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3

    还没进门,他们已经闻到了浓烈的烤肉味,三个奥哈拉小姐从马车上下来,跟着父亲杰拉进了院子,见到了男主人约翰。

    威尔克斯的男主人约翰,有三个孩子。

    长子艾希礼,是斯嘉丽的初恋。

    次女英迪亚,非常讨厌斯嘉丽,因为斯嘉丽勾搭过她男朋友,此人在原书中终身未婚。

    三女霍妮,未来也会非常讨厌斯嘉丽,因为在原书中,斯嘉丽嫁给了霍妮现任未婚夫查尔斯。

    苏伦一边回忆剧情,一边跟着杰拉进入了这栋乡间别墅,她看起来十分美丽和庄重。

    如果是塔拉庄园是一个美丽少女,那么十二橡树园就是一位贵族少妇,那是文化带给主人的审美。

    奥哈拉家除了苏伦,大家都不喜欢读书,特别是斯嘉丽,声称看见书本就恶心。

    这也是斯嘉丽和艾希礼不能在一起的原因,相对于斯嘉丽,艾希礼的未婚妻媚兰博览群书。

    艾希礼是一个有内涵的男子,他受的教育是正经的绅士教育,对未来的妻子要求很高,比起单纯的荷尔蒙吸引,他更追求心灵契合。

    但是这一点,斯嘉丽永远也不会明白,在她的脑袋里,只有对男人的挑逗,喜欢就争取,失败就报复,极为简单。

    就像此时,她一边和男孩子们调情,一边四处乱瞄,寻找艾希礼。

    艾希礼此时和媚兰手挽手迎接客人,艾希礼的衣服是棕色的,媚兰则穿着灰色的细麻长裙。

    虽然女方的颜值不够,身材矮小,但是看起来十分和谐。

    “哦,我亲爱的朋友,好久不见。”媚兰说话十分柔美,语调缓慢。

    “是的,很高兴见到你。”苏伦和她拥抱了一下,她看了艾希礼一眼,打趣笑道,“可惜上次约好一起阅读,这一次恐怕不能如愿了。”

    艾希礼有些脸红,含笑看着她们,媚兰反应过来,也脸红了。

    作为即将订婚的夫妇,当然是形影不离的。

    “我想,我很抱歉。”媚兰红着脸,低头道。

    “哈哈,下次再约也是一样的。”苏伦每次看见媚兰,总觉得很像一只小鹿,可怜可爱。

    但是她知道,媚兰的内心不像表面那么脆弱,她是一位善良坚强的女性。在原书中几乎没有人讨厌她,艾希礼最后发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她,斯嘉丽觉得她自己唯一的朋友,瑞德十分尊重她。

    苏伦看书时,总觉得媚兰仿佛一个玛丽苏,人见人爱。出于好奇,她刻意认识了媚兰,发现她最大的特点是善解人意,谁不喜欢解语花呢?因为很多观点相似,她们成为了好朋友。

    苏伦告别了媚兰,往后走去。

    十二橡树庄园的名字取自于一片橡树林,此时野宴就在这里举行。

    在烟熏火燎中,阴影处摆放了很多长长的橡木桌,上面铺了细麻布,旁边放了各种各样的凳子,椅子,保证所有人都能找到喜欢的座位。

    这些事都是英迪亚做的,自从威尔克斯夫人死去,十二橡树庄园的管家事物就落在了她身上,此刻她一边招呼客人,一边还要防止斯嘉丽抢走她的男朋友——塔尔顿双胞胎里的斯图尔特,十分繁忙。

    这些烤肉和服务工作都是黑奴完成的,所有来做客的白人都能享用到他们的成果。而黑奴们吃的,则是玉米饼、山薯以及动物内脏,运气好时可以吃西瓜吃个饱。

    白人都以为黑人很喜欢吃动物内脏,其实也只是蔑视的看法罢了,黑奴是主人的财产,是没有人权的。

    苏伦在这一点上,很同意林肯的释奴条约,因为现在的南方是畸形的,不平等的。

    高高在上的庄园主什么也不做,每天打打猎,喝喝酒,就能享受到丰富的资源,而黑人累死累活,也只能温饱罢了。

    从文中推断,这还是宽厚的主人家才会给黑人的待遇,也即是说,在某些地方,干得最多的黑人连温饱都不能保证。

    所以,后来林肯的释奴条约发布后,黑人才会奋起反抗,大量逃离,造成南方空虚,物资补给不足,加速了南方在南北战争中的灭亡。

    这是南方白人最后的狂欢,从明天起,不,从今天晚上开始,这些就不复存在,因为,战争就要爆发了。

    此时的南方男人满怀信心,觉得自己能打败北佬,重新享受原来的生活,却不知这只是一场梦。

    这是历史潮流,连苏伦也不能阻止,只能尽量改善大家的处境。

    苏伦想到这里,听见很多人的说话声,就回到了现实。

    她和塔尔顿的几位小姐们坐在一起,旁边还跟着方丹家的两兄弟,就宴会的事展开了闲聊。

    此时的话题无非是男孩子吹牛,意图引起女孩的崇拜,女孩们争风吃醋,想挑逗男孩们。

    苏伦对男孩们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

    因为她看起来就和其他女孩不像,她的笑容那么美丽,姿态那么优雅,谁能有勇气去追求她呢?

    方丹几兄弟围在她身边,也只是有贼心没贼胆。

    至于女孩们,超出自己一点的会嫉妒,比如对斯嘉丽,她们就很嫉妒。

    但是对苏伦,她们反而很推崇。因为她的举手投足是那么令人向往,仿佛一个童话,说会舍得嫉妒她,谁有勇气嫉妒她呢?

    所以,此时的苏伦处于一种奇特的场景中,她似乎是人群的中心,却同时受到男孩和女孩的喜爱。

    与之相反的是,斯嘉丽的周围从来都是男子,有十几岁的少年,如塔尔顿兄弟。也有年纪老大的单身汉,比如弗兰克肯尼迪,这人在原书中是斯嘉丽的第二任丈夫,也是斯嘉丽抢走的“苏伦”的未婚夫。是的,在抢男人这一点上,斯嘉丽没什么节操,连未来妹夫也不放过。

    此时的苏伦当然和弗兰克没有交集,他只能围绕在斯嘉丽身边,祈求她一点怜悯,或一个敷衍的眼神。

    可惜,在斯嘉丽眼里,他是一个年老瘦小,唯唯诺诺的男人,怎么可能看得上眼呢?在原书中,斯嘉丽还是因为需要他的钱拯救塔拉,才嫁给他。其实“苏伦”嫁给弗兰克未必不会拯救塔拉,但是斯嘉丽认为“苏伦”十分自私,而且不配做富商弗兰克的妻子,就自己上了。

    苏伦从来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这是自己的生活,没有必要受原书的操控。弗兰克对她来说,只是一个陌生男人,所以没注意弗兰克。再说,在一堆男人里面,一个身材普普通通的男人,又看不清脸,她能注意到才怪呢。

    她敢说,此时就算杰拉站在她面前,她也很难认出那是自己的父亲。

    苏伦在一堆看不清脸的人中说了一会话,谁也没发现她的异常。

    这是上个世界,她作为女爵和达西夫人练就的本领,对不熟的人,外交辞令就够了。

    她心里记挂着瑞德,不禁抬头往四周去看。

    原书中写瑞德身体很强壮,是斯佳丽没见过的强壮,那么应该很明显才对。

    她找了一会,突然想起,斯嘉丽第一次见瑞德是在大厅里,是不是此时他就在大厅呢?

    苏伦告别了聊天的伙伴们,装作无意的走入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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