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夏与秋

小说:女配她福气满满 作者:沉云香
    林昭仰着头,偎依在姐姐的怀中,把手中的信递给了林清薇看。

    林清薇看了这一段,她觉得赵翊林似乎是在用狗来做讽刺,里面的人不知道怎么样一直让赵翊林觉得有些不对,这次终于抓住了对方的小辫子。

    林昭在姐姐看信的时候,拿着姐姐做出来的这枚钥匙,刚刚林清薇过来的时候顺手放在了桌子上,这钥匙与一般的钥匙不大一样,长长的一条带着许多的长短交错的齿,像是是鲁班锁的钥匙。

    林清薇放下了信,坐在了听雨拿过来的凳子上,对着林昭说道“这是我把钥匙的铜绿洗掉了之后,做出来的钥匙。要是你和宝儿找到了宝物,就可以用这把钥匙打开了。”

    “谢谢姐姐。”林昭甜甜一笑收好了钥匙,不过觉得找到所谓的宝藏应当是难之有难的,当时坛子里有一个发臭的黑黢黢的一个小卷,因为瓦罐里进了水,那材质应该是动物的毛皮已经发臭了,林昭和钱宝儿都怀疑是藏宝图,没了藏宝图,去哪儿打开宝藏的锁于是钥匙只是留着好玩罢了。

    从箱子里捡出来一本话本,林昭把话本递给了姐姐,“这是三风先生的新作。”

    三风先生的话本最早就是赵翊林托人带过来的,后来每次出了新话本,就会捎带几本给林昭。

    姐妹两人就在淅淅沥沥的下雨的午后一起看书,林清薇看得快一点,林昭看得慢一些。

    也不知道三风先生读过了多少书,她对很多东西都是信手捻来。

    “凡是真龙行走处,山势屈曲翻腾,起伏若叠嶂,两边有迎、送、夹、护的山体随行。”

    “五雷玉书之中,如何咒请元始天尊符令五方之雷神听令。”

    这些内容让人当真怀疑,这世间是不是有狐女解忧,有鬼女望愁,那个充满想象力的瑰丽世界让人沉迷,许多东西又和这个世间之物对应上,就连岑夫子也觉得,这位三风先生读书读得多,写文也写得好,应当是位世间少见的奇女子。

    岑薛青又想着,若是有生之年见一见这位就好了。

    岑薛青想应当是有机会的,林鹤的官升得快,钱宝儿早晚也要回京都,到时候她想办法见一见那位三

    风先生好了。

    钱宝儿对这些都不算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里面的情感线,拿着书用手肘撞了撞林昭,小声说道“我觉得丽娘会和道士在一起。”

    林昭奇道“这不是丽娘的师父吗”

    “你看哦,最开始的时候,云道士就没有承认。”钱宝儿说道,“这人眉心一点红痣,却又生得清俊而冷,看着就是丽娘的夫君。”

    林昭觉得钱宝儿的猜测没有道理,偏偏在到了夏日的时候,她一边吃着冰碗,一边看着话本,当真是丽娘和云道士成亲了。

    当林昭看到了云道长说是要与丽娘白首的时候,手中的勺一下就掉落在玻璃碗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怎么会”

    钱宝儿凑过来,她看得比林昭要慢,看到了这里笑道“你看,我说的对,可以让自己多吃一份冰碗。”

    “说的对也不可以多吃。”林昭合拢了书卷,说道,“晚上你会肚子疼,就这一碗。”

    钱宝儿吃了一口杏子牛乳冰碗,香得让她眯起了眼睛,这冰碗是唐老夫人做的,用杏仁捣碎和牛乳一起煮除掉腥味,然后再让牛乳结冰,结冰的时候不停地搅动,这样做出来的冰碗,就不会硬邦邦的,吃在嘴里软绵绵的。

    唐老夫人还在里面加了果仁碎、山楂片、枣干、葡萄干,这些和杏子牛乳在一起,繁复的味道削减了夏日的闷热。

    这方子照例是送到京都的云香楼,凡是吃过唐老夫人冰碗的,都不怀疑一件事,这个夏日冰碗一定会卖掉很好。

    想一想用剔透的玻璃碗,装上乳白色的杏子牛乳,软绵绵冰沙里面是各种果仁碎还有各种甜的干果调味,要比过往的任何一种冰碗都要来的好吃。

    唐老夫人折腾出来这种新的冰碗,和用冰自如有关,因为冰价减了,而为什么冰价会降低,又和越洋商行分不开。

    原本夏日里冰是难得的,需要早早准备下冰,得存在冰窖里,而越洋商行现在发现了硝石制冰,冰价就下来了。百姓们可以选择买硝石,利用硝石制冰,也可以选择直接花几个铜板买上一小块儿的冰,丢在酒水里就成了沁人心脾的冰酒,要是丢在绿豆汤里,老人小孩也觉得吃了暑气全消,格外舒服。

    硝

    石制冰的方法很简单,就是硝石在溶于水的时候会吸走热,如果要是用两个套缸,外面一层放得是水和硝石,里面放上水,这内缸的水渐渐上冻,就成了冰。

    建安真可以说是好地方,建安府就有硝石矿,现在整个湖江布政使司都用上了硝石制冰,夏日里房间里放着冰盆,再由侍女打窗扇,让凉飕飕的水汽消解暑气。

    过往的湖江布政使司里哪儿敢这样用冰,那价钱也就太贵了,现在任意一个县衙都可以这样用,只要有硝石,就可以源源不断制作出来冰,凉气扩散,让夏日里办公不再难熬,效率提高了不少。

    当罗玑在写公文的时候,感觉到了凉气笑了笑,想着林鹤此人可以说是福运临门,建安府产硝石,这些银子又可以用于让他折腾修路了。

    现在的建安府就像是曾经的郧安县,到处都开始修路,先前青壮落户到郧安县的毕竟还是少数,建安是府州,与小小的不知名的郧安相比,更愿意在这里定下来,建安府增加了不少户籍人口。

    罗玑看着其他几个知府,对林鹤羡慕不已,这人官运通达,还总有好运在身,有了硝石矿,建安知府做个几年肯定是要继续往上挪一挪的。

    这个夏日,整个大齐都有了硝石不再难熬,就连宫里头的汪贵妃也难得觉得沈家做了一件好事,汪贵妃因为对沈家有了丁点的好感,就让人也买了最为风靡的杏子牛乳冰碗。

    吃了这云香楼的冰碗,她才知道云香楼的东西被追捧是有缘由的,这里的东西确实是在别人家买不到。

    其他家的冰碗,不是做的送入到口中都还带着冰渣子,要么就是有的地方滋味浓一些,有的地方滋味淡一点,只有云香楼的冰碗,牛乳的味道并不腥,里面带各种山楂、干枣、葡萄干等物,十分对汪贵妃的胃口。

    汪贵妃对沈家的那点好感,很快就随着祁明萱的一句话而打消了,祁明萱说的是

    “想一想越洋商行还有云香楼,当时都是周家的,原本周家是可以做皇商的,可惜了。”

    祁明萱那样悠悠长长的叹息,就让汪贵妃想到了和沈家的新仇旧恨,冰碗都不香甜了。

    是啊,如果还是周家的产业,那就是她的钱袋

    子,就是她昶安的东西,那该有多好啊。

    祁明萱想要挑拨汪贵妃和沈家,最好能够动手夺下沈家的产业,沈家的生意做得那么红火,只要给他们祁家一小部分,就可以让吴昌海点石为金,让祁家赚更多的钱。

    不过祁明萱只怕想错了,汪贵妃与沈家不睦,但是要做些什么,她还是不敢的,起码现在不适合。

    一来是,皇后没对她儿子做出什么来,她要是做了,两位皇子之间微妙的平衡打破,汪贵妃当然会担心自己的昶安的安全,身为一个母亲,太清楚孩子就是自己的软肋,现在的沈岚不争不抢,但是一旦碰到了底线,她会化身为母狮子,把人生吞活剥了;二来就是,她要是主动做了什么,朝臣会对她群起而攻之,她万一要在史书上被记做妖妃怎么办她的昶安就算是坐上了那个位置,只怕也要血淋淋的,她的昶安过于心软,她不想让孩子这么快就去面对这些。

    汪贵妃以前看自家的父亲杀猪,那都是要把猪给逮住,帮在条凳上,才能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她想要让昶安当太子,也得诸事必备,得把猪儿绑在条凳上才行,总不能猪儿还在乱跑的时候就动刀子,那说不定会被猪拱到粪坑里。

    汪贵妃没读过书,也不认识什么字,她的出身也不高,但她有属于自己的市井之中成长的智慧,现在她的昶安总是没有自信,觉得自己不成,也没有去争夺帝位的野心,幸而三皇子还小,她还可以再等等,给三皇子找个有力的妻族。

    到时候宫闱之中有她,她有圣眷在身,在外面有汪德全,有卫淞、祁赟之等人,再有一个妻族,定然是会让昶安有信心。

    祁明萱离开了汪贵妃的宫殿,还遇到了三皇子,只是那次言笑晏晏,明明已经看到了赵昶安的笑脸,现在赵昶安又恢复到了冷冰冰的一面,轻飘飘从她身上路过,看也不看她一眼。

    祁明萱等到在马车上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牙齿咬破了的嘴唇。

    这辈子明明她做了许多的事,除了成功地赶走了祁明昭,似乎一事无成。

    夏日傍晚的风还带着燥热,祁明萱靠在车窗,长长叹了一口气。

    “你看看喜欢什么胭脂只管拿去。”忽然听

    到了吴昌海的声音,祁明萱掀开帘子去看,吴昌海的眼睛不大,这会儿更是眯成了一条线,手里搂着一个妙龄的女子,那女子一看就是烟花之地的人。

    “还是爷好。”女子娇滴滴地说道。

    祁明萱连忙放下帘子,不让吴昌海看到她,明明祁明昭用此人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好色这个毛病,怎么到她这里了,吴昌海就是这副鬼德行。

    祁明萱的伤感只是一时的,一想到了祁明昭指不定也被养在哪家的花楼里,她就精神满满了起来,玉衡大长公主最多只是一时的,算计秦家与沈家的婚事落败了又如何

    等到三皇子继位,沈家没办法辉煌多久,就像是这样的落日,看着粲粲然,实际上已经是日薄西山了。

    或许是因为天气太热,热得她心烦气躁,才会有这样乱七八糟的想法。

    明明日子还是变得好了

    夏日的太阳日薄西山,还是会升起来的,而且前一天傍晚有晚霞,这第二天太阳就会格外好。

    炎热的建安府里,林昭和钱宝儿又学会了一项技能,那就是凫水。

    建安府知府的院子里有引入活水,有波光粼粼的湖水,到了晚上让丫鬟守着,林昭和钱宝儿两人在这里凫水。

    林清薇有些害羞,她的身子已经有了少女的曼妙,不愿意穿那羞人的衣服,从水下到水上的时候,衣服会贴在身上,露出她的曲线来,所以只有林昭和钱宝儿凫水。

    这两人胸脯还是平平,甚至声音都和过去没什么区别,只是个子猛地长了不少,从水里钻出来,衣服贴在身上,两人也不知羞,依然是笑嘻嘻的。

    这湖水里有养锦鲤,林昭在水下睁开眼,可以看到游鱼摆着尾巴。她双腿并拢,脚下一蹬,长臂舒展,整个人就向前滑去,手臂碰到了游鱼,人体的温度让游鱼猛地甩尾离开,林昭在水中笑着,冒出了汩汩的泡来。

    林昭在水中往前游去,钱宝儿在后面追,她在读书上比不得林昭,习武也比不上林昭,但是凫水比林昭要厉害。

    钱宝儿很快就赶上了林昭,脑袋钻出水面,冲着后面的林昭笑。

    林昭也笑了笑,两人游小半个时辰,就会上岸。

    岑夫子告诉她,君子不立于危墙

    之下,林昭在梦里有那个小池塘,但是因为没人教她凫水,出了事小鱼儿们也救不了她,她从来没有试图在梦里凫水,而在这个夏天,她学会了凫水,在入梦以后,就可以和小红尾它们一起。

    小红尾甩着尾巴,惊讶地说道“昭昭真的会凫水了。”

    林昭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少,她梦里的这群小伙伴们身体长大了不少,说话还是过去一样,甚至在每年冬天过后,春天来了,总是要靠着小红尾的提醒,才会恍然大悟认出她来。

    其他的小鱼儿们不像是府衙宅院里的鱼,那些鱼林昭一碰到就会慌慌张张游开,一直到游远了,才会放松下来,甚至好像忘了刚刚为什么游得那么快。现在这些小鱼儿们在她的面前跳跃,甚至会停驻在她的手边,跳到她的肩头。

    林昭很快发现,她不光是在水下可以睁开眼睛,甚至在水下也可以说话,说话会冒出泡泡,她甚至大胆用鼻子呼吸了一下,水也不会呛着她,这个池塘真的好神奇。”

    外面世界的鱼是不能说话的,这里的鱼能够说话,或许这就是此间的不凡之处,林昭的脚往后蹬去,她甚至觉得,自己不会凫水,也应该可以在池塘里游动起来。

    在水下似乎和在岸边没什么区别,她要是想往下,双腿往下走,就像是踩在无形的台阶上一样,缓缓往下,想要往上了,还是双腿做出往上走的模样,就会上来。

    她在外面凫水比不上钱宝儿,在这个池塘里却可以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动作。

    林昭双手伸在前面合拢,整个人像是一个陀螺一样旋转,其他小鱼儿也看着林昭的模样,纷纷这样模仿。

    林昭还可以身子往后仰,直接一个后空翻,她的手中虚虚做出了鞭子的模样,结果好像是手心里真的有一条鞭子,她挥舞这根鞭子,水中有一条水鞭一样,震开了水。

    小红尾尾巴上的金线已经连成了一小片,金光闪闪的煞是美丽,它也很喜欢摆动尾巴,这会儿就跳在林昭的脑袋上,“昭昭应该早些下水的。”

    “我也不知道能不能下来。”林昭浮出了水面,她上了岸。“我学会了凫水,才敢下水的。”

    她身上倒是还有水,滴滴答答地往下

    落,但是地面上又没有水印,好像是掉落的水直接到了池塘里一样。

    从头上取下了小红尾,林昭把小红尾放回到了池塘里,她在池塘里跟着鱼儿们凫水了很久,天也快亮了。

    果然不多时,天就亮了,林昭动了动手和脚,在梦里凫水了一夜,身子没有一丁点的酸疼。

    她洗漱完了,透过玻璃窗,忽然注意到芭蕉叶有一片焦黄了,这是芭蕉树有些要死了吗

    林昭很快就发现,不是芭蕉树要枯死了,而是因为不知不觉之中,秋天已经到了。

    这个夏天有杏子牛乳冰碗,有凫水,房间里可以摆放冰盆降温,让她都忘了夏天有多热,一直到一场秋雨哗啦啦地倾斜而下,她才恍然秋天真的到了。

    下秋雨的时候,树枝里藏住的一些枯黄叶片被雨水冲刷下来,还有一些叶片虽然是绿色的,已经不是春日的嫩绿,夏日的翠绿,而是一种年迈的沧绿。

    这种看上去就垂垂老矣的叶片从树上脱落,黏在地面上,等到天晴的时候,会被丫鬟们扫开。

    秋收时节是最怕下雨的,要是稻田里沾了水,在打稻谷的时候就容易发霉,幸好老天爷并没有下太久的雨,就开始放晴。

    金色的太阳一出来,很快就把泥地的水分给蒸干了,各个村里的路又好走了起来,过去卖粮食,收粮的路不好走,总是需要好多天,现在林知府修了路,秋收的时候好处就显露了出来。

    建安府的改变是一点点的,因为建安府的路又宽敞,面积又很大,修筑建安府是一个需要点耐心的事,也持续了很久,总是见着叮叮哐哐,还有人背着石块儿,一直到现在,许多人才发现,建安府的改变可不算小。

    不过从春天到秋天,建安府这个历史悠久的城池散发出了新的活力,像是本地的父母官林鹤扫去了它身躯上的沉重部分,让它再次轻盈了起来。

    在五个县统计粮食产量的时候,林昭和钱宝儿正在悄悄看着跟着沈誉的姑娘。

    她灿然一笑,冲着两人说道“你是林昭你是钱宝儿我听沈誉说过你们。”

    她说话落落大方,衣着是汉人打扮,看神情更像是番邦的女子,而且皮肤也是晒出来的均匀蜜色,这颜色并不

    难看,她审美很好,穿得衣服并不显黑,反而透露出生机和活力来。

    最妙的是她的两个发辫,小小的鞭子是用金线编出来,保存了一点异域风情,又十分好看。

    这位年轻的姑娘是沈家四老爷的夫人。

    她和沈誉的相遇,宛若像是话本一样,沈誉去塞外行商的时候,夜里遇到了狼群,沈誉的护卫已经被咬死了大半,狼群折掉了好几只,这狼群像是认出了沈誉皮肉更嫩更好吃,拖走了其他人的尸体,还是守着沈誉。

    她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箭头淋了火油,点燃之后咻得一下射在头狼的尾巴上,让头狼哀鸣打滚,这狼群就散了。

    “你们怎么到了这里”她当时冲着沈誉问道,“没人告诉你们这里有狼吗跟着我来。”

    这位汉名叫做苏琳绛的姑娘就这样让沈誉上了心,当时他真的以为自己会死,苏琳绛救了他,让他觉得那一刻的苏琳绛美极了。

    在草原的这一段时间,沈誉跟着苏琳绛,最终让苏琳绛答应嫁给他。

    苏琳绛是汉女,她的母亲当年不愿意带着女儿守寡,于是她逃了出来,继父是草原上的,她从小在这里长大,两种语言都会。

    沈誉成亲了之后,没把妻子留在京都,沈家人不在意,不过他不喜别人用贬低的眼神看苏琳绛,就带着她做生意,苏琳绛也喜欢走南闯北,她最开始在沈誉求娶很犹豫就是因为,她看过了草原的宽广,不愿意进入到狭窄的宅院里,幸好成亲之后的日子,比她想得还要好。沈家人很好,就连皇后娘娘也是如此,她离开了京都,跟着丈夫一起。

    钱宝儿一直看着苏琳绛的头发,用金线串着小辫,亮闪闪的很是好看,“你们想要编头发,我可以给你们编。”

    “好啊。”林昭首先答应了下来,钱宝儿也笑了起来,点点头。

    苏琳绛在草原长大,马术相当精湛。当钱宝儿看到她骑马的模样,彻底被她折服,钱宝儿不像是林昭一样沉得住气去学习,她早早就沉迷于各种话本,这会儿见到了苏琳绛,悄悄和她说,想要以她做女主角来写个话本。

    苏琳绛笑了起来,还和钱宝儿说了不少她自己的事,同时表示很期待她的话本,若是出了话本,她要给阿爹阿娘还有弟弟们看。

    作者有话要说打算把时间线推进到秋闱,所以这几章写的比较慢,明天见。感谢在2020072123:20:382020072223:53:5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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