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攻略很快陷入了瓶颈。因为乌丹塔极是个很和平的岛屿,很少发生什么大事件,无论是我想英雄救美,还是被英雄救美都没有机会。从商城里倒是可以购买【偶发事件——是吊桥效应还是怦然心动?】这一类增进感情的东西,不过还是那句老话,我不想沦落成现金选手,一步氪,步步氪。
贝克曼倒是有事没事就会来找我说话,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拿到我面前讲半天,他没什么讲故事的天分,每次都听得我昏昏欲睡,还得打起精神时不时“嗯”两声表示我还在。我以为我这个反应总该让他明白自己的故事有多无聊了,可他不知道是过于神经大条,还是愈挫愈勇,更加锲而不舍地来给我讲故事。我可以担保就是天桥下书摊上卖的三流故事也比他讲的要有趣的多。
要是听他讲故事能增加好感度也就算了,可我耐着性子听了这么几天,就是一直往山顶滚石头的西西弗斯也得佩服我的毅力和耐心——就是这样,我的好感度艰难地跳了几天才停到10。我看论坛的前辈们说10个好感度的大概程度就是丢了一百块钱的时候不会首先怀疑你。
我一下子来了脾气。这世上可没这样的事儿!我就是听一只老鼠叫上好几天它也得对我有最起码的感激之情吧?我很怀疑这个红毛小鬼根本就是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我不想听他讲故事了,于是在他又一次在海岸边的沙滩上找到我(我们的酒馆离海岸很近)要给我讲些无聊事情的时候,我采取了无声的抗议手段。
我没有无礼地直接告诉他“你的故事太无聊太难听啦!”,而是闭上了嘴,无论他说什么都不回应,而且感到困的时候就放任自己,再也不强撑着听他说话。我满以为这次总该让他知难而退了,却没想到我真就这么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他腿上,他的一只手垫在我后脑勺上,身上总披着的那件丑兮兮的黑斗篷搭在我身上,和我身上本身就穿着的黑斗篷几乎融为一体,配合着我脑袋上那个款式简单的草帽把岸边有点凉的海风都挡在了外面。
天空里一只海鸥追着云朵远去苍穹,白色的浪花拍打海岸,流浪的旅人乐器还没上好琴弦。
我一睁开眼,他就对我笑起来——我早说过他那个笑容总有种驱散所有阴霾的味道。我突然就不再气了,而且也对他笑起来。
第二天,我收回了这句话,这家伙果然还是很讨人嫌。
他和同伴们不知道从哪里救回一只大狗。它身上的毛发纠结,呈现一种病态的黄褐色,一双露着凶光的充满野性的眼睛下嘴巴呼哧哧喘着气,仿佛随时准备冲出去对谁咬上一口。
我虽然很喜欢可爱的小动物,但一来这只大狗显然不属此列,二来我的喜欢仅限于远观。自从小时候有过那么两三次被猫抓、被狗咬的经历后,我对此类养猫养狗的事情实在是敬谢不敏了。所以看了两眼后我就打算默默消失,继续去看我看了一半的那本书。
可没想到小红毛抱着它直直塞进了我怀里,笑嘻嘻道:“我们都不知道怎么给它收拾干净,拜托你了!”他眼里作出一副哀求的神态,我很想原封不动地把这神态还给他,可我在大狗凶巴巴的目光下根本一动都不敢动,那个大傻瓜还一脸欣慰地说:“它很喜欢你呢!”
喜欢你个头!而且你从哪里得到了我会给狗洗澡的这个愚蠢结论的!
就在我为难且窘迫的时候——那几个和小红毛蠢的如出一辙的男人们完全没看出来,苏珊姐觉得让我和小动物多相处能让我更开朗,不仅不帮我,还一个劲儿加油鼓劲,那个话很少的黑发青年从我怀里抱走了大狗,我立马松了口气,并向他投去一个感激的微笑。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过听人叫过他“副船长”,应该也是个很厉害的人,别的不说,能给贝克曼这个大傻瓜当副船长绝对需要很强大的心理才行。
“这么脏,你倒是先简单处理下再给别人——还是个女孩子,以为别人都跟你一样吗?”他拎着大狗的脖子面无表情地训斥着。
小红毛毫不在意且没有诚意地说着:“抱歉抱歉!那它就交给你了!——奈奈生,我们一起去海边吧,我看到冲上来了不少贝壳,你不是很喜欢这些吗?”
我看了看说完这话就撒着欢儿跑出去的贝克曼,又看了看抱着大狗去给它洗澡的黑发青年,心里的良知还是让我跟上了后者——怎么说它本来也是交到我手上的,就这么把它丢给一个好心帮我的无关人员我实在于心不忍。
黑发青年——我愿称他为烟卷,因为他老是咬着一支烟卷,有时候也不抽,就那么咬着。烟卷看到我跟了上来,也没说什么。我们两个人一起走到后院,他把大狗放下,嘱咐我站那里等他,然后去打了一大盆水来,很温柔地给大狗洗澡。
那只狗在他手下收起了凶巴巴的眼神,湿漉漉地呜咽了几声,我的心也完全软下来,悄悄伸手想帮帮它,但又害怕它会咬我。
“不用怕,有我在,不会让它咬你的。”烟卷说着,一边往它身上撩水,一边跟我讲要怎么做,“你试着洗一下——先把它身上明显的污渍清洗干净,顺便把毛发弄整齐。”
我学着他的样子捧着水一点点淋到大狗身上,水是温的,不烫也不凉,舒服得它一直呼噜噜地叫。竟然有点可爱。我跟着开心起来,觉得照顾一只狗也不是什么难事,眼巴巴地看着烟卷等他说下一步要怎么做。烟卷轻轻捞起大狗的耳朵跟我说:“给狗洗澡的时候不能漏掉耳朵,这只狗还不错,耳朵只是脏了点,没有其他毛病,洗干净就行了。”
他拿出苏珊姐提供的狗狗专用沐浴露,挤在手上,搓均匀,从大狗的肚子开始一点点照顾到狗腿和尾巴,然后再拿水冲掉,脏兮兮的大狗在他手下很快变得干净起来,我这才发现原来它本来的毛色是非常漂亮又耀眼的金色。这时候那盆功成名就的清水已经不复旧时容颜,变得我这个老朋友都认不得了。
“我去换盆水,你先陪陪它。”烟卷说完后我立马乖乖地点头——我这会儿已经完全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了。然而不妙的是他前脚刚走,这只可恶的大狗立马换了一副嘴脸,趾高气昂地瞅了我一眼,我本不欲与它计较,哪知这欺软怕硬的家伙竟站在我面前甩起水来,带着股沐浴露清香的日光雨兜头罩下,给我浇了个透心凉。
我气得不行,然而一看到它呲牙咧嘴时露出的那口可怕的尖牙又实在不敢同它硬碰硬。我把斗篷一脱,整个盖到它脑袋上,它果然被打个了猝不及防,在黑斗篷里来回跳就是跳不出来,最后在我的大笑声中把我的斗篷咬了个稀碎。
烟卷端着新换的水回来了,我立马收起笑声,打算恶人——不对,受害者先陈述受害事实。烟卷走进了放下水,却不看我,只是把身上的衬衫T恤脱下来,露出肌肉虬扎的上半身。我正纳闷他要干嘛,却见他侧着脸伸手把衬衫罩在了我身上。衣服大得直裹到我的膝盖处,一股成熟男人的气息完全包围了我。
我疑惑地拉开衬衫一看,这才发现我的白裙子被那只极其可恨的大狗弄湿了,此时正半遮半掩地贴着我的身子,下面如牛奶般的肌肤若隐若现,水珠在阳光下闪着盈润的光泽。刚才我只顾着同它生气,竟然完全没注意到。
烟卷一定是什么都看到了——意识到这一点我又羞又窘地气红了脸,发誓要让这只不知好歹的狗付出代价。烟卷既然回来了,我也不怕它咬我,此番非要仗势欺狗不可!就算它此时又摆出一副柔弱可怜、温柔可欺的样子也别想骗到我!我左右看了看,寻找有没有什么合适的兵器,最终决定就以牙还牙,也泼它一身水。
我气呼呼地端起盆——端起盆,可我卯足了劲儿也只抬起了一半,并且立马就又脱力砸下。我这才想起我那少到可怜的武力值——对比下烟卷端水过来时那轻松的样子,再看看自己,这真是太丢脸了!我把脑袋埋到手里,再埋到膝盖里,再把身上的衬衫往上拉,把自己整个人都盖住。我打定主意再也不见人了,就让我下半辈子这么过吧。
过了一会儿,烟卷把我身上的衬衫拉到脖子那里,我不肯抬头看他,只感到一个温暖柔软的毛巾搭在我脑袋上轻柔地摩擦起来——我的头发这时候也是湿的——舒服得我直想哼唧。过程中那只狗也呜咽了几声,反挨了烟卷的呵斥。我自觉心气顺了,于是悄悄从毛巾下抬起眼,正好对上烟卷看向我的眼睛。我一下红了脸,赶忙又把脑袋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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