觉得江家要完。
可公司交到一个十五岁少年的手上,这些年不仅没垮,反而越做越大。
洛星辰望了一眼地面上斑驳的光影,低垂着眼睑问道:“他是不是死了?”
多年没见,他和陈子木已经生分了,可有认识的人死在眼前,总归是一件让人难过的事情。
“你说那个绑架犯?”江宇帆顿了一下,握紧拳头,懊恼地挑起眉,“可惜让那个混蛋跑了,要让我找到他,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据江宇帆所说,他是在树林外一条小路旁被人发现的,当时还有一只黑色的猫团成了一团,趴在他的胸口上睡大觉。
看到他胸口前的一大片血迹时,所有人都吓傻了,立刻赶走了猫,把他送进医院抢救。
结果一抢救才发现,他只是在胸前有一道细微的伤口。
至于衬衫上的大部分血迹,都不是他的血,甚至不是人血,而是猫血。
去搜索的人把树林翻了个遍,只找到了那间烧毁的小木屋,却没有发现任何怪物或者尸体,也没找到放置冰棺的地下墓穴。
至于他身上那些来源不明的红痕,现在已经完全消除。
他也希望自己看到的都是幻觉,又或是做了一场噩梦。
但血液刺鼻的腥味,火焰灼烧肌肤的滚烫,此刻回忆起来,依然是无比的真实。
江宇帆嘱咐医生给他做了一番彻底的身体检查,确定没有任何异常,才让他办理了出院手续。
在林中迷路的时候,手机已经没电了。
回到屋中,连上充电器,刚刚开机,他就看到了钱小余的数百条微信轰炸。
钱小余和他是一起在孤儿院里长大的朋友,现在人家白手起家成了千万富翁,他却还是一个无业游民。
他在网上挂了一家万事屋,但也不接什么复杂的大活,最多是帮别人寻个猫、找个狗。
之前到林中寻找纯种黑猫“可可”,也是受了别人的委托,雇主的网名有点意思,叫做“我的小心肝”。
原本那座山林地处偏僻,他是不太想去的,可雇主出手便是十万,真挚的爱猫之心感染了他,也就勉强接了下来。
担心钱小余继续轰炸,他连忙回了一句:我一点事没有,已经出院了。
钱小余很快发了个安心的表情包,紧接着又不满地抱怨道:你哥把医院围得跟个铁桶似的,我想进去见你一面都难。
洛星辰扶了扶额:他就这种性格,你知道的。
钱小余那边静默了几秒,一条消息又传了过来:最近繁华街新开了一家酒吧,晚上去喝一杯,给你压压惊。
洛星辰原本不太喜欢去那种喧嚣嘈杂的地方,但因为昨夜的事,让他心情有些烦闷,总是要找个适当的途径把所有的情绪全都发泄出来。
踌躇片刻,洛星辰还是回了:好。
打开电脑,给雇主写了个详细的事件报告发过去,在网上刷了几圈,又静下心读了会儿书。
时间悄无声息地过去,很快便到了约定的时候。
洛星辰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走下楼,进了附近的地铁站。
正是下班的高峰期,地铁里乘客很多。
他握着金属把手,挤在拥堵的人堆里,突觉有人在他的腰上轻轻摸了一把。
周围的人都贴得很近,根本分不清究竟是谁下的手。
洛星辰警惕地扫视四周,寻找可疑目标,却对上了一双铜铃般大小的黑色双眸。
那是一个全身皮肤光滑惨白的怪物,圆锥形肉墩一样的躯体还在十几米远的另一截车厢上,细长的脖颈却已经伸到了他的脸旁。
怪物的脑袋呈三角形,没有鼻子和耳朵,只有两颗眼睛和一张像拉链般从上往下划开的大嘴,嘴唇的两侧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细软肉刺,随着翘起的动作不停地微微颤动。
洛星辰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又在其它的方向上随意扫了扫,假装没有看见这个怪物。
只要不被怪物发现自己注意到了它的存在,或许就不会被纠缠。
“咔嚓!”
右后方蓦然传来一声骨骼断裂的声响,一个身形肥硕的中年男子倒在地上,抓着自己扭曲的手腕“嗷嗷”惨叫。
洛星辰看见了,在男子的右手上,缠绕了一根细长的触角,就是那根触角把男子的手骨生生勒成了两段。
由于这突发的状况,胖男人周围的乘客全都吓得退避了半米,如果不是因为车厢实在太过拥挤,那些人可能会退得更远。
洛星辰依然站在原地,不是他不想动,而是不敢动。
那只怪物已经收回了触角,盘绕在他周围空旷的空间里。
稍微动一动,说不定就会直接撞到怪物的身上。
以前在地铁上被人偷摸后,也时不时会发生有人手腕骨折的诡异现象,这回可算是发现了“真凶”。
乘警很快赶了过来,在下一站将胖男人扶下车,其他的乘客也慢慢地聚拢回来。
洛星辰煎熬地度过了二十分钟,终于到了站。
下车时他装作不经意地侧头看了一眼身后,那只怪物还拉着脖子贴在透明的窗玻璃上,两眼直直地盯着他的方向。
步行十多分钟,便到了繁华街,夜晚的街道比白天还要热闹,五彩斑斓的霓虹灯点亮了整座城市。
钱小余早在路口等候。
洛星辰跟着钱小余,找到了那家新开的酒吧,酒吧高高悬挂的招牌相当醒目,倒是没让他们花费太多时间。
酒吧内灯光昏暗,极具节奏感的劲爆乐声却很高昂,不少人围聚在舞池中间尽情地蹦迪,完全沉浸在随音乐涌动的绚烂流光之中。
洛星辰和钱小余找了间没人打扰的卡座,点了这个酒吧最受欢迎的招牌酒,“凤凰三杯倒”。
据说酒如其名,三杯下肚,神仙都会醉倒。
他端起透明的高脚杯,橙色液体翻涌着晶莹的气泡,在顶部还有一团火红色的泡沫,艳丽得像是熊熊燃烧的火焰一般。
DJ切了一首新曲,音乐比之前更加嘈杂,他的心绪仿佛也变成杯中的气泡一般,躁动上浮,砰然炸裂。
早知道不该点这杯酒,又让他想起了林中木屋的那把烈火。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酒不能这么喝,上头快!”
钱小余还是第一次见洛星辰喝酒这么猛,惊得瞪大双眼,伸手想要阻止,却还是慢了一步。
把空酒杯放在桌上,洛星辰白皙的双颊也染上了一片淡淡的红晕。
他其实不太擅长喝酒,而且这酒的劲头比他预料中要强得太多。
意识变得模糊起来,思绪也很混乱,他觉得头脑有点昏沉,就索性放松自己趴倒在了桌上。
钱小余静静地凝视着眼前的人,不由深吸了一口气。
微微泛红的面庞在灯光的映衬下带着醉人的神采,精致好看的眉眼自成风韵,夺人心魄,就连均匀的呼吸声,似乎都充满了诱惑的气息。
钱小余哽咽了一下,忍不住伸出手,指尖探向洛星辰的面庞,却在即将触碰之时,被一把捏住了手腕。
“色狼?”
洛星辰半眯着眼睛,似醉似醒地喃喃低语一声。
他察觉到有人靠近自己,条件反射地抓住对方的手腕就是一个猛力的过肩摔,直接将那人摔到了卡座外面的走廊上。
“砰!”
“哎呦!”
钱小余惨哼一声,单手扶着后背,吃痛地从地上爬起。
因为闹出来的动静太大,酒吧里两名看场的保镖都被这声巨响吸引,立马赶了过来。
“没什么事。”钱小余尴尬地挠着头,望了眼依然趴在桌上的洛星辰,“就是我朋友喝得有点醉。”
两名保镖狐疑地看着钱小余,就桌上那个弱不禁风的美人,怎么可能把一个大活人直接扔出来。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毫不迟疑地冲上前,伸出粗大的手一左一右向着洛星辰的两臂搀了上去。
把喝醉的人贴心地送回家,原本就是他们职责。
不对,好像应该是服务生的职责。
管他呢,他们多干活又没要奖金,老板还会不高兴吗?
然而,手指刚刚碰上衣衫,又是“砰砰”两声闷响。
身强体壮,比洛星辰高出足足一个头的保镖,全都人仰马翻地栽倒在了地上。
两名彪形大汉被摔蒙了。
这到底是来买醉的,还是来砸场子的?
钱小余不禁捏了把汗。
他这位青梅竹马,外表看着比猫咪还柔弱,动气手来比老虎还威猛。
尤其是受伤的猛虎与醉酒的猛虎,那是一般人绝对不能碰的。
即使心里明白,他还是经常被洛星辰的外貌迷惑,栽过好几回跟头。
就在众人无措之时,一个黑色的身影却从钱小余的身边快速掠过,径直走到洛星辰身前,将洛星辰从桌上扶起,揽入自己的怀中。
事发突然,钱小余的反应慢了半拍,先是感叹居然有人制住了洛星辰,而后才意识到这个人他竟然还认识,甚至可以说是敌视。
“陈子木?”钱小余恼火地看着面前的男人,“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黑衣男子似乎没认出钱小余,又或是故意不想搭理,只是冷冷地扫了他一眼,低声吐出个字:“滚!”
“你叫谁滚呢?”
钱小余刚要发火,洛星辰却睁开了双眸,清澈灵动的眸子看起来有些迷离,脸上还挂着醉人的红晕。
“放手!”
虽然声音里饱含着愤怒,还摆出了一副凶恶的表情,但配上那副毫无威吓力的容颜,落在他人眼中,倒更像是娇嗔。
洛星辰抓起黑衣男子搂在自己身上的手腕,想使出过肩摔,却发现对方的力量比他强太多,重得跟个千斤顶似的,完全拉不动。
心急之下,也没多想,直接低下头一口朝着对方的小臂咬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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